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颜_分卷阅读_36
接连一个月,王九都没有出现在南市卖豆腐。
十天没有买到豆腐的丁小甲拿着血迹凝固成褐色的银簪入了王九的院子。
“九哥。”丁小甲手心攥着银簪,神情极不自然。
“哎。小甲。怎么了?找九哥有事?”王九边卖力推着石磨,边回头问道。
丁小甲看了眼石磨,磨盘一圈圈地转动着,黄豆满满,豆花香四溢。
“九哥你今天要出去卖豆浆吗?”丁小甲不解。
“不去。我还要照顾云娘呢。豆浆我给云娘做的。”王九抹了把头上的汗,继续使劲推着石磨。
“九嫂若是想喝豆浆,九哥你可以去街上买啊。”
王九连连摆摆手道:“云娘的任何事,我自己做,我才踏实。”
丁小甲默了声没说话,只把手中的银簪攥得更紧。
“对了,小甲,你来找九哥到底什么事啊?”王九见丁小甲低着头不说话,便又问了一句。
“我……”丁小甲犹豫了半天,才磨蹭地把手心打开,“我来还……九嫂的簪子……就是那天九嫂……”
那天云晓梦亲自用的那支划伤自己脸的簪子。
“九嫂……不小心掉的簪子。”丁小甲低着头,话说得磕磕绊绊。
面前的王九看到丁小甲手心里躺着的簪子目瞪口呆。僵直着身子,没敢去拿。
“原来这簪子在这,我以为丢了。找了许久。”突然有一阵好听的女声传入了丁小甲的耳朵里。
他手中的银簪被拿走了,抬头一看却是云晓梦,笑着接过了银簪,并飞快地将簪子插上了。
云晓梦的右颊有一道长长的狰狞的疤痕。
那是那道用银簪她自己当众划下的疤痕。
丑陋的、狰狞的一道长疤,就这么留在了一张原本是美人的脸上。
“谢谢你啊,小甲。”云晓梦笑着和丁小甲道谢。
丁小甲盯着云晓梦右颊的疤痕愣了许久,才慌乱地答道:“不客气……不客气……九嫂。”
“我就是来送簪子的,现在簪子送到了,那我……我就先走了。”丁小甲急急忙忙地转身,转身而逃。
一口气跑出好几步,却突然听到有人叫自己。
回头一看竟是王九拿着铜壶追了上来。
“喏,这是豆浆。我装了满满一壶,够你和你娘喝的了。”王九递过手中的铜壶。
丁小甲的手僵在半空,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拿着吧!”王九把铜壶往丁小甲怀里一塞。
丁小甲忙不迭接住了铜壶垂着头半天没敢抬起来,只能小声支支吾吾道:“九哥……对不起……我不该把簪子还给九嫂的。”
王九对他有恩,可是那天发生的事又让丁小甲难以释怀王九的袖手旁观,王九是云晓梦的夫,却任由他人侮辱云晓梦。如果当时王九但凡能有一点表示,云晓梦也不至于以簪自毁容貌以明心志。丁小甲不能理解也无法理解,他一直以为王九是真心爱着疼着宠着云晓梦的,可是就当云晓梦的身份被大众所知后,王九就似乎和众人一样,是看不起云晓梦的。丁小甲替云晓梦感到不平,他连着十天躲着王九,更不像往日一样隔三差五去王九家帮忙。他替云晓梦怨,所以他要把簪子送到王九面前,送回到云晓梦的头上,提醒王九他曾经做过这么一件事。
王九愣了愣,苦笑道:“你也怨我吧?不然也不会十天了我都没见着你。”
“是我混账,做了如此一件不是人的事。”
“九哥……”丁小甲看着王九红了的眼眶,不知所措。
“小甲,你知道那簪子还有一个特殊意义是什么吗?”王九看着丁小甲道。
丁小甲没敢接话。
王九咧开嘴,笑得越发苦涩:“那簪子是我当初娶云娘时,送她的。而且还是我亲自为她戴上的。”
丁小甲顿时如遭雷劈般地僵住,浑然失了任何表情和动作。
只好木然地看着王九失魂落魄地转过身子,一步步渐渐走远的身影。
云晓梦的脸永远留着这么一道长长的突兀的疤,头上则一直都戴着那支簪子。
“小甲。”丁小甲突然听到有人在喊自己,才转过头,就被人抱住了。
“阿裴?”被抱住的丁小甲有点发懵。
“嗯。”
“裴公子带小甲快快回去吧,毕竟这街市已经开始混乱了。”王云氏慢慢地道。
“谢过云姑娘。在下告辞。”裴君知拉着丁小甲正打算走。却又听到背后传来王云氏的一句话。
“裴公子是明白人,这天火已起,公子是要向火而行还是退居避开,还望公子想清楚。毕竟现在公子不是一个人。”
裴君知的身体僵了一下,没有回头:“多谢云姑娘的好心提醒。我定当……三思而行。”
作者有话要说:
【醉梦阁】:作者菌取“醉生梦死”词命名。寻欢作乐,逐欲贪欢的地方。
【中国古代妓/院】古代一、二等妓/院的名字以“院”、“馆”、“阁”为主,三、四等妓院多以“室”、“班”、“楼”“店”、“下处”命名。
PS:当初码这一章的时候,莫名又get了一个新梗。
大约就是胆小穷困打更受X落魄贵家美貌攻。
会开短篇吧。╮(╯▽╰)╭。
☆、第三十二章
本是街市处寻常人家的一场火光之灾,却硬生生地成了大岷朝亡国凶兆的—天火。六月初六乃岷朝开国帝王立朝号的日子。又为国庆大典之日,每当此日举国同欢。全民欢腾。国庆之日,当是一片安和,歌舞升平。现如今,却闹“天火”一说,南市区区一市井之处,大火滔天,却未曾殃及他处,火燃至五更天,天亮方罢。期间无论用水如何扑火,火势都无法浇灭。
大火造成人群混乱,南市街尾的人纷纷逃向街头。自是造成了人群恐慌,人人自危不暇。场面一度混乱失控,过后,造成百人受伤,数十人死亡。
民心已乱。
加之,大火过后,又不知从哪来的童谣一时间传遍华城。
岷朝内部,祸乱已起,危笛已鸣。
卜颜和顾卿站在已然成了一片废墟的屋子前,两人并肩而立,却都是长久未说一句话。
有道是:世事无常,虚幻真假,只于一瞬。
昨日分明还在的屋子,今日却已成了废处,昨日还在的人,此刻却早已灰入尘土,魂归西去。
忽而有三两孩童唱着谣子:
六月初六天火起,八卦阴阳现天机。
十天没有买到豆腐的丁小甲拿着血迹凝固成褐色的银簪入了王九的院子。
“九哥。”丁小甲手心攥着银簪,神情极不自然。
“哎。小甲。怎么了?找九哥有事?”王九边卖力推着石磨,边回头问道。
丁小甲看了眼石磨,磨盘一圈圈地转动着,黄豆满满,豆花香四溢。
“九哥你今天要出去卖豆浆吗?”丁小甲不解。
“不去。我还要照顾云娘呢。豆浆我给云娘做的。”王九抹了把头上的汗,继续使劲推着石磨。
“九嫂若是想喝豆浆,九哥你可以去街上买啊。”
王九连连摆摆手道:“云娘的任何事,我自己做,我才踏实。”
丁小甲默了声没说话,只把手中的银簪攥得更紧。
“对了,小甲,你来找九哥到底什么事啊?”王九见丁小甲低着头不说话,便又问了一句。
“我……”丁小甲犹豫了半天,才磨蹭地把手心打开,“我来还……九嫂的簪子……就是那天九嫂……”
那天云晓梦亲自用的那支划伤自己脸的簪子。
“九嫂……不小心掉的簪子。”丁小甲低着头,话说得磕磕绊绊。
面前的王九看到丁小甲手心里躺着的簪子目瞪口呆。僵直着身子,没敢去拿。
“原来这簪子在这,我以为丢了。找了许久。”突然有一阵好听的女声传入了丁小甲的耳朵里。
他手中的银簪被拿走了,抬头一看却是云晓梦,笑着接过了银簪,并飞快地将簪子插上了。
云晓梦的右颊有一道长长的狰狞的疤痕。
那是那道用银簪她自己当众划下的疤痕。
丑陋的、狰狞的一道长疤,就这么留在了一张原本是美人的脸上。
“谢谢你啊,小甲。”云晓梦笑着和丁小甲道谢。
丁小甲盯着云晓梦右颊的疤痕愣了许久,才慌乱地答道:“不客气……不客气……九嫂。”
“我就是来送簪子的,现在簪子送到了,那我……我就先走了。”丁小甲急急忙忙地转身,转身而逃。
一口气跑出好几步,却突然听到有人叫自己。
回头一看竟是王九拿着铜壶追了上来。
“喏,这是豆浆。我装了满满一壶,够你和你娘喝的了。”王九递过手中的铜壶。
丁小甲的手僵在半空,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拿着吧!”王九把铜壶往丁小甲怀里一塞。
丁小甲忙不迭接住了铜壶垂着头半天没敢抬起来,只能小声支支吾吾道:“九哥……对不起……我不该把簪子还给九嫂的。”
王九对他有恩,可是那天发生的事又让丁小甲难以释怀王九的袖手旁观,王九是云晓梦的夫,却任由他人侮辱云晓梦。如果当时王九但凡能有一点表示,云晓梦也不至于以簪自毁容貌以明心志。丁小甲不能理解也无法理解,他一直以为王九是真心爱着疼着宠着云晓梦的,可是就当云晓梦的身份被大众所知后,王九就似乎和众人一样,是看不起云晓梦的。丁小甲替云晓梦感到不平,他连着十天躲着王九,更不像往日一样隔三差五去王九家帮忙。他替云晓梦怨,所以他要把簪子送到王九面前,送回到云晓梦的头上,提醒王九他曾经做过这么一件事。
王九愣了愣,苦笑道:“你也怨我吧?不然也不会十天了我都没见着你。”
“是我混账,做了如此一件不是人的事。”
“九哥……”丁小甲看着王九红了的眼眶,不知所措。
“小甲,你知道那簪子还有一个特殊意义是什么吗?”王九看着丁小甲道。
丁小甲没敢接话。
王九咧开嘴,笑得越发苦涩:“那簪子是我当初娶云娘时,送她的。而且还是我亲自为她戴上的。”
丁小甲顿时如遭雷劈般地僵住,浑然失了任何表情和动作。
只好木然地看着王九失魂落魄地转过身子,一步步渐渐走远的身影。
云晓梦的脸永远留着这么一道长长的突兀的疤,头上则一直都戴着那支簪子。
“小甲。”丁小甲突然听到有人在喊自己,才转过头,就被人抱住了。
“阿裴?”被抱住的丁小甲有点发懵。
“嗯。”
“裴公子带小甲快快回去吧,毕竟这街市已经开始混乱了。”王云氏慢慢地道。
“谢过云姑娘。在下告辞。”裴君知拉着丁小甲正打算走。却又听到背后传来王云氏的一句话。
“裴公子是明白人,这天火已起,公子是要向火而行还是退居避开,还望公子想清楚。毕竟现在公子不是一个人。”
裴君知的身体僵了一下,没有回头:“多谢云姑娘的好心提醒。我定当……三思而行。”
作者有话要说:
【醉梦阁】:作者菌取“醉生梦死”词命名。寻欢作乐,逐欲贪欢的地方。
【中国古代妓/院】古代一、二等妓/院的名字以“院”、“馆”、“阁”为主,三、四等妓院多以“室”、“班”、“楼”“店”、“下处”命名。
PS:当初码这一章的时候,莫名又get了一个新梗。
大约就是胆小穷困打更受X落魄贵家美貌攻。
会开短篇吧。╮(╯▽╰)╭。
☆、第三十二章
本是街市处寻常人家的一场火光之灾,却硬生生地成了大岷朝亡国凶兆的—天火。六月初六乃岷朝开国帝王立朝号的日子。又为国庆大典之日,每当此日举国同欢。全民欢腾。国庆之日,当是一片安和,歌舞升平。现如今,却闹“天火”一说,南市区区一市井之处,大火滔天,却未曾殃及他处,火燃至五更天,天亮方罢。期间无论用水如何扑火,火势都无法浇灭。
大火造成人群混乱,南市街尾的人纷纷逃向街头。自是造成了人群恐慌,人人自危不暇。场面一度混乱失控,过后,造成百人受伤,数十人死亡。
民心已乱。
加之,大火过后,又不知从哪来的童谣一时间传遍华城。
岷朝内部,祸乱已起,危笛已鸣。
卜颜和顾卿站在已然成了一片废墟的屋子前,两人并肩而立,却都是长久未说一句话。
有道是:世事无常,虚幻真假,只于一瞬。
昨日分明还在的屋子,今日却已成了废处,昨日还在的人,此刻却早已灰入尘土,魂归西去。
忽而有三两孩童唱着谣子:
六月初六天火起,八卦阴阳现天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