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娱乐圈]_分卷阅读_77
“多谢夸奖。”我已经放弃他了,自然看开许多:“到时候专辑出来,简导多多指教。”
其实我出不了一张好专辑的,我知道。
一首刚从原作者手里出来的好歌,到一首真正成为经典的好歌之间的差别,就好像一个天资不错的素人美女和一个天后的区别。
我对编曲其实是半吊子,一直这么混着,对自己的音乐风格都摸不清楚,pop?r&b?soul还是摇滚,我自己都吃不准定位,更别说录音和后期的那些芜杂的琐事,我以前不知道天高地厚,等到max的第一张专辑出来,十首里面有八首是我的歌,但是编曲和声全改过,红得铺天盖地。而制作人是叶霄,我那时候才知道一个好的制作人可以做多少事。
不过事已至此,没什么好说,好好唱就是。
-
一切都弄好时已经到饭点,简柯做晚会做得好是有道理的,他有强迫症,我随便扫了两眼他手上不离手的节目表,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各种备注,时间精确到秒。一场跨年,他最少要彩排三次,这还是正式记录在案的,还有三天,今天是一排,在现场的只有sv台自己的小明星,简柯就折腾舞美,一群伴舞穿着夏天时尚杂志封面的装束,露脐,热裤,站在台上瑟瑟发抖地听他训话。
好在简柯别的不说,盒饭还是按时发的,推车进来,一声开饭,所有人做鸟兽散,我已经过了饿的点,而且都弄好了,刚好现在人少,我就上了台。
整个舞台是t型的,延伸出去,两边是观众池,现在到处都是线,台上也是线,只铺了一层面,其实这个台子到时候是要铺屏幕的,我上次站到这样大的舞台还是十九岁的时候,此刻场馆内一片空荡,只有几十个工作人员对着我扒盒饭,观众席上上万个座位林立着,像无数双眼睛沉默地看着我。
风从四面八方来,我手里的麦忽然沉起来。我把麦放在麦架上,坐下来,摆好了自己的吉他,椅子太高了其实,我的腿没有折起来,这样吉他就不好放。
简柯又在看他的节目表,我这辈子大概都听不到他肯定我了。
钱迪示意我都准备好了。
我的腿莫名其妙地发抖,但是我还是打起拍子来,低声清了清嗓子。
1,2,3,4……
“向万里无寸草处去……”我的声音渐低渐弱,再好的调音师也做不出的效果,像所有故事的结尾一样渐远渐无声:“一场败阙。”
我弹起了《狂》的开头,狂的原调是ba大调,音区最高到c3,我只能用假声。这首歌披了soul的皮,骨子里其实是摇滚。这首歌上来就是一句八度下行,许多人唱得太用力,其实这一句是整首歌的基调所在,只有这样轻描淡写的唱,才能把这首歌的格调提上来。
我声音消失的瞬间,《狂》的前奏炸裂开来,我最开始写的时候就想要这首歌有惊雷般的效果,最开始应该可以进一段电吉他的solo,一直把音区层层堆叠,直接把情绪推到最高点,然后才是大段的主歌。
其实我想过《狂》的评价为什么两级分化那么严重,后来想想确实是我写得太早了,那时候我太年轻,疯狂接触新东西,什么都急着往下吞,还没消化吸收,就又忙着往外吐东西。soul的旋律开头,佛偈的歌词,紧接着大段英文摇滚,是个人听了都得疯。
如果是叶霄,或者简柯,他们绝对能处理得更好,我那时候完全不知道怎么做好一首歌,想到什么就写成什么,这首歌拆开两部分都是好东西,但是混在一起像玉石包裹在融化的金属里,不伦不类。像我现在就可以处理得很好,我迟迟没写完的那首《夜奔》,主歌是写现代生活的混乱压抑,到了副歌,忽然唱起林冲夜奔的京剧:“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因为写的时候比《狂》晚,就和谐许多。
但是我向来自恃唱功好,自己的歌自己唱,也有一种混乱的美感。
歌曲结尾,是一段与歌曲开头呼应的唱段,有戏曲技巧,但并非用到烂的京剧,更像昆曲,我最喜欢的夜奔,昆曲也有,是另外一种韵味。
你看,我唱得这么好,摇滚也好,抒情也好,这种最难唱的戏曲元素也好……
简柯偏偏不选我。
我唱完一首歌,虽然是试麦,但却是我这六七年来最大的一次舞台,我认真唱完最后一个字,把麦放回麦架,背着吉他跳下舞台。
其实应该用手扶一下的,但是我还是觉得直接跳最帅,差点没摔死。
到我在地上站稳了,掌声才开始响起来。有几个还放下筷子给我鼓掌,嘴里还吃着饭,这场面真是感人。
所以说sv台的工作人员也可怜,这两年圈内偶像横行,徐艺这种已经算是可以上唱功排行榜的了,林小白不善钻营,陈景不露面,他们在sv台工作,听来听去要么是唱功烂到爆的卖脸偶像,要么是周律那种小尖嗓,也挺遭罪的。
简柯仍然是一脸不为所动,别人都给我鼓掌,他象征性拍了两下他的节目表,头都不抬起来看我一下。
尽管早知道是这结局,多少还是有点遗憾。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无法打动他。
但我尽力了。
第54章 节奏
简柯我没打动得了,倒是钱迪挺受震撼的,我们俩一起在他那拥挤的设备室里讨论live效果的细节,我冷得缩脖子,他连忙弄了条围巾给我围上,让我保护好嗓子。
我们俩其实不能聊,因为很是相见恨晚,一聊就聊偏,好好地聊着live用的吉他,聊着聊着就聊到了atic技巧,好不容易我反应过来,试图把话题带回到跨年的表演,他又开始聊起压根不可能用上的转旋钮来。
我跟钱迪混到一起之后,简柯就压根不露面了,大概在忙晚会的事,还让个编导来告诉我:“简导要我问你愿不愿意唱开场?”
“拿我刚刚那首歌开场?”
“不是,开场是明星一起合唱的,你刚刚那首歌放到零点附近。”这年轻女孩子紧张地对我笑:“你刚刚唱得真的好。”
“谢谢。”
简柯要装作世界上没有手机这种东西,我也陪他玩好了。
“跟简导说可以。你们开场的歌定了没有?”
“没有吧。有几首歌在备选……”
“有英文歌吗?”
“有的。”
“你帮我问下简柯,开场唱《crazy》可以吗?”
这女孩子过了一会儿又来了,大概心里已经把我和简柯这种行为看成傻逼了。
“简导问,是gnarlsbarkley的《crazy》吗?”
“不是,是一首节奏布鲁斯,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看见这女孩子脸上的表情,自觉地停下了话头:“算了,当我没说。”
我总是容易犯一个错误,就是考虑歌的时候忘记一个重要因素,叫商业性也好,叫话题性也好,反正这东西都是sv台能火起来的根本。
“开场合唱是一人一句的那种吗?”
这次女孩子倒不用去问简柯了。
“不是,是你跟陆宴两个主唱,然后全场的人一起合唱就行了,主要是引燃气氛,所以备选的歌都是很有感染力的。”
这样的话,我还是觉得节奏布鲁斯挺适合的,不过其他人估计一句都不会唱,陆宴我倒是放心。
我天生乐感好,但是节奏感并不算顶尖,是叶霄逼着我去听节奏布鲁斯的,有一说一,黑人的种族天赋简直无敌,我到十九岁都没有抖腿的毛病,听了几个月就学会了。
-
最后开场的歌选了《uptownfunk》,其实有点过时了,毕竟几年的歌了,胜在传唱度高,这首歌简直有毒,倒数第二次彩排,我跟陆宴一唱,半个场地的人都摇了起来。
到时候场面会有多壮观,可想而知。
12月31日,早上七点我就醒了。
早知道就去买药了,这两天忙着编曲,各种抠细节,又不敢多唱,得保着嗓子,有点心力交瘁,我以为晚上一沾枕头就能睡,结果还是失眠,总共睡了五个小时。
我在床上趴了一个小时,睡不着,最终竟然忍不住给纪容辅打电话。
好在眼疾手快,一拨通就挂掉了。
我并不是故意玩欲擒故纵。
我只是,想躲起来一个人干点什么。
我需要一点与他无关的东西,我想离开他身边之后,还能独立而安静地做成某件事,就像他出现之前一样。我做人的第一条准则,就是要离开任何人都能好好活下去。
何况我知道今天晚上他会准时看的。
其实我出不了一张好专辑的,我知道。
一首刚从原作者手里出来的好歌,到一首真正成为经典的好歌之间的差别,就好像一个天资不错的素人美女和一个天后的区别。
我对编曲其实是半吊子,一直这么混着,对自己的音乐风格都摸不清楚,pop?r&b?soul还是摇滚,我自己都吃不准定位,更别说录音和后期的那些芜杂的琐事,我以前不知道天高地厚,等到max的第一张专辑出来,十首里面有八首是我的歌,但是编曲和声全改过,红得铺天盖地。而制作人是叶霄,我那时候才知道一个好的制作人可以做多少事。
不过事已至此,没什么好说,好好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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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弄好时已经到饭点,简柯做晚会做得好是有道理的,他有强迫症,我随便扫了两眼他手上不离手的节目表,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各种备注,时间精确到秒。一场跨年,他最少要彩排三次,这还是正式记录在案的,还有三天,今天是一排,在现场的只有sv台自己的小明星,简柯就折腾舞美,一群伴舞穿着夏天时尚杂志封面的装束,露脐,热裤,站在台上瑟瑟发抖地听他训话。
好在简柯别的不说,盒饭还是按时发的,推车进来,一声开饭,所有人做鸟兽散,我已经过了饿的点,而且都弄好了,刚好现在人少,我就上了台。
整个舞台是t型的,延伸出去,两边是观众池,现在到处都是线,台上也是线,只铺了一层面,其实这个台子到时候是要铺屏幕的,我上次站到这样大的舞台还是十九岁的时候,此刻场馆内一片空荡,只有几十个工作人员对着我扒盒饭,观众席上上万个座位林立着,像无数双眼睛沉默地看着我。
风从四面八方来,我手里的麦忽然沉起来。我把麦放在麦架上,坐下来,摆好了自己的吉他,椅子太高了其实,我的腿没有折起来,这样吉他就不好放。
简柯又在看他的节目表,我这辈子大概都听不到他肯定我了。
钱迪示意我都准备好了。
我的腿莫名其妙地发抖,但是我还是打起拍子来,低声清了清嗓子。
1,2,3,4……
“向万里无寸草处去……”我的声音渐低渐弱,再好的调音师也做不出的效果,像所有故事的结尾一样渐远渐无声:“一场败阙。”
我弹起了《狂》的开头,狂的原调是ba大调,音区最高到c3,我只能用假声。这首歌披了soul的皮,骨子里其实是摇滚。这首歌上来就是一句八度下行,许多人唱得太用力,其实这一句是整首歌的基调所在,只有这样轻描淡写的唱,才能把这首歌的格调提上来。
我声音消失的瞬间,《狂》的前奏炸裂开来,我最开始写的时候就想要这首歌有惊雷般的效果,最开始应该可以进一段电吉他的solo,一直把音区层层堆叠,直接把情绪推到最高点,然后才是大段的主歌。
其实我想过《狂》的评价为什么两级分化那么严重,后来想想确实是我写得太早了,那时候我太年轻,疯狂接触新东西,什么都急着往下吞,还没消化吸收,就又忙着往外吐东西。soul的旋律开头,佛偈的歌词,紧接着大段英文摇滚,是个人听了都得疯。
如果是叶霄,或者简柯,他们绝对能处理得更好,我那时候完全不知道怎么做好一首歌,想到什么就写成什么,这首歌拆开两部分都是好东西,但是混在一起像玉石包裹在融化的金属里,不伦不类。像我现在就可以处理得很好,我迟迟没写完的那首《夜奔》,主歌是写现代生活的混乱压抑,到了副歌,忽然唱起林冲夜奔的京剧:“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因为写的时候比《狂》晚,就和谐许多。
但是我向来自恃唱功好,自己的歌自己唱,也有一种混乱的美感。
歌曲结尾,是一段与歌曲开头呼应的唱段,有戏曲技巧,但并非用到烂的京剧,更像昆曲,我最喜欢的夜奔,昆曲也有,是另外一种韵味。
你看,我唱得这么好,摇滚也好,抒情也好,这种最难唱的戏曲元素也好……
简柯偏偏不选我。
我唱完一首歌,虽然是试麦,但却是我这六七年来最大的一次舞台,我认真唱完最后一个字,把麦放回麦架,背着吉他跳下舞台。
其实应该用手扶一下的,但是我还是觉得直接跳最帅,差点没摔死。
到我在地上站稳了,掌声才开始响起来。有几个还放下筷子给我鼓掌,嘴里还吃着饭,这场面真是感人。
所以说sv台的工作人员也可怜,这两年圈内偶像横行,徐艺这种已经算是可以上唱功排行榜的了,林小白不善钻营,陈景不露面,他们在sv台工作,听来听去要么是唱功烂到爆的卖脸偶像,要么是周律那种小尖嗓,也挺遭罪的。
简柯仍然是一脸不为所动,别人都给我鼓掌,他象征性拍了两下他的节目表,头都不抬起来看我一下。
尽管早知道是这结局,多少还是有点遗憾。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无法打动他。
但我尽力了。
第54章 节奏
简柯我没打动得了,倒是钱迪挺受震撼的,我们俩一起在他那拥挤的设备室里讨论live效果的细节,我冷得缩脖子,他连忙弄了条围巾给我围上,让我保护好嗓子。
我们俩其实不能聊,因为很是相见恨晚,一聊就聊偏,好好地聊着live用的吉他,聊着聊着就聊到了atic技巧,好不容易我反应过来,试图把话题带回到跨年的表演,他又开始聊起压根不可能用上的转旋钮来。
我跟钱迪混到一起之后,简柯就压根不露面了,大概在忙晚会的事,还让个编导来告诉我:“简导要我问你愿不愿意唱开场?”
“拿我刚刚那首歌开场?”
“不是,开场是明星一起合唱的,你刚刚那首歌放到零点附近。”这年轻女孩子紧张地对我笑:“你刚刚唱得真的好。”
“谢谢。”
简柯要装作世界上没有手机这种东西,我也陪他玩好了。
“跟简导说可以。你们开场的歌定了没有?”
“没有吧。有几首歌在备选……”
“有英文歌吗?”
“有的。”
“你帮我问下简柯,开场唱《crazy》可以吗?”
这女孩子过了一会儿又来了,大概心里已经把我和简柯这种行为看成傻逼了。
“简导问,是gnarlsbarkley的《crazy》吗?”
“不是,是一首节奏布鲁斯,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看见这女孩子脸上的表情,自觉地停下了话头:“算了,当我没说。”
我总是容易犯一个错误,就是考虑歌的时候忘记一个重要因素,叫商业性也好,叫话题性也好,反正这东西都是sv台能火起来的根本。
“开场合唱是一人一句的那种吗?”
这次女孩子倒不用去问简柯了。
“不是,是你跟陆宴两个主唱,然后全场的人一起合唱就行了,主要是引燃气氛,所以备选的歌都是很有感染力的。”
这样的话,我还是觉得节奏布鲁斯挺适合的,不过其他人估计一句都不会唱,陆宴我倒是放心。
我天生乐感好,但是节奏感并不算顶尖,是叶霄逼着我去听节奏布鲁斯的,有一说一,黑人的种族天赋简直无敌,我到十九岁都没有抖腿的毛病,听了几个月就学会了。
-
最后开场的歌选了《uptownfunk》,其实有点过时了,毕竟几年的歌了,胜在传唱度高,这首歌简直有毒,倒数第二次彩排,我跟陆宴一唱,半个场地的人都摇了起来。
到时候场面会有多壮观,可想而知。
12月31日,早上七点我就醒了。
早知道就去买药了,这两天忙着编曲,各种抠细节,又不敢多唱,得保着嗓子,有点心力交瘁,我以为晚上一沾枕头就能睡,结果还是失眠,总共睡了五个小时。
我在床上趴了一个小时,睡不着,最终竟然忍不住给纪容辅打电话。
好在眼疾手快,一拨通就挂掉了。
我并不是故意玩欲擒故纵。
我只是,想躲起来一个人干点什么。
我需要一点与他无关的东西,我想离开他身边之后,还能独立而安静地做成某件事,就像他出现之前一样。我做人的第一条准则,就是要离开任何人都能好好活下去。
何况我知道今天晚上他会准时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