炯炯有神的爱情+番外_分卷阅读_1
  第1章 我叫囧囧
  清晨的乡间,空气中带着清晰的味道,吸进身体里,有一种甜甜的感觉。
  但最是甜美的,是那灿烂而充满朝气的声音。
  “杨大叔早。”
  “炯炯早。”
  “李大哥早。”
  “炯炯早。”
  “李大哥,你家的牛儿要去耕田吗?”
  “是啊,这太阳还没出来,到了中午,牛儿热了,就耕不动了。”
  “我知道,被太阳晒多了就会中暑,中暑了就是生病了,要打针吃药,还要刮痧,好疼的。但是李大哥,牛儿中暑了找谁刮痧啊?”清脆还带着几分生嫩的声音,听起来很是爽朗。问话的孩子,就是炯炯。虽然说是孩子,可也是16岁的少年了,充满朝气的年龄,无忧无虑的,而又被称为孩子,是因为炯炯是个智障少年,如同十岁的孩子。
  炯炯家是十五年前刚搬来这里的,那个时候,一个单身的爸爸,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引来了很多的目光。
  炯炯爸爸是个很温和的男人,才没几天,就和村民们聊上了。原来炯炯妈妈因为难产而去世,而炯炯因为在妈妈肚子里死胎过,所以刚出生的时候身体状况不好,医生建议去空气新鲜的乡下比较好养活。
  所以炯炯满月后,炯爸爸就带着炯炯来到这个村子里了。
  而胎死的后遗症,随着炯炯的长大,也开始呈现出来了,那便是炯炯的心智,如同一个十岁的孩子。
  有道是大智如愚,炯爸爸倒是没有那份忧心,看着自家儿子一天天快乐的成长,若问这世界上,还有比快乐更重要的事吗?
  心智虽然维持在十岁,但是IQ却非常的高,甚至跌破了炯爸爸的眼镜。
  当炯炯还是八岁小炯炯的时候,便已经跳级到初中,十岁小炯炯的时候,跳级到高中,十三岁小炯炯的时候,就有高中老师为他介绍大学一流的学府。
  大学在小炯炯的心里是没有概念的,炯爸爸更是觉得这样复杂的学习环境,不适合心智只有十岁的儿子,所以一口回绝。
  这一拖,就到了炯炯十六岁。
  这年的夏天,太阳很热。炯炯午睡起来的时候,想要吃冰棒。可是……打开冰箱,炯炯嘟着嘴:“爸爸……爸爸……。”
  炯爸爸刚来这里的时候,就对这个村子很喜欢,他喜欢这里村民的热情,喜欢这里村民的开朗,所以就在这里买了地段,造了房子。
  炯炯家的房子造的很漂亮,很独特的三层楼小洋房,而且这地段的面积很大,所以炯爸爸又将空出来的地改成了小花园。特别是夏天乘凉的时候,炯炯很喜欢在小花园里荡秋千,飞啊飞的,炯炯觉得自己要飘到天上去了。
  “爸爸……爸爸……。”连着叫了好几声,没有得到炯爸爸的回应,所以炯炯穿着拖鞋出门了。
  而炯爸爸呢,和村子里的几男人正在打麻将,而且打的很嗨。
  炯炯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藏青色的五分棉质休闲裤,拿着一把蓝色的防紫外线的伞,出门买棒冰去了。
  炯炯很懂得保养,因为贪玩,好几次被太阳晒到中暑,所以次数多了,也懂得一点门道了。
  村子里的小卖部旁边是邮局,管邮局的是个很漂亮的姐姐,炯炯有些重美色,所以喜欢去那里玩。
  “炯炯,快过来。”
  炯炯一边咬着冰棒,一边才走进邮局门口,便听见邮局姐姐的叫声了:“炯炯,有你的信。”
  “信?”炯炯在家里闲了三年,电话倒是不少,不过信可是从来没收到过。电话嘛?是以前读书的同学打来的,打来干什么?自然是请教炯炯一些深奥的问题。
  可这信?
  炯炯斜眼瞄了几下,那神儿特别有味。因为炯炯有一双很细长、很漂亮的丹凤眼。这一瞄,把炯炯兴奋的冰棒也顾不得吃了。
  信封上写着:诺克亚大学入学通知书。
  说起大学这回事儿,炯炯和炯爸爸闹过很多次的矛盾,原因无他,高中同学电话打来的时候,问炯炯报考的是哪个大学,炯炯本来满高的气势,一下子矮了下去,因为他……落榜了。
  可是他从来不知道,这是他爸爸把信给拦截了,同时回绝了。
  而这次,是个意外。
  “爸爸……爸爸……。”炯炯赶忙跑回家,压根儿就忘记了,炯爸爸不在家。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这是电话铃声,有些变态,而这变态的铃声却是出自一个翘着二郎腿的男人身上。
  “喂,炯炯啊,爸爸在打麻将呢……输了……输死了……。”炯爸爸打麻将很没天分,但是他又很喜欢打。“什么?你说什么?入学通知书?”这下,炯爸爸顾不得做的清一色麻将,赶忙穿上人字拖鞋,晃着大大的沙滩裤,跑回了家。
  备注:有很多朋友说到心智和IQ的问题,觉得是相互矛盾的。在这里,我解释一下,IQ所谓的智商对心智低下的人而言,并非不存在,而是他们的智商是有局限性的,比如针对某些特定是事务而言,就像傻子也会发明出东西。而心智低,也可以解释为单纯,单纯的人接受知识的能力,是比一般人强的。所以这里的IQ高,并非是天才的意思。
  第2章 囧囧爸爸
  “为什么不能去?”坐在沙发上,炯炯双眼瞪着炯爸爸,细长的丹凤眼风流出另一番味道。没有规范的坐姿,随意的姿态,却演绎出自然的气息。这个孩子,如果心智和IQ可以构成正比,那么……他的舞台,该有多大。
  “因为城市里的太阳光很毒,你比较容易中暑。”炯爸爸一边说,一边利落的从冰柜里拿出一个西瓜,然后砰的一声,西瓜分成了两半。“呐,降降暑。”
  炯炯接过,手中的通知书自然的放在一边。冰过的西瓜很好吃,是炯炯在夏天的大爱,可是:“爸爸,你的手为什么一直摸着我屁`股?”
  炯爸爸唇角抽搐了几下,他是在找通知书,通知书好不好,那知道这个坏小孩把通知书坐在屁`股下了。
  “爸爸手痒。”脸不红气不躁的拿起另外半个西瓜,泄愤的用调羹戳,再戳。
  “我知道爸爸每天会手痒。我问过邮局姐姐,她说,手痒是湿疹,要用达克宁。”不舍的看着那半个被炯爸爸戳的乱七八糟的西瓜,炯炯咽了咽口水,爸爸真浪费,“还有,大家都说,爸爸是败家子加无业游民。”
  炯爸爸从搬来村子里这十六年,从来没有外出工作过。偶尔去趟市区,天黑之前也一定回来。村子里的村民虽然淳朴,可也好奇,他们不明白,这炯爸爸平时吃喝玩乐的钱是哪里来的,还有炯家这漂亮的小楼房,造起来也要上百万。
  不过最炫目的,是炯爸爸有一辆很拉风的车,柠檬黄,很骚的颜色。可配上炯爸爸这么个风雅的人,倒也真是好看。
  村子里其他人家也有车,所以懂车的人就明白,炯爸爸的这辆风骚车,绝对值钱。
  因此闲话传开了,大家对这位单身的爸爸更加好奇了。不过炯爸爸是好人,村子里的人一致认同。
  哪户人家生活拮据了,向炯爸爸开口,一千两千不是问题。村子里开路、造公园,炯爸爸永远都是第一个捐款的。
  “这败家子也得有资本败才行,是不?”炯爸爸很是骄傲,他明白,这是人性的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