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是病骄_分卷阅读_62
最重要的是那个女人竟然搬去蒋涵的院子中去住,她进府之后也没有被允许留在那里。为什么她可以,为什么连老太君都同意了。
她才是他的正妻,而她不过是个村姑而已。
越想越是不忿,于是带着两个丫头就来到了武园。
武园已经收拾好东西平静了下来,让人去通知何春花,却知道她竟然被安排在蒋涵的卧室。
在深宅大院儿,即使是夫妻可住在一个院子却不可能住在一个房间,没想到他们竟然打算与普通夫妻一般住在一个院子与一个房间之中。或者,她一个村姑不知道这些规矩?
何春花刚躺在床上刚要睡着就听着新来的丫头进来轻轻唤着她道:“大奶奶,那个……后院儿的奶奶过来了。”那位也是大奶奶,这还真不好称呼。
何春花翻了个身,奇怪道:“后院儿……奶奶是谁?”
丫头绫儿为难道:“是,之前的大奶奶。”
呃,是那个平氏美人儿?之前她到门前迎接过,但当时并没有讲什么也没有为难他们。应该说,她没有机会。
何春花心潮澎湃,来了来了,宅斗……
她拍了拍脸,忙起来让绫儿给自己收拾一下,这输人不能输阵不是吗?结果等她准备完一出来就发现外间没有人啊,比较迷茫的看了一下身边的绫儿,她忙问下人道:“大奶奶……呃不,是平夫人呢?”
“被狗追出去了。”一个婆子道:“大奶奶……是平夫人平时极度怕狗,这边刚坐下那边大奶奶的狗就跑进来了。之前大少爷吩咐过不让大家拘着它,结果……”
“牛奶呢,是不是还在追啊。”说好的宅斗呢,全被牛奶给搅了。虽然有点庆幸,但是如果咬到人就不好了。
婆子对外一指何春花就追了出去,绫儿马上道:“大奶奶,奴婢去追就好了,您还是回屋歇着。”这个大奶奶好有活力,说追就追啊!只是她这样子被大少爷看到,那还得了?
何春花很着急,在这样一个大宅子中牛奶咬了人很容易被判死刑的,若不找到它很可能会出来。
“牛奶,牛奶……”一边走一边叫,她在山里走惯的人哪是那群丫头与婆子能追得上的,转眼就跑到武园外的花园中了,可是还是不见牛奶。
正着急呢,突然间草丛中有一只狗飞了出来,可不就是牛奶吗?不过它却被人掐在手中,一瞧正是那个一双艳眸的二少爷蒋清。
何春花一直觉得奇怪,这蒋家应该是武门世家,可是瞧瞧蒋涵再瞧瞧眼前的蒋清都是一幅书生模样,也不见他们有多精壮。当然,实际的能力是有的,这一点她深信不疑。
“牛奶。”她惊喜过后伸手去抢,可是蒋清却将手突地移开让她扑了个空。何春花比较幽怨的看了他一眼,道:“这只狗是我的,那个二少爷。”叫叔叔什么的还真不习惯。
蒋清看了看那只土狗,怪不得刚一看到自己就扑过来撒欢,原来是大哥以前养过的。他们兄弟有容貌有七分像,有些与他们不熟悉的人通常都会在第一眼认错,再加上两人穿衣的风格也有几分相似,所以这只黑白花的‘奶牛’是认错了?
“你的狗?刚刚我见它追着平氏挺厉害的,送我好吗?”他笑着道,因为他总觉得这个村姑的眼神挺有趣的,不怕他,不惧他,不被他所吸引。是大哥比自己有魅力,还是她在这方面比较笨拙?
“它是我从小养大的,不送。”何春花有一个毛病,自己养的动物从来不喜欢给别人。以前在现代养过只猫,后来猫生了两只小猫崽儿,等着猫崽儿长大她就不舍得送人了,于是一只变成了三只。
蒋清还没有被别人拒绝得这么干脆的时候,他这乡下女人果然与大宅院里的女人不同,够直爽。
两人正僵持不下的时候后面的绫儿带着两个婆子追了上来,而另一边也有人带了两个下人过来,大家在花园见面,看着举着狗的蒋清与在一边似受了很大委屈的何春花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平氏却是很有规矩的道:“原来是二叔,您快将那只畜生放开,它咬人的。”
看,这就是不同之处了。瞧着她明明是带了人来抓狗的,可是却不直接让他将狗交出来而是委婉的讲什么狗咬人。
“牛奶还小不咬人的。”何春花接了一句,明明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儿的伤却诬赖牛奶咬人,她接受不了只能反驳。
平氏看向了何春花,笑道:“这是妹妹自家乡带来的狗吗?这就是妹妹的不对了,明知道这土狗整日间在外面跑来跑去也不知粘到什么脏东西,这要是让二爷染了什么病可就是大罪过了,还不快将这狗叫回来让下人们带出去扔出府去。妹妹若以后再想养狗,要找些自小被训化过的名犬才是。”
这话听来怎么这么刺耳呢?
何春花挑了下眉毛,纠结了一下自己应不应该与野狗这词较较真儿,可到了最后她觉得自己就算与她吵只怕也吵不过,不如直接讲她最感兴趣的,于是道:“我不是谁的妹妹。”
一句话那平氏果然皱起了眉,连蒋清也觉得这事儿好笑了,她不想做平氏的妹妹难道是想做她的姐姐?一个村姑,当真是好没眼色啊。他一怔神的功夫手一空,这才见何春花已经抱着那只狗退到一边上去了,正准备转身走不理会他们。好大胆的行为,在他这个二叔手中抢狗,而且动作还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看来,是个果断的人儿。
平氏可没想到她这样的大胆,但想到其就是个村姑做出这种失礼的事情也不过,只是她没想到对方竟然不承认这个姐姐,难道她还有什么别的想法?就算她是相公的救命恩人,但是怎么瞧也不是个长媳货色,再加上身份地位与她一比相差太悬殊。平氏宁可相信蒋涵病好休了她再寻一户家世好的女子入门也不相信她能有什么作为。
“妹妹,你先别急着走,你怀中的野狗怎么也要给处置掉,否则让它冲撞了哪位都不好。”她使了个眼色,自有下人将何春花拦住。
绫儿与那两个婆子可都是蒋涵给交代过的,如果让眼前这位主子给伤到了她们是吃不了兜着走,于是连忙挡在了她的面前。
两边谁也不相让,蒋清抱着臂膀站在一边看热闹。谁胜谁败他管不了,但是倒是可以借机看看她们的性情。
哪知他这边还没看够大哥蒋涵就到了,他被狠狠的瞪了一眼,不由得耸肩一笑,表示这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平氏,你与我到前院,何花你也来。来人,将狗抱回去好生看顾。”蒋涵也没问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向来是只要能猜到的就不喜欢问别人。
有个婆子上来将狗抱走了,他带头走在前面。
这前院就是现在的王爷也就是蒋涵的父亲与母亲所居之地,他到了之后就等父母都坐好后从怀中拿出了一封信然后直接交给了平氏。
平氏不明所以,接过来一瞧竟是封休书。她大惊失色,双手颤抖道:“相公,你这是何意?”
蒋涵慢慢的坐下,喝了口茶才道:“当年你入门时我并不知情,为父母私下做主所为,我们即没拜过堂更是有名无实,眼下我已经将事情写明,自此以后你我可自行嫁娶,互不相干。”
“什么,涵儿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再怎么说她也是明媒正娶的正妻,怎么可说休就休?”武王妃皱着眉,当初急着娶这个平氏回来她确实有些私心。因为当时蒋涵重病缠身,那种病没有人认为能痊愈。而这时左相的千金又有意退了两人的亲改嫁给次子,这对他们来讲可是天大的喜事。
以前整个武王府在改朝换代中虽没有力保旧帝但对新帝也并不如何支持,真正建功立业的就是长子蒋涵。就是因为他,武王府才没有改朝换代之后剥去王位保留下来。
当时他病重,王爷与王妃怕武王府不保所以就想借着拉拢相国大人来巩固武王府的地位。
可是将原本身为蒋涵未婚妻的玉氏嫁给次子怕他有怨气,所以这才千方百计求来了容貌与之不相上下的平氏,可没想到亲事完成不过三天他就失踪了。
此次回来为人父母的哪能不高兴,但这进门就急着休妻可就是太削二老的面子了,毕竟当初这婚事为他们订下。
“明媒正娶的这里倒是有一个,而且拜过堂,有名有实。但是那个人不是平氏,父亲,母亲,请将平氏的嫁妆送还,另外再备一份差不多的送还,当补偿她在府中的一年多时间。”蒋涵语气向来是七分柔和配上三分命令的霸道语气,这与他常年带兵有关,武王爷听后就怒气难平的掀了桌子。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产业
何春花有些不安的坐在一边,可是她觉得蒋涵并不需要自己的帮忙。他的气势绝对没落下风,即使是面对自己的父亲也是一样。
武王爷大声道:“你到底想些什么,这件事说出去别人要怎么议论我们武王府,皇上最讲礼仪道德,你认为他会再信任你吗?”
“那又有什么关系?再者皇上就算不信任也是不信任武王府,对我个人他不会有任何怀疑。”蒋涵说的毫不留情,是他们先抛弃了他,结果皇上到最后也没有将下一任继续王位者的诏书放下。当蒋涵一回来,他们所安排的事情就是一场空,而这个儿子也变得与过去不同了。
而这时平氏也弱弱的道:“妾身并未犯七出之条,大少爷怎么能这样轻易将我休出?”
蒋涵这个时候才表现出一直以来的霸道脾气来,突然间在墙上摘下镇宅之剑猛的拔出点在平氏的咽喉,冷笑道:“七出?不犯七出便不能休吗?当初你见我第一面就掩袖离开,害怕得要命的情形难道以为我忘记了吗?既然那般无情又害怕,何必在此时装得好象深情一片似的让人导胃口。”
他这样一讲,在场除了何春花外所有的人都有一点心虚。当初大夫一直讲蒋涵的这种病十分容易过给别人,最好与他少接触。所以就算做为母亲,武王妃自他病后回来也只到他屋里三次而已。至于武王爷,因为是一家之主所以即使去也有下人惺惺作态的拦着,他自己也害怕,就只去了一次。此时被他一讲,两人都低下了头。
平氏也是一怔,当时她见大家都是这般做,自己又哪里做错了呢?
“大家都一样,为何你又独恨我一人?”平氏眼见自己要被休哪还管得了别人怎么想,总之想到了什么便说什么。
“虽然当初我并不承认这桩婚事,但既然你已经入门便是我妻子。妻子见了丈夫得了重病就离开怎能不让丈夫心寒?至于别人,只有真正的铁石心肠才会无恨。”蒋涵毫不掩饰的告诉众人,他是恨的。
“那她呢?”平氏的手指向何春花。
“她没有,所以现在或是以后她都有资格站在我身边。”蒋涵剑尖向前一挺,接着道:“据我所知,你虽是平家嫡女但并不受宠。再加上平家离京中甚远,若我一剑将你杀了也一定可以掩饰得很好不被任何人得知。现在我问你最后一次,是留下受死还是带着双倍的嫁妆离开。”
武王爷虽是后悔当初,但眼下儿子咄咄逼人他有些气急,道:“你这是做什么,快放下剑。”
“说!”蒋涵是剑尖一送,平氏的脖子上立刻开了一朵红色的花朵。
她立刻吓得说不出话来,从没想过找回了这位相公竟然立刻将自己赶出去,早知道就不去找他回来了。
平氏眼睛向公公婆婆那里看了一看,他们因心中有愧一个垂泪一个叹气,看来是帮不到自己了。之前说的挺好,看来这个家真正做主的只是蒋涵而已。而他现在心中有了别人,自己在这里只怕真的是死路一条,那不如就拿着双倍的嫁妆另嫁的好。
她才是他的正妻,而她不过是个村姑而已。
越想越是不忿,于是带着两个丫头就来到了武园。
武园已经收拾好东西平静了下来,让人去通知何春花,却知道她竟然被安排在蒋涵的卧室。
在深宅大院儿,即使是夫妻可住在一个院子却不可能住在一个房间,没想到他们竟然打算与普通夫妻一般住在一个院子与一个房间之中。或者,她一个村姑不知道这些规矩?
何春花刚躺在床上刚要睡着就听着新来的丫头进来轻轻唤着她道:“大奶奶,那个……后院儿的奶奶过来了。”那位也是大奶奶,这还真不好称呼。
何春花翻了个身,奇怪道:“后院儿……奶奶是谁?”
丫头绫儿为难道:“是,之前的大奶奶。”
呃,是那个平氏美人儿?之前她到门前迎接过,但当时并没有讲什么也没有为难他们。应该说,她没有机会。
何春花心潮澎湃,来了来了,宅斗……
她拍了拍脸,忙起来让绫儿给自己收拾一下,这输人不能输阵不是吗?结果等她准备完一出来就发现外间没有人啊,比较迷茫的看了一下身边的绫儿,她忙问下人道:“大奶奶……呃不,是平夫人呢?”
“被狗追出去了。”一个婆子道:“大奶奶……是平夫人平时极度怕狗,这边刚坐下那边大奶奶的狗就跑进来了。之前大少爷吩咐过不让大家拘着它,结果……”
“牛奶呢,是不是还在追啊。”说好的宅斗呢,全被牛奶给搅了。虽然有点庆幸,但是如果咬到人就不好了。
婆子对外一指何春花就追了出去,绫儿马上道:“大奶奶,奴婢去追就好了,您还是回屋歇着。”这个大奶奶好有活力,说追就追啊!只是她这样子被大少爷看到,那还得了?
何春花很着急,在这样一个大宅子中牛奶咬了人很容易被判死刑的,若不找到它很可能会出来。
“牛奶,牛奶……”一边走一边叫,她在山里走惯的人哪是那群丫头与婆子能追得上的,转眼就跑到武园外的花园中了,可是还是不见牛奶。
正着急呢,突然间草丛中有一只狗飞了出来,可不就是牛奶吗?不过它却被人掐在手中,一瞧正是那个一双艳眸的二少爷蒋清。
何春花一直觉得奇怪,这蒋家应该是武门世家,可是瞧瞧蒋涵再瞧瞧眼前的蒋清都是一幅书生模样,也不见他们有多精壮。当然,实际的能力是有的,这一点她深信不疑。
“牛奶。”她惊喜过后伸手去抢,可是蒋清却将手突地移开让她扑了个空。何春花比较幽怨的看了他一眼,道:“这只狗是我的,那个二少爷。”叫叔叔什么的还真不习惯。
蒋清看了看那只土狗,怪不得刚一看到自己就扑过来撒欢,原来是大哥以前养过的。他们兄弟有容貌有七分像,有些与他们不熟悉的人通常都会在第一眼认错,再加上两人穿衣的风格也有几分相似,所以这只黑白花的‘奶牛’是认错了?
“你的狗?刚刚我见它追着平氏挺厉害的,送我好吗?”他笑着道,因为他总觉得这个村姑的眼神挺有趣的,不怕他,不惧他,不被他所吸引。是大哥比自己有魅力,还是她在这方面比较笨拙?
“它是我从小养大的,不送。”何春花有一个毛病,自己养的动物从来不喜欢给别人。以前在现代养过只猫,后来猫生了两只小猫崽儿,等着猫崽儿长大她就不舍得送人了,于是一只变成了三只。
蒋清还没有被别人拒绝得这么干脆的时候,他这乡下女人果然与大宅院里的女人不同,够直爽。
两人正僵持不下的时候后面的绫儿带着两个婆子追了上来,而另一边也有人带了两个下人过来,大家在花园见面,看着举着狗的蒋清与在一边似受了很大委屈的何春花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平氏却是很有规矩的道:“原来是二叔,您快将那只畜生放开,它咬人的。”
看,这就是不同之处了。瞧着她明明是带了人来抓狗的,可是却不直接让他将狗交出来而是委婉的讲什么狗咬人。
“牛奶还小不咬人的。”何春花接了一句,明明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儿的伤却诬赖牛奶咬人,她接受不了只能反驳。
平氏看向了何春花,笑道:“这是妹妹自家乡带来的狗吗?这就是妹妹的不对了,明知道这土狗整日间在外面跑来跑去也不知粘到什么脏东西,这要是让二爷染了什么病可就是大罪过了,还不快将这狗叫回来让下人们带出去扔出府去。妹妹若以后再想养狗,要找些自小被训化过的名犬才是。”
这话听来怎么这么刺耳呢?
何春花挑了下眉毛,纠结了一下自己应不应该与野狗这词较较真儿,可到了最后她觉得自己就算与她吵只怕也吵不过,不如直接讲她最感兴趣的,于是道:“我不是谁的妹妹。”
一句话那平氏果然皱起了眉,连蒋清也觉得这事儿好笑了,她不想做平氏的妹妹难道是想做她的姐姐?一个村姑,当真是好没眼色啊。他一怔神的功夫手一空,这才见何春花已经抱着那只狗退到一边上去了,正准备转身走不理会他们。好大胆的行为,在他这个二叔手中抢狗,而且动作还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看来,是个果断的人儿。
平氏可没想到她这样的大胆,但想到其就是个村姑做出这种失礼的事情也不过,只是她没想到对方竟然不承认这个姐姐,难道她还有什么别的想法?就算她是相公的救命恩人,但是怎么瞧也不是个长媳货色,再加上身份地位与她一比相差太悬殊。平氏宁可相信蒋涵病好休了她再寻一户家世好的女子入门也不相信她能有什么作为。
“妹妹,你先别急着走,你怀中的野狗怎么也要给处置掉,否则让它冲撞了哪位都不好。”她使了个眼色,自有下人将何春花拦住。
绫儿与那两个婆子可都是蒋涵给交代过的,如果让眼前这位主子给伤到了她们是吃不了兜着走,于是连忙挡在了她的面前。
两边谁也不相让,蒋清抱着臂膀站在一边看热闹。谁胜谁败他管不了,但是倒是可以借机看看她们的性情。
哪知他这边还没看够大哥蒋涵就到了,他被狠狠的瞪了一眼,不由得耸肩一笑,表示这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平氏,你与我到前院,何花你也来。来人,将狗抱回去好生看顾。”蒋涵也没问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向来是只要能猜到的就不喜欢问别人。
有个婆子上来将狗抱走了,他带头走在前面。
这前院就是现在的王爷也就是蒋涵的父亲与母亲所居之地,他到了之后就等父母都坐好后从怀中拿出了一封信然后直接交给了平氏。
平氏不明所以,接过来一瞧竟是封休书。她大惊失色,双手颤抖道:“相公,你这是何意?”
蒋涵慢慢的坐下,喝了口茶才道:“当年你入门时我并不知情,为父母私下做主所为,我们即没拜过堂更是有名无实,眼下我已经将事情写明,自此以后你我可自行嫁娶,互不相干。”
“什么,涵儿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再怎么说她也是明媒正娶的正妻,怎么可说休就休?”武王妃皱着眉,当初急着娶这个平氏回来她确实有些私心。因为当时蒋涵重病缠身,那种病没有人认为能痊愈。而这时左相的千金又有意退了两人的亲改嫁给次子,这对他们来讲可是天大的喜事。
以前整个武王府在改朝换代中虽没有力保旧帝但对新帝也并不如何支持,真正建功立业的就是长子蒋涵。就是因为他,武王府才没有改朝换代之后剥去王位保留下来。
当时他病重,王爷与王妃怕武王府不保所以就想借着拉拢相国大人来巩固武王府的地位。
可是将原本身为蒋涵未婚妻的玉氏嫁给次子怕他有怨气,所以这才千方百计求来了容貌与之不相上下的平氏,可没想到亲事完成不过三天他就失踪了。
此次回来为人父母的哪能不高兴,但这进门就急着休妻可就是太削二老的面子了,毕竟当初这婚事为他们订下。
“明媒正娶的这里倒是有一个,而且拜过堂,有名有实。但是那个人不是平氏,父亲,母亲,请将平氏的嫁妆送还,另外再备一份差不多的送还,当补偿她在府中的一年多时间。”蒋涵语气向来是七分柔和配上三分命令的霸道语气,这与他常年带兵有关,武王爷听后就怒气难平的掀了桌子。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产业
何春花有些不安的坐在一边,可是她觉得蒋涵并不需要自己的帮忙。他的气势绝对没落下风,即使是面对自己的父亲也是一样。
武王爷大声道:“你到底想些什么,这件事说出去别人要怎么议论我们武王府,皇上最讲礼仪道德,你认为他会再信任你吗?”
“那又有什么关系?再者皇上就算不信任也是不信任武王府,对我个人他不会有任何怀疑。”蒋涵说的毫不留情,是他们先抛弃了他,结果皇上到最后也没有将下一任继续王位者的诏书放下。当蒋涵一回来,他们所安排的事情就是一场空,而这个儿子也变得与过去不同了。
而这时平氏也弱弱的道:“妾身并未犯七出之条,大少爷怎么能这样轻易将我休出?”
蒋涵这个时候才表现出一直以来的霸道脾气来,突然间在墙上摘下镇宅之剑猛的拔出点在平氏的咽喉,冷笑道:“七出?不犯七出便不能休吗?当初你见我第一面就掩袖离开,害怕得要命的情形难道以为我忘记了吗?既然那般无情又害怕,何必在此时装得好象深情一片似的让人导胃口。”
他这样一讲,在场除了何春花外所有的人都有一点心虚。当初大夫一直讲蒋涵的这种病十分容易过给别人,最好与他少接触。所以就算做为母亲,武王妃自他病后回来也只到他屋里三次而已。至于武王爷,因为是一家之主所以即使去也有下人惺惺作态的拦着,他自己也害怕,就只去了一次。此时被他一讲,两人都低下了头。
平氏也是一怔,当时她见大家都是这般做,自己又哪里做错了呢?
“大家都一样,为何你又独恨我一人?”平氏眼见自己要被休哪还管得了别人怎么想,总之想到了什么便说什么。
“虽然当初我并不承认这桩婚事,但既然你已经入门便是我妻子。妻子见了丈夫得了重病就离开怎能不让丈夫心寒?至于别人,只有真正的铁石心肠才会无恨。”蒋涵毫不掩饰的告诉众人,他是恨的。
“那她呢?”平氏的手指向何春花。
“她没有,所以现在或是以后她都有资格站在我身边。”蒋涵剑尖向前一挺,接着道:“据我所知,你虽是平家嫡女但并不受宠。再加上平家离京中甚远,若我一剑将你杀了也一定可以掩饰得很好不被任何人得知。现在我问你最后一次,是留下受死还是带着双倍的嫁妆离开。”
武王爷虽是后悔当初,但眼下儿子咄咄逼人他有些气急,道:“你这是做什么,快放下剑。”
“说!”蒋涵是剑尖一送,平氏的脖子上立刻开了一朵红色的花朵。
她立刻吓得说不出话来,从没想过找回了这位相公竟然立刻将自己赶出去,早知道就不去找他回来了。
平氏眼睛向公公婆婆那里看了一看,他们因心中有愧一个垂泪一个叹气,看来是帮不到自己了。之前说的挺好,看来这个家真正做主的只是蒋涵而已。而他现在心中有了别人,自己在这里只怕真的是死路一条,那不如就拿着双倍的嫁妆另嫁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