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只有余江火慢悠悠地走在后面,看上去就跟散步似的,一点儿都不着急。
他一只手揣进裤兜里,一只手拿着盒装牛奶,单肩挎着吉他包,压根儿就不像是来上学的。
教室里传出朗朗读书声,余江火一边喝着牛奶一边从教室前门走进去。
余妈是家庭主妇,性子温柔且娴淑,对小儿子则是放纵又溺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每天早上余江火还没起床,她便会提前准备好早饭,让余江火吃了早饭再去学校。
吃早饭大概是余江火最听话的一件事。
语文老师还没有来,傅星罗作为语文课代表,正站在讲台上领着全班同学朗读古诗。除了担任班上的职务,他还是校学生会主席,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和获得的各种奖励数不胜数。
傅星罗的声音有些低沉,带着磁性,听起来很是舒服。可就在余江火迈进教室后,他的领读声忽地戛然而止。
他一停,全班同学也跟着停了下来,顺着他的视线,齐刷刷地看向立在教室门口的那道身影。
“早餐禁止带入教室。”傅星罗冷声提醒。
这是他们学校的规定,有的人起得晚来不及吃早饭,便偷偷塞包里带进去,但也只敢偷偷带,敢这么招摇的,余江火是头一个。
余江火听了这话,拖着脚步慢慢顿住,扭头看着傅星罗:“我偏要带进去,你管得着吗?”
他说完,咬着吸管继续往里面走,走到座位上,把吉他包放在一旁。
教室里一时鸦雀无声,仿佛弥漫着看不见的硝烟。公众号梦白推文台谁也没敢说话,连悄悄的议论声都没有。
就在大家以为他们会发生点什么时,傅星罗微微皱了下眉,合着课本走下了讲台。
“自由朗读。”
在他说出这几个字后,读书声再次响了起来,一片此起彼伏。
傅星罗坐回自己的位置,盯着课本出了会儿神。
刚才余江火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他好像在空气中闻到一丝似有若无的甜味,像是omega不小心释放出来的信息素,很淡,闻不出来具体是什么味道,只觉得有一点点甜。
可余江火是alpha,他的身上怎么会散发出omega的信息素,这是不可能的。
傅星罗想,一定是闻错了。
那边余江火刚坐下,坐他后面的孟商羽便冲他竖了个大拇指。全校这么多人,也只有余江火敢挑衅傅星罗,让他佩服得不行。
“江火,”孟商羽说:“我今天在来的路上碰到了晃子,他说,周五放了学,老沈会直接开车过来接我们。”
老沈全名沈渐,晃子全名简晃,都是他们在玩乐队时认识的朋友。因为他俩在隔壁学校,所以没办法时常联系。
余江火的座位靠窗,他习惯性地背靠着墙,这样更方便他和孟商羽说话。
“周五不行。”余江火摇了摇头:“周五我得回去,在家里过生日。你知道我爸的脾气,我懒得跟他吵架。”
“那周六呢?去海边露营怎么样?”
“周六行,就周六吧。”
“好。”孟商羽说着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你爸还没把你的手机还给你?”
提起这件事,余江火便觉得火大。
上个月月考,他从年级倒数第二滑到了倒数第一。余爸非说他的成绩下降了,不准他晚上再出门,要不然就没收他的手机。
于是,在二选一之间,余爸把他的手机收走了,顺道收走了他的所有零花钱。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老爸。
余爸是个严厉古板的学术导师,每次发起火来比他还大,连天花板都要抖三抖。
余江火从小就怕他。
“还什么还,我还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脸不屑地说:“等我凑够了钱,自己重新买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问:“江火你还去吗?”
“去啊,放了学就去,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
“说得对!”
*
于是,下午一放学,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意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
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
沈渐是个alpha,乐队里的架子鼓手,因为留了一级,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简晃是个beta,乐队里的键盘手,平时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
余江火的音色比他们好,音域也更广一些,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两人都喜欢音乐,一见如故,就连上了高校也在一个班。fire成立后,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身边。
他们在酒吧门口汇合,然后一起从后门进去。
余江火背着吉他走在前面,沈渐紧随其后,孟商羽和简晃走在最末。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渐脖子上的草莓印,开玩笑似地说:“又有人追你了?还是omega?”
沈渐长着一双丹凤眼,很会哄人开心,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们学校很受欢迎。常常有不少omega追求他,给他送东西,而他本人全都来者不拒。
他一只手揣进裤兜里,一只手拿着盒装牛奶,单肩挎着吉他包,压根儿就不像是来上学的。
教室里传出朗朗读书声,余江火一边喝着牛奶一边从教室前门走进去。
余妈是家庭主妇,性子温柔且娴淑,对小儿子则是放纵又溺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每天早上余江火还没起床,她便会提前准备好早饭,让余江火吃了早饭再去学校。
吃早饭大概是余江火最听话的一件事。
语文老师还没有来,傅星罗作为语文课代表,正站在讲台上领着全班同学朗读古诗。除了担任班上的职务,他还是校学生会主席,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和获得的各种奖励数不胜数。
傅星罗的声音有些低沉,带着磁性,听起来很是舒服。可就在余江火迈进教室后,他的领读声忽地戛然而止。
他一停,全班同学也跟着停了下来,顺着他的视线,齐刷刷地看向立在教室门口的那道身影。
“早餐禁止带入教室。”傅星罗冷声提醒。
这是他们学校的规定,有的人起得晚来不及吃早饭,便偷偷塞包里带进去,但也只敢偷偷带,敢这么招摇的,余江火是头一个。
余江火听了这话,拖着脚步慢慢顿住,扭头看着傅星罗:“我偏要带进去,你管得着吗?”
他说完,咬着吸管继续往里面走,走到座位上,把吉他包放在一旁。
教室里一时鸦雀无声,仿佛弥漫着看不见的硝烟。公众号梦白推文台谁也没敢说话,连悄悄的议论声都没有。
就在大家以为他们会发生点什么时,傅星罗微微皱了下眉,合着课本走下了讲台。
“自由朗读。”
在他说出这几个字后,读书声再次响了起来,一片此起彼伏。
傅星罗坐回自己的位置,盯着课本出了会儿神。
刚才余江火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他好像在空气中闻到一丝似有若无的甜味,像是omega不小心释放出来的信息素,很淡,闻不出来具体是什么味道,只觉得有一点点甜。
可余江火是alpha,他的身上怎么会散发出omega的信息素,这是不可能的。
傅星罗想,一定是闻错了。
那边余江火刚坐下,坐他后面的孟商羽便冲他竖了个大拇指。全校这么多人,也只有余江火敢挑衅傅星罗,让他佩服得不行。
“江火,”孟商羽说:“我今天在来的路上碰到了晃子,他说,周五放了学,老沈会直接开车过来接我们。”
老沈全名沈渐,晃子全名简晃,都是他们在玩乐队时认识的朋友。因为他俩在隔壁学校,所以没办法时常联系。
余江火的座位靠窗,他习惯性地背靠着墙,这样更方便他和孟商羽说话。
“周五不行。”余江火摇了摇头:“周五我得回去,在家里过生日。你知道我爸的脾气,我懒得跟他吵架。”
“那周六呢?去海边露营怎么样?”
“周六行,就周六吧。”
“好。”孟商羽说着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你爸还没把你的手机还给你?”
提起这件事,余江火便觉得火大。
上个月月考,他从年级倒数第二滑到了倒数第一。余爸非说他的成绩下降了,不准他晚上再出门,要不然就没收他的手机。
于是,在二选一之间,余爸把他的手机收走了,顺道收走了他的所有零花钱。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老爸。
余爸是个严厉古板的学术导师,每次发起火来比他还大,连天花板都要抖三抖。
余江火从小就怕他。
“还什么还,我还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脸不屑地说:“等我凑够了钱,自己重新买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问:“江火你还去吗?”
“去啊,放了学就去,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
“说得对!”
*
于是,下午一放学,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意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
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
沈渐是个alpha,乐队里的架子鼓手,因为留了一级,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简晃是个beta,乐队里的键盘手,平时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
余江火的音色比他们好,音域也更广一些,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两人都喜欢音乐,一见如故,就连上了高校也在一个班。fire成立后,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身边。
他们在酒吧门口汇合,然后一起从后门进去。
余江火背着吉他走在前面,沈渐紧随其后,孟商羽和简晃走在最末。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渐脖子上的草莓印,开玩笑似地说:“又有人追你了?还是omega?”
沈渐长着一双丹凤眼,很会哄人开心,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们学校很受欢迎。常常有不少omega追求他,给他送东西,而他本人全都来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