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民国影后_分卷阅读_2
陆秀记得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快四个月了,距离一尸两命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林府是绝对不能再待下去了。她一介弱质女流,肚子里又怀着孕,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回娘家。
搜索一下张瑞云的记忆,陆秀哭笑不得地发现,她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象中乡下小地主的女儿。张家竟然是金陵望族,祖上清朝时出过状元,张父张启明竟然是维新派著名志士康先生的学生,曾经留学日本,是推进民主政治的急先锋。
竟然是历史课本上背过的名字!脑海中闪过张启明这个名字的时候,陆秀在脑海中骂了无数声操。她想不操都不行,她怎么也想不到,有这么一个牛逼的父亲,张瑞云竟然还能惨到这种程度。
难怪在张瑞云的印象中,父亲老是被当局追杀……
相比张家,林家不过是上一代才靠着纺织生意起家的暴发户,算起来当初还是他们林家高攀。
讽刺的是,张瑞云出生于那样得天独厚的家庭,接受的却依旧是大家闺秀式的封建教育。这一切都要拜她的母亲王氏所赐。王氏虽然嫁了个开明的丈夫,却依然有颗封建的脑袋。封建也就算了,偏偏还把张父吃得死死的。
长子出生的时候就跟张父定下约定。男主外,儿子怎么教育由你决定,女主内,女儿怎么养我说了算。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不想遂王氏的愿,王氏一连生了四胎都是儿子。盼星星盼月亮,才生下张瑞云这个女儿。王氏自然要可着劲祸害。要不是父亲坚持,说不定张瑞云还会有一双小脚。
虽然张瑞云在父亲的坚持下没有缠足,她过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封建社会大家闺秀的生活,终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唯一的消遣不过是绣绣花,画画画。
而她的几个哥哥一个个上新式学堂,出国留学,渐渐跟她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就算见面,能说的话也越来越少。她也不是没有羡慕过,可惜,母亲认定了要把她培养成大家闺秀,要不是父亲坚持,她甚至连学都上不成。无论她如何拼命努力,证明自己并不输给几个哥哥,最后依然逃不了辍学嫁人的命运。
张瑞云原以为所有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生活的,一直到有一天,她在无意中见到住在隔壁的杨家三姐妹。
三姐妹梳着公主头,穿着公主裙,脚下蹬着擦得锃亮的小皮鞋,露出藕节一样的胳膊小腿。漂亮得仿佛那个大哥从英国带给她,却被母亲王氏以看着渗得慌扔掉的洋娃娃,那时候,小小的张瑞云才明白,原来女孩子也可以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
张瑞云的见识实在太有限,当然不可能知道,那三个女孩子将来会成为这段历史上留名的名媛,更不会知道,如果不是母亲王氏莫名其妙的坚持,原本,她也有机会成为她们中的一员。
可惜,除了羡慕她什么也做不了。
因为王氏的教育方式,她注定成不了名媛。王氏以为把女儿教成三从四德的大家闺秀才是种成功,却不知道在这个时代,大家闺秀注定会被扫进历史的尘埃中。
男人要的是那种上得厅堂,能够陪着他们享受生活的新式洋派妻子。所以,杨家三姐妹会成为新时代的弄潮儿,而她却注定只能成为那段历史悲凉的注脚。
所以,投胎真的是门技术活。遇上一个糟糕的母亲,一手好牌也会输得一败涂地。
想到现在这个身体的糟糕母亲,陆秀忍不住想起了她原本的妈,那个就算没有钱,也要把女儿当成公主养的亲生母亲。
这个世界文化是有钱人的专利,就算是她那个时代也一样。她五岁那年,父亲就跟着富婆跑了,留下她和弟弟跟着母亲相依为命。一个单亲母亲要养大两个孩子何其不易,更别提想提供优质的教育了。她还记得为了让她有钱学钢琴,妈妈每天下班之后依然出去摆摊赚外快,以至于,每当钢琴声响起,她总是忍不住想起母亲在路边摆摊的模样。
这个时代的文人,特别是曾经有机会留洋的文人都是得天独厚的幸运儿,每一个都让她嫉妒得咬牙切齿。
搞笑的是,这个身体原本有机会接受最好的教育,却因为母亲的愚昧,成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也不知道,当王氏得知自己女儿被嫌弃的理由时,会不会后悔。
张父是历史上有名的美男子,张瑞云完美继承了他的容貌。回想起历史上曾经留下的那些照片,排除不上相的因素,单纯从容貌上来说,张瑞云远远甩了杨家三姐妹一条街,就算比起那个把她丈夫迷得七荤八素的许微柔,也不遑多让。可惜,只因为经受的教育不同,注定了只能是云泥之别。
没有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这一点陆秀也不否认。虽然王氏用的方法错了,但在她自己看来,的确是为了女儿好。这一点,从她会选择林凤麟做自己的女婿就能证明。
张父是经受过国外新式教育的开明人士,坚持一夫一妻,虽然王氏跟他鸡同鸭讲,却从来没动过纳妾的念头。曾经有位懂英文的千金小姐对他芳心暗许,他的朋友也劝他停妻再娶,认为有这样一位妻子对他的事业有帮助,但他愣是坚持原则,坐怀不乱。
但大背景在那里,每当七大姑八大姨过来串门,依然总能听到各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宅斗故事。王氏虽然按照传统的方式养大了女儿,却一门心思想着把她嫁给一个同样坚持一夫一妻的开明人士。可惜,却不小心忘了,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像她丈夫那样的好男人。
从表面上看,林家的确是符合她标准的好人家。虽然只是普通的商人,家庭关系却并不复杂,父母一夫一妻,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姨太太外室,有且只有一个儿子。儿子长得一表人才,翩翩有君子风度,还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完美符合张父对女婿的要求。
按照这个时代的要求,简直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亲家人选了。王氏让大儿子张若望旁敲侧击,确定林凤麟不可能纳妾后,就迫不及待地把张瑞云嫁了过去。没想到妾是不纳了,却直接选择了休妻。
这世上很多东西果然都只能远观。嫁过来之后,张瑞云才发现,林家也远非她父母想象中那样和谐。
林凤麟虽是独子,上头却有五个姐姐。五个姐姐同母所出,第六胎才得他这么一个儿子。连生五个还不罢休,宁可生死也不愿丈夫纳妾,可以想见,林母是个多么厉害的女人了。
后来才听几个仆人聊起,当初林母生到第四个女儿的时候,林父曾经听从母命在外面养了个外室,那个外室在林母生到第五个女孩的时候,生了个男孩。要不是有一天那孩子被拍花子的拍走了,这个家如今当家做主的是谁都说不定。
孩子丢了之后,那个倒霉的外室受了刺激,精神开始变得不太正常。常常跟祥林嫂一样絮絮叨叨地念叨着孩子怎么会没了。虽然一直养着,却再也不可能撼动林母的地位分毫。
当初张瑞云听说的时候没怎么觉得,看过不少后世宅斗剧的陆秀却敏锐地感受到了孩子失踪背后的蹊跷。果然,这个时代能够坐稳正妻位置的女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林父不是白痴,未必猜不到那件事情背后的真相,可惜,一个儿子而已,哪里抵得过家族的名誉重要。后来,林凤麟出生,他就彻底把那个女人忘到了九霄云外。
不知道爱生女儿是不是会遗传。已经嫁出去的大姐也已经生到了第五胎了,如果这一次肚子里的依然是女儿,就只能捏着鼻子让姐夫纳妾了。这些天,林母一直在拼命求神拜佛,甚至还不远千里跑了趟普陀山。
为了稳妥起见,林母甚至还把大姐接回了娘家,这些天一直熬着传说中包生男孩的神秘中药。
如果林凤麟不是那么渣,陆秀说不定会好心警告一下,怀孕期间随便吃药是会影响孩子发育的。但现在,只要一想到张瑞云历史上一尸两命的结局,她就恨不得大姐生出来的孩子真的没屁眼。
大姐这一胎怀的时间跟张瑞云差不多,也是将近四个月。同样是孕妇,待遇却是天差地别。
这也难怪,一边是万众期待的外甥,一边是弃妇之子。
考虑到目前张瑞云那个老是被当局追杀的倒霉父亲的处境,林家没有为了摆正政治立场直接把她饿死,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为了照顾大姐,甚至连张瑞云陪嫁的贴身丫鬟海棠都被调去了林母房中。感谢林母的高瞻远瞩,陆秀穿越的这段时间才总算没人过来打搅,让她得以从容完成了跟张瑞云记忆的融合。
每天窝在房间里不出去也不是个办法,融合了张瑞云的记忆,陆秀终于大着胆子走出了房门。
运气不好,竟然兜头就跟林凤麟打了个罩面。那家伙果然如预料中那样迅速移开了视线。
在张瑞云的记忆里,他就从来没正眼看过她一眼。每次见她,都仿佛害怕沾染了什么恶心的东西一般,避之惟恐不及。
趁着这个机会,陆秀大大方方地打量了他一眼。能够骗到张父,林凤麟果然长了一张大奸若忠的脸,干净清秀,一脸的正气,一眼看去,甚至让陆秀忍不住想到古板的老学究。那眉头微皱,故意移开视线的表情,非但没让陆秀生气,反而让她觉得有些好玩。
如果不是害怕不小心刺激到他,害他做出什么危险的举动让自己一尸两命的话,陆秀真忍不住想逗逗他。
大概是感受到了陆秀的视线,林凤麟纠结了片刻后,终于转过了头来,表情一脸的不耐烦:“有事吗?”
语气冷淡至极,就差直接在脸上写上“我讨厌你”五个大字了。
“没事!就是看你长得英俊潇洒,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混蛋!果然没忍住!
话说出口,陆秀立刻警惕地后退了两步,她到现在还对意外流产的意外二字耿耿于怀。
张瑞云生性害羞,打死也不可能说出这种没脸没皮的话来,林凤麟果然一愣,皱眉,一脸难以置信地打量起了她。
陆秀朝他微微一笑,昂首挺胸直接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外面的雪还没化开,因为意外二字,陆秀根本不敢走到外面去,只能在内宅随便走走。此刻,她无比庆幸当初张父坚持没让她缠足,不然,没了丫鬟的搀扶,她根本出不了门。
就像林家的大姐一样。
大概是想看雪景,大姐在丫鬟的搀扶下袅袅婷婷地走到庭前,还没站多久就被丫鬟扶着坐了下来。然后,另一个丫鬟立刻体贴地端过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燕窝。
陆秀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每天喝燕窝,真的不怕重金属中毒吗?片刻后才反应过来,现在是二十世纪初,重金属那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东西想添加也没处找,立刻自嘲地一笑。
“想喝吗?想喝的话,厨房还有!”她正准备离开,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好听的男声。回头,发现林凤麟正冷笑着望着她。
第3章
陆秀当时就在心中骂了无数遍操。张瑞云怎么说也是张家的大小姐,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那一个瞬间,她真的只是下意识地担心重金属问题而已,林凤麟这句话弄得她好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老冒一般。
果然,丫鬟那边响起了一阵窃笑。自从林凤麟把准备离婚的打算公之于众,这帮丫鬟已经把嘲笑张瑞云当成了人生乐趣。
每当听到丫鬟们的窃笑,张瑞云总会下意识地缩成一团,仿佛恨不得缩成一个小点,直接消失在她们面前,陆秀却面不改色,依旧挺直了腰杆。
她先是皱眉望了一眼那碗燕窝,这才转向林凤麟,笑道:“不!谢了!我对金丝燕沾满了毛跟粪便的口水一点兴趣都没有!就算清理得再干净,也改变不了上面沾上过脏东西的事实!”
这话杀伤力惊人,原本还在有滋有味喝着燕窝的大姐顿时一阵干呕,黑着脸把剩下的半碗塞到了丫鬟手里。
陆秀望着林凤麟,继续面不改色地科普:“知道金丝燕的口水是怎么来的吗?说白了,就是吃进去的虫子消化过后的产物。原本不过是令人作呕的虫子,进了金丝燕的嘴里再出来,就成了珍贵无比的燕窝。这个过程,就像原本不学无术的富家子,留洋之后再回来,顿时就身价百倍一样。以为化成了口水,别人就认不出你是虫子了吗?就算所有人都被蒙蔽了,但总有人能够看清楚本质!”
林府是绝对不能再待下去了。她一介弱质女流,肚子里又怀着孕,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回娘家。
搜索一下张瑞云的记忆,陆秀哭笑不得地发现,她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象中乡下小地主的女儿。张家竟然是金陵望族,祖上清朝时出过状元,张父张启明竟然是维新派著名志士康先生的学生,曾经留学日本,是推进民主政治的急先锋。
竟然是历史课本上背过的名字!脑海中闪过张启明这个名字的时候,陆秀在脑海中骂了无数声操。她想不操都不行,她怎么也想不到,有这么一个牛逼的父亲,张瑞云竟然还能惨到这种程度。
难怪在张瑞云的印象中,父亲老是被当局追杀……
相比张家,林家不过是上一代才靠着纺织生意起家的暴发户,算起来当初还是他们林家高攀。
讽刺的是,张瑞云出生于那样得天独厚的家庭,接受的却依旧是大家闺秀式的封建教育。这一切都要拜她的母亲王氏所赐。王氏虽然嫁了个开明的丈夫,却依然有颗封建的脑袋。封建也就算了,偏偏还把张父吃得死死的。
长子出生的时候就跟张父定下约定。男主外,儿子怎么教育由你决定,女主内,女儿怎么养我说了算。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不想遂王氏的愿,王氏一连生了四胎都是儿子。盼星星盼月亮,才生下张瑞云这个女儿。王氏自然要可着劲祸害。要不是父亲坚持,说不定张瑞云还会有一双小脚。
虽然张瑞云在父亲的坚持下没有缠足,她过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封建社会大家闺秀的生活,终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唯一的消遣不过是绣绣花,画画画。
而她的几个哥哥一个个上新式学堂,出国留学,渐渐跟她成了两个世界的人,就算见面,能说的话也越来越少。她也不是没有羡慕过,可惜,母亲认定了要把她培养成大家闺秀,要不是父亲坚持,她甚至连学都上不成。无论她如何拼命努力,证明自己并不输给几个哥哥,最后依然逃不了辍学嫁人的命运。
张瑞云原以为所有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生活的,一直到有一天,她在无意中见到住在隔壁的杨家三姐妹。
三姐妹梳着公主头,穿着公主裙,脚下蹬着擦得锃亮的小皮鞋,露出藕节一样的胳膊小腿。漂亮得仿佛那个大哥从英国带给她,却被母亲王氏以看着渗得慌扔掉的洋娃娃,那时候,小小的张瑞云才明白,原来女孩子也可以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
张瑞云的见识实在太有限,当然不可能知道,那三个女孩子将来会成为这段历史上留名的名媛,更不会知道,如果不是母亲王氏莫名其妙的坚持,原本,她也有机会成为她们中的一员。
可惜,除了羡慕她什么也做不了。
因为王氏的教育方式,她注定成不了名媛。王氏以为把女儿教成三从四德的大家闺秀才是种成功,却不知道在这个时代,大家闺秀注定会被扫进历史的尘埃中。
男人要的是那种上得厅堂,能够陪着他们享受生活的新式洋派妻子。所以,杨家三姐妹会成为新时代的弄潮儿,而她却注定只能成为那段历史悲凉的注脚。
所以,投胎真的是门技术活。遇上一个糟糕的母亲,一手好牌也会输得一败涂地。
想到现在这个身体的糟糕母亲,陆秀忍不住想起了她原本的妈,那个就算没有钱,也要把女儿当成公主养的亲生母亲。
这个世界文化是有钱人的专利,就算是她那个时代也一样。她五岁那年,父亲就跟着富婆跑了,留下她和弟弟跟着母亲相依为命。一个单亲母亲要养大两个孩子何其不易,更别提想提供优质的教育了。她还记得为了让她有钱学钢琴,妈妈每天下班之后依然出去摆摊赚外快,以至于,每当钢琴声响起,她总是忍不住想起母亲在路边摆摊的模样。
这个时代的文人,特别是曾经有机会留洋的文人都是得天独厚的幸运儿,每一个都让她嫉妒得咬牙切齿。
搞笑的是,这个身体原本有机会接受最好的教育,却因为母亲的愚昧,成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也不知道,当王氏得知自己女儿被嫌弃的理由时,会不会后悔。
张父是历史上有名的美男子,张瑞云完美继承了他的容貌。回想起历史上曾经留下的那些照片,排除不上相的因素,单纯从容貌上来说,张瑞云远远甩了杨家三姐妹一条街,就算比起那个把她丈夫迷得七荤八素的许微柔,也不遑多让。可惜,只因为经受的教育不同,注定了只能是云泥之别。
没有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这一点陆秀也不否认。虽然王氏用的方法错了,但在她自己看来,的确是为了女儿好。这一点,从她会选择林凤麟做自己的女婿就能证明。
张父是经受过国外新式教育的开明人士,坚持一夫一妻,虽然王氏跟他鸡同鸭讲,却从来没动过纳妾的念头。曾经有位懂英文的千金小姐对他芳心暗许,他的朋友也劝他停妻再娶,认为有这样一位妻子对他的事业有帮助,但他愣是坚持原则,坐怀不乱。
但大背景在那里,每当七大姑八大姨过来串门,依然总能听到各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宅斗故事。王氏虽然按照传统的方式养大了女儿,却一门心思想着把她嫁给一个同样坚持一夫一妻的开明人士。可惜,却不小心忘了,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像她丈夫那样的好男人。
从表面上看,林家的确是符合她标准的好人家。虽然只是普通的商人,家庭关系却并不复杂,父母一夫一妻,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姨太太外室,有且只有一个儿子。儿子长得一表人才,翩翩有君子风度,还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完美符合张父对女婿的要求。
按照这个时代的要求,简直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亲家人选了。王氏让大儿子张若望旁敲侧击,确定林凤麟不可能纳妾后,就迫不及待地把张瑞云嫁了过去。没想到妾是不纳了,却直接选择了休妻。
这世上很多东西果然都只能远观。嫁过来之后,张瑞云才发现,林家也远非她父母想象中那样和谐。
林凤麟虽是独子,上头却有五个姐姐。五个姐姐同母所出,第六胎才得他这么一个儿子。连生五个还不罢休,宁可生死也不愿丈夫纳妾,可以想见,林母是个多么厉害的女人了。
后来才听几个仆人聊起,当初林母生到第四个女儿的时候,林父曾经听从母命在外面养了个外室,那个外室在林母生到第五个女孩的时候,生了个男孩。要不是有一天那孩子被拍花子的拍走了,这个家如今当家做主的是谁都说不定。
孩子丢了之后,那个倒霉的外室受了刺激,精神开始变得不太正常。常常跟祥林嫂一样絮絮叨叨地念叨着孩子怎么会没了。虽然一直养着,却再也不可能撼动林母的地位分毫。
当初张瑞云听说的时候没怎么觉得,看过不少后世宅斗剧的陆秀却敏锐地感受到了孩子失踪背后的蹊跷。果然,这个时代能够坐稳正妻位置的女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林父不是白痴,未必猜不到那件事情背后的真相,可惜,一个儿子而已,哪里抵得过家族的名誉重要。后来,林凤麟出生,他就彻底把那个女人忘到了九霄云外。
不知道爱生女儿是不是会遗传。已经嫁出去的大姐也已经生到了第五胎了,如果这一次肚子里的依然是女儿,就只能捏着鼻子让姐夫纳妾了。这些天,林母一直在拼命求神拜佛,甚至还不远千里跑了趟普陀山。
为了稳妥起见,林母甚至还把大姐接回了娘家,这些天一直熬着传说中包生男孩的神秘中药。
如果林凤麟不是那么渣,陆秀说不定会好心警告一下,怀孕期间随便吃药是会影响孩子发育的。但现在,只要一想到张瑞云历史上一尸两命的结局,她就恨不得大姐生出来的孩子真的没屁眼。
大姐这一胎怀的时间跟张瑞云差不多,也是将近四个月。同样是孕妇,待遇却是天差地别。
这也难怪,一边是万众期待的外甥,一边是弃妇之子。
考虑到目前张瑞云那个老是被当局追杀的倒霉父亲的处境,林家没有为了摆正政治立场直接把她饿死,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为了照顾大姐,甚至连张瑞云陪嫁的贴身丫鬟海棠都被调去了林母房中。感谢林母的高瞻远瞩,陆秀穿越的这段时间才总算没人过来打搅,让她得以从容完成了跟张瑞云记忆的融合。
每天窝在房间里不出去也不是个办法,融合了张瑞云的记忆,陆秀终于大着胆子走出了房门。
运气不好,竟然兜头就跟林凤麟打了个罩面。那家伙果然如预料中那样迅速移开了视线。
在张瑞云的记忆里,他就从来没正眼看过她一眼。每次见她,都仿佛害怕沾染了什么恶心的东西一般,避之惟恐不及。
趁着这个机会,陆秀大大方方地打量了他一眼。能够骗到张父,林凤麟果然长了一张大奸若忠的脸,干净清秀,一脸的正气,一眼看去,甚至让陆秀忍不住想到古板的老学究。那眉头微皱,故意移开视线的表情,非但没让陆秀生气,反而让她觉得有些好玩。
如果不是害怕不小心刺激到他,害他做出什么危险的举动让自己一尸两命的话,陆秀真忍不住想逗逗他。
大概是感受到了陆秀的视线,林凤麟纠结了片刻后,终于转过了头来,表情一脸的不耐烦:“有事吗?”
语气冷淡至极,就差直接在脸上写上“我讨厌你”五个大字了。
“没事!就是看你长得英俊潇洒,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混蛋!果然没忍住!
话说出口,陆秀立刻警惕地后退了两步,她到现在还对意外流产的意外二字耿耿于怀。
张瑞云生性害羞,打死也不可能说出这种没脸没皮的话来,林凤麟果然一愣,皱眉,一脸难以置信地打量起了她。
陆秀朝他微微一笑,昂首挺胸直接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外面的雪还没化开,因为意外二字,陆秀根本不敢走到外面去,只能在内宅随便走走。此刻,她无比庆幸当初张父坚持没让她缠足,不然,没了丫鬟的搀扶,她根本出不了门。
就像林家的大姐一样。
大概是想看雪景,大姐在丫鬟的搀扶下袅袅婷婷地走到庭前,还没站多久就被丫鬟扶着坐了下来。然后,另一个丫鬟立刻体贴地端过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燕窝。
陆秀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每天喝燕窝,真的不怕重金属中毒吗?片刻后才反应过来,现在是二十世纪初,重金属那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东西想添加也没处找,立刻自嘲地一笑。
“想喝吗?想喝的话,厨房还有!”她正准备离开,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好听的男声。回头,发现林凤麟正冷笑着望着她。
第3章
陆秀当时就在心中骂了无数遍操。张瑞云怎么说也是张家的大小姐,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那一个瞬间,她真的只是下意识地担心重金属问题而已,林凤麟这句话弄得她好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老冒一般。
果然,丫鬟那边响起了一阵窃笑。自从林凤麟把准备离婚的打算公之于众,这帮丫鬟已经把嘲笑张瑞云当成了人生乐趣。
每当听到丫鬟们的窃笑,张瑞云总会下意识地缩成一团,仿佛恨不得缩成一个小点,直接消失在她们面前,陆秀却面不改色,依旧挺直了腰杆。
她先是皱眉望了一眼那碗燕窝,这才转向林凤麟,笑道:“不!谢了!我对金丝燕沾满了毛跟粪便的口水一点兴趣都没有!就算清理得再干净,也改变不了上面沾上过脏东西的事实!”
这话杀伤力惊人,原本还在有滋有味喝着燕窝的大姐顿时一阵干呕,黑着脸把剩下的半碗塞到了丫鬟手里。
陆秀望着林凤麟,继续面不改色地科普:“知道金丝燕的口水是怎么来的吗?说白了,就是吃进去的虫子消化过后的产物。原本不过是令人作呕的虫子,进了金丝燕的嘴里再出来,就成了珍贵无比的燕窝。这个过程,就像原本不学无术的富家子,留洋之后再回来,顿时就身价百倍一样。以为化成了口水,别人就认不出你是虫子了吗?就算所有人都被蒙蔽了,但总有人能够看清楚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