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逆袭!_分卷阅读_15
可惜,时间这玩意永远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
报名日很快过去,阮婉也正式成为了一名初二学生。开学当天,各种认真背书的学生们信心满满地等待着考试,结果,又被忽悠了。
老师们压根没考试,直接给上了课。
学生们纷纷泪流满面地表示老师神马的真是太狡猾了!不过,今年比起去年,又多了一门课程——物理。相较于初一时,学习气氛无疑又浓了不少。与此同时,班上学生们的某些意识也终于开始萌发了。
就比如说,少女阮婉收到了自己这辈子的第一封情书。
阮婉真的可以被称为“少女”了,因为她的姨妈君,在暑假的时候来访了,就现在而言,她来得有些早。不过既然来了,她也不能把它跟赶跑吧?好在已经有了一次经验,她完全没有像上次那样到惊慌失措的地步。
与此相对的,她的身体也终于迎来了发育期。
到底是成长期,别看只是一两个月的工夫,整个人却完全不一样了。宋婷和余巧巧刚从外地回来时,都纷纷表示“你变化真大!”。
阮婉的脸孔变化是最小的,稍微褪去了一点婴儿肥,下巴也尖了一点。她的长相不像自己的妈妈(据外婆说妈妈更像外公),而更像外婆(她曾经偷看过外婆年轻时候的相片,简直好像看到了若干年后的自己),标准地水乡闺阁女子的长相。柳眉杏眼樱桃口,鼻梁直挺,肤如凝脂之余气色也是极好,就算化妆估计也根本不需要上胭脂。只是依旧没有长开,看来还是很有几分孩子气。
身体倒是明显地抽高了,直接蹿到了一五五,这是个标准身高,不算矮也不算出众。不过她上辈子就不是“鹤立鸡群”的命,这辈子估计也是一样。
与之相对的,她的身体也隐约有了曲线,虽说称不上“凹凸有致”,但至少也是有“凹凸”了。再加上她不爱宽大肥的衣服,穿的衣服都极为合身,看起来自然更加明显。
从初一时的那次考试起,她的成绩就没掉下去过。就如她那时所意识到的那样,长得漂亮+成绩好+老师喜欢,被人喜欢简直太正常了。
而且,阮婉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是,虽说她努力地在做一个好姑娘,在其他人看来,她却依旧和大家不太一样。这一点,即使是和她关系最好的宋婷和余巧巧,都不能否认。
首先是阮婉的衣着;
她这辈子已经不再执着地穿着妈妈邮寄来的那些不合身的衣服,而是格外喜欢穿外婆裁剪的衣服。尤其在学会裁剪后,她更是会亲自设计制作衣服,穿上后自我感觉美得冒泡,也获得了外婆的肯定。认真说,她穿的衣服并不奇怪也没走什么时髦路线,大多都是复古风——简易汉服旗袍之类的感觉。
不少同校生看到她的穿着后也回家说要一样的,家里人做倒是给做了,但有阮婉这样眼光和外婆这样手艺的,毕竟是少数。再说,就算是同样的衣服,阮婉穿起来也比别人好看一倍。
其次是阮婉的性格;
不仅是同学们,包括老师在内,都觉得这姑娘稳重聪明地有些过头。不过一想到她从小没爸没妈,在外婆身边长大,像这类的孩子敏感聪慧点也正常。总而言之就是,同龄人觉得她十分厉害可靠,长辈觉得她乖巧到惹人怜惜的地步。
最后是阮婉的人缘。
虽说她不是钱,不能让所有人都喜欢自己,但这辈子她的人缘还真不错。她的漂亮是从小就公认的,大家都习惯了不至于突然产生嫉妒心,再加上成绩好又乐于助人,谁都乐意和她一起玩。
综上所述,阮婉就是一个活体的“人生赢家”,起码现阶段的确如此。
像这样的她,收到封情书也实属常事。
收到这封信,是在开学一个多月后,刚好在她生日结束后的第二天。
阮婉是早上上学时在桌斗里发现这封书信的,看样子发信人是在第一天放学后将这封信塞入了她的书斗里。阮婉在看到粉色信封的瞬间,就秒懂了一切。不过她没有声张,而是随手将她塞进了自己的书包里。虽说她对“老牛吃嫩草”完全没兴趣,不过倒是很好奇有谁会给自己写信,信里又有怎样的内容。
要知道,她上辈子初中的时候就没收过情书!
后来她死前偶遇老同学时还无意中聊到这话题,那同学苦笑着说“其实当时有不少男同学都喜欢你,只是你看起来那么骄傲,谁也不敢写信给你”。所以,这封信是她做人成功的标志?突然有点小开心是个什么情况?
表情淡定地上了一天课后,阮婉傍晚回家吃完饭后,借着休息的机会,坐在家中的书桌边看起了这封信。
封壳就是最普通的那种粉色封壳,没有花里胡哨的图案,也没有多余的字样。撕开封口后,里面躺着两张白色的普通信纸。她拿出来一看,第一句就是——
【婉婉,首先,请允许我这样亲切地称呼你。】
阮婉嘴唇一抽,突然觉得有点冷。
【我从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经开始喜欢你了。那时,你才四年级,穿着一件紫底白花的小裙子……】阮婉默默地把信揉成一团,连带着信封一起丢进垃圾桶里,光是脑补一个流着鼻涕的傻小子对着自己流口水的场景,就让她浑身一寒,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早恋什么的,退散!
她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比她大两岁,这个时候应该也有十五岁了吧?正在国外做什么呢?有喜欢的小女孩吗?不会已经有了女朋友吧?毕竟国外这个又不是稀奇事。
想到此,她哼了声,不开心了。
上辈子直到他死前,她都不够关心他,或者说,没有意识到他有多重要。所以对于他过去的经历……不太清楚,只知道他们相遇的那一年,他才刚从国外回来,不知道他在遇到她前,有没有喜欢过其他姑娘。不过这辈子嘛……哼,等见面后一定要好好审审他!
到底是青春的年纪,在外人看来镇定乖巧的阮婉在情书的诱导下,也不自觉地开始思春了。嗯,正常,正常。
她原本以为这次情书事件只是个插曲,却低估了对方的执着。
收到第一封情书的第三天,她又在抽屉里发现了一封情书,她拿回来看了一眼,发现是同一个人的,照旧处理掉了。
第五天,一封。
第七天,又一封。
第八天第九天第十天……
到最后干脆就是一天一封的节奏了。
这让阮婉觉得有点头疼。对方的这种态度让她有点头疼。放在桌斗里并不是什么绝对安全的手法,总有一天会被其他同学发现。虽说这件事错不在她,但她也完全不想和鼻涕小孩传什么绯闻,太掉价了。
于是,她按照写信人所写的回信方法,在放学时放了一张纸条在桌斗里,上面只有简单的、红笔写的一句话——
【你再这样,我就告诉老师。】
在她看来,大杀器一祭出,对方总应该消停了。
却没成想……
第15章 不是好人
第二天,信还是来了。
而与之前那些信不同,这封信的最后署了名——赵能亮。
赵能亮是谁?
阮婉皱眉想了会,名字倒是有点印象,只是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与这家伙有过什么交集。于是索性转头问旁边的宋婷:“婷婷。”
“什么?”宋婷见阮婉压着声音问自己,也左右看了眼压低声音,弄得两人跟地下党接头似的。
阮婉大汗,好在女孩子凑在一起总会做各种“古古怪怪”的事,所以她们这样也并不起眼。
“你知道赵能亮这个人吗?”
宋婷想了会儿,摇头:“不知道。”
“是么。”阮婉见她不知道,也就没再问了。她毕竟已经不是个孩子,不可能真的为了这点事就脸红心跳不知该如何是好。反正这人若是再不识趣,她真不介意把这事情捅开。
她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不代表宋婷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下课时她拖着阮婉就去了余巧巧的班级,问余巧巧。后者的性格比宋婷要文静得多,宋婷不知道的事,她自然也不知道。
三个小姑娘于是一起坐在操场上的双杠上,开始苦思冥想——好吧,准确来说只有宋婷和余巧巧在苦思冥想,阮婉在发呆。
前不久,宋婷和余巧巧的姨妈君也相继来拜访了,由此,她们的抽条之路也开始了。原本就最高的宋婷个头蹿得更快,晒黑的皮肤虽说没完全白回来,却也不难看,是健康的麦色,怎么看都是一个活泼开朗的阳光少女;而余巧巧则看起来更为娇俏,同是水乡姑娘的长相,如果说阮婉长得像是大家闺秀,那么余巧巧长得就更为贴近小家碧玉,怯怯软软的小模样实在是惹人怜爱——三人中就她最好欺负,所以总有调皮的男生故意从后面扯她辫子,以至于她现在只梳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让其他人想扯都扯不着。
宋婷喜欢高高的马尾,跑起来甩地跟马尾巴似的。
阮婉则喜欢披着头发,她如今已经是“长发及腰”了,远远看去如同一匹锦缎,在光照下泛着幽幽的光。两个小伙伴最喜欢摸她的头发,说“看着就想摸”。不过大概是气场原因,哪怕班上再调皮的男生,也不敢做扯她头发的事。
“我想了下,”宋·福尔摩斯·婷认真地分析说,“赵能亮是个男生对吧?所以我们应该找个男生问一下!”
报名日很快过去,阮婉也正式成为了一名初二学生。开学当天,各种认真背书的学生们信心满满地等待着考试,结果,又被忽悠了。
老师们压根没考试,直接给上了课。
学生们纷纷泪流满面地表示老师神马的真是太狡猾了!不过,今年比起去年,又多了一门课程——物理。相较于初一时,学习气氛无疑又浓了不少。与此同时,班上学生们的某些意识也终于开始萌发了。
就比如说,少女阮婉收到了自己这辈子的第一封情书。
阮婉真的可以被称为“少女”了,因为她的姨妈君,在暑假的时候来访了,就现在而言,她来得有些早。不过既然来了,她也不能把它跟赶跑吧?好在已经有了一次经验,她完全没有像上次那样到惊慌失措的地步。
与此相对的,她的身体也终于迎来了发育期。
到底是成长期,别看只是一两个月的工夫,整个人却完全不一样了。宋婷和余巧巧刚从外地回来时,都纷纷表示“你变化真大!”。
阮婉的脸孔变化是最小的,稍微褪去了一点婴儿肥,下巴也尖了一点。她的长相不像自己的妈妈(据外婆说妈妈更像外公),而更像外婆(她曾经偷看过外婆年轻时候的相片,简直好像看到了若干年后的自己),标准地水乡闺阁女子的长相。柳眉杏眼樱桃口,鼻梁直挺,肤如凝脂之余气色也是极好,就算化妆估计也根本不需要上胭脂。只是依旧没有长开,看来还是很有几分孩子气。
身体倒是明显地抽高了,直接蹿到了一五五,这是个标准身高,不算矮也不算出众。不过她上辈子就不是“鹤立鸡群”的命,这辈子估计也是一样。
与之相对的,她的身体也隐约有了曲线,虽说称不上“凹凸有致”,但至少也是有“凹凸”了。再加上她不爱宽大肥的衣服,穿的衣服都极为合身,看起来自然更加明显。
从初一时的那次考试起,她的成绩就没掉下去过。就如她那时所意识到的那样,长得漂亮+成绩好+老师喜欢,被人喜欢简直太正常了。
而且,阮婉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是,虽说她努力地在做一个好姑娘,在其他人看来,她却依旧和大家不太一样。这一点,即使是和她关系最好的宋婷和余巧巧,都不能否认。
首先是阮婉的衣着;
她这辈子已经不再执着地穿着妈妈邮寄来的那些不合身的衣服,而是格外喜欢穿外婆裁剪的衣服。尤其在学会裁剪后,她更是会亲自设计制作衣服,穿上后自我感觉美得冒泡,也获得了外婆的肯定。认真说,她穿的衣服并不奇怪也没走什么时髦路线,大多都是复古风——简易汉服旗袍之类的感觉。
不少同校生看到她的穿着后也回家说要一样的,家里人做倒是给做了,但有阮婉这样眼光和外婆这样手艺的,毕竟是少数。再说,就算是同样的衣服,阮婉穿起来也比别人好看一倍。
其次是阮婉的性格;
不仅是同学们,包括老师在内,都觉得这姑娘稳重聪明地有些过头。不过一想到她从小没爸没妈,在外婆身边长大,像这类的孩子敏感聪慧点也正常。总而言之就是,同龄人觉得她十分厉害可靠,长辈觉得她乖巧到惹人怜惜的地步。
最后是阮婉的人缘。
虽说她不是钱,不能让所有人都喜欢自己,但这辈子她的人缘还真不错。她的漂亮是从小就公认的,大家都习惯了不至于突然产生嫉妒心,再加上成绩好又乐于助人,谁都乐意和她一起玩。
综上所述,阮婉就是一个活体的“人生赢家”,起码现阶段的确如此。
像这样的她,收到封情书也实属常事。
收到这封信,是在开学一个多月后,刚好在她生日结束后的第二天。
阮婉是早上上学时在桌斗里发现这封书信的,看样子发信人是在第一天放学后将这封信塞入了她的书斗里。阮婉在看到粉色信封的瞬间,就秒懂了一切。不过她没有声张,而是随手将她塞进了自己的书包里。虽说她对“老牛吃嫩草”完全没兴趣,不过倒是很好奇有谁会给自己写信,信里又有怎样的内容。
要知道,她上辈子初中的时候就没收过情书!
后来她死前偶遇老同学时还无意中聊到这话题,那同学苦笑着说“其实当时有不少男同学都喜欢你,只是你看起来那么骄傲,谁也不敢写信给你”。所以,这封信是她做人成功的标志?突然有点小开心是个什么情况?
表情淡定地上了一天课后,阮婉傍晚回家吃完饭后,借着休息的机会,坐在家中的书桌边看起了这封信。
封壳就是最普通的那种粉色封壳,没有花里胡哨的图案,也没有多余的字样。撕开封口后,里面躺着两张白色的普通信纸。她拿出来一看,第一句就是——
【婉婉,首先,请允许我这样亲切地称呼你。】
阮婉嘴唇一抽,突然觉得有点冷。
【我从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已经开始喜欢你了。那时,你才四年级,穿着一件紫底白花的小裙子……】阮婉默默地把信揉成一团,连带着信封一起丢进垃圾桶里,光是脑补一个流着鼻涕的傻小子对着自己流口水的场景,就让她浑身一寒,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早恋什么的,退散!
她突然就想起了他,他比她大两岁,这个时候应该也有十五岁了吧?正在国外做什么呢?有喜欢的小女孩吗?不会已经有了女朋友吧?毕竟国外这个又不是稀奇事。
想到此,她哼了声,不开心了。
上辈子直到他死前,她都不够关心他,或者说,没有意识到他有多重要。所以对于他过去的经历……不太清楚,只知道他们相遇的那一年,他才刚从国外回来,不知道他在遇到她前,有没有喜欢过其他姑娘。不过这辈子嘛……哼,等见面后一定要好好审审他!
到底是青春的年纪,在外人看来镇定乖巧的阮婉在情书的诱导下,也不自觉地开始思春了。嗯,正常,正常。
她原本以为这次情书事件只是个插曲,却低估了对方的执着。
收到第一封情书的第三天,她又在抽屉里发现了一封情书,她拿回来看了一眼,发现是同一个人的,照旧处理掉了。
第五天,一封。
第七天,又一封。
第八天第九天第十天……
到最后干脆就是一天一封的节奏了。
这让阮婉觉得有点头疼。对方的这种态度让她有点头疼。放在桌斗里并不是什么绝对安全的手法,总有一天会被其他同学发现。虽说这件事错不在她,但她也完全不想和鼻涕小孩传什么绯闻,太掉价了。
于是,她按照写信人所写的回信方法,在放学时放了一张纸条在桌斗里,上面只有简单的、红笔写的一句话——
【你再这样,我就告诉老师。】
在她看来,大杀器一祭出,对方总应该消停了。
却没成想……
第15章 不是好人
第二天,信还是来了。
而与之前那些信不同,这封信的最后署了名——赵能亮。
赵能亮是谁?
阮婉皱眉想了会,名字倒是有点印象,只是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与这家伙有过什么交集。于是索性转头问旁边的宋婷:“婷婷。”
“什么?”宋婷见阮婉压着声音问自己,也左右看了眼压低声音,弄得两人跟地下党接头似的。
阮婉大汗,好在女孩子凑在一起总会做各种“古古怪怪”的事,所以她们这样也并不起眼。
“你知道赵能亮这个人吗?”
宋婷想了会儿,摇头:“不知道。”
“是么。”阮婉见她不知道,也就没再问了。她毕竟已经不是个孩子,不可能真的为了这点事就脸红心跳不知该如何是好。反正这人若是再不识趣,她真不介意把这事情捅开。
她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不代表宋婷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下课时她拖着阮婉就去了余巧巧的班级,问余巧巧。后者的性格比宋婷要文静得多,宋婷不知道的事,她自然也不知道。
三个小姑娘于是一起坐在操场上的双杠上,开始苦思冥想——好吧,准确来说只有宋婷和余巧巧在苦思冥想,阮婉在发呆。
前不久,宋婷和余巧巧的姨妈君也相继来拜访了,由此,她们的抽条之路也开始了。原本就最高的宋婷个头蹿得更快,晒黑的皮肤虽说没完全白回来,却也不难看,是健康的麦色,怎么看都是一个活泼开朗的阳光少女;而余巧巧则看起来更为娇俏,同是水乡姑娘的长相,如果说阮婉长得像是大家闺秀,那么余巧巧长得就更为贴近小家碧玉,怯怯软软的小模样实在是惹人怜爱——三人中就她最好欺负,所以总有调皮的男生故意从后面扯她辫子,以至于她现在只梳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让其他人想扯都扯不着。
宋婷喜欢高高的马尾,跑起来甩地跟马尾巴似的。
阮婉则喜欢披着头发,她如今已经是“长发及腰”了,远远看去如同一匹锦缎,在光照下泛着幽幽的光。两个小伙伴最喜欢摸她的头发,说“看着就想摸”。不过大概是气场原因,哪怕班上再调皮的男生,也不敢做扯她头发的事。
“我想了下,”宋·福尔摩斯·婷认真地分析说,“赵能亮是个男生对吧?所以我们应该找个男生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