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主神自救行动_分卷阅读_92
要吃早饭了,小女孩扎好辫子跑到了厨房,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诚心诚意的赞了一句,“小叔叔的厨艺比我们班级里面做饭最好吃的笑笑妈妈还要好!我想要糖醋排骨,晚上吃糖醋排骨好不好?好不好?”小姑娘拉了拉康康的围裙。
对待讨人喜欢的漂亮孩子人总是能够多分出一些耐心,即使康康不喜欢家里面多出一个人,也不会生这个孩子的气。他微微点点头,在小姑娘雀跃之前说:“如果你保证从明天开始能够自己扎辫子,不再麻烦我和你爸爸。”
小女孩的辫子每天要扎个两三次,大多数时候都是康康帮忙,因为他不喜欢何云峥给小姑娘扎辫子。但是偶尔小姑娘赖个床,康康像今天这样在厨房里面忙碌,也就只能是何云峥帮忙了。对于小孩子,他总是有那么多的耐心,好像怎么也用不完一样。他小时候是这样,现在家里又多了个小姑娘还是这样,温柔——如果只属于他一个人就好了。
把火熄灭,再把汤锅端下来,用勺子一点一点的盛到另一个碗里。
“小叔叔,你长得真好看。”小姑娘瞪着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康康说,故作老成的叹了口气,似乎对这个形容词不太满意。康康,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说是“好看”真的不是个非常合适的形容词,也许应该说“帅”?但是小姑娘总是觉得这个小叔叔的这种好看和电视里常常见到的摇滚酷哥不是一个系列。说是“好看”总是不会错的,其实更合适的应该是“精致”。
“糖醋排骨,糖醋排骨!放学我去剪头发,以后不再麻烦爸爸了!糖醋排骨,好不好?”小姑娘拽拽康康的蓝格子围裙,问道。
“好,晚上给你做糖醋排骨。”
“欧耶!”小姑娘欢天喜地的从厨房跑出去,一下子扑到了何云峥身上。康康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小姑娘正拿着故事书让何云峥讲故事,眼神暗了暗,就应该再加上一条的。
“乖,去吃饭了。”何云峥轻轻拍了拍小姑娘的后背,他一会儿还要去医院上班,康康还要去学校上课,一年前他参加了成人高考。看着正在端碗筷的康康何云峥笑笑,曾经的小孩子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都长大了,眨眨眼好像还能清晰的记起对方趴在自己肩膀的哭声。
岁月是把杀猪刀,小孩子长大了,他也将要老了……
再恨他又能恨多少年……再爱他又能爱多少年……
康康看一眼何云峥,微微扯扯嘴角,露出一个近似于笑的表情。其实他是真的想要笑笑,但经历了那些事情已经做不到毫无芥蒂的任性欢笑了。
几年之后,小姑娘长成了大美女,遇到了一个暗恋自己的富二代。
“如果你做的饭菜能有我叔叔做的好吃,我就嫁给你。”在富二代拿出胆量表白送花追求多日之后,大美女轻笑着说。
“好好好!”富二代狂点头,拿出学生拼高考的架势,苦学多日。在得到一个勉强合格的答案之后,二人民政局领证,富二代修炼成为了一代合格的妻奴……
曾经的小姑娘长成了大美女,结了婚,在不久之后也将子孙满堂。何云峥头上渐渐生出了白发,拿出报纸偶尔也能看到郦雨歌公司的新闻,现在她也算是心愿达成,成为了一个大公司集团的董事长。身边剩下一个怎么也不肯长大的大孩子蒋康,看着对方俊逸剔透的眉眼何云峥微笑着说:“我辞职了,准备一段时间就要去周游世界,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
康康当然答应,他这样的人自然是不喜欢每天守在办公室,毕业之后就直接开了一家小公司。现在何云峥说想去旅行他当然愿意把手头的工作都扔给伙伴,陪着对方去,这应该是他们第一次的二人旅行。
事实上,在清晨起来看到何云峥第一根白头发的时候他远远比对方要紧张恐慌。在对方最年轻的时候,二人相逢,世事蹉跎,还没来得及相爱蓦然发现对方已经生出了华发。这种心情让人觉得从心脏开始酸痛,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那些自己死死守住的爱呀恨呀都无所谓了,只要他们还有更多的时间。
其实他都明白,即使再来一次,再来一生,他们两个人还会是这个样子。所爱的,不爱他,怨恨的,却又舍不得……
最终,他们还是会蹉跎了这一生光阴。
康康握着何云峥的手一起登机,何云峥侧过头对康康笑笑,他还是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对人温柔细致的,却看不出爱与不爱。
“走吧,先去看看雪。”何云峥说。
很久以前,爱人还在身边的时候何云峥觉得天下所有的风景看过与否都不重要,甚至在对方提议旅行的时候他连续几次都以工作忙为理由拒绝了。那时不明白的现在到了另一个世界才看得清楚,他一直都当对方是最好的风景,最美的青春。当两个人抵死缠绵的时候,他永远不觉得自己会老;当他面对层叠如山的文件时,永远不觉得厌烦;当他看到对方的眼睛时,永远不会找到更美的风景……
年迈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康康了,偶尔也有些捕风捉影的风言风语传出来,两个当事人都当做没听见。
何云峥躺在家里的床上,身边放着呼吸机,就算是自己半辈子都在医院工作他还是不喜欢那个味道。
康康握着他的手,眼睛里面好像碎落着星光,他轻笑,“我不想承认,你真的老了。”老的快要死掉了,我们没有时间再相爱了,“你看。这一生只有我陪你到最后。”深吸一口气,眼眶吞下即将涌出的泪水,“我就知道,我才是最爱你的人,爱得……连恨都舍不得。”他抬起另一只手掩住了嘴唇,像多年前童稚时一般吞回了所有难咽的哽咽和唔鸣。噙满泪水的眼睛却错也不错的看着何云峥的脸,一寸一寸的,生怕没有来日,生怕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这个人就不再鲜活。
何云峥看着康康,眼睛瞳孔微微瞪大,对方的这句话在他的脑中响起,犹如洪钟。
在爱人的怀抱中,他咽下了最后一口呼吸。这一世,他欠下了一句来不及的“我爱你”。
几天之后,大美女和老公一起去看自己孤独的叔叔,却发现对方呼吸全无的躺在床上,就好像是熟睡一样安然。他枕边放着一盒骨灰,大美女还记得,这是他们前几日一起取出来的。她忽然想起爸爸和叔叔这么多年一直都在一张床上睡觉,现在两个人这样应该算是生死相守,至死不渝了……虽然他们都没说过爱……
在不知不觉间,泪如雨下。
第103章 被贵人诬陷的道士(一)
“系统受到不明磁场干扰,紧急着陆!”
何云峥刚刚回到系统的空间之内,还来不及叹气就听到了系统的警报声,伴随着满目红光他只觉得眼前一闪。这就已经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之内了,他难得茫然了一瞬才睁开眼睛,首先别把手里的东西扔出去。
这是……拂尘?何云峥看看自己怀里抱着的东西,果然,有上好的白色马尾制作而成的拂尘正被自己抱在怀里,汹涌的记忆涌入脑海。
“师尊,这炉丹药好了,现在就给陛下送过去吗?”身边穿着灰色长衫的道童行了一礼,恭敬的问道。
何云峥一心二用,抬起手指,闭目掐诀。过了一会儿,睁开眼睛,一脸深沉的说道:“为师刚刚神游太虚,幸得天尊点化,现在领悟到了一些关窍,须得闭关三日。这一炉丹药你交给王总管,嘱咐天子每日清晨日出时服用,一日一粒。”
道童低着头,在旁人看不到的角落里嘴角一抽,马上恢复了平时庄重谨慎的样子,“是,师尊。”他一抬头,也就只能看到何云峥飘逸的灰色衣角和白色的拂尘了。
犹如脚下生风一般,何云峥飘逸的去往他现在的住处,紫霞殿。传说这座宫殿是太祖年间皇上为自己的贵妃准备的,但美人薄命,贵妃在入住第二天就辞世了。后来这座宫殿一直被后宫嫔妃是做不祥之地,现在也没人入住,偏偏这原身一进宫就说北向有一小殿利于自己修行。
皇帝大手一挥,准了,将紫霞殿改装成了道观。反正道长一身正气、鸿运当头定能压住满院妖邪……
到了紫霞殿,何云峥挥手屏退院子里面的小太监和小道童,把刚刚的说法再拿出来一遍。也就准备好闭关了,好在原身没说自己闭关辟谷,要不然何云峥也不敢说闭关一词。
他现在的身份是卫国的一个“道士”,假道士,俗称“神棍”。现在神棍都混到了皇宫也算是神棍中的VIP了,可这个VIP原主是想跪求放过。
当初何云峥是一个边陲小城的书生,才学有之,但尴尬的是囊中羞涩,每次考试都是名落孙山。在小地方,笔墨纸砚这年头对于一个普通人家来说都是不菲的开支,学不起。原主寒窗十年,没有成果看着家徒四壁的老巢一怒之下就丢了毛笔,花两个铜钱买了个马尾自己做了个拂尘跑出去招摇撞骗当神棍了。
原主也是个家里一穷二白连亲戚都没有的,爹妈早几年就驾鹤西去了,留给他的几个银子在读书之后也剩不下多少了。家里虽是有块房屋地基,但是他们家的住宅地契也不值钱,卖不如不卖。原主心里也有点“衣锦还乡”的想法,走之前也就没把房子卖掉。
穿着一身灰衣,抱着一柄拂尘,身后再背着一个简简单单的灰布袋子,颇有几分潦倒潇洒山中方士的的样子。原主身后背着一包黄纸朱砂,外加两本从当地大夫那买来的医书,里面有各种补药的配方还有什么相生相克的药理。
何云峥出门多年混得风生水起靠的就是三样东西,一是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二是自己写的狂娟潇洒的一手草书,三就是各种丹药。其中大力金刚丸子是主要主要销售商品,该药主料是一种防止痢疾的草药……
原主的过去真有几分不忍直视的感觉,饶是何云峥冷静至斯在回忆起来这些事情来还是喝了三杯冷茶,这也太跌宕起伏了点吧。
先是在小地方捉捉鬼、赶赶妖、帮人看看吉凶、算算运势官途……后来出了名,就在达官贵人之间游走。原主性格谨慎,但是有些好利,想要出名,干一行爱一行大概也算是一种本事。到了后来,可以说是原主事业的鼎盛时期了,心里每天念着的东西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有人愿意为他建一座道观供奉……
并且心甘情愿的,把他当成一代宗师,道教文化发展的一个鲜明的里程碑。对于这一点,何云峥不做评价,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成神梦,原主希望在神棍这一行里面登峰造极,成为后辈们的楷模也没什么错……
刚刚见到几个贵人的时候他也曾经看着绫罗绸缎锦衣玉食珠宝珍馐深深地觉得自己见识浅薄,既想要将其中的东西都收入囊中,又唯恐自己露了拙,让人看出自己其实是个神棍的本质。
他深深的将自己内里的羡慕埋藏下来,也亏得他天生就长得人模人样,读书的时候是让人一看就是一表人才的有识之士,当了神棍从内到外透露出一种亲和力和难以言喻的威势,让普通人见了他顿生一种吾辈凡人只能跪舔的赶脚。贵人们见了他三分疑惑就先褪了二分,几个人一张桌子上吃吃喝喝谈谈笑笑一会儿,在神棍这两片经历了多重磨练的嘴皮子下面也就只能沦为信徒了。
对待讨人喜欢的漂亮孩子人总是能够多分出一些耐心,即使康康不喜欢家里面多出一个人,也不会生这个孩子的气。他微微点点头,在小姑娘雀跃之前说:“如果你保证从明天开始能够自己扎辫子,不再麻烦我和你爸爸。”
小女孩的辫子每天要扎个两三次,大多数时候都是康康帮忙,因为他不喜欢何云峥给小姑娘扎辫子。但是偶尔小姑娘赖个床,康康像今天这样在厨房里面忙碌,也就只能是何云峥帮忙了。对于小孩子,他总是有那么多的耐心,好像怎么也用不完一样。他小时候是这样,现在家里又多了个小姑娘还是这样,温柔——如果只属于他一个人就好了。
把火熄灭,再把汤锅端下来,用勺子一点一点的盛到另一个碗里。
“小叔叔,你长得真好看。”小姑娘瞪着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康康说,故作老成的叹了口气,似乎对这个形容词不太满意。康康,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说是“好看”真的不是个非常合适的形容词,也许应该说“帅”?但是小姑娘总是觉得这个小叔叔的这种好看和电视里常常见到的摇滚酷哥不是一个系列。说是“好看”总是不会错的,其实更合适的应该是“精致”。
“糖醋排骨,糖醋排骨!放学我去剪头发,以后不再麻烦爸爸了!糖醋排骨,好不好?”小姑娘拽拽康康的蓝格子围裙,问道。
“好,晚上给你做糖醋排骨。”
“欧耶!”小姑娘欢天喜地的从厨房跑出去,一下子扑到了何云峥身上。康康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小姑娘正拿着故事书让何云峥讲故事,眼神暗了暗,就应该再加上一条的。
“乖,去吃饭了。”何云峥轻轻拍了拍小姑娘的后背,他一会儿还要去医院上班,康康还要去学校上课,一年前他参加了成人高考。看着正在端碗筷的康康何云峥笑笑,曾经的小孩子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都长大了,眨眨眼好像还能清晰的记起对方趴在自己肩膀的哭声。
岁月是把杀猪刀,小孩子长大了,他也将要老了……
再恨他又能恨多少年……再爱他又能爱多少年……
康康看一眼何云峥,微微扯扯嘴角,露出一个近似于笑的表情。其实他是真的想要笑笑,但经历了那些事情已经做不到毫无芥蒂的任性欢笑了。
几年之后,小姑娘长成了大美女,遇到了一个暗恋自己的富二代。
“如果你做的饭菜能有我叔叔做的好吃,我就嫁给你。”在富二代拿出胆量表白送花追求多日之后,大美女轻笑着说。
“好好好!”富二代狂点头,拿出学生拼高考的架势,苦学多日。在得到一个勉强合格的答案之后,二人民政局领证,富二代修炼成为了一代合格的妻奴……
曾经的小姑娘长成了大美女,结了婚,在不久之后也将子孙满堂。何云峥头上渐渐生出了白发,拿出报纸偶尔也能看到郦雨歌公司的新闻,现在她也算是心愿达成,成为了一个大公司集团的董事长。身边剩下一个怎么也不肯长大的大孩子蒋康,看着对方俊逸剔透的眉眼何云峥微笑着说:“我辞职了,准备一段时间就要去周游世界,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
康康当然答应,他这样的人自然是不喜欢每天守在办公室,毕业之后就直接开了一家小公司。现在何云峥说想去旅行他当然愿意把手头的工作都扔给伙伴,陪着对方去,这应该是他们第一次的二人旅行。
事实上,在清晨起来看到何云峥第一根白头发的时候他远远比对方要紧张恐慌。在对方最年轻的时候,二人相逢,世事蹉跎,还没来得及相爱蓦然发现对方已经生出了华发。这种心情让人觉得从心脏开始酸痛,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那些自己死死守住的爱呀恨呀都无所谓了,只要他们还有更多的时间。
其实他都明白,即使再来一次,再来一生,他们两个人还会是这个样子。所爱的,不爱他,怨恨的,却又舍不得……
最终,他们还是会蹉跎了这一生光阴。
康康握着何云峥的手一起登机,何云峥侧过头对康康笑笑,他还是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对人温柔细致的,却看不出爱与不爱。
“走吧,先去看看雪。”何云峥说。
很久以前,爱人还在身边的时候何云峥觉得天下所有的风景看过与否都不重要,甚至在对方提议旅行的时候他连续几次都以工作忙为理由拒绝了。那时不明白的现在到了另一个世界才看得清楚,他一直都当对方是最好的风景,最美的青春。当两个人抵死缠绵的时候,他永远不觉得自己会老;当他面对层叠如山的文件时,永远不觉得厌烦;当他看到对方的眼睛时,永远不会找到更美的风景……
年迈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康康了,偶尔也有些捕风捉影的风言风语传出来,两个当事人都当做没听见。
何云峥躺在家里的床上,身边放着呼吸机,就算是自己半辈子都在医院工作他还是不喜欢那个味道。
康康握着他的手,眼睛里面好像碎落着星光,他轻笑,“我不想承认,你真的老了。”老的快要死掉了,我们没有时间再相爱了,“你看。这一生只有我陪你到最后。”深吸一口气,眼眶吞下即将涌出的泪水,“我就知道,我才是最爱你的人,爱得……连恨都舍不得。”他抬起另一只手掩住了嘴唇,像多年前童稚时一般吞回了所有难咽的哽咽和唔鸣。噙满泪水的眼睛却错也不错的看着何云峥的脸,一寸一寸的,生怕没有来日,生怕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这个人就不再鲜活。
何云峥看着康康,眼睛瞳孔微微瞪大,对方的这句话在他的脑中响起,犹如洪钟。
在爱人的怀抱中,他咽下了最后一口呼吸。这一世,他欠下了一句来不及的“我爱你”。
几天之后,大美女和老公一起去看自己孤独的叔叔,却发现对方呼吸全无的躺在床上,就好像是熟睡一样安然。他枕边放着一盒骨灰,大美女还记得,这是他们前几日一起取出来的。她忽然想起爸爸和叔叔这么多年一直都在一张床上睡觉,现在两个人这样应该算是生死相守,至死不渝了……虽然他们都没说过爱……
在不知不觉间,泪如雨下。
第103章 被贵人诬陷的道士(一)
“系统受到不明磁场干扰,紧急着陆!”
何云峥刚刚回到系统的空间之内,还来不及叹气就听到了系统的警报声,伴随着满目红光他只觉得眼前一闪。这就已经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之内了,他难得茫然了一瞬才睁开眼睛,首先别把手里的东西扔出去。
这是……拂尘?何云峥看看自己怀里抱着的东西,果然,有上好的白色马尾制作而成的拂尘正被自己抱在怀里,汹涌的记忆涌入脑海。
“师尊,这炉丹药好了,现在就给陛下送过去吗?”身边穿着灰色长衫的道童行了一礼,恭敬的问道。
何云峥一心二用,抬起手指,闭目掐诀。过了一会儿,睁开眼睛,一脸深沉的说道:“为师刚刚神游太虚,幸得天尊点化,现在领悟到了一些关窍,须得闭关三日。这一炉丹药你交给王总管,嘱咐天子每日清晨日出时服用,一日一粒。”
道童低着头,在旁人看不到的角落里嘴角一抽,马上恢复了平时庄重谨慎的样子,“是,师尊。”他一抬头,也就只能看到何云峥飘逸的灰色衣角和白色的拂尘了。
犹如脚下生风一般,何云峥飘逸的去往他现在的住处,紫霞殿。传说这座宫殿是太祖年间皇上为自己的贵妃准备的,但美人薄命,贵妃在入住第二天就辞世了。后来这座宫殿一直被后宫嫔妃是做不祥之地,现在也没人入住,偏偏这原身一进宫就说北向有一小殿利于自己修行。
皇帝大手一挥,准了,将紫霞殿改装成了道观。反正道长一身正气、鸿运当头定能压住满院妖邪……
到了紫霞殿,何云峥挥手屏退院子里面的小太监和小道童,把刚刚的说法再拿出来一遍。也就准备好闭关了,好在原身没说自己闭关辟谷,要不然何云峥也不敢说闭关一词。
他现在的身份是卫国的一个“道士”,假道士,俗称“神棍”。现在神棍都混到了皇宫也算是神棍中的VIP了,可这个VIP原主是想跪求放过。
当初何云峥是一个边陲小城的书生,才学有之,但尴尬的是囊中羞涩,每次考试都是名落孙山。在小地方,笔墨纸砚这年头对于一个普通人家来说都是不菲的开支,学不起。原主寒窗十年,没有成果看着家徒四壁的老巢一怒之下就丢了毛笔,花两个铜钱买了个马尾自己做了个拂尘跑出去招摇撞骗当神棍了。
原主也是个家里一穷二白连亲戚都没有的,爹妈早几年就驾鹤西去了,留给他的几个银子在读书之后也剩不下多少了。家里虽是有块房屋地基,但是他们家的住宅地契也不值钱,卖不如不卖。原主心里也有点“衣锦还乡”的想法,走之前也就没把房子卖掉。
穿着一身灰衣,抱着一柄拂尘,身后再背着一个简简单单的灰布袋子,颇有几分潦倒潇洒山中方士的的样子。原主身后背着一包黄纸朱砂,外加两本从当地大夫那买来的医书,里面有各种补药的配方还有什么相生相克的药理。
何云峥出门多年混得风生水起靠的就是三样东西,一是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二是自己写的狂娟潇洒的一手草书,三就是各种丹药。其中大力金刚丸子是主要主要销售商品,该药主料是一种防止痢疾的草药……
原主的过去真有几分不忍直视的感觉,饶是何云峥冷静至斯在回忆起来这些事情来还是喝了三杯冷茶,这也太跌宕起伏了点吧。
先是在小地方捉捉鬼、赶赶妖、帮人看看吉凶、算算运势官途……后来出了名,就在达官贵人之间游走。原主性格谨慎,但是有些好利,想要出名,干一行爱一行大概也算是一种本事。到了后来,可以说是原主事业的鼎盛时期了,心里每天念着的东西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有人愿意为他建一座道观供奉……
并且心甘情愿的,把他当成一代宗师,道教文化发展的一个鲜明的里程碑。对于这一点,何云峥不做评价,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成神梦,原主希望在神棍这一行里面登峰造极,成为后辈们的楷模也没什么错……
刚刚见到几个贵人的时候他也曾经看着绫罗绸缎锦衣玉食珠宝珍馐深深地觉得自己见识浅薄,既想要将其中的东西都收入囊中,又唯恐自己露了拙,让人看出自己其实是个神棍的本质。
他深深的将自己内里的羡慕埋藏下来,也亏得他天生就长得人模人样,读书的时候是让人一看就是一表人才的有识之士,当了神棍从内到外透露出一种亲和力和难以言喻的威势,让普通人见了他顿生一种吾辈凡人只能跪舔的赶脚。贵人们见了他三分疑惑就先褪了二分,几个人一张桌子上吃吃喝喝谈谈笑笑一会儿,在神棍这两片经历了多重磨练的嘴皮子下面也就只能沦为信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