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分卷阅读_280
我没有说话。
勋世奉抱着孩子,daniel则异常认真的挑选他人生中的第一匹马。
我发现勋世奉的喜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daniel的选择。勋世奉喜欢深色,那么备选的马匹都是深色的,勋世奉喜欢阿拉伯血统的马,那么,放在daniel面前的就不可能是蒙古马,教育学家并不认为这样的潜移默化中的控制是负面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正面的塑造,但是,人生是不是还是会拥有其他的可能?
daniel是否有可能成为一名医生,画家,诗人,或者是一名真正的学者,而不是勋世奉这样具有成为终身教授资格却完全无意执教的资本家?
最终,daniel选择了一匹看起来已经成熟的黑色的马。
我有些奇怪,就问他,“为什么宝宝不选择一匹和自己一个可爱的小马驹呢?这样,你们可以一起长大。”
“可是,daddy说要我选择的是一匹马,我想,选择horse的好处就是他已经被训练过,并且我可以骑在它身上,如果是一匹也像我一样的baby pony,那我不是需要等很久才可以真正骑马?”
“呃,……,我的意思是,如果选择一匹和宝宝一样可爱的小矮马,这样,这匹马陪伴宝宝的时间就会长久一些,就好像mummy现在给宝宝买的衣服和鞋子都是稍微大一些,这样就可以让宝宝穿的长久一些,不过马和鞋子不一样,马要小一些才能陪在你身边长一些,这样,就不用等待这匹马老了,不能再骑它的时候,宝宝还没有长大。”
“如果horse老了,宝宝可以再拥有第二匹小马了,再拥有一匹小马也不是很困难啊,只要到阿布扎比来,就可以啦。”
“……”好吧,daniel毕竟是姓勋的,他这么小,就可以把dna中是金钱如粪土发挥的淋漓尽致,我摸了摸他已经变得很清秀的小脸蛋,“宝宝给新拥有的小马起个名字吧。”
“它有名字啦!就是horse !”
我,“……”
我又摸了摸他的脑袋,“宝宝为什么要给小马起一个这么普通的名字?”
“因为它本来就是horse啊!”
“那么,宝宝的小狗为什么叫butter而不是dog?”
daniel歪着小脑袋,“因为butter并不是一只小狗,它是机器人,所以,不能拥有一个小狗的名字。”
我忽然想到daniel一个潜在的意识,我为了确定自己的想法,问他,“那么,宝宝是以为人工智能与真正的生命不能等同吗?”
“isn't it obviously ”
……
夜晚,阿卜杜拉亲王在自己的官邸设宴招待我们。
这位亲王不是国王也不是王储,他是fma主权基金的负责人,这个基金前一阵子因为与康斯坦丁有一场收购战而结下一段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恩怨。从这场宴会看来,fma即使损失惨重,也远远没有到达伤筋动骨的地步,它的背后是阿布扎比,而阿布扎比的产油量占有阿联酋96%以上,毫无意外,这使这个国家牢牢占据7个酋长国最强势的地位,同时,也为fma提供了坚不可摧的后盾。
伊曼王妃是阿卜杜拉亲王的第二王妃,也是这场宴会的女主人,我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位身披黑袍的只露出迷人眼睛的神秘女子,结果我看到的是一位穿着红色名贵高定礼服的金发碧眼的美艳女郎。
王妃曾经是英国人,成为亲王的第二王妃之后就更改了一个阿拉伯妇女的名字。
她的礼服很大胆,与她相比,我身上的礼服倒是相当保守,繁复绣着一大堆花朵,点缀着珠宝的多层纱长袖拖地长裙,让我像一个阿拉伯的改革派。
宴会简直好像是一千零一夜的再现,除了没有美酒助兴而只能饮一些薄荷茶,咖啡,果汁,还有清水之外,一切都丰盛的让人想要抱着龙虾睡了。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美食,几千美金一斤的巧克力,撒着金箔的冰激凌,等等,让我想起来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一任扬州知府,他此生最爱的事情就是让盐商端着盛满了金叶子的簸箩向钱塘江乱撒,他就喜欢这一口,爱的就是银浪飘金,与眼前我端着的金箔冰激凌似乎是异曲同工。
“勋夫人。”伊曼王妃笑起来,既甜美又迷人,她的英语让人听着很习惯,“前一阵我就在纽约,本来想在那里与您见面,可是,……,太不巧了。”
那个时候fma收购康斯坦丁,无论伊曼王妃是怎么样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我都不可能与她亲密贴在一起。
王妃手中端着一杯红茶,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向里面加入了差不多一个水晶罐子的蜜糖,红色的液体已经成为黏稠的状态,好像琥珀。
伊曼王妃端着自己红茶,“勋夫人,我在爱丁堡大学读世界历史的时候,曾经对于阿拉伯文化中的审美有一些质疑,似乎这里的人对于甜这种味道的崇尚已经到了极致的地步,阿拉伯茶太甜,但是,在这里住久了就会爱上这种味道。您不尝一下吗?”
我看她想要把红茶递给我,我连忙从旁边端起一杯看起来味道清淡的薄荷茶,结果一抿,……,他们好像打死卖蜂蜜的了。
我必须笑的比她更加甜美的拒绝她的红茶。
“勋夫人的英语说的很好,您在英国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吗?”
“呃,算是。”
“在哪里?”
“剑桥郡。”
王妃端过来一个小盘子,里面全是名贵的巧克力,这个我的确抵抗不了它们的魅力,直接拿一块放入口中,……,很像linda lee说过,差点就可以喊一句’i am ing’了。
她自己也吃了一小块,身边的仆从把盘子端走。
“勋夫人,我听亲王殿下说,您来自中国一个传统的家族,您家族持有的康斯坦丁的股份在关键时刻帮助勋先生稳定了市场,也让亲王殿下只能而退。勋先生能娶您为妻,真的是很幸运的一件事。”
我感觉自己好像宅的太久了,完全不了解江湖上已经把我说成什么样子的人了。
于是,我向伊曼王妃侧面打听了一下,市场上大约有传闻说勋世奉能拿到致胜的那24%的股份,是因为他的妻子。
于是,王妃把这个传闻又根据她自己的想法演绎了一下。
大概的意思是,虽然我在明面上的身份是来自中国的一个小明星,但是,其实,我是艾家的养女。我的真正父亲来自中国一个名门望族,只是他与我母亲的感情不被家族承认,于是,他们分开。我父亲很年轻就去世了,我母亲也失踪了,我被艾家收养,过着尘世中最普通的生活,一直到最近,因为某种机缘,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成为继承人,同时,嫁给了康斯坦丁的arthur hsun。
我感觉,伊曼王妃比我适合去做狗血偶像剧的编剧,这个故事我听着都差点信以为真了。
听完,我只是问了王妃一件事,“殿下,您说,您曾经在爱丁堡学过世界历史?”
“是的。勋夫人,您有什么疑问吗?”
我摇头,“不,您的话语太令人感动了,我一直以为您曾经听过汉斯·冯·卡特教授的戏剧课。”
这位教授是我的校友,他就是曾经在爱丁堡教授过一段戏剧。
这个德国人与他的同胞截然不同,他可以把莎翁巨著《温莎的风流娘儿们》改变成一部大悲剧,并且他曾经拉我去爱丁堡的艺术节演绎这部被他改变过后的悲剧,让台下的人哭的差点断了气。
不过,既然伊曼王妃学的是世界历史,那么就同这位天才教授没有什么交集。
不料,王妃很意外,并且惊喜的说,“我选修卡特教授的课,每一节都去,没有一堂课落下。”
……
哦。
现在我知道有关于我那个既像上个世纪80年代的言情小说,又像是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父母的爱情故事究竟是哪里来的了。
其实,我爹妈的爱情故事特别普通。
他们是大学同学。
那个时候刚恢复高考没几年,大学生稀缺,他们是同学,忽然很喜欢,就结婚了,很简单的故事,接下来就是柴米油盐,没有任何波浪壮阔,只除了我家人最后的结局。
第217章
我同伊曼王妃的谈话很有趣味,不过当我遇到阿卜杜拉亲王之后,我发现亲王也是一位妙人。亲王殿下裹着库非耶头巾,穿着迪史达什大袍,高鼻梁深眼窝,长袍掩盖不住高瘦挺拔的身材,与电视中那些大腹便便的阿拉伯富商的刻板形象大相径庭。
“勋夫人。”他问了我一个让我意外的问题,“听说您与勋先生结婚之后,并没有皈依基督教,依旧信佛。”
“呃……”我点头。
“不得不说,勋先生真是一位很有包容性的男人。”阿卜杜拉微笑着看着我,“如果在阿布扎比,这样的事情是根本无法想象的。阿拉伯的意识心态没有这么开放与兼容并蓄,一个非伊斯兰教的女人嫁入阿拉伯家庭必须改换宗教,信仰真主。”
“噢。”我遗憾的摇头,“看样子,我离成为一名阿拉伯男人的合格的妻子距离十万八千里。”
“勋夫人您不需要成为阿拉伯男人的妻子,事实上,您丈夫已经非常完美了。”
呃。
勋世奉抱着孩子,daniel则异常认真的挑选他人生中的第一匹马。
我发现勋世奉的喜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daniel的选择。勋世奉喜欢深色,那么备选的马匹都是深色的,勋世奉喜欢阿拉伯血统的马,那么,放在daniel面前的就不可能是蒙古马,教育学家并不认为这样的潜移默化中的控制是负面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正面的塑造,但是,人生是不是还是会拥有其他的可能?
daniel是否有可能成为一名医生,画家,诗人,或者是一名真正的学者,而不是勋世奉这样具有成为终身教授资格却完全无意执教的资本家?
最终,daniel选择了一匹看起来已经成熟的黑色的马。
我有些奇怪,就问他,“为什么宝宝不选择一匹和自己一个可爱的小马驹呢?这样,你们可以一起长大。”
“可是,daddy说要我选择的是一匹马,我想,选择horse的好处就是他已经被训练过,并且我可以骑在它身上,如果是一匹也像我一样的baby pony,那我不是需要等很久才可以真正骑马?”
“呃,……,我的意思是,如果选择一匹和宝宝一样可爱的小矮马,这样,这匹马陪伴宝宝的时间就会长久一些,就好像mummy现在给宝宝买的衣服和鞋子都是稍微大一些,这样就可以让宝宝穿的长久一些,不过马和鞋子不一样,马要小一些才能陪在你身边长一些,这样,就不用等待这匹马老了,不能再骑它的时候,宝宝还没有长大。”
“如果horse老了,宝宝可以再拥有第二匹小马了,再拥有一匹小马也不是很困难啊,只要到阿布扎比来,就可以啦。”
“……”好吧,daniel毕竟是姓勋的,他这么小,就可以把dna中是金钱如粪土发挥的淋漓尽致,我摸了摸他已经变得很清秀的小脸蛋,“宝宝给新拥有的小马起个名字吧。”
“它有名字啦!就是horse !”
我,“……”
我又摸了摸他的脑袋,“宝宝为什么要给小马起一个这么普通的名字?”
“因为它本来就是horse啊!”
“那么,宝宝的小狗为什么叫butter而不是dog?”
daniel歪着小脑袋,“因为butter并不是一只小狗,它是机器人,所以,不能拥有一个小狗的名字。”
我忽然想到daniel一个潜在的意识,我为了确定自己的想法,问他,“那么,宝宝是以为人工智能与真正的生命不能等同吗?”
“isn't it obviously ”
……
夜晚,阿卜杜拉亲王在自己的官邸设宴招待我们。
这位亲王不是国王也不是王储,他是fma主权基金的负责人,这个基金前一阵子因为与康斯坦丁有一场收购战而结下一段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恩怨。从这场宴会看来,fma即使损失惨重,也远远没有到达伤筋动骨的地步,它的背后是阿布扎比,而阿布扎比的产油量占有阿联酋96%以上,毫无意外,这使这个国家牢牢占据7个酋长国最强势的地位,同时,也为fma提供了坚不可摧的后盾。
伊曼王妃是阿卜杜拉亲王的第二王妃,也是这场宴会的女主人,我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位身披黑袍的只露出迷人眼睛的神秘女子,结果我看到的是一位穿着红色名贵高定礼服的金发碧眼的美艳女郎。
王妃曾经是英国人,成为亲王的第二王妃之后就更改了一个阿拉伯妇女的名字。
她的礼服很大胆,与她相比,我身上的礼服倒是相当保守,繁复绣着一大堆花朵,点缀着珠宝的多层纱长袖拖地长裙,让我像一个阿拉伯的改革派。
宴会简直好像是一千零一夜的再现,除了没有美酒助兴而只能饮一些薄荷茶,咖啡,果汁,还有清水之外,一切都丰盛的让人想要抱着龙虾睡了。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美食,几千美金一斤的巧克力,撒着金箔的冰激凌,等等,让我想起来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一任扬州知府,他此生最爱的事情就是让盐商端着盛满了金叶子的簸箩向钱塘江乱撒,他就喜欢这一口,爱的就是银浪飘金,与眼前我端着的金箔冰激凌似乎是异曲同工。
“勋夫人。”伊曼王妃笑起来,既甜美又迷人,她的英语让人听着很习惯,“前一阵我就在纽约,本来想在那里与您见面,可是,……,太不巧了。”
那个时候fma收购康斯坦丁,无论伊曼王妃是怎么样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我都不可能与她亲密贴在一起。
王妃手中端着一杯红茶,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向里面加入了差不多一个水晶罐子的蜜糖,红色的液体已经成为黏稠的状态,好像琥珀。
伊曼王妃端着自己红茶,“勋夫人,我在爱丁堡大学读世界历史的时候,曾经对于阿拉伯文化中的审美有一些质疑,似乎这里的人对于甜这种味道的崇尚已经到了极致的地步,阿拉伯茶太甜,但是,在这里住久了就会爱上这种味道。您不尝一下吗?”
我看她想要把红茶递给我,我连忙从旁边端起一杯看起来味道清淡的薄荷茶,结果一抿,……,他们好像打死卖蜂蜜的了。
我必须笑的比她更加甜美的拒绝她的红茶。
“勋夫人的英语说的很好,您在英国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吗?”
“呃,算是。”
“在哪里?”
“剑桥郡。”
王妃端过来一个小盘子,里面全是名贵的巧克力,这个我的确抵抗不了它们的魅力,直接拿一块放入口中,……,很像linda lee说过,差点就可以喊一句’i am ing’了。
她自己也吃了一小块,身边的仆从把盘子端走。
“勋夫人,我听亲王殿下说,您来自中国一个传统的家族,您家族持有的康斯坦丁的股份在关键时刻帮助勋先生稳定了市场,也让亲王殿下只能而退。勋先生能娶您为妻,真的是很幸运的一件事。”
我感觉自己好像宅的太久了,完全不了解江湖上已经把我说成什么样子的人了。
于是,我向伊曼王妃侧面打听了一下,市场上大约有传闻说勋世奉能拿到致胜的那24%的股份,是因为他的妻子。
于是,王妃把这个传闻又根据她自己的想法演绎了一下。
大概的意思是,虽然我在明面上的身份是来自中国的一个小明星,但是,其实,我是艾家的养女。我的真正父亲来自中国一个名门望族,只是他与我母亲的感情不被家族承认,于是,他们分开。我父亲很年轻就去世了,我母亲也失踪了,我被艾家收养,过着尘世中最普通的生活,一直到最近,因为某种机缘,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成为继承人,同时,嫁给了康斯坦丁的arthur hsun。
我感觉,伊曼王妃比我适合去做狗血偶像剧的编剧,这个故事我听着都差点信以为真了。
听完,我只是问了王妃一件事,“殿下,您说,您曾经在爱丁堡学过世界历史?”
“是的。勋夫人,您有什么疑问吗?”
我摇头,“不,您的话语太令人感动了,我一直以为您曾经听过汉斯·冯·卡特教授的戏剧课。”
这位教授是我的校友,他就是曾经在爱丁堡教授过一段戏剧。
这个德国人与他的同胞截然不同,他可以把莎翁巨著《温莎的风流娘儿们》改变成一部大悲剧,并且他曾经拉我去爱丁堡的艺术节演绎这部被他改变过后的悲剧,让台下的人哭的差点断了气。
不过,既然伊曼王妃学的是世界历史,那么就同这位天才教授没有什么交集。
不料,王妃很意外,并且惊喜的说,“我选修卡特教授的课,每一节都去,没有一堂课落下。”
……
哦。
现在我知道有关于我那个既像上个世纪80年代的言情小说,又像是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父母的爱情故事究竟是哪里来的了。
其实,我爹妈的爱情故事特别普通。
他们是大学同学。
那个时候刚恢复高考没几年,大学生稀缺,他们是同学,忽然很喜欢,就结婚了,很简单的故事,接下来就是柴米油盐,没有任何波浪壮阔,只除了我家人最后的结局。
第217章
我同伊曼王妃的谈话很有趣味,不过当我遇到阿卜杜拉亲王之后,我发现亲王也是一位妙人。亲王殿下裹着库非耶头巾,穿着迪史达什大袍,高鼻梁深眼窝,长袍掩盖不住高瘦挺拔的身材,与电视中那些大腹便便的阿拉伯富商的刻板形象大相径庭。
“勋夫人。”他问了我一个让我意外的问题,“听说您与勋先生结婚之后,并没有皈依基督教,依旧信佛。”
“呃……”我点头。
“不得不说,勋先生真是一位很有包容性的男人。”阿卜杜拉微笑着看着我,“如果在阿布扎比,这样的事情是根本无法想象的。阿拉伯的意识心态没有这么开放与兼容并蓄,一个非伊斯兰教的女人嫁入阿拉伯家庭必须改换宗教,信仰真主。”
“噢。”我遗憾的摇头,“看样子,我离成为一名阿拉伯男人的合格的妻子距离十万八千里。”
“勋夫人您不需要成为阿拉伯男人的妻子,事实上,您丈夫已经非常完美了。”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