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再用削去树皮的木棍插上,放在火堆上烤着。
在等待烤肉烤熟时,高明程又从腰间皮带上摸出一个小瓶子,这瓶子是钢制的,并不大,能够装半斤酒左右。
高明程从他爸那儿买了一些酒,这些酒有的用来泡人参,做成了人参酒,有的做成了捻子酒。
他现在随身带着的,就是人参酒,疲累时喝上几口,能够很快就恢复精神。
火焰的热力,使肉一点点的烤熟,散发出阵阵肉香来。
高明程喝一口酒,再吃上一口肉,刚才的疲累就完全消散了。
只是喝酒吃肉之余,高明程的眼睛余光注意着密林深处的动静。
那儿,有狼群在窥视!
第113章 危机引而不发
直到高明程吃饱喝足了,藏于暗处偷窥的狼群依旧没有现身。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在发起攻击之前,都会进行观察,如果有胜算,就制定战术,将猎物拿下,如果没有胜算,那么狼群为了减少损失,就会放弃发起攻击。
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因此察觉到躲藏在暗处的狼群,但这些狼群一共有多少头,他也不太清楚。
所谓以不变应万变,他刚打到一头野猪,正是收获的时候,狼群若是对他发起攻击,他要么保护猎物,和狼群斗在一起,要么舍弃猎物逃跑。
这两种选择,高明程都不想选,刚好肚子也饿了,不如原地吃喝一顿,补充好体力干架。
黑虎也察觉到狼群的存在,它不安的躁动着,警惕的盯着远处,因为感觉到有危险,因此它吃起肉来是十分的迅速,高明程的烤肉还没有烤熟时,黑虎已经把一大块肉给吃的干干净净了。
它显然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准备。
但危机却一直都引而不发。
高明程不想主动和狼群对上,但也不能再继续耗了,于是他捡起身边的鸟铳,又一把扛起地上的野猪。
百多斤的东西压在身上,轻轻松松,并不显得沉重。
“黑虎,警戒!”高明程命令道,立即得到黑虎回应般的低叫声。
于是一人一狗在狼群的注视下,快步的离开了这片栎树林,朝着山脚下的高家村而去。
整个下山的过程,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依旧很明显。
高明程回头望去,能够在草丛灌木的后面,隐约看到狼群的身影,他们这儿的狼,棕褐色的皮毛并不好看,显得有些土气,并且个头也不大,老一辈的人都喊豺狼。
前世时,也听过他们这边的山里有狼,但是狼很少下山,并没有伤人的传闻出现。
哦,在更早的时候,大约五十几年时,倒是有狼群下山的,不只是狼群下山,甚至华南虎都曾下山扰民过。
当时生产队的人就组织人手进山打虎,那会儿如果打死了老虎,是叫做打虎英雄,而后世打死了老虎,那是牢底坐穿!
但也因为打虎事件,原本遍布国内大部分地方的华南虎,在94年时,就因为人们的长期猎杀,而逐渐在野外灭绝了。
现在是86年,他们这儿的深山里应该是还有的,但肯定数量并不多了。
高明程只用了三分的注意力在脚下,其他七分的注意力都在豺狼们的身上。
其实豺狼并非是狼,但是它们的狩猎方式,倒是和狼群差不多,都是采取接力式穷迫不舍和集体围攻、以多取胜的办法。
它们的爪牙锐利,胆量极大,显得凶狠、残暴而贪食,一般先把被猎物团团围住,前后左右一齐进攻,抓瞎眼睛,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或者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掏出,用不了多久,就将猎物瓜分得干干净净。
所以,高明程并不想和它们正面对上,实在必要时,也只能是舍弃猎物,独自逃跑了。
但豺狼群却迟迟没有发动攻击,一直到临近村子的矮山了,豺狼群才停止了跟踪,它们站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然后在头领的带领下,返回了深山里。
高明程望着它们离去的背影,有点想不明白。
他猜测着可能是这几年人们大力灭杀狼、虎、熊等凶兽,给它们造成了人类并不好招惹的印象。
要知道,人们在对付豺狼群时,会使用一种杀伤力极大的手段,那就是把炸药藏在猪肉里,然后把猪肉丢在豺狼群会经过的地方,等到豺狼们发现猪肉,并且大块的啃食时,藏在猪肉里面的炸药就会发生爆炸,将豺狼群给炸伤炸死。
因为这种种手段,山里的豺狼数量锐减,混到后面也成了保护动物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豺狼们退走了,这对于高明程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他身上的这头野猪保住了!
顺着山路下了山,高明程没有回到细奶奶家,而是直接进了自己的新家。
新家虽然空荡,但有一个隐蔽的院子。
他打算在这里把野猪处理好,然后再带着处理好的肉回到细奶奶家。
老村那儿人员密集,这人多眼杂的,扛着一头野猪过去,总有些不好,高明程也懒得和人说客套话,若是有人问他要点内脏、要点骨头什么的,他也不好拒绝。
新家这边没有水井,只能从外面的水库提水来用。
高明程打算开春后,就请钻井的人来钻一口井,这样以后用水才方便。
这会儿他从房间里找到两个水桶,对黑虎说道:“你守家!”
“汪汪!”黑虎回应着,后肢盘坐在地上,如同警卫员般的守在野猪边上。
高明程快步朝水库走去,冬季是枯水期,原本水面有十七亩的水库,现在只剩下三四亩大小了。
等到开春雨水多了,水库里的水就会慢慢的涨起来,而若是遇到极其干旱的时候,那么整个水库都会干枯掉。
因为这水库里的水,就是当地山里汇聚而来的,并没有外来的河流注入水源,所以受自然天气的影响很大。
高明程提了两桶水,便返回了新家。
院子里,黑虎尽职尽责的守在野猪的边上,并没有偷吃一口。
高明程拿出匕首,便准备处理野猪了,这第一步就是剥皮,等剥掉皮后,就可以把猪肉放在一块大木板上处理了。
这是高明程特意让木匠打的,原本他们村里的人杀猪,那都是把门板拆下来用,之前高明程也是拿旧门板用的。
但是呢,高明程现在对自己的能力,那是十分的自信,自认为以后会经常猎到野猪这种大型猎物,那么经常拆下门板也麻烦,于是干脆让木匠直接做一块大木板出来,这样可以用来处理野猪,也可以用来晾晒菜干和药材。
总归是用得上的东西。
虽然只有一个人处理,但高明程全程状态轻松,手起刀落,就将野猪肉分割好了。
但高明程此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该去买把锋利的斧头了!
匕首虽然锋利,但切割肉还好,处理骨头就有些不行了。
嗯,买斧头的事情,安排上!
第114章 高壮的桃花运
在高明程忙着进山打猎时,他的好兄弟高壮也在忙碌着。
他忙着相亲。
这年底时,正是各家各户忙着串门的好时候,前不久,高壮的姑姑姑父带着孩子回村给细奶奶送年礼,于是又说起姑父那边村里的一些情况,有哪些适龄的女孩子。
高壮的姑父也是木匠,和高壮的爸爸原本就是朋友,后来娶了高壮的姑姑后,两家就更加亲近了。
现在高壮的父母都没了,姑姑姑父倒也十分疼爱高壮,对他的终身大事十分在意。
于是今天就由高壮的姑姑领着他,去了一户女孩子的家中相看。
一般情况下是男孩去女孩的家中相看,如果女孩有意向,就会在长辈的陪同下,再去一趟男孩的家中,看看男孩家中具体的情况。
如果都满意,那么接下来就可以谈嫁娶的事情了。
现在不如古代,也不需要三媒六聘的,只需要相看合适,结婚就快了。谈妥聘礼嫁妆,再选个良辰吉日,摆酒结婚!
高明程处理好野猪时,天色都将黑了,他把处理好的猪肉放进竹篮里,又把那些猪下水放在水桶里,就这么提着回到细奶奶家。
一趟自然是拿不完的,还得再来拿一趟。
这头野猪,他不想拿去集市上卖了,虽然现在即将过年,野猪肯定能够全部都卖掉,但自家也是要吃肉的。
他打算把大半的猪肉都做成风吹肉,留着慢慢吃。下水和骨头之类的,就现在吃。有了这头野猪,今年过年都用不着花钱买肉了。
他回到细奶奶家时,高壮已经回来了,正红光满面的和细奶奶说着话。
细奶奶亦是十分高兴,连连说道:“你明天拿了钱,去县里买一辆长征牌的自行车回来!这要结婚了,没个自行车也不方便。”
“哎!”高壮爽朗的应着,清亮的眼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高明程脚步一停,望着这样的高壮。
上辈子他带着高壮南下闯荡,一直忙忙碌碌,经历了不少,他顾不上自己的小家庭,高壮也顾不上娶妻生子。
而现在,他和许多美即将结婚,高壮也找到中意的对象了!
上回去樟树卖药,他给了黄大志一百块,也给了高壮一百块,但高壮要是结婚了,他自然得再意思意思。
“明程哥,你这是……你又打到野猪了?”高壮的声音先是很大,后又压低,显然是怕外面的人听见了。
“嗯。这些是好肉,先放着,我再去把猪头猪脚什么的拿来。”高明程说道。
高壮立即说道:“我帮你一起拿。”
两人说着话,便出了院子门,朝牛尾岭的新房子走去。
一路上,高壮又和高明程分享起他相亲的过程,于是高明程也知道女方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女方叫何秀曼,今年二十一岁了,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高壮面色潮红的说道:“其实他家里对我不是很满意,但是……秀曼她说……就喜欢我。”
说完最后一句话,高壮已经极度害羞了。
他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这么直白的说就喜欢他!
原本他觉得何秀曼的年纪比自己大,还不是特别中意,但是呢,自从何秀曼当众说喜欢他之后,他就觉得何秀曼是哪儿哪儿都好!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这么喜欢他的人,那当然是娶她娶她!
高明程聆听着,也觉得这个女孩子有些意思,应该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只是像这种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的家庭,难免会让人想起伏地魔的传闻。
当然了,高明程并不会说出口,去坏了高壮的好心情。
这人品好不好,以后自然会知道的。
在等待烤肉烤熟时,高明程又从腰间皮带上摸出一个小瓶子,这瓶子是钢制的,并不大,能够装半斤酒左右。
高明程从他爸那儿买了一些酒,这些酒有的用来泡人参,做成了人参酒,有的做成了捻子酒。
他现在随身带着的,就是人参酒,疲累时喝上几口,能够很快就恢复精神。
火焰的热力,使肉一点点的烤熟,散发出阵阵肉香来。
高明程喝一口酒,再吃上一口肉,刚才的疲累就完全消散了。
只是喝酒吃肉之余,高明程的眼睛余光注意着密林深处的动静。
那儿,有狼群在窥视!
第113章 危机引而不发
直到高明程吃饱喝足了,藏于暗处偷窥的狼群依旧没有现身。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在发起攻击之前,都会进行观察,如果有胜算,就制定战术,将猎物拿下,如果没有胜算,那么狼群为了减少损失,就会放弃发起攻击。
高明程的五感敏锐,因此察觉到躲藏在暗处的狼群,但这些狼群一共有多少头,他也不太清楚。
所谓以不变应万变,他刚打到一头野猪,正是收获的时候,狼群若是对他发起攻击,他要么保护猎物,和狼群斗在一起,要么舍弃猎物逃跑。
这两种选择,高明程都不想选,刚好肚子也饿了,不如原地吃喝一顿,补充好体力干架。
黑虎也察觉到狼群的存在,它不安的躁动着,警惕的盯着远处,因为感觉到有危险,因此它吃起肉来是十分的迅速,高明程的烤肉还没有烤熟时,黑虎已经把一大块肉给吃的干干净净了。
它显然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准备。
但危机却一直都引而不发。
高明程不想主动和狼群对上,但也不能再继续耗了,于是他捡起身边的鸟铳,又一把扛起地上的野猪。
百多斤的东西压在身上,轻轻松松,并不显得沉重。
“黑虎,警戒!”高明程命令道,立即得到黑虎回应般的低叫声。
于是一人一狗在狼群的注视下,快步的离开了这片栎树林,朝着山脚下的高家村而去。
整个下山的过程,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依旧很明显。
高明程回头望去,能够在草丛灌木的后面,隐约看到狼群的身影,他们这儿的狼,棕褐色的皮毛并不好看,显得有些土气,并且个头也不大,老一辈的人都喊豺狼。
前世时,也听过他们这边的山里有狼,但是狼很少下山,并没有伤人的传闻出现。
哦,在更早的时候,大约五十几年时,倒是有狼群下山的,不只是狼群下山,甚至华南虎都曾下山扰民过。
当时生产队的人就组织人手进山打虎,那会儿如果打死了老虎,是叫做打虎英雄,而后世打死了老虎,那是牢底坐穿!
但也因为打虎事件,原本遍布国内大部分地方的华南虎,在94年时,就因为人们的长期猎杀,而逐渐在野外灭绝了。
现在是86年,他们这儿的深山里应该是还有的,但肯定数量并不多了。
高明程只用了三分的注意力在脚下,其他七分的注意力都在豺狼们的身上。
其实豺狼并非是狼,但是它们的狩猎方式,倒是和狼群差不多,都是采取接力式穷迫不舍和集体围攻、以多取胜的办法。
它们的爪牙锐利,胆量极大,显得凶狠、残暴而贪食,一般先把被猎物团团围住,前后左右一齐进攻,抓瞎眼睛,咬掉耳鼻、嘴唇,撕开皮肤,然后再分食内脏和肉,或者直接对准猎物的肛门发动进攻,连抓带咬,把内脏掏出,用不了多久,就将猎物瓜分得干干净净。
所以,高明程并不想和它们正面对上,实在必要时,也只能是舍弃猎物,独自逃跑了。
但豺狼群却迟迟没有发动攻击,一直到临近村子的矮山了,豺狼群才停止了跟踪,它们站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然后在头领的带领下,返回了深山里。
高明程望着它们离去的背影,有点想不明白。
他猜测着可能是这几年人们大力灭杀狼、虎、熊等凶兽,给它们造成了人类并不好招惹的印象。
要知道,人们在对付豺狼群时,会使用一种杀伤力极大的手段,那就是把炸药藏在猪肉里,然后把猪肉丢在豺狼群会经过的地方,等到豺狼们发现猪肉,并且大块的啃食时,藏在猪肉里面的炸药就会发生爆炸,将豺狼群给炸伤炸死。
因为这种种手段,山里的豺狼数量锐减,混到后面也成了保护动物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豺狼们退走了,这对于高明程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他身上的这头野猪保住了!
顺着山路下了山,高明程没有回到细奶奶家,而是直接进了自己的新家。
新家虽然空荡,但有一个隐蔽的院子。
他打算在这里把野猪处理好,然后再带着处理好的肉回到细奶奶家。
老村那儿人员密集,这人多眼杂的,扛着一头野猪过去,总有些不好,高明程也懒得和人说客套话,若是有人问他要点内脏、要点骨头什么的,他也不好拒绝。
新家这边没有水井,只能从外面的水库提水来用。
高明程打算开春后,就请钻井的人来钻一口井,这样以后用水才方便。
这会儿他从房间里找到两个水桶,对黑虎说道:“你守家!”
“汪汪!”黑虎回应着,后肢盘坐在地上,如同警卫员般的守在野猪边上。
高明程快步朝水库走去,冬季是枯水期,原本水面有十七亩的水库,现在只剩下三四亩大小了。
等到开春雨水多了,水库里的水就会慢慢的涨起来,而若是遇到极其干旱的时候,那么整个水库都会干枯掉。
因为这水库里的水,就是当地山里汇聚而来的,并没有外来的河流注入水源,所以受自然天气的影响很大。
高明程提了两桶水,便返回了新家。
院子里,黑虎尽职尽责的守在野猪的边上,并没有偷吃一口。
高明程拿出匕首,便准备处理野猪了,这第一步就是剥皮,等剥掉皮后,就可以把猪肉放在一块大木板上处理了。
这是高明程特意让木匠打的,原本他们村里的人杀猪,那都是把门板拆下来用,之前高明程也是拿旧门板用的。
但是呢,高明程现在对自己的能力,那是十分的自信,自认为以后会经常猎到野猪这种大型猎物,那么经常拆下门板也麻烦,于是干脆让木匠直接做一块大木板出来,这样可以用来处理野猪,也可以用来晾晒菜干和药材。
总归是用得上的东西。
虽然只有一个人处理,但高明程全程状态轻松,手起刀落,就将野猪肉分割好了。
但高明程此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该去买把锋利的斧头了!
匕首虽然锋利,但切割肉还好,处理骨头就有些不行了。
嗯,买斧头的事情,安排上!
第114章 高壮的桃花运
在高明程忙着进山打猎时,他的好兄弟高壮也在忙碌着。
他忙着相亲。
这年底时,正是各家各户忙着串门的好时候,前不久,高壮的姑姑姑父带着孩子回村给细奶奶送年礼,于是又说起姑父那边村里的一些情况,有哪些适龄的女孩子。
高壮的姑父也是木匠,和高壮的爸爸原本就是朋友,后来娶了高壮的姑姑后,两家就更加亲近了。
现在高壮的父母都没了,姑姑姑父倒也十分疼爱高壮,对他的终身大事十分在意。
于是今天就由高壮的姑姑领着他,去了一户女孩子的家中相看。
一般情况下是男孩去女孩的家中相看,如果女孩有意向,就会在长辈的陪同下,再去一趟男孩的家中,看看男孩家中具体的情况。
如果都满意,那么接下来就可以谈嫁娶的事情了。
现在不如古代,也不需要三媒六聘的,只需要相看合适,结婚就快了。谈妥聘礼嫁妆,再选个良辰吉日,摆酒结婚!
高明程处理好野猪时,天色都将黑了,他把处理好的猪肉放进竹篮里,又把那些猪下水放在水桶里,就这么提着回到细奶奶家。
一趟自然是拿不完的,还得再来拿一趟。
这头野猪,他不想拿去集市上卖了,虽然现在即将过年,野猪肯定能够全部都卖掉,但自家也是要吃肉的。
他打算把大半的猪肉都做成风吹肉,留着慢慢吃。下水和骨头之类的,就现在吃。有了这头野猪,今年过年都用不着花钱买肉了。
他回到细奶奶家时,高壮已经回来了,正红光满面的和细奶奶说着话。
细奶奶亦是十分高兴,连连说道:“你明天拿了钱,去县里买一辆长征牌的自行车回来!这要结婚了,没个自行车也不方便。”
“哎!”高壮爽朗的应着,清亮的眼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高明程脚步一停,望着这样的高壮。
上辈子他带着高壮南下闯荡,一直忙忙碌碌,经历了不少,他顾不上自己的小家庭,高壮也顾不上娶妻生子。
而现在,他和许多美即将结婚,高壮也找到中意的对象了!
上回去樟树卖药,他给了黄大志一百块,也给了高壮一百块,但高壮要是结婚了,他自然得再意思意思。
“明程哥,你这是……你又打到野猪了?”高壮的声音先是很大,后又压低,显然是怕外面的人听见了。
“嗯。这些是好肉,先放着,我再去把猪头猪脚什么的拿来。”高明程说道。
高壮立即说道:“我帮你一起拿。”
两人说着话,便出了院子门,朝牛尾岭的新房子走去。
一路上,高壮又和高明程分享起他相亲的过程,于是高明程也知道女方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女方叫何秀曼,今年二十一岁了,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高壮面色潮红的说道:“其实他家里对我不是很满意,但是……秀曼她说……就喜欢我。”
说完最后一句话,高壮已经极度害羞了。
他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这么直白的说就喜欢他!
原本他觉得何秀曼的年纪比自己大,还不是特别中意,但是呢,自从何秀曼当众说喜欢他之后,他就觉得何秀曼是哪儿哪儿都好!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这么喜欢他的人,那当然是娶她娶她!
高明程聆听着,也觉得这个女孩子有些意思,应该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只是像这种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的家庭,难免会让人想起伏地魔的传闻。
当然了,高明程并不会说出口,去坏了高壮的好心情。
这人品好不好,以后自然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