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养了外室以后 第32节
“好。”萧言暮道:“那我们用过膳就去看看。”
她跃跃欲试,毕竟这是她第一个查看的案子。
用过膳后已是巳时,萧言暮戴着面具,跟着程小旗骑马,一起从沈府离开,去了外城的小县中。
她们今日要查的案子,是近日刚发生的,寡妇杀叔案。
第31章 女人的权势和野心
京外周遭有很多绵延小镇, 镇下还有乡,乡下还有村,因土地制度不便于流通, 很多村民落地生根, 一生都不会踏出自己出生的乡镇, 嫁出几百里基本就是远嫁,一生都回不得几次家门。
而这次的“寡妇杀叔案”, 就发生在一个闭塞偏僻的小村庄里。
小村庄叫“吴家村”,案件的过程也很简单,说是有一户人家,姓“吴”,吴家为两兄弟, 父早亡,只有一个母亲,带着俩兄弟过活。
这寡妇姓王, 说是寡妇先嫁给了吴家长子,长子死后, 还有个次子, 而寡妇觉得丈夫死了,这个家也没指望了, 所以想要霸占家中钱财,便想趁着次子睡觉时,将次子打死,继承财产, 而恰好被起夜的吴家老母瞧见了, 吴家老母高嚷着唤来了众人,将王寡妇当场捉拿。
便称此案为“寡妇杀叔案”。
村子里是有村长的, 在一个村庄里,村长的权利极大,几乎可以断村民生死,按理来说,这种小案件,甚至都不会报官,只由村长一句话,便都自行处置了去,但这案子之所以送到镇上,是因这寡妇的弟弟不认为自己的姐姐是贪财、害人之人,一直咬牙抗争,不允村内自行判罚,才保住了着寡妇的一条命。
且,这寡妇的弟弟是个读书人,是个秀才,日后是可能会做官的,村中人忌惮他,这秀才一闹,此事才送到了衙门口去查。
恰好程小旗来要案子,便将这小案子要来,领着萧言暮来看。
从京中出来,赶到这小城镇,足足用了一整个上午的时辰,到了午时,他们才到了这个小城镇的官衙。
小城镇偏僻,街头巷尾的路都是土路,未曾铺过瓷砖,马车在这种道上根本跑不快,只有骑马,周遭还有推驴车押货的,将黄土路踩的飞沙漫天,使人的衣摆下方都覆了一层薄薄的黄沙,一抖衣裳,便有尘雾扬起,行过的驴车一边走一边排泄,地面上都一股臭烘烘的味儿,直熏人的面。
程小旗恐萧言暮觉得此处腌臜,或者旅途疲惫,便回过头去问她:“我们已到了此处衙门,这寡妇也被暂时的收押进了城镇的天牢里,你还想要继续看吗?”
这一路舟车劳顿,极耗人力气,程小旗人高马大,比之寻常男子还强盛三分,又常年纵马,自然不惧这些疲累,但萧言暮纤细的像是风中青柳,身薄体弱,这一趟怕是跑的腰酸背痛。
程小旗问话时,正好瞧见萧言暮侧脸。
萧言暮骑在马上,面上还戴着面具,看不见五官轮廓,只能瞧见如玉的一小截下颌,她脊背挺直的坐在马上,一阵风吹来,她身上的雅兰色锦袍被吹动,勾勒出一层薄薄的背的形状来。
“继续。”萧言暮裹紧了身上的锦袍,因为戴着面具,所以说话的声音显得格外沉闷,还带着几分嘶哑之意。
“好。”程小旗便带她下了马,便直奔衙门。
查案的过程很简单,先提审嫌疑人,然后再看尸体,必要时可以再去案发现场走一走,如果还有其余的证人,还可以叫证人来问话,在这种小地方查案,自然不需要什么“铁证如山”。
衙门内有县令,但是此处县令早已下职,一个县令,也懒得因为一个小案子而和他们周旋,只派了查案的捕头来带他们了解案件。
捕头与他们之间罪责划分不同,但也听说过锦衣卫的大名,所以算不得敷衍,接见了他们后,便亲自带着他们下了天牢。
县衙的天牢并非是建造在地面底下的,只是找了几个土夯的库房,以铁栅栏一拦便成了,天牢靠近棚顶处有一块几寸见方的长方形缺口为窗,晨光与冷风都从外面钻进来。
一进了天牢里,视野便暗了,这里白日间都瞧不清楚,天一擦黑则必须要点着蜡烛,不然瞧不见的,走几步路,便觉得一股子腥臭味儿直扑人面,还隐隐夹杂着骚气,捕头走在前头,手里提着一大串钥匙,一边走一边说道:“二位大人,这王寡妇倔得很,死不认罪,若有什么污言秽语冲撞,还请大人们担待。”
天牢中,捕头走在最前面,程小旗跟在中间,萧言暮则随在第三位,在第四位,是沈府的私兵,负责保护萧言暮的。
程小旗行在萧言暮身前,问道:“可用了刑?”
他们这种小地方审案并不讲究什么罪证,屈打成招都有,不像是一些王公大臣犯案,必须找来证据才能定罪,在这些牢狱中,只要没人瞧见的地方,用刑是常事。
更何况,一个寡妇,就算是被用了刑也没法子上告。
“用了些轻的。”捕头道:“她弟弟是秀才,一直往衙门递状纸,所以未曾上重刑。”
这样说来,她弟弟倒是个关照姐姐的。
只是她弟弟的关照在捕头眼里似乎变成了一种“威胁与麻烦”,所以捕头的语气很不客气,只冷嘲热讽道:“人证物证都在,都能给那王寡妇判了,偏生这秀才聒噪个没完,上跳下窜。”
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牢狱内,走到了关押王寡妇的狱房前。
萧言暮往栅栏里面一看,便瞧见了个蓬头垢面的妇人,看着膀大腰圆,一瞧就是干惯了力气活的,身上穿着的是一套黑色棉衣,很耐脏,上面有打补丁,看着便是个普通农户模样,面容瞧着不算多俏美,但面大盘圆,瞧着也飒爽,只是看起来有些神志不清,听见动静,便扑过来磕头,撕心裂肺的喊:“大人,草民冤枉,草民冤枉啊!”
整个牢房内都是她的惨叫声和磕头声。
这是萧言暮第一回 见到这种场面,一个人,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因为生死不定,所以外貌什么的都不再顾得上整理,脏乱的跟外面的乞儿差不多,又因为恐慌,不知自己的结果如何,所以一见了人,就像是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拼命地磕头。
她不知道磕头会不会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已经死到临头,她没有更好的办法。
萧言暮又一次感受到了“权势”,她现在如她自己所愿,能够掌控权势了。
她知道,她的每一句话,都能影响栅栏里面的这个王寡妇的生死。
按理来说,萧言暮现在不再是“被权势压迫”的一方,而是“手握权势”的那一方,但是当她看到那王寡妇迫于生命的威压,向她跪下磕头的时候,也没有产生“掌控”、“得意”的快感,反而觉得心里沉甸甸的,似是压着一块巨石。
她“砰砰”的磕头声似是撞在了萧言暮心里,她磕一下,萧言暮的心就沉一下。
一种奇怪的压力使萧言暮心口骤紧,她来之前的“兴致盎然”和“趣味驱使”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这王寡妇见了血、通红一片的额头。
在这一刻,萧言暮突然意识到了,她以为是“晋升”的路,她以为的功绩,在其他人的身上,却是一条难以跨越的阴曹劫难,这一场灾祸熬过去,王寡妇运气好,活了,运气不好,直接死掉。
她一时间心乱如麻。
而捕头和程小旗似乎已经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惯了,捕头呵斥王寡妇“闭嘴”,程小旗则是道:“我问你两句话,你如实回答。”
一般来说,审案应该去找一个安静的牢房审问的,但程小旗不是县衙的人,所以一切从简,直接开问便是。
王寡妇跪在地上,抽噎的诉说道:“民女,民女未曾想打死叔叔,侵占家产,是叔叔,想要娶我做了妻。”
“我们民家穷,叔叔娶不起媳妇儿了,家里也掏不出银钱来做聘礼,见我夫君死了,便想直接娶了我做妻子,兄妻弟承,用我来生儿育女,延续香火,我那婆婆也是一个意思,可民女不想如此,民女只想回了娘家,另择一门亲事。”
王寡妇本就磕的血肉模糊,又疼又委屈,一说起旧事来,眼泪“唰”一下便下来了,她道:“可我婆婆不允,当初娶了我也是花了银子的,她非叫我将聘礼吐出来,可我哪有聘礼?当初我夫亡故前,全都掏出来给我夫治病了,我只想走,回去另选个条件好些的人家过日子,我婆婆怕我走,就在那天晚上,给我喝了些酒,想让我叔叔与我先睡到一起,成了事,便将我拴住了。”
王寡妇说到此处,哭腔中又带起了几分恨意,咬牙切齿道:“可我当时并未酒醉,叔叔一进我屋子我就知道了,我激烈反抗下,打死了我叔叔,我叔叔死过去了!我那婆婆为了诬陷我,便说是我想贪图家财,杀了我叔叔,实则,是她想和叔叔先□□我!”
“青天大老爷,您可一定要给我做主啊!”她分不清县衙捕快和锦衣卫的区别,也不知道萧言暮是谁,她只管对着他们磕头,希望能磕出一条生路来。
王寡妇说到这儿,案件就很清晰了,王寡妇说,是叔叔和婆婆为了留下她生孩子、害她,而婆婆则说,是王寡妇贪图家财,想弄死叔叔。
而叔叔真的死在了王寡妇手里,这是抵赖不得的。
程小旗又问了两句关于时辰的话,王寡妇对答如流,显然这番话已经被问询过很多次了,说到最后,程小旗不问了,王寡妇还给程小旗磕头:“青天大老爷,民女真是冤枉的啊!”
捕快不耐烦的敲了敲栅栏,呵斥道:“闭嘴!”
王寡妇似是极怕这捕快,瑟缩着肩膀缩了回去,不敢再言语了。
捕快转而又带着程小旗和萧言暮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道:“二位可千万别信这个女人的话,她就是想拿着钱财走人!”
萧言暮很想问问“你为何说这女人是为了钱”,但是怕自己多说多错,所以硬忍了回去,只沉默的看向程小旗。
程小旗从见了那女人起便是一副冷淡的姿态,现下听这捕快的话,也只是略带疑问的“哦”了一声,道:“这位兄台为何如此认定呢?”
捕快哼了一声,道:“她是外嫁到我们村儿里的,她嫁给她男人之后,没多久她男人就死了,一场急病直接要了命,男人死了,她不想留下好好过日子,转头就想回娘家,怎么看都有问题!一看就是个骗彩礼的!”
“兄台是吴家村的人?”程小旗问。
捕快点头,道:“没错!”
程小旗低低的“嗯”了一声,没有再打探,只道:“领我们去看看王寡妇叔叔的尸体。”
捕快应了一声“是”,随后带他们出了天牢,去了衙门内停尸的地方。
现在案子还没结束,这尸体就不能送回去,所以一直放在衙门后的停尸间,最近没有什么案子,所以偌大的停尸间里只有一具尸体。
幸而现下是冬日,天冷的很,尸体还没烂,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伤口。
停尸间里没有明火,四周都很冷,周遭的窗户上还钉死了木板,用以遮挡光芒,免得晒到尸首,程小旗进来之后,捕快才点了一根蜡烛,在蜡烛的照耀下,他们过来看这具尸体。
程小旗特意让开了半个身位,给萧言暮来瞧——她这一趟就是为了萧言暮跑的,自然要让萧言暮来看仔细。
萧言暮面具下的脸都隐隐发白,她裹着锦裘,缓缓走上前来看。
一阵寒风钻入屋内,捕快手里的蜡烛光微微晃着,将停尸床上的尸体映的格外狰狞。
这是萧言暮第一次看到尸体,她来之前的兴奋与期待已经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畏惧。
尸体身上的衣裳已经被扒光了,能一览无余的看见它的所有,它的致命伤在后脑,显然是用烛台砸出来的——这是人身上最脆弱的部分,一砸就能死。
尸体是青紫色的,闭着眼,面色惨白,血迹已经干涸了,成一层薄薄的血膜,覆盖在尸体的身上,看上去一碰就能碎裂掉,它不动,但是却给人一种阴森可怖的感觉,萧言暮一眼瞧见,就觉得心里发紧,掌心都渗透出一层层的冷汗来。
人的尸体,原来这么可怕。
“萧仵作。”这时候,一旁的程小旗突然开口问:“你看,这具男尸死了多久?”
她的声线低沉粗粝,突然一开口,惊的萧言暮都抖了一瞬,她的脑子游离了两个瞬息,才看向尸体。
判断尸体的死亡时间是仵作的基本功,可以根据尸僵和尸体上的尸斑形成的大小来判断,萧言暮看了看,迟疑着说:“大概,三天左右。”
程小旗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后说道:“明日我们走访一下死者村庄,问询其他人。”
捕头应了一声“是”。
程小旗则领着有些浑浑噩噩的萧言暮往外走。
他们从官衙走出来后,已是申时末,正迎面撞上一阵冷风,冷风拂面,萧言暮终于清醒了些。
彼时他们正行在官衙外的街道中,因为已经临近了傍晚,天色暗淡间,街上的行人与小贩都开始逐渐归家,街上寒风冷冽,程小旗走在前面,一旁的沈府私兵牵着马。
马蹄声“啪嗒啪嗒”的落在地上,规律的声音渐渐让萧言暮的心也放缓。
她好像...没那么怕了。
她有些腿脚发软的跟在程小旗的身边,问她:“我们,我们为什么不与那捕头连夜去查呢?”
程小旗抱着胳膊慢慢的走,一边走一边说道:“一来是因为山路艰难,夜里不好走,我们先回沈府休息,明日养足精神再去看,二来,是因为那捕头审案时的态度有明显倾向,他也是吴家村的人,很可能和死者沾亲带故,所以他一直试图让我们认为王寡妇是有罪的,因此,我们走访的时候不能与他一起去,我们要单独去吴家村。”
萧言暮向来聪慧,她的脑子转两圈,便能将程小旗的话消化干净了,她试探性的说:“你是觉得,王寡妇是冤枉的,对吗?”
否则,程小旗不需要绕开那个吴家村的捕头。
“嗯。”程小旗点头,道:“我看过卷宗,其实有些事情,只要一看卷宗就能推出大半来,你想想,吴家婆婆告王寡妇杀人是为了侵吞财产,那吴家有多少财产呢?卷宗上清晰写了,吴家为了给吴家大郎治病,已经是耗费家财,甚至还欠债了,这种家门能有多少钱,居然值得王寡妇杀人夺财?所以只要查清楚吴家的财产情况,真相就呼之欲出了。”
“更何况,一般人想要杀人,也不会直接选择徒手打死,而是会下毒,这才能更悄无声息的处理掉尸体,徒手打死人,更符合慌乱之下的行动,所以,王寡妇的证词其实更符合真相。”
“只是王寡妇是远嫁到吴家村的,一个人孤零零的,所以难免势单力薄,如果不是她弟弟为了她东奔西走,可能吴家村的人已经将这件事捂下来,以她“杀叔”为理由,把她弄死了。”顿了顿,程小旗又道:“明天我们去问一问那位还在吴家村的婆婆,再亲自看一看吴家的情况,就能弄清楚来龙去脉了。”
程小旗道:“有时候查案就这么简单,只是有些时候,大部分人都不会这样认真的去思考,而有些人,又为了利益装瞎,比如里面那位出身吴家村的捕头——”
萧言暮心里隐隐有些触动,慢慢走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旁的程小旗见她在思索,便垂眸问她道:“今日这个案子,其实算是简单的,很好调查,花费个几日的功夫就能查出来了,但是,以后你会遇到比这更难的案子,难很多,难百倍,萧姑娘,明日的调查,你还想来吗?”
今日这一趟跑下来,寻常的大家闺秀都快累趴了,那尸体的模样也着实不好,一般人瞧见了都会升起几分俱意,萧言暮坚持到这里,如果要放弃,也是能理解的。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咬着牙熬下来。
她跃跃欲试,毕竟这是她第一个查看的案子。
用过膳后已是巳时,萧言暮戴着面具,跟着程小旗骑马,一起从沈府离开,去了外城的小县中。
她们今日要查的案子,是近日刚发生的,寡妇杀叔案。
第31章 女人的权势和野心
京外周遭有很多绵延小镇, 镇下还有乡,乡下还有村,因土地制度不便于流通, 很多村民落地生根, 一生都不会踏出自己出生的乡镇, 嫁出几百里基本就是远嫁,一生都回不得几次家门。
而这次的“寡妇杀叔案”, 就发生在一个闭塞偏僻的小村庄里。
小村庄叫“吴家村”,案件的过程也很简单,说是有一户人家,姓“吴”,吴家为两兄弟, 父早亡,只有一个母亲,带着俩兄弟过活。
这寡妇姓王, 说是寡妇先嫁给了吴家长子,长子死后, 还有个次子, 而寡妇觉得丈夫死了,这个家也没指望了, 所以想要霸占家中钱财,便想趁着次子睡觉时,将次子打死,继承财产, 而恰好被起夜的吴家老母瞧见了, 吴家老母高嚷着唤来了众人,将王寡妇当场捉拿。
便称此案为“寡妇杀叔案”。
村子里是有村长的, 在一个村庄里,村长的权利极大,几乎可以断村民生死,按理来说,这种小案件,甚至都不会报官,只由村长一句话,便都自行处置了去,但这案子之所以送到镇上,是因这寡妇的弟弟不认为自己的姐姐是贪财、害人之人,一直咬牙抗争,不允村内自行判罚,才保住了着寡妇的一条命。
且,这寡妇的弟弟是个读书人,是个秀才,日后是可能会做官的,村中人忌惮他,这秀才一闹,此事才送到了衙门口去查。
恰好程小旗来要案子,便将这小案子要来,领着萧言暮来看。
从京中出来,赶到这小城镇,足足用了一整个上午的时辰,到了午时,他们才到了这个小城镇的官衙。
小城镇偏僻,街头巷尾的路都是土路,未曾铺过瓷砖,马车在这种道上根本跑不快,只有骑马,周遭还有推驴车押货的,将黄土路踩的飞沙漫天,使人的衣摆下方都覆了一层薄薄的黄沙,一抖衣裳,便有尘雾扬起,行过的驴车一边走一边排泄,地面上都一股臭烘烘的味儿,直熏人的面。
程小旗恐萧言暮觉得此处腌臜,或者旅途疲惫,便回过头去问她:“我们已到了此处衙门,这寡妇也被暂时的收押进了城镇的天牢里,你还想要继续看吗?”
这一路舟车劳顿,极耗人力气,程小旗人高马大,比之寻常男子还强盛三分,又常年纵马,自然不惧这些疲累,但萧言暮纤细的像是风中青柳,身薄体弱,这一趟怕是跑的腰酸背痛。
程小旗问话时,正好瞧见萧言暮侧脸。
萧言暮骑在马上,面上还戴着面具,看不见五官轮廓,只能瞧见如玉的一小截下颌,她脊背挺直的坐在马上,一阵风吹来,她身上的雅兰色锦袍被吹动,勾勒出一层薄薄的背的形状来。
“继续。”萧言暮裹紧了身上的锦袍,因为戴着面具,所以说话的声音显得格外沉闷,还带着几分嘶哑之意。
“好。”程小旗便带她下了马,便直奔衙门。
查案的过程很简单,先提审嫌疑人,然后再看尸体,必要时可以再去案发现场走一走,如果还有其余的证人,还可以叫证人来问话,在这种小地方查案,自然不需要什么“铁证如山”。
衙门内有县令,但是此处县令早已下职,一个县令,也懒得因为一个小案子而和他们周旋,只派了查案的捕头来带他们了解案件。
捕头与他们之间罪责划分不同,但也听说过锦衣卫的大名,所以算不得敷衍,接见了他们后,便亲自带着他们下了天牢。
县衙的天牢并非是建造在地面底下的,只是找了几个土夯的库房,以铁栅栏一拦便成了,天牢靠近棚顶处有一块几寸见方的长方形缺口为窗,晨光与冷风都从外面钻进来。
一进了天牢里,视野便暗了,这里白日间都瞧不清楚,天一擦黑则必须要点着蜡烛,不然瞧不见的,走几步路,便觉得一股子腥臭味儿直扑人面,还隐隐夹杂着骚气,捕头走在前头,手里提着一大串钥匙,一边走一边说道:“二位大人,这王寡妇倔得很,死不认罪,若有什么污言秽语冲撞,还请大人们担待。”
天牢中,捕头走在最前面,程小旗跟在中间,萧言暮则随在第三位,在第四位,是沈府的私兵,负责保护萧言暮的。
程小旗行在萧言暮身前,问道:“可用了刑?”
他们这种小地方审案并不讲究什么罪证,屈打成招都有,不像是一些王公大臣犯案,必须找来证据才能定罪,在这些牢狱中,只要没人瞧见的地方,用刑是常事。
更何况,一个寡妇,就算是被用了刑也没法子上告。
“用了些轻的。”捕头道:“她弟弟是秀才,一直往衙门递状纸,所以未曾上重刑。”
这样说来,她弟弟倒是个关照姐姐的。
只是她弟弟的关照在捕头眼里似乎变成了一种“威胁与麻烦”,所以捕头的语气很不客气,只冷嘲热讽道:“人证物证都在,都能给那王寡妇判了,偏生这秀才聒噪个没完,上跳下窜。”
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牢狱内,走到了关押王寡妇的狱房前。
萧言暮往栅栏里面一看,便瞧见了个蓬头垢面的妇人,看着膀大腰圆,一瞧就是干惯了力气活的,身上穿着的是一套黑色棉衣,很耐脏,上面有打补丁,看着便是个普通农户模样,面容瞧着不算多俏美,但面大盘圆,瞧着也飒爽,只是看起来有些神志不清,听见动静,便扑过来磕头,撕心裂肺的喊:“大人,草民冤枉,草民冤枉啊!”
整个牢房内都是她的惨叫声和磕头声。
这是萧言暮第一回 见到这种场面,一个人,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因为生死不定,所以外貌什么的都不再顾得上整理,脏乱的跟外面的乞儿差不多,又因为恐慌,不知自己的结果如何,所以一见了人,就像是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拼命地磕头。
她不知道磕头会不会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已经死到临头,她没有更好的办法。
萧言暮又一次感受到了“权势”,她现在如她自己所愿,能够掌控权势了。
她知道,她的每一句话,都能影响栅栏里面的这个王寡妇的生死。
按理来说,萧言暮现在不再是“被权势压迫”的一方,而是“手握权势”的那一方,但是当她看到那王寡妇迫于生命的威压,向她跪下磕头的时候,也没有产生“掌控”、“得意”的快感,反而觉得心里沉甸甸的,似是压着一块巨石。
她“砰砰”的磕头声似是撞在了萧言暮心里,她磕一下,萧言暮的心就沉一下。
一种奇怪的压力使萧言暮心口骤紧,她来之前的“兴致盎然”和“趣味驱使”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这王寡妇见了血、通红一片的额头。
在这一刻,萧言暮突然意识到了,她以为是“晋升”的路,她以为的功绩,在其他人的身上,却是一条难以跨越的阴曹劫难,这一场灾祸熬过去,王寡妇运气好,活了,运气不好,直接死掉。
她一时间心乱如麻。
而捕头和程小旗似乎已经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惯了,捕头呵斥王寡妇“闭嘴”,程小旗则是道:“我问你两句话,你如实回答。”
一般来说,审案应该去找一个安静的牢房审问的,但程小旗不是县衙的人,所以一切从简,直接开问便是。
王寡妇跪在地上,抽噎的诉说道:“民女,民女未曾想打死叔叔,侵占家产,是叔叔,想要娶我做了妻。”
“我们民家穷,叔叔娶不起媳妇儿了,家里也掏不出银钱来做聘礼,见我夫君死了,便想直接娶了我做妻子,兄妻弟承,用我来生儿育女,延续香火,我那婆婆也是一个意思,可民女不想如此,民女只想回了娘家,另择一门亲事。”
王寡妇本就磕的血肉模糊,又疼又委屈,一说起旧事来,眼泪“唰”一下便下来了,她道:“可我婆婆不允,当初娶了我也是花了银子的,她非叫我将聘礼吐出来,可我哪有聘礼?当初我夫亡故前,全都掏出来给我夫治病了,我只想走,回去另选个条件好些的人家过日子,我婆婆怕我走,就在那天晚上,给我喝了些酒,想让我叔叔与我先睡到一起,成了事,便将我拴住了。”
王寡妇说到此处,哭腔中又带起了几分恨意,咬牙切齿道:“可我当时并未酒醉,叔叔一进我屋子我就知道了,我激烈反抗下,打死了我叔叔,我叔叔死过去了!我那婆婆为了诬陷我,便说是我想贪图家财,杀了我叔叔,实则,是她想和叔叔先□□我!”
“青天大老爷,您可一定要给我做主啊!”她分不清县衙捕快和锦衣卫的区别,也不知道萧言暮是谁,她只管对着他们磕头,希望能磕出一条生路来。
王寡妇说到这儿,案件就很清晰了,王寡妇说,是叔叔和婆婆为了留下她生孩子、害她,而婆婆则说,是王寡妇贪图家财,想弄死叔叔。
而叔叔真的死在了王寡妇手里,这是抵赖不得的。
程小旗又问了两句关于时辰的话,王寡妇对答如流,显然这番话已经被问询过很多次了,说到最后,程小旗不问了,王寡妇还给程小旗磕头:“青天大老爷,民女真是冤枉的啊!”
捕快不耐烦的敲了敲栅栏,呵斥道:“闭嘴!”
王寡妇似是极怕这捕快,瑟缩着肩膀缩了回去,不敢再言语了。
捕快转而又带着程小旗和萧言暮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道:“二位可千万别信这个女人的话,她就是想拿着钱财走人!”
萧言暮很想问问“你为何说这女人是为了钱”,但是怕自己多说多错,所以硬忍了回去,只沉默的看向程小旗。
程小旗从见了那女人起便是一副冷淡的姿态,现下听这捕快的话,也只是略带疑问的“哦”了一声,道:“这位兄台为何如此认定呢?”
捕快哼了一声,道:“她是外嫁到我们村儿里的,她嫁给她男人之后,没多久她男人就死了,一场急病直接要了命,男人死了,她不想留下好好过日子,转头就想回娘家,怎么看都有问题!一看就是个骗彩礼的!”
“兄台是吴家村的人?”程小旗问。
捕快点头,道:“没错!”
程小旗低低的“嗯”了一声,没有再打探,只道:“领我们去看看王寡妇叔叔的尸体。”
捕快应了一声“是”,随后带他们出了天牢,去了衙门内停尸的地方。
现在案子还没结束,这尸体就不能送回去,所以一直放在衙门后的停尸间,最近没有什么案子,所以偌大的停尸间里只有一具尸体。
幸而现下是冬日,天冷的很,尸体还没烂,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伤口。
停尸间里没有明火,四周都很冷,周遭的窗户上还钉死了木板,用以遮挡光芒,免得晒到尸首,程小旗进来之后,捕快才点了一根蜡烛,在蜡烛的照耀下,他们过来看这具尸体。
程小旗特意让开了半个身位,给萧言暮来瞧——她这一趟就是为了萧言暮跑的,自然要让萧言暮来看仔细。
萧言暮面具下的脸都隐隐发白,她裹着锦裘,缓缓走上前来看。
一阵寒风钻入屋内,捕快手里的蜡烛光微微晃着,将停尸床上的尸体映的格外狰狞。
这是萧言暮第一次看到尸体,她来之前的兴奋与期待已经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畏惧。
尸体身上的衣裳已经被扒光了,能一览无余的看见它的所有,它的致命伤在后脑,显然是用烛台砸出来的——这是人身上最脆弱的部分,一砸就能死。
尸体是青紫色的,闭着眼,面色惨白,血迹已经干涸了,成一层薄薄的血膜,覆盖在尸体的身上,看上去一碰就能碎裂掉,它不动,但是却给人一种阴森可怖的感觉,萧言暮一眼瞧见,就觉得心里发紧,掌心都渗透出一层层的冷汗来。
人的尸体,原来这么可怕。
“萧仵作。”这时候,一旁的程小旗突然开口问:“你看,这具男尸死了多久?”
她的声线低沉粗粝,突然一开口,惊的萧言暮都抖了一瞬,她的脑子游离了两个瞬息,才看向尸体。
判断尸体的死亡时间是仵作的基本功,可以根据尸僵和尸体上的尸斑形成的大小来判断,萧言暮看了看,迟疑着说:“大概,三天左右。”
程小旗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后说道:“明日我们走访一下死者村庄,问询其他人。”
捕头应了一声“是”。
程小旗则领着有些浑浑噩噩的萧言暮往外走。
他们从官衙走出来后,已是申时末,正迎面撞上一阵冷风,冷风拂面,萧言暮终于清醒了些。
彼时他们正行在官衙外的街道中,因为已经临近了傍晚,天色暗淡间,街上的行人与小贩都开始逐渐归家,街上寒风冷冽,程小旗走在前面,一旁的沈府私兵牵着马。
马蹄声“啪嗒啪嗒”的落在地上,规律的声音渐渐让萧言暮的心也放缓。
她好像...没那么怕了。
她有些腿脚发软的跟在程小旗的身边,问她:“我们,我们为什么不与那捕头连夜去查呢?”
程小旗抱着胳膊慢慢的走,一边走一边说道:“一来是因为山路艰难,夜里不好走,我们先回沈府休息,明日养足精神再去看,二来,是因为那捕头审案时的态度有明显倾向,他也是吴家村的人,很可能和死者沾亲带故,所以他一直试图让我们认为王寡妇是有罪的,因此,我们走访的时候不能与他一起去,我们要单独去吴家村。”
萧言暮向来聪慧,她的脑子转两圈,便能将程小旗的话消化干净了,她试探性的说:“你是觉得,王寡妇是冤枉的,对吗?”
否则,程小旗不需要绕开那个吴家村的捕头。
“嗯。”程小旗点头,道:“我看过卷宗,其实有些事情,只要一看卷宗就能推出大半来,你想想,吴家婆婆告王寡妇杀人是为了侵吞财产,那吴家有多少财产呢?卷宗上清晰写了,吴家为了给吴家大郎治病,已经是耗费家财,甚至还欠债了,这种家门能有多少钱,居然值得王寡妇杀人夺财?所以只要查清楚吴家的财产情况,真相就呼之欲出了。”
“更何况,一般人想要杀人,也不会直接选择徒手打死,而是会下毒,这才能更悄无声息的处理掉尸体,徒手打死人,更符合慌乱之下的行动,所以,王寡妇的证词其实更符合真相。”
“只是王寡妇是远嫁到吴家村的,一个人孤零零的,所以难免势单力薄,如果不是她弟弟为了她东奔西走,可能吴家村的人已经将这件事捂下来,以她“杀叔”为理由,把她弄死了。”顿了顿,程小旗又道:“明天我们去问一问那位还在吴家村的婆婆,再亲自看一看吴家的情况,就能弄清楚来龙去脉了。”
程小旗道:“有时候查案就这么简单,只是有些时候,大部分人都不会这样认真的去思考,而有些人,又为了利益装瞎,比如里面那位出身吴家村的捕头——”
萧言暮心里隐隐有些触动,慢慢走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旁的程小旗见她在思索,便垂眸问她道:“今日这个案子,其实算是简单的,很好调查,花费个几日的功夫就能查出来了,但是,以后你会遇到比这更难的案子,难很多,难百倍,萧姑娘,明日的调查,你还想来吗?”
今日这一趟跑下来,寻常的大家闺秀都快累趴了,那尸体的模样也着实不好,一般人瞧见了都会升起几分俱意,萧言暮坚持到这里,如果要放弃,也是能理解的。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咬着牙熬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