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_分卷阅读_145
孟大总裁自叹不如,尤其是在听到周围一大群人在兴奋喊着“这么可爱一定是男孩子”后,觉得自己已经被时代的浪潮拍死在沙滩上。
上厕所的时候更是如此,一群可爱的姑娘排排站,从裙子下掏出那家伙,兴致好了还能比一下大小。
他记得那会儿,他很好奇地问被夹在中间位置的季宵,“这位先生请问你有什么感想?”
季宵淡定地看过来,说:“回去记得帮我涨工资。”
有些回忆总是那么鲜活,无论过去多久,想起来时还能让人莞尔一笑。
陆知非看着孟小荃眼底泛出的柔和,说:“看来季助理对你很好。”
“是挺好的。”孟小荃说着,目光看向那台施坦威。琴凳上又换了新的人,悠扬的音符就像璀璨的星光将他环绕,而那一个个陶醉享受着的人,沉浸在绯色的绮梦里不愿醒来。
是啊,他知道季宵对他很好,好得孟小荃都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喜欢自己?
然而季宵是那样一个完美到让人嫉妒的男人,他可以轻易地让一个人对他产生好感。而且,他虽然是个控制狂,但确实是个好人,上次秘书室的小姑娘来了例假不舒服,他还准确地判断出了真实情况,然后放了她半天假。
孟小荃为此苦恼着,他甚至有的时候希望季宵对别人能稍微冷酷一些,这样就能显出自己的特别来。
但他有时候又希望永远这么维持原状就好,毕竟他是一个赌徒,习惯于把桌上所有的筹码都押上。季宵不一样,他应该有更好的生活,没必要陪着一起疯。
孟小荃又想抽烟了,可摸到烟盒才想起来陆知非坐在对面,于是又放了下来。
陆知非看得出来孟小荃似乎有事情想跟他商谈,或者说,是倾诉。然而这么半天,孟小荃也没开口,可见他有些犹豫。
陆知非不由想起欢喜山上的孟小荃来,他让商四问过山妖,山妖说孟小荃几乎每隔半个月就会来一次山里,看看土地公,巡视一下山庄,然后就独自一人窝在那个天坑里喝喝酒。
是什么原因让他总是像避世一样孤身一人躲在妖怪横行的欢喜山上?是因为他不为人知的癖好?
陆知非不禁又想起关于孟小荃的传闻,或许,那双细长的漂亮的眼睛里藏着的黑暗,比他想像得要深。
两人一时无话,而季宵却很快地到了。陆知非看了看时间,从他坐下到现在不过四十五分钟,看来孟小荃说的一点都没错。
这是陆知非头一次见到季宵,两人礼貌地寒暄了一下,并没有深谈。季宵有些无奈地看着孟小荃,说:“孟总,差不多该回去开会了。”
“你替我开不就好了。”孟小荃懒洋洋地用手支着下巴,说。
“你是老板,我只是你的助理。”季宵镇定地驳回。
孟小荃还是不想动,开个例会而已,每个月都开,他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每个部门的人要讲什么,毫无新意。他到场,也就是做个样子罢了,于是他灵机一动,“那你就做一个下午的代理老板,我批准的。”
“好。”出乎孟小荃的意料,季宵答应得爽快。
然而孟小荃还是被季宵拉了起来,正要说话,就见他嘴角微微勾起,说:“现在我是老板,我命令你现在跟我回去开、会。”
孟小荃此时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陆知非则认为这应该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有一半都在发糖。。。。。。
☆、第99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十)
孟小荃被季宵拎走了,陆知非却不敢叫商四来接他,于是只好自己打车回去。回去的路上,陆知非还想着孟小荃可能没说出口的话,手停留在孟小荃的微·信头像上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点下去。
那个微·信头像是画着妆的孟小荃,嘴角带着点撩人的魅惑,是个绝对私人的号。
想了想,大概因为陆知非自己很清楚孤独是什么滋味,所以碰到这样的情况,总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
不过陆知非很快又释怀了,他们是朋友,以后多聚聚就好了,顺其自然。
陆知非的手指从孟小荃的微·信头像上移开,土地公的消息却像是掐着点儿似地来了。
土地公:你朋友向我许愿说要增高,说句真心话,市面上哪款增高鞋垫质量比较好的,你帮我送一打给他,让他不要再来烦我了。
鹿不知:你跟他说下辈子一定让他长高就好了。
土地公:那你去问问星君,提不提供这个服务。
陆知非沉默了一会儿,他觉得如果自己真的去问星君,星君能把好不容易才又扎起来的马尾小揪揪甩他脸上。
鹿不知:马晏晏十天里有九天半都在哀嚎自己的身高,不用在意。倒是庙里的事,太白太黑没起到什么作用,但商四还在想办法,不用担心。
土地公:其实不用那么费心。
土地公:生老病死本来就是常态,正如春去秋来,日升月落,都是自然至理。如果人类不需要我了,我还强行留在这个世界上,不反而违反这个理了吗?而且,我们应该为此感到开心才是啊,你们不再需要求神拜佛来寻求内心的安慰,说明你们的内心已经足够坚强,你们可以自己去面对各种各样的情况,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神灵身上。
陆知非看着土地公发来的消息,一时有些怔愣,没想到那个看起来不怎么着调的小老头,还能说出这番话来。
土地公:信仰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不定的。以前有人信奉观音大士,也有人信奉财神爷,这个神那个神,五花八门。现在呢,神都死了你们就没有信仰了吗?肯定不对,因为信仰不是神给你们的,而是你们自己创造的。为了国家、为了生存,或者为了自己的理想,有的时候你自身的人生准则就是你的信仰,好比欢喜山附近村子里的刘老头,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能在喝酒的时候配口回锅肉吃,为了这口酒、这口回锅肉,他辛苦了大半辈子,临了在病床上还念叨着,让儿子儿媳端到床上来吃了最后一顿,才满意地闭了眼。
土地公:而且啊,其他的神都死了,就我一个还活着,已经很厉害啦。不管还能存在多久,只要还活着,每天一睁开眼睛,发现又是崭新的一天,就已经足够令人惊喜了,不是吗?
陆知非看着这一行行字,手指点在输入法上,迟迟没能打出一句完整的话。土地公已经想得这么通透了,再说什么,好像都是多余的。
只要多活一天,就已经足够惊喜……了吗?陆知非不由看向车窗外,夏日的街头,高大的梧桐穿着盛夏的新装,投下一片阴凉。斑驳的碎光和树影交织着在车窗上掠过,和煦的风吹过他的脸,带来夏日的清新。
被打理得很干净的花坛里,一棵小小的不知道什么品种的幼苗从花坛的缝隙里悄悄地探出头来,在钢铁的丛林里顽强地生长着。一个拿着水枪的孩子蹲在花坛边,正乐呵呵地用水枪给它浇水。
孩子的眼神里充满着好奇,他一定在猜——这棵幼苗最后会长出西瓜吗?还是能长出葫芦呢?
陆知非带着微笑收回目光,再看向手机屏幕时,却看到这么一句。
土地公:以上,都是老土地说的。
土地公:我只是一只麻雀,可说不出这样的话。
鹿不知:你不用那么诚实也可以的。
土地公:土地公从不骗人。
陆知非莞尔,随即又忽然好奇起来,问道:那你的信仰呢?
那边很久都没有回话,就在陆知非以为他又去忙着招揽生意的时候,土地公的回复又来了。
土地公:我以前是只麻雀的时候,就想着吃饱肚子。后来成了土地公,就想守护老土地留下来的东西。干了那么多年,我也知道自己不适合干这一行,尽人事听天命吧。
他还记得以前老土地在的时候,总是抚摸着他的羽毛跟他说:“万事不要强求,顺应自然就好。平凡的小神仙有平凡小神仙的活法,小庙不住大佛,来得人多了也不好,管不过来啊。”
老土地大部分时候都乐呵呵的,偶尔顽皮起来还像个老小孩儿,抱着麻雀开玩笑说,“我这土地庙就跟你一样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土地公:差点忘了,这次找你是有个事儿请你们帮忙。我的事情顺其自然就好了,想不出法子也没关系,但之前有人在我这儿许过一个愿,我却一直没有办法达成。那是我的老顾客了,从前也诚心来还过愿,所以我无论如何都想帮他把这个愿望实现。
鹿不知:什么愿望?
土地公:有关于孟小荃的愿望。
孟小荃?陆知非诧异了一下,随即问:他怎么了?
土地公:是她。
鹿不知:她???
土地公:对,是她。
陆知非愣住,他?她?
上厕所的时候更是如此,一群可爱的姑娘排排站,从裙子下掏出那家伙,兴致好了还能比一下大小。
他记得那会儿,他很好奇地问被夹在中间位置的季宵,“这位先生请问你有什么感想?”
季宵淡定地看过来,说:“回去记得帮我涨工资。”
有些回忆总是那么鲜活,无论过去多久,想起来时还能让人莞尔一笑。
陆知非看着孟小荃眼底泛出的柔和,说:“看来季助理对你很好。”
“是挺好的。”孟小荃说着,目光看向那台施坦威。琴凳上又换了新的人,悠扬的音符就像璀璨的星光将他环绕,而那一个个陶醉享受着的人,沉浸在绯色的绮梦里不愿醒来。
是啊,他知道季宵对他很好,好得孟小荃都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喜欢自己?
然而季宵是那样一个完美到让人嫉妒的男人,他可以轻易地让一个人对他产生好感。而且,他虽然是个控制狂,但确实是个好人,上次秘书室的小姑娘来了例假不舒服,他还准确地判断出了真实情况,然后放了她半天假。
孟小荃为此苦恼着,他甚至有的时候希望季宵对别人能稍微冷酷一些,这样就能显出自己的特别来。
但他有时候又希望永远这么维持原状就好,毕竟他是一个赌徒,习惯于把桌上所有的筹码都押上。季宵不一样,他应该有更好的生活,没必要陪着一起疯。
孟小荃又想抽烟了,可摸到烟盒才想起来陆知非坐在对面,于是又放了下来。
陆知非看得出来孟小荃似乎有事情想跟他商谈,或者说,是倾诉。然而这么半天,孟小荃也没开口,可见他有些犹豫。
陆知非不由想起欢喜山上的孟小荃来,他让商四问过山妖,山妖说孟小荃几乎每隔半个月就会来一次山里,看看土地公,巡视一下山庄,然后就独自一人窝在那个天坑里喝喝酒。
是什么原因让他总是像避世一样孤身一人躲在妖怪横行的欢喜山上?是因为他不为人知的癖好?
陆知非不禁又想起关于孟小荃的传闻,或许,那双细长的漂亮的眼睛里藏着的黑暗,比他想像得要深。
两人一时无话,而季宵却很快地到了。陆知非看了看时间,从他坐下到现在不过四十五分钟,看来孟小荃说的一点都没错。
这是陆知非头一次见到季宵,两人礼貌地寒暄了一下,并没有深谈。季宵有些无奈地看着孟小荃,说:“孟总,差不多该回去开会了。”
“你替我开不就好了。”孟小荃懒洋洋地用手支着下巴,说。
“你是老板,我只是你的助理。”季宵镇定地驳回。
孟小荃还是不想动,开个例会而已,每个月都开,他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每个部门的人要讲什么,毫无新意。他到场,也就是做个样子罢了,于是他灵机一动,“那你就做一个下午的代理老板,我批准的。”
“好。”出乎孟小荃的意料,季宵答应得爽快。
然而孟小荃还是被季宵拉了起来,正要说话,就见他嘴角微微勾起,说:“现在我是老板,我命令你现在跟我回去开、会。”
孟小荃此时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陆知非则认为这应该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有一半都在发糖。。。。。。
☆、第99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十)
孟小荃被季宵拎走了,陆知非却不敢叫商四来接他,于是只好自己打车回去。回去的路上,陆知非还想着孟小荃可能没说出口的话,手停留在孟小荃的微·信头像上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点下去。
那个微·信头像是画着妆的孟小荃,嘴角带着点撩人的魅惑,是个绝对私人的号。
想了想,大概因为陆知非自己很清楚孤独是什么滋味,所以碰到这样的情况,总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
不过陆知非很快又释怀了,他们是朋友,以后多聚聚就好了,顺其自然。
陆知非的手指从孟小荃的微·信头像上移开,土地公的消息却像是掐着点儿似地来了。
土地公:你朋友向我许愿说要增高,说句真心话,市面上哪款增高鞋垫质量比较好的,你帮我送一打给他,让他不要再来烦我了。
鹿不知:你跟他说下辈子一定让他长高就好了。
土地公:那你去问问星君,提不提供这个服务。
陆知非沉默了一会儿,他觉得如果自己真的去问星君,星君能把好不容易才又扎起来的马尾小揪揪甩他脸上。
鹿不知:马晏晏十天里有九天半都在哀嚎自己的身高,不用在意。倒是庙里的事,太白太黑没起到什么作用,但商四还在想办法,不用担心。
土地公:其实不用那么费心。
土地公:生老病死本来就是常态,正如春去秋来,日升月落,都是自然至理。如果人类不需要我了,我还强行留在这个世界上,不反而违反这个理了吗?而且,我们应该为此感到开心才是啊,你们不再需要求神拜佛来寻求内心的安慰,说明你们的内心已经足够坚强,你们可以自己去面对各种各样的情况,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神灵身上。
陆知非看着土地公发来的消息,一时有些怔愣,没想到那个看起来不怎么着调的小老头,还能说出这番话来。
土地公:信仰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不定的。以前有人信奉观音大士,也有人信奉财神爷,这个神那个神,五花八门。现在呢,神都死了你们就没有信仰了吗?肯定不对,因为信仰不是神给你们的,而是你们自己创造的。为了国家、为了生存,或者为了自己的理想,有的时候你自身的人生准则就是你的信仰,好比欢喜山附近村子里的刘老头,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能在喝酒的时候配口回锅肉吃,为了这口酒、这口回锅肉,他辛苦了大半辈子,临了在病床上还念叨着,让儿子儿媳端到床上来吃了最后一顿,才满意地闭了眼。
土地公:而且啊,其他的神都死了,就我一个还活着,已经很厉害啦。不管还能存在多久,只要还活着,每天一睁开眼睛,发现又是崭新的一天,就已经足够令人惊喜了,不是吗?
陆知非看着这一行行字,手指点在输入法上,迟迟没能打出一句完整的话。土地公已经想得这么通透了,再说什么,好像都是多余的。
只要多活一天,就已经足够惊喜……了吗?陆知非不由看向车窗外,夏日的街头,高大的梧桐穿着盛夏的新装,投下一片阴凉。斑驳的碎光和树影交织着在车窗上掠过,和煦的风吹过他的脸,带来夏日的清新。
被打理得很干净的花坛里,一棵小小的不知道什么品种的幼苗从花坛的缝隙里悄悄地探出头来,在钢铁的丛林里顽强地生长着。一个拿着水枪的孩子蹲在花坛边,正乐呵呵地用水枪给它浇水。
孩子的眼神里充满着好奇,他一定在猜——这棵幼苗最后会长出西瓜吗?还是能长出葫芦呢?
陆知非带着微笑收回目光,再看向手机屏幕时,却看到这么一句。
土地公:以上,都是老土地说的。
土地公:我只是一只麻雀,可说不出这样的话。
鹿不知:你不用那么诚实也可以的。
土地公:土地公从不骗人。
陆知非莞尔,随即又忽然好奇起来,问道:那你的信仰呢?
那边很久都没有回话,就在陆知非以为他又去忙着招揽生意的时候,土地公的回复又来了。
土地公:我以前是只麻雀的时候,就想着吃饱肚子。后来成了土地公,就想守护老土地留下来的东西。干了那么多年,我也知道自己不适合干这一行,尽人事听天命吧。
他还记得以前老土地在的时候,总是抚摸着他的羽毛跟他说:“万事不要强求,顺应自然就好。平凡的小神仙有平凡小神仙的活法,小庙不住大佛,来得人多了也不好,管不过来啊。”
老土地大部分时候都乐呵呵的,偶尔顽皮起来还像个老小孩儿,抱着麻雀开玩笑说,“我这土地庙就跟你一样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土地公:差点忘了,这次找你是有个事儿请你们帮忙。我的事情顺其自然就好了,想不出法子也没关系,但之前有人在我这儿许过一个愿,我却一直没有办法达成。那是我的老顾客了,从前也诚心来还过愿,所以我无论如何都想帮他把这个愿望实现。
鹿不知:什么愿望?
土地公:有关于孟小荃的愿望。
孟小荃?陆知非诧异了一下,随即问:他怎么了?
土地公:是她。
鹿不知:她???
土地公:对,是她。
陆知非愣住,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