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_分卷阅读_325
角转过身,看着木光脸上略带一丝羞涩的嫣红,不动声色后退一步:“怎么了?”
木光追上来之后,仰着头看着角,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脸更红,声音也小了许多:“角,我对你说的这些很感兴趣,你有空能多给我讲讲吗?”
角目光微微一沉,思索片刻,回答:“我要陪绿耳,你可以找战,他也知道。”
“战对我们亚兽好凶的。”木光微微撅嘴,“我都不敢靠近他。”
“我和战是亲兄弟。”
“嗯?”
“我对亚兽也很凶。”角拒绝道,“而且我还要照顾幼崽,有事去找战吧。”
说完他转头就走了。
木光愣在原地半晌,看着角的背影消失,才鼓起了脸。
典从一旁的树丛里钻出来,摸着脑袋笑起来:“在对待伴侣的忠诚上,角和首领真是一模一样。”
木光瞥了他一眼,气鼓鼓地道:“你明知道,还让我来干这事。”
“咱们部落单身又会骗人的亚兽不多嘛。”典笑嘻嘻地拍拍他的头,“咱们要想办法把角留在部落里,辛苦你啦。”
角离开神坛部落已经十多年了,现在又在其他部落找到了伴侣,倘若那个叫做绿耳的亚兽不想待在神坛部落,那角跟着他一起离开的可能性极大!
角可是他们部落的圣兽,哪能就这么放给其他部落?
计划逻辑还是有些问题,但竟然还有几分道理:“好像也对”
“对吧?角既然在部落住下了,就算他不想,也要和战一起争首领之位……”典笑嘻嘻地道,“都当上咱们神坛部落的首领了,难道还会走?”
……
角和陆迩不知道这些小伙伴已经打定主意把他们都绑在神坛部落。
他们开始了制造同化神罚废土的工程。
生命之力这边,陆迩已经把人工肥的制造总结出了快速的流程,角最近半年积攒下来的毛毛派上了用场,一把毛毛放在一大缸水里煮,蕴含的生命之力便已经足够。
种子这方面,陆迩考虑再三,决定先用自己带过来的红木种子,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培育水稻上。
正好借水稻把种植的概念和流程传递出去。
野生水稻的品种缺点和之前的粟、小麦一样,都是产穗率不高,种粒偏小。在灵水的帮助下,陆迩用了大概四五天的时间,把这种野生水稻改良成相对高产的品种。
初步改良后的水稻虽然达不到现代社会杂交水稻的高度,但产量已经足以满足这个世界的粮食需求。
神坛部落之前种植失败的原因除了品种,其实还有种植方法不对。
最效率的种植方法,应该是前期高密度种苗,之后间隔插秧。通过移栽可以让水稻的根系更发达,还能减少生长周期,提高水稻的产量。
水稻的种植在陆迩的知识里是基础中的基础,很快就带着培育好的种子找到了首领,请他安排人学习。
神坛部落气候类似于热带地区,种植水稻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批灵水孕育出的种子生长周期很快,刚好方便陆迩教导他们开垦土地和耕种的流程。
至于节气判断这种进阶科目,还是等他们种几茬粮食再说吧。
手把手教导了一遍水稻的种植流程,听课的学生除了神坛部落分配的兽人,还有红木部落来的实和隼。
实旁听是为了之后承担“助教”的工作——陆迩要去探索神坛部落周围的新植物,普通的种植问题统统都丢给实来处理;
隼旁听则是为了记住之后传达给红木部落的兽人。
上课之前,陆迩先把一大包水稻的种子装在兽皮口袋里,慎重地交给隼:“回去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部落里的人,此外还要通知一下他们纳塔逃离的事情,让他们小心。”
隼点点头:“好。”
“此外还有我说的信鸽计划……”陆迩捧出几个鸽子蛋,“你把它们孵化,然后带它们飞行。”
这些鸽子蛋是陆迩找神坛部落的首领特意讨要来的,据说不论飞出去多远都能归巢。
隼盯着那些洁白的鸽子蛋,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绿耳,我是……兽人。”
不是母鸟……
木光追上来之后,仰着头看着角,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脸更红,声音也小了许多:“角,我对你说的这些很感兴趣,你有空能多给我讲讲吗?”
角目光微微一沉,思索片刻,回答:“我要陪绿耳,你可以找战,他也知道。”
“战对我们亚兽好凶的。”木光微微撅嘴,“我都不敢靠近他。”
“我和战是亲兄弟。”
“嗯?”
“我对亚兽也很凶。”角拒绝道,“而且我还要照顾幼崽,有事去找战吧。”
说完他转头就走了。
木光愣在原地半晌,看着角的背影消失,才鼓起了脸。
典从一旁的树丛里钻出来,摸着脑袋笑起来:“在对待伴侣的忠诚上,角和首领真是一模一样。”
木光瞥了他一眼,气鼓鼓地道:“你明知道,还让我来干这事。”
“咱们部落单身又会骗人的亚兽不多嘛。”典笑嘻嘻地拍拍他的头,“咱们要想办法把角留在部落里,辛苦你啦。”
角离开神坛部落已经十多年了,现在又在其他部落找到了伴侣,倘若那个叫做绿耳的亚兽不想待在神坛部落,那角跟着他一起离开的可能性极大!
角可是他们部落的圣兽,哪能就这么放给其他部落?
计划逻辑还是有些问题,但竟然还有几分道理:“好像也对”
“对吧?角既然在部落住下了,就算他不想,也要和战一起争首领之位……”典笑嘻嘻地道,“都当上咱们神坛部落的首领了,难道还会走?”
……
角和陆迩不知道这些小伙伴已经打定主意把他们都绑在神坛部落。
他们开始了制造同化神罚废土的工程。
生命之力这边,陆迩已经把人工肥的制造总结出了快速的流程,角最近半年积攒下来的毛毛派上了用场,一把毛毛放在一大缸水里煮,蕴含的生命之力便已经足够。
种子这方面,陆迩考虑再三,决定先用自己带过来的红木种子,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培育水稻上。
正好借水稻把种植的概念和流程传递出去。
野生水稻的品种缺点和之前的粟、小麦一样,都是产穗率不高,种粒偏小。在灵水的帮助下,陆迩用了大概四五天的时间,把这种野生水稻改良成相对高产的品种。
初步改良后的水稻虽然达不到现代社会杂交水稻的高度,但产量已经足以满足这个世界的粮食需求。
神坛部落之前种植失败的原因除了品种,其实还有种植方法不对。
最效率的种植方法,应该是前期高密度种苗,之后间隔插秧。通过移栽可以让水稻的根系更发达,还能减少生长周期,提高水稻的产量。
水稻的种植在陆迩的知识里是基础中的基础,很快就带着培育好的种子找到了首领,请他安排人学习。
神坛部落气候类似于热带地区,种植水稻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批灵水孕育出的种子生长周期很快,刚好方便陆迩教导他们开垦土地和耕种的流程。
至于节气判断这种进阶科目,还是等他们种几茬粮食再说吧。
手把手教导了一遍水稻的种植流程,听课的学生除了神坛部落分配的兽人,还有红木部落来的实和隼。
实旁听是为了之后承担“助教”的工作——陆迩要去探索神坛部落周围的新植物,普通的种植问题统统都丢给实来处理;
隼旁听则是为了记住之后传达给红木部落的兽人。
上课之前,陆迩先把一大包水稻的种子装在兽皮口袋里,慎重地交给隼:“回去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部落里的人,此外还要通知一下他们纳塔逃离的事情,让他们小心。”
隼点点头:“好。”
“此外还有我说的信鸽计划……”陆迩捧出几个鸽子蛋,“你把它们孵化,然后带它们飞行。”
这些鸽子蛋是陆迩找神坛部落的首领特意讨要来的,据说不论飞出去多远都能归巢。
隼盯着那些洁白的鸽子蛋,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绿耳,我是……兽人。”
不是母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