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_分卷阅读_44
  临清再去学堂送饭时,不敢再把兔子扔家里,便带着一起去了。
  垂髫少儿都凑过来看他的兔子,各个伸手摸着兔子绒绒的毛,家里养了的还是围过来看,因着临清养的所以觉得格外新鲜。
  王子骞问:“它叫什么名字?”
  临清看一眼正在屋里休息的沈絮,小声道:“叫絮儿。”
  沈絮好心帮他想了许多名字,但临清心里还是最属意原先那个,于是背着沈絮给兔子定了名字,天天训着兔子认名。
  “絮儿。”王子骞念了一遍,道:“是夫子的那个絮吗?”
  临清连忙道:“嘘,千万别告诉夫子,他要生气的。”
  这话只是吓唬小孩子,沈絮即算知道,也只会可怜巴巴地求他换个名字。临清担心的,是怕沈絮因为和只兔子同名而在学生面前失了威严。
  “哦。”王子骞乖乖点头,“放心吧哥哥,我不告诉夫子。”
  临清摸摸他的头,白白软软的小孩像个糯米团子一样招人喜爱,他忍不住捏捏他的小鼻子,笑道:“嗯,你真乖。”
  白萧萧过来叫王子骞回家吃午饭,临清也站起身来,道:“你们快回去吃饭罢,我也该进去送饭给你们夫子了。”
  “哥哥再见,我很快就回来,要等我们一起玩啊!”王子骞不放心地嘱咐。
  “嗯,一会儿见。”
  临清过去招呼沈絮吃饭,两人进了侧屋,临清先把兔子拿出来放到地上,丢了片菜叶给它啃,才将饭菜一一摆上桌,自己则和沈絮对坐了开始吃饭。
  小兔子啃完菜叶,便跳到临清脚边上,缩成一个毛团眯起眼睛打盹。
  沈絮看得奇特,道:“你怎同兔子这样投缘,才几日就认得你了。”
  临清得意道:“我每日同它说话,它自然认得我。”
  沈絮笑道:“我看你同兔子说话都比同我说得多。”
  “同你有什么好说的,鸡同鸭讲,好生无趣。”临清白他一眼。
  沈絮无奈摇头,心情一好便又开始牙尖嘴利,真真悍妇难养。
  沈絮教的学生虽都是乡野人家的孩子,但有几个却也聪慧伶俐,稍加点拨,也算可教之才,而这里面,又以王子骞最为卓越。
  临清不免惊讶,王子骞看上去天真可爱,一起玩耍时并未看出奇特之处,竟不知小孩下笔成章,浑然不似一个八岁孩子的才学。
  沈絮拿了王子骞做的文章给临清看,临清赧然道:“我只识一些字。”
  沈絮便念给他听,念一句又解释给他意思,临清听完,越发惊异小小孩儿竟有如斯才华,一篇《春日赋》大气又不失绮丽,读来婉转之余,又意境深邃,饶是临清读惯了沈絮的诗作,也觉得王子骞不输他之下。
  沈絮道:“我预备举荐他参加乡贡,以他之天资,他日入殿不在话下。”
  临清感慨道:“想不到这小山村里也会有这样的奇才,偏生年纪还这样小。”
  沈絮笑道:“身怀奇才而不外显,才是他最胜于人之初。不过子骞天性纯良,我恐他日后仕途坎坷。”
  临清道:“天生我材必有用,既是良驹,必有伯乐来识。”
  沈絮道:“你说得也不错,想太远亦无用,还是先过了乡贡再说罢。”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更新了,为断更这么久道歉……
  谢谢大家还守在这里,我会努力保持日更的。
  王子骞的原型是王勃,历史上的王勃还要再晚生几年,所以现在只算是个参照吧。
  临清的情敌大概要出场了……
  ☆、第二十五章
  既要保荐王子骞,沈絮隔日便趁着十日一轮的休息日,到了乡长王蠡家里商量保荐之事。王蠡对此事也极为赞成,江南素来多出才子,贞观元年以来,十六年中,陆山村也出过几位金榜题名的才子,不过排名靠后,多为小官,且远赴边地任职,倒也不常被人记起。王子骞年纪虽小,但才华横溢,这一届的孩童里若有人担得起举荐之名,则当属其人。
  要知保荐并未一劳永逸,若所保荐之人未通过解试,保荐人将因保荐不力而受到惩罚。王蠡与沈絮愿意压上身家为王子骞举荐,可见王子骞才学之高。
  商量完保荐之事,王蠡看临清坐在一侧听得一知半解了,笑了笑,道:“你种的田如何了?”
  临清羞赧地笑笑,“种子播了两旬了,可是还没有发芽。”
  王蠡摸摸胡子,道:“那便应当死了。”
  临清“啊”了一声,失落不已,“怎么会死呢,我每日都有去松土换水啊。”
  王蠡道:“种子本有不能成活的,你种的少,多撒些下去,总有能发芽的。”
  临清闷闷道:“那我回去再找王婶讨一些吧。”二十几日的劳作全泡了汤,难免不感到失望。
  “第一次总不会那样顺利,多摸索几次就知道其中门道了。”王蠡笑道,“种田也有种田的学问,虽然及不上你们读书人满腹经纶,但总是一门谋生之道,学会了其间奥妙,自然能免于饥苦。”
  沈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陆山村处于群山环绕之间,消息通得慢,即算最近的扬州城,村人也不甚了解。对于沈絮才子的名号与从前的家世,众人都毫不知情,只有柳玉郎、崔恪几人清楚,乡长这边也是登记户籍时才知道这位原是沈府少爷。
  好在王蠡当了多年乡长,一眼便看出沈絮不愿徒惹是非的心思,便也没大肆宣扬,只当他是搬来此地生活的普通读书人。
  从王蠡家出来,临清惦记着去王婶家讨种子,沈絮则要去王子骞家与他家人商量解试之事,两人一个往东一个往西就此别过。
  沈絮走到王子骞家时,院里一个少女正在晾衣裳,豆蔻年华,生得素净婉丽。
  沈絮道:“敢问姑娘,这可是王子骞家里?”
  王潸然未见过沈絮,但看他身着月白长衫,一派温润,像个读书人的样子,而村里的读书人便只有学堂里教书的沈夫子了,她试探道:“可是沈夫子?”
  沈絮奇道:“你认得我?”虽然在陆山村住了一段时间,倒也未每个人都见过,眼前这女子眼生得很,沈絮自觉奇怪对方怎会认出自己。
  王潸然嫣然一笑,摇摇头道:“村里能穿长衫除了崔老夫子,便只有沈夫子了。”
  沈絮觉得眼前的女子聪颖非常,说话也带着几分书卷气,不觉生了好感,陆山村村人大多种田为生,男女多目不识丁,难得遇上一个知书达理的,沈絮难免不生出几分好感。
  “姑娘是子骞的?”
  “子骞是我弟弟,”王潸然道,“夫子来找他,快请进罢,他在屋里写字,我叫他出来。”
  王潸然将沈絮引进屋,泡了一杯茶双手奉上,沈絮注意到她十指白净如葱,像极他从前狎戏时见过的女人的手指。
  王潸然叫了王子骞出来,王子骞惊奇道:“夫子你怎来了?”又左右望了望,“临清哥哥没有一起来吗?”
  沈絮笑着拍拍他的头,“就想着同临清玩,课业做完了吗?”
  “做完了!王子骞骄傲地说,“夫子布置的文章我昨日回来就写好了。”
  “拿来给我看看。”
  王子骞便跑回卧室将文章拿来给沈絮看,沈絮细细看过,赞道:“写得不错,只是结尾有些仓促,定时当时急着去玩罢。”
  王子骞不好意思地道:“不是急着玩,是姐姐叫我吃饭我才快快写完的。”
  沈絮无奈地摇摇头,道:“做文章切忌急躁,与其匆匆交稿,不若一气呵成。”
  “知道了,夫子。”王子骞点头,“姐姐也这样说过,只不过我总记不住。下一次定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