着魔_分卷阅读_108
黎承睿摸摸自己的脸,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平时对下属太过严肃,阿Sam却已经怪叫说:“这有什么为什么,黎sir这是迎来自己人生的第二春,有滋润,还做什么苦着脸?对吧,黎sir?”
黎承睿没有否认,他想起林翊,有种由衷的幸福感,但还是冷声说:“这么八卦,你怎么不转行做记者?”
“我做记者的话香港警队岂不损失我这么聪明能干百折不挠百炼成钢的好伙计好人才,哎哟。”阿Sam还没说完,就被黎承睿一把敲了头,捂住脑袋哭诉:“阿头,你下手不要这么狠啊,我还想娶老婆生仔的。”
“就你这个衰样,哪个女孩肯嫁给你。”
黎承睿笑骂了一句,低头看了看表,想起约了林翊,便说:“我有事先走了,不是死人碎尸的案子都不要来打扰我。”
“是!”阿Sam朝他敬礼。
黎承睿不是没听见身后Lisa颤声叫他,但他从来没给过这个女孩机会,现在更加没兴趣纠缠不清。他倒是听见阿Sam过去安慰女孩的声音,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只公”之类,听得他哭笑不得,赶紧加快脚步离开。
但他进了车库还是被人从背后叫住,黎承睿无奈地叹了口气,转过身,却见Lisa花容失色地追上来,咬着唇含羞带怯,也不说话,只是幽幽看着他。黎承睿有些头大,却也知道要维持基本的绅士风度,便好声好气问:“还有事吗?”
“黎sir,你,你真的有交往对象了?”女孩快哭了,鼓起勇气说,“可是我一直很喜欢你啊,你知不知道我……”
黎承睿马上打断她,温和地说:“对不起,我的爱人从美国回来了,我等了他好几年才重新跟他在一起,所以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你还年轻,又漂亮又能干,只要你点头,有的是人喜欢你,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不值得。”
“可是,可是难道我一点机会都没有吗?我等了你足足两年,我哪里做的不好,我都可以改……”
“你哪里都好,”黎承睿带了歉意说,“可是我早已有了爱人。”
Lisa涨红了脸,结结巴巴说:“我不介意的,我只求……”
“我介意!”黎承睿严厉地打断她,“行了,不要浪费大家时间,你该上去了,不要让我下命令!”
女孩抖着唇,忍了忍,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捂脸转身跑了。黎承睿叹了口气,转身朝自己的车走去,却猛然发现,林翊站在他的车边,脸上带着困惑打量他。
“翊仔,你怎么来了?”黎承睿惊喜交加,加快脚步过去轻轻抱住他,亲了亲他的脸,笑着说,“我真是太高兴了,你来接我?”
林翊点点头,严肃地推开他问:“那个女的是打算跟我抢你吗?”
黎承睿一愣,马上摇头说:“不,她只是年纪小,不懂自己在说什么而已。”
林翊不解地说:“可是我比她年轻。我从来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那是你聪明,”黎承睿笑着又亲了他一下,柔声说,“没几个人像你这么聪明的。”
林翊认同地点点头,说:“那倒是,她看起来挺蠢的,算了,我不跟她计较。”他想了想,又板着脸问,“你是我的,对吗?”
黎承睿笑了,抱着他顶在车门那深深吻了下去,一直吻到他软软地靠在自己怀里,这才贴着他的耳朵说:“我当然是你的,只有你要不要,没有我给不给。”
林翊满意地笑了,眯着眼亲回他,小声问:“睿哥,我先回美国办点事,然后回来定居,妈咪那不能去住了,我没地方去呢。”
黎承睿带着笑一下一下吻着他的唇,“我等了你这么久,我在哪,你就在哪。”
“我要看得到海的房间哦,”林翊笑嘻嘻地说,“要床边铺着毛茸茸的地毯。”
“好。”
“要有钢琴,我没事的时候可以弹给你听。”
“嗯,”黎承睿点头,柔声问,“还要什么?”
“要新厨房,要好多厨具哦,”林翊兴高采烈地说,“还要有客房,妈咪来可以睡。”
“很贵啊,”黎承睿佯怒说,“你不知道香港地寸土寸金吗?小混蛋,睿哥穷了,就没办法养你了。”
“那就我养你吧,”林翊轻声问,“你不会吃很多吧?”
“如果能吃你当佐餐,正餐不用吃很多。”黎承睿笑着吻了下去。
92、告解(一)
冬季的清晨,蓝到澄净的天空不含一丝杂质,几缕白云宛若棉絮一般懒洋洋地生长在天边,阳光尽管已经出现,但却没有带来多少温度,从海面上刮来的风仍然刺骨,几乎要穿透人们身上厚厚的冬装。
香港人从来怕冷,秋季一场雨接一场雨地降温时,满大街的行人便早早穿上大衣毛裘,有不少女孩贪靓,色泽缤纷的短襟棉服下仍是各色短裙,套着丝袜大腿哆哆嗦嗦藏在靴子中。行色匆匆的OL们在冷天里似乎连妆容都凝固了,美丽的脸上莫名多了三分萧瑟。小孩子们裹得像棉球,一个个挣扎在圣诞假前最后的上课时间里。
林翊穿着合身的蓝色外套,围着深灰色的羊毛围巾,把手揣在衣兜里,深深呼出一口白雾。他浑身上下的装束都是黎承睿给他拾掇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黎承睿添了一桩家庭妇女式的爱好,那就是乐此不疲地打扮他,仿佛他成为一样新奇的玩具,黎承睿变身为幼稚园爱玩公仔的小盆友一样。
林翊将这种情结归因于童年阴影,可怜的睿哥,他想,他的成长环境一定太过阳性化,这压抑了他天性中的阴柔部分,长此以往,终于需要一个发泄点,作为爱他理解他的伴侣,聪明的林翊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助睿哥疏导心理压力,于是他忍下所有的不耐烦,任由黎承睿把他当成洋娃娃而毫无怨言。
这是跟黎承睿在一起的甜蜜负担,林翊这么认为,尽管他觉得没有意义,但只要黎承睿觉得好,他丝毫不介意去迁就他的睿哥。
在他心里,能跟黎承睿重新在一起就已经是最重要的事了,他曾经将这件事视为长期目标,计划用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完成。为了能重新拥有这个男人,他抛开一直以来的习惯性伪装,制订了长期的详尽计划,将计划涉及到的每个人各自弱点都反复盘算过,又压抑了强烈的思念和焦虑来等待一个良好的时机,他用了十倍于策划连环杀人案的精力来投入这项巨大的工程。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这五年来,对于能不能实现最终目的,他毫无把握。
黎承睿没有否认,他想起林翊,有种由衷的幸福感,但还是冷声说:“这么八卦,你怎么不转行做记者?”
“我做记者的话香港警队岂不损失我这么聪明能干百折不挠百炼成钢的好伙计好人才,哎哟。”阿Sam还没说完,就被黎承睿一把敲了头,捂住脑袋哭诉:“阿头,你下手不要这么狠啊,我还想娶老婆生仔的。”
“就你这个衰样,哪个女孩肯嫁给你。”
黎承睿笑骂了一句,低头看了看表,想起约了林翊,便说:“我有事先走了,不是死人碎尸的案子都不要来打扰我。”
“是!”阿Sam朝他敬礼。
黎承睿不是没听见身后Lisa颤声叫他,但他从来没给过这个女孩机会,现在更加没兴趣纠缠不清。他倒是听见阿Sam过去安慰女孩的声音,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只公”之类,听得他哭笑不得,赶紧加快脚步离开。
但他进了车库还是被人从背后叫住,黎承睿无奈地叹了口气,转过身,却见Lisa花容失色地追上来,咬着唇含羞带怯,也不说话,只是幽幽看着他。黎承睿有些头大,却也知道要维持基本的绅士风度,便好声好气问:“还有事吗?”
“黎sir,你,你真的有交往对象了?”女孩快哭了,鼓起勇气说,“可是我一直很喜欢你啊,你知不知道我……”
黎承睿马上打断她,温和地说:“对不起,我的爱人从美国回来了,我等了他好几年才重新跟他在一起,所以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你还年轻,又漂亮又能干,只要你点头,有的是人喜欢你,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不值得。”
“可是,可是难道我一点机会都没有吗?我等了你足足两年,我哪里做的不好,我都可以改……”
“你哪里都好,”黎承睿带了歉意说,“可是我早已有了爱人。”
Lisa涨红了脸,结结巴巴说:“我不介意的,我只求……”
“我介意!”黎承睿严厉地打断她,“行了,不要浪费大家时间,你该上去了,不要让我下命令!”
女孩抖着唇,忍了忍,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捂脸转身跑了。黎承睿叹了口气,转身朝自己的车走去,却猛然发现,林翊站在他的车边,脸上带着困惑打量他。
“翊仔,你怎么来了?”黎承睿惊喜交加,加快脚步过去轻轻抱住他,亲了亲他的脸,笑着说,“我真是太高兴了,你来接我?”
林翊点点头,严肃地推开他问:“那个女的是打算跟我抢你吗?”
黎承睿一愣,马上摇头说:“不,她只是年纪小,不懂自己在说什么而已。”
林翊不解地说:“可是我比她年轻。我从来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那是你聪明,”黎承睿笑着又亲了他一下,柔声说,“没几个人像你这么聪明的。”
林翊认同地点点头,说:“那倒是,她看起来挺蠢的,算了,我不跟她计较。”他想了想,又板着脸问,“你是我的,对吗?”
黎承睿笑了,抱着他顶在车门那深深吻了下去,一直吻到他软软地靠在自己怀里,这才贴着他的耳朵说:“我当然是你的,只有你要不要,没有我给不给。”
林翊满意地笑了,眯着眼亲回他,小声问:“睿哥,我先回美国办点事,然后回来定居,妈咪那不能去住了,我没地方去呢。”
黎承睿带着笑一下一下吻着他的唇,“我等了你这么久,我在哪,你就在哪。”
“我要看得到海的房间哦,”林翊笑嘻嘻地说,“要床边铺着毛茸茸的地毯。”
“好。”
“要有钢琴,我没事的时候可以弹给你听。”
“嗯,”黎承睿点头,柔声问,“还要什么?”
“要新厨房,要好多厨具哦,”林翊兴高采烈地说,“还要有客房,妈咪来可以睡。”
“很贵啊,”黎承睿佯怒说,“你不知道香港地寸土寸金吗?小混蛋,睿哥穷了,就没办法养你了。”
“那就我养你吧,”林翊轻声问,“你不会吃很多吧?”
“如果能吃你当佐餐,正餐不用吃很多。”黎承睿笑着吻了下去。
92、告解(一)
冬季的清晨,蓝到澄净的天空不含一丝杂质,几缕白云宛若棉絮一般懒洋洋地生长在天边,阳光尽管已经出现,但却没有带来多少温度,从海面上刮来的风仍然刺骨,几乎要穿透人们身上厚厚的冬装。
香港人从来怕冷,秋季一场雨接一场雨地降温时,满大街的行人便早早穿上大衣毛裘,有不少女孩贪靓,色泽缤纷的短襟棉服下仍是各色短裙,套着丝袜大腿哆哆嗦嗦藏在靴子中。行色匆匆的OL们在冷天里似乎连妆容都凝固了,美丽的脸上莫名多了三分萧瑟。小孩子们裹得像棉球,一个个挣扎在圣诞假前最后的上课时间里。
林翊穿着合身的蓝色外套,围着深灰色的羊毛围巾,把手揣在衣兜里,深深呼出一口白雾。他浑身上下的装束都是黎承睿给他拾掇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黎承睿添了一桩家庭妇女式的爱好,那就是乐此不疲地打扮他,仿佛他成为一样新奇的玩具,黎承睿变身为幼稚园爱玩公仔的小盆友一样。
林翊将这种情结归因于童年阴影,可怜的睿哥,他想,他的成长环境一定太过阳性化,这压抑了他天性中的阴柔部分,长此以往,终于需要一个发泄点,作为爱他理解他的伴侣,聪明的林翊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助睿哥疏导心理压力,于是他忍下所有的不耐烦,任由黎承睿把他当成洋娃娃而毫无怨言。
这是跟黎承睿在一起的甜蜜负担,林翊这么认为,尽管他觉得没有意义,但只要黎承睿觉得好,他丝毫不介意去迁就他的睿哥。
在他心里,能跟黎承睿重新在一起就已经是最重要的事了,他曾经将这件事视为长期目标,计划用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完成。为了能重新拥有这个男人,他抛开一直以来的习惯性伪装,制订了长期的详尽计划,将计划涉及到的每个人各自弱点都反复盘算过,又压抑了强烈的思念和焦虑来等待一个良好的时机,他用了十倍于策划连环杀人案的精力来投入这项巨大的工程。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这五年来,对于能不能实现最终目的,他毫无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