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歌[重生]_分卷阅读_26
纸箱里是一整套东野圭吾的书籍,每一本都是亲笔签名的,从他第一本到最新的作品,一本不落。不仅如此,还有一整套几米的作品,同样亲笔签名,同样一本不落,看的青歌眼睛都直了。
“!”青歌扑上去,在他脸颊印下一吻,“景哥我太爱你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嗷呜,是东野圭吾和几米亲笔签名啊!!嗷嗷嗷,我太激动了!”
青歌捧着书爱不释手,诺大的办公室里还可以听见他高兴的声音,以前不是没买过,他也有很多本,可是没有那么全,也没有亲笔签名,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可是景哥送他的!
☆、24.我要套牢你,成不?
24
段聿景看他这么高兴,自己也勾唇笑了,宝贝的喜好一点都不难猜,一是吃,二是书,至于喜欢哪种类型的,傻宝贝都写在备忘录里,估计是提醒自己改天去买的。宝贝喜欢什么自然要买来,他圈住人在怀里,在那红艳艳的唇瓣掠夺,忽然就想逗逗他。
“宝贝喜欢什么,我当然知道。”
段聿景把人儿抱着,让他坐到自己腿上,修长的手已经伸到了衣服里,在腰窝那里流连,另一只手噙住小青歌的唇瓣,语气不是平时的沉稳,也不是平时的温柔,带着点调笑,却又让人觉得有点危险,好像下一秒就要将你拆吞入腹。
青歌手上还抱着一本书呢,感受到衣服里作乱的手,不太自然地扭了扭身子,这段时间他们做多了情丨事,身体哪里敏感景哥早就知道,有时候还会故意逗他,真是让他又爱又恨,心里只哀嚎,以前那个纯情的景哥跑哪里去了?
“景哥,痒,别,别摸了……”青歌呼吸有些急,可是又不想拒绝衣服里的手,只低低哀求,耳朵也有点红。
“宝贝,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段聿景也不再逗他,看着人低低地笑。
青歌听见这话,认真回想了一下,景哥的生日?不对啊,那不是在春天吗?我的生日?不对啊,还没过年。那是什么日子?青歌迷惑地看着段聿景,小眼神在问,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
段聿景勾唇,凑到他耳边轻声道:“三个月前的今天,我第一次要了你,宝贝也是第一次喊我老公,难道,不值得纪念吗?”
青歌羞窘,这种日子就不用纪念了吧,谁,谁还记得那些啊。
“这种事自己知道就好,不用特意买礼物吧,我本来就是你的人了,纪念这些做什么?以后还有很多时间呢,你喜欢,我可以天天叫。”青歌嘟囔道,不过紧紧抱着书本没撒手,低着头还可以看到他唇角略微勾起的弧度,虽然有点难为情,可是真的感觉很不赖啊,心花怒放,感觉要飞上天空了。
“看来宝贝很有意识,来,叫声好听的~”段聿景一笑,专业调戏小青歌,一百年不动摇。
“老公~”青歌笑眯眯道,并不觉得这个称呼有问题,不过是爱人之间的情趣。可是当他感觉到衣服里的手有向下滑的趋势,心里一惊,说话都结巴了:“景哥,先别啊,等等,我也有东西送你。”
段聿景停下动作,似是在询问小恋人要做什么,不过心里已经在偷偷地笑,宝贝竟然还以为他要在这里,看他像只受惊的兔子,真是太撩人了。
青歌坐在段聿景腿上,意念一动,刚才买的那对戒指就出现在手上,他笑眯眯地抬头:“景哥,送你的,看看喜欢吗?用我自己赚的钱买的。”
段聿景看到那只红色的锦布盒子,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猜测,待到打开后,里面静静躺着一大一小两枚戒指,都是男士的,简单的样式,上面还刻着花纹。
青歌嘿嘿直笑,灵动的猫眼有一丝不好意思,拿起大的那枚戒指,自顾自地说道:“景哥,你看,你把我讨回家当了媳妇,我也不介意你天天晚上欺负我了,你让我叫老公我也叫了,平时的柴米油盐我也会负责,所以我用一个戒指套牢你没关系吧,咱不亏吧,亏了也没办法,我就黏上你了,戴上了就一辈子不许脱下来了。成吗?”
只几秒,段聿景骨节分明的左手无名指上就静静戴上了戒指,大小刚好合适,把原本就修长的手变得更加好看。
青歌松了一口气,好怕戴不进去,他看着还在呆愣的人,得意笑道:“老公,我都给你戴上了戒指,你还愣着干嘛?世界上没有后悔药的。”
段聿景回过神来,看着手上的戒指,心里软成一团,套牢就套牢,我还怕你不愿意套牢呢,傻宝贝。
“宝贝,以后可就是我的人了,里面是,外面也是,走出去你都是有主的了,知道吗?”段聿景勾唇,正准备把戒指给他戴上。
青歌笑眯眯地拿出一条漂亮的银链子,略微懊恼:“我还要上课,景哥先帮我把戒指穿上链子戴到脖子上吧。”
“好。”段聿景笑着接过,细心地把戒指穿进链子,又戴到宝贝的脖子上,满意地勾唇。
青歌肤色白皙,戴上链子也不显得女气,合适得很,他把链子放到衬衫里面,满意地笑笑:“感觉以后就是已婚人士了,得养家了。”
段聿景凑过去,在他的唇瓣上缠磨,道:“宝贝,你让我怎么爱你?你太好了。”
青歌被他灼热的气息感染,整个人也有点燥热,不过还是张开唇舌任他动作,直到被放开,才低低答道:“我也是,想把你套牢,想让大家都知道你是有主的,你是我的,别人不许觊觎。”
最后,两人一撩拨,只能到浴室里互相疏解了一番,在办公室里做这种事,青歌还是第一次,克制住脸红,淡定地坐到沙发上码字,他想试试写那个小剧本,毕竟答应了别人。
“宝贝,我去开个会,你在这里呆着,喜欢去公司下面溜达也可以,记得带好手机,陈涵就在外面,有事找他。”段聿景勾唇,弯下腰来,与仰头的小恋人交换一个吻。
“去吧,等你回来~”青歌窝在沙发上抱着电脑,笑眯眯地说道。
走出办公室后,段聿景不再是小青歌面前温柔体贴的男人,而是整个流景冷静自持的总裁,看似温和亲近,实际上严肃得很,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让很多员工又崇拜又害怕。
陈涵接到吩咐,自己又留守照顾老板娘,面上虽然不显,其实心里可欢了,照顾老板娘是最轻松的工作,没有之一。
首先,老板娘脾气好,没那么多麻烦事,最多让他倒杯热水;
其次,老板娘性格好,只要有吃的,可以一个人安静在办公室里待一下午,简直比跟着老板还要省心。
不过
陈涵震惊地看着学长左手无名指的戒指,没记错的话,中午吃饭的时候还没有的吧!天啊,老板娘正宫的地位妥妥的,呸,什么正宫,老板从来没有过后宫。
公司里震惊的不止陈涵一个人,那些个女员工看见老板已经戴上了婚戒,一颗芳心碎了一地,这年头洁身自好的男人不多啊,洁身自好又帅又多金的就更少了,偏偏这么好的男人还被拐走了,只恨自己下手慢了,那个少年满打满算也才出现了三个月,竟然就这么套牢他们老板了,简直没有天理啊。
陈涵目送学长一路走向会议室,听到后面不住哀嚎的女员工,淡定地推了推眼镜,坚定不移抱住老板娘大腿,升职加薪不是难事。
沈宁宇刚从家里过来,穆堇好了之后,他就名正言顺把人带回家了,他哥哥那关也过了,现在也算是美人在怀,时不时来个啪啪啪,而且这个美人还那么体贴。本来想跟聿景炫耀一下的,谁来告诉他段聿景手上的那个是什么?是什么?!
“聿景,饰物不能戴在无名指上的。”沈宁宇很淡定地提醒。
段聿景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小青歌还小,你怎么能这么早就把人套牢,这大千世界他还没体验过呢?万一他找到了更合适的呢。”沈宁宇“义正言辞”地谴责。
段聿景递给他一份文件,凉凉开口道:“你可以跟我家宝贝提建议,不过采不采纳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是他买的戒指,也是他给我套上的。”
沈宁宇捧着文件,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心里哀嚎,小青歌你的矜持呢?怎么不按常理出牌?还主动买了戒指,生怕别人不知道段聿景是你的是吧!这两口子都太凶残了,今晚回去要跟穆堇好好说道说道,求安慰。
正在办公室里的青歌打了个喷嚏,仰头看了看,难道是空调开大了?感觉有点冷啊。
事实证明,不是空调开大了,而是自己真的生病了,青歌摸了摸额头,滚烫滚烫的,脑袋也有点晕,而且手臂上有点痒,心里一个激灵,不会是中午吃了什么不该吃的过敏了吧?没那么坑爹吧?
青歌关了电脑,想了一下,景哥在开会,这时候也不知道结束没有?是等他还是自己去医院呢?
“!”青歌扑上去,在他脸颊印下一吻,“景哥我太爱你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嗷呜,是东野圭吾和几米亲笔签名啊!!嗷嗷嗷,我太激动了!”
青歌捧着书爱不释手,诺大的办公室里还可以听见他高兴的声音,以前不是没买过,他也有很多本,可是没有那么全,也没有亲笔签名,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可是景哥送他的!
☆、24.我要套牢你,成不?
24
段聿景看他这么高兴,自己也勾唇笑了,宝贝的喜好一点都不难猜,一是吃,二是书,至于喜欢哪种类型的,傻宝贝都写在备忘录里,估计是提醒自己改天去买的。宝贝喜欢什么自然要买来,他圈住人在怀里,在那红艳艳的唇瓣掠夺,忽然就想逗逗他。
“宝贝喜欢什么,我当然知道。”
段聿景把人儿抱着,让他坐到自己腿上,修长的手已经伸到了衣服里,在腰窝那里流连,另一只手噙住小青歌的唇瓣,语气不是平时的沉稳,也不是平时的温柔,带着点调笑,却又让人觉得有点危险,好像下一秒就要将你拆吞入腹。
青歌手上还抱着一本书呢,感受到衣服里作乱的手,不太自然地扭了扭身子,这段时间他们做多了情丨事,身体哪里敏感景哥早就知道,有时候还会故意逗他,真是让他又爱又恨,心里只哀嚎,以前那个纯情的景哥跑哪里去了?
“景哥,痒,别,别摸了……”青歌呼吸有些急,可是又不想拒绝衣服里的手,只低低哀求,耳朵也有点红。
“宝贝,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段聿景也不再逗他,看着人低低地笑。
青歌听见这话,认真回想了一下,景哥的生日?不对啊,那不是在春天吗?我的生日?不对啊,还没过年。那是什么日子?青歌迷惑地看着段聿景,小眼神在问,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
段聿景勾唇,凑到他耳边轻声道:“三个月前的今天,我第一次要了你,宝贝也是第一次喊我老公,难道,不值得纪念吗?”
青歌羞窘,这种日子就不用纪念了吧,谁,谁还记得那些啊。
“这种事自己知道就好,不用特意买礼物吧,我本来就是你的人了,纪念这些做什么?以后还有很多时间呢,你喜欢,我可以天天叫。”青歌嘟囔道,不过紧紧抱着书本没撒手,低着头还可以看到他唇角略微勾起的弧度,虽然有点难为情,可是真的感觉很不赖啊,心花怒放,感觉要飞上天空了。
“看来宝贝很有意识,来,叫声好听的~”段聿景一笑,专业调戏小青歌,一百年不动摇。
“老公~”青歌笑眯眯道,并不觉得这个称呼有问题,不过是爱人之间的情趣。可是当他感觉到衣服里的手有向下滑的趋势,心里一惊,说话都结巴了:“景哥,先别啊,等等,我也有东西送你。”
段聿景停下动作,似是在询问小恋人要做什么,不过心里已经在偷偷地笑,宝贝竟然还以为他要在这里,看他像只受惊的兔子,真是太撩人了。
青歌坐在段聿景腿上,意念一动,刚才买的那对戒指就出现在手上,他笑眯眯地抬头:“景哥,送你的,看看喜欢吗?用我自己赚的钱买的。”
段聿景看到那只红色的锦布盒子,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猜测,待到打开后,里面静静躺着一大一小两枚戒指,都是男士的,简单的样式,上面还刻着花纹。
青歌嘿嘿直笑,灵动的猫眼有一丝不好意思,拿起大的那枚戒指,自顾自地说道:“景哥,你看,你把我讨回家当了媳妇,我也不介意你天天晚上欺负我了,你让我叫老公我也叫了,平时的柴米油盐我也会负责,所以我用一个戒指套牢你没关系吧,咱不亏吧,亏了也没办法,我就黏上你了,戴上了就一辈子不许脱下来了。成吗?”
只几秒,段聿景骨节分明的左手无名指上就静静戴上了戒指,大小刚好合适,把原本就修长的手变得更加好看。
青歌松了一口气,好怕戴不进去,他看着还在呆愣的人,得意笑道:“老公,我都给你戴上了戒指,你还愣着干嘛?世界上没有后悔药的。”
段聿景回过神来,看着手上的戒指,心里软成一团,套牢就套牢,我还怕你不愿意套牢呢,傻宝贝。
“宝贝,以后可就是我的人了,里面是,外面也是,走出去你都是有主的了,知道吗?”段聿景勾唇,正准备把戒指给他戴上。
青歌笑眯眯地拿出一条漂亮的银链子,略微懊恼:“我还要上课,景哥先帮我把戒指穿上链子戴到脖子上吧。”
“好。”段聿景笑着接过,细心地把戒指穿进链子,又戴到宝贝的脖子上,满意地勾唇。
青歌肤色白皙,戴上链子也不显得女气,合适得很,他把链子放到衬衫里面,满意地笑笑:“感觉以后就是已婚人士了,得养家了。”
段聿景凑过去,在他的唇瓣上缠磨,道:“宝贝,你让我怎么爱你?你太好了。”
青歌被他灼热的气息感染,整个人也有点燥热,不过还是张开唇舌任他动作,直到被放开,才低低答道:“我也是,想把你套牢,想让大家都知道你是有主的,你是我的,别人不许觊觎。”
最后,两人一撩拨,只能到浴室里互相疏解了一番,在办公室里做这种事,青歌还是第一次,克制住脸红,淡定地坐到沙发上码字,他想试试写那个小剧本,毕竟答应了别人。
“宝贝,我去开个会,你在这里呆着,喜欢去公司下面溜达也可以,记得带好手机,陈涵就在外面,有事找他。”段聿景勾唇,弯下腰来,与仰头的小恋人交换一个吻。
“去吧,等你回来~”青歌窝在沙发上抱着电脑,笑眯眯地说道。
走出办公室后,段聿景不再是小青歌面前温柔体贴的男人,而是整个流景冷静自持的总裁,看似温和亲近,实际上严肃得很,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让很多员工又崇拜又害怕。
陈涵接到吩咐,自己又留守照顾老板娘,面上虽然不显,其实心里可欢了,照顾老板娘是最轻松的工作,没有之一。
首先,老板娘脾气好,没那么多麻烦事,最多让他倒杯热水;
其次,老板娘性格好,只要有吃的,可以一个人安静在办公室里待一下午,简直比跟着老板还要省心。
不过
陈涵震惊地看着学长左手无名指的戒指,没记错的话,中午吃饭的时候还没有的吧!天啊,老板娘正宫的地位妥妥的,呸,什么正宫,老板从来没有过后宫。
公司里震惊的不止陈涵一个人,那些个女员工看见老板已经戴上了婚戒,一颗芳心碎了一地,这年头洁身自好的男人不多啊,洁身自好又帅又多金的就更少了,偏偏这么好的男人还被拐走了,只恨自己下手慢了,那个少年满打满算也才出现了三个月,竟然就这么套牢他们老板了,简直没有天理啊。
陈涵目送学长一路走向会议室,听到后面不住哀嚎的女员工,淡定地推了推眼镜,坚定不移抱住老板娘大腿,升职加薪不是难事。
沈宁宇刚从家里过来,穆堇好了之后,他就名正言顺把人带回家了,他哥哥那关也过了,现在也算是美人在怀,时不时来个啪啪啪,而且这个美人还那么体贴。本来想跟聿景炫耀一下的,谁来告诉他段聿景手上的那个是什么?是什么?!
“聿景,饰物不能戴在无名指上的。”沈宁宇很淡定地提醒。
段聿景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小青歌还小,你怎么能这么早就把人套牢,这大千世界他还没体验过呢?万一他找到了更合适的呢。”沈宁宇“义正言辞”地谴责。
段聿景递给他一份文件,凉凉开口道:“你可以跟我家宝贝提建议,不过采不采纳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是他买的戒指,也是他给我套上的。”
沈宁宇捧着文件,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心里哀嚎,小青歌你的矜持呢?怎么不按常理出牌?还主动买了戒指,生怕别人不知道段聿景是你的是吧!这两口子都太凶残了,今晚回去要跟穆堇好好说道说道,求安慰。
正在办公室里的青歌打了个喷嚏,仰头看了看,难道是空调开大了?感觉有点冷啊。
事实证明,不是空调开大了,而是自己真的生病了,青歌摸了摸额头,滚烫滚烫的,脑袋也有点晕,而且手臂上有点痒,心里一个激灵,不会是中午吃了什么不该吃的过敏了吧?没那么坑爹吧?
青歌关了电脑,想了一下,景哥在开会,这时候也不知道结束没有?是等他还是自己去医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