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因为这注定,他这辈子,或许会过得很辉煌,但却要过得很辛苦,一直在往上追求的路上,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很累。
  是周进,让他体会到了另一种活法,让他从一些小事上,也逐渐能感受到幸福。
  沈书黎转头朝周进笑:“所以你很好。你做自己就好,我很幸运能加入你的人生。”
  周进看着他,只觉得心口温热一片,仿若松风轻拂,难忍触动。
  他突然就想起,一片久远的记忆。
  那时还是高中,一个月底周末,学校放假,他在回家的路上,帮爷爷捡马路边空的矿泉水瓶子。
  结果被同学看到,他们都嘲笑他,说现在这个年代,哪儿有人会吃不起饭,会穷到要捡垃圾过活的地步,说他装,故意摆出那副造孽样。
  当时周进因为紧张,口袋破了,空瓶子滚了一地,他在一片哄笑声中,忍着屈辱去捡回来。
  却突然有一道身影,也蹲了下来。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本该握着画笔,或弹奏钢琴的手,帮他挨个捡起了肮脏的空瓶子,放在了口袋里。
  然后那人就那样淡然地离开了,周进甚至没来得及说声谢谢。
  沈书黎一直是个很包容,很温柔的人,他尊重人,尊重事,尊重一切,哪怕不理解,他仍然能包容地尊重。
  这朵高岭之花,看似高傲,实则他从不高傲。
  周进一直都知道的,他感受过好几次沈书黎的温柔和包容。
  所以那天,他才会踏进沈家大门,跟沈书黎求婚。
  因为他知道,沈书黎或许不喜欢他这个人,不喜欢他的性格,但绝不会挑剔他是个穷糙汉,绝不会因为家庭和各方面,以及自身的优秀,而瞧不起他。
  但凡换了一个人,周进都没有勇气去求婚。
  只是因为,那个人是沈书黎,所以他们的故事,才能开始。
  捡空瓶子那段记忆,实际上是原主的,但当时周进已经觉醒,他能感受到,原主似乎喜欢沈书黎。
  所有原主才会跟沈书黎求婚,他想要得到沈书黎的关注和喜欢,最终却因为没能得到沈书黎的爱,而逐渐变得怨恨。
  周进看着青年俊气的脸,漂亮的眼睛,浅笑了下。
  他绝不会让历史重演。
  沈书黎发觉周进看他的眼神,又温柔了几分,心脏都欢喜得砰咚难忍。
  看了眼时间,不早了,于是他说:“睡觉吧,明天要去装修农场,得早起。”
  周进嗯了声。
  两人收拾了屋子,这才上床躺下。
  黑暗里,沈书黎翻了个身,面对周进,冰冷的脚有意无意地擦到了周进的小腿。
  周进顿时蹙眉:“脚怎么这么凉。”
  沈书黎轻嗯了声,看着他轻缓地眨眼:“体寒,都是这样,一晚上都捂不热。”
  周进抿起唇,犹豫了会儿:“要不要,我帮你捂一捂。”
  之前他就知道沈书黎的手脚很凉,之所以没提出帮人捂脚,是因为那时沈书黎还比较羞涩,放不开,他就没强求。
  但现在,周进隐约觉得,沈书黎会同意,于是就提了。
  沈书黎睫毛轻颤:“好。”
  他试探着,把脚往周进那边放,越是靠近男人,被窝的温度越是要高出一截。
  直到他的脚碰到了温热的皮肤,沈书黎条件反射地后缩了下。
  周进轻笑:“躲什么,快放过来。”
  沈书黎垂着眼,瞳孔微颤,小心翼翼地又把脚伸了过去:“放在哪儿。”
  周进脑子也卡了下,两人都躺着,要放哪儿合适,怎么放沈书黎才睡得比较舒服?
  在他思索这会儿,突然感觉小腿一凉,凉得他一激灵,随后如玉般滑腻的皮肤贴上了他的脚。
  周进突然僵住了,手都猛然握紧。
  那只脚蹭了蹭他的脚背,往他的两只脚中间挤了挤,最后乖顺地放下。
  周进只觉得,被蹭得头皮发麻,血液直冲脑门,一时间都忘了反应。
  好像有一片羽毛,在他的心尖拨弄,让他发痒,却又不知道哪里痒。
  沈书黎往他这边挪了挪,脑袋跟他凑得很近:“你的脚好大。”
  他语气平和,似乎只是在客观地点评一件事,一边说还一边又蹭了蹭。
  周进眼睛缓缓睁大,黑暗中听见自己愈发剧烈的心跳。
  他脑子里想起了青年这双脚的样子。
  分明是男人的正常尺寸,脚也不小,但被他麦色的手掌托住,却显得那么精巧、白皙。
  如玉的皮肤上,漫布着青色的血管,蜿蜒得有些色气,脚踝的关节处,是桃色的粉,让人忍不住想看一眼,再看一眼。
  周进的呼吸开始紊乱了,嘴里也发干,喉结蠕动几下试图缓解这种症状,却无济于事。
  他想喝水。
  床头的灯还没关,沈书黎把男人的一切反应都看在眼里,他头一回心里有几分得意。
  得意于周进因为他的一点小动作,甚至都算不上太过暧昧的动作,而方寸大乱。
  沈书黎忍着心跳,微低着头,藏住自己绯红的耳朵。
  又用脚背,顶了一下他的脚掌,轻声喃喃了一句:“你的脚上,好多茧,磨得我痒痒的。”
  周进呼吸一滞,脑子里有什么轰然崩塌。
  第42章
  农场的空地被处理得很干净, 仔细地打扫了,一片树叶都没有,周进正带着徐立他们, 按照沈书黎的方案,给空地铺上假的草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