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回到1993_分卷阅读_2
  夏天喜欢理科,理科里又最喜欢化学和生物,高考报志愿,他填了H大的生物制药,一直很欣赏他的班主任,还拍着他肩膀开起玩笑:以后就等他研究出XX素,拿到诺奖的那天了。
  夏天想不到那么大,他只是清楚自己喜欢什么、适合什么。学业和专业,与其说是承载了他的理想,不如说是为他打开藩篱的两把钥匙,他已经等不及要离开六姐儿和夏至,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渭城。
  他太急于飞走了,不管是学费还是生活费,一分钱都不想再跟六姐儿要。暑假两个月,他兼职打了四五份工,人瘦得脱相,精神头却特别足。
  那时候,夏天真以为自己要时来运转了,这辈子总还有盼头,他将来一定能做个堂堂正正、体体面面的人。
  一场豪雨,终结了所有期许。
  夏天从没想过,城里下个雨也能淹死那么多人,更没想过这种事,有天竟会摊到他自己头上。
  那天他去给朋友家的小超市送货,店面在市中心的地下广场,雨水倒灌进来的一瞬,他耳边充斥着大人小孩发出的凄厉尖叫。
  都说人在临死前,脑子里会闪回自己的一生,就像过电影那样。夏天想,他活了十八岁,一生泛善可陈,大概也就剩下高考成绩能拿得出手,好歹是全省理科探花……不过没什么用,他今天死了,尸体没准会躺在太平间很久都无人认领。
  传闻被水淹死的人,会积攒极强的怨气。可能连老天爷都怕他报复社会,居然没给他重新投胎的机会,而是把他一竿子发配回了过去。
  “哎你刚说,你表哥那村儿叫什么来着?”
  “白牛吧。”
  “少来,牛有白的么?”
  “那就白马,嗐,你管他呢,反正就是巨土,那人也巨土,穿得就跟旧社会的似的,我都怀疑他以前洗没洗过澡。”
  “嘘,你小点声,让他听见了不好。”
  “怕什么?他在我家白吃白住的,他敢把我怎么着!”
  讽刺的嬉笑声从门缝里飘进来,夏天漠然听着,视线落在桌子上的翻页台历上,上面清楚的显示着一行日期:1993年8月28日。
  93年,对于99出生的夏天来说,可谓既遥远又陌生,他也完全不记得,这一年,究竟有什么载入史册的大事发生。
  他就这样静悄悄地穿越了时空,死而复生。变成了另一个,不光同名同姓,甚至连长相都和自己原先差不多的夏天。
  第2章
  夏天穿越的对象,和他本人有着颇多相似之处,不仅同名,年纪也正相仿,九月开学即将升入高三。
  之所以说长相“差不多”,因为原主轮廓、五官都和他如出一辙,但人家身上没有疤,至少没有明显的伤痕,除了刚穿来那会儿,右侧太阳穴处有一大片淤青。
  夏天就是带着这片淤青醒过来的,随即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北方农村常见的,脏兮兮的土炕上。
  头晕得不行,稍微动一动,直感觉天旋地转,跟着就是大吐特吐,恨不得吐到脱水的地步。
  夏天躺了半天,始终不见有人来,只好勉强蹭下地,扶着墙一点点往外挪。他不过想找口水喝,却在院子里撞见了一个女人,和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
  女人看着他干瞪眼,小子更是一脸活见鬼的形容。
  等到理清关系,夏天弄明白了这对现世宝的身份,女人是原主的继母丁小霞,半大小子则是原主同父异母的弟弟夏大壮。
  夏天直觉向来准,看到丁小霞的一刻,他就知道这女人恨极了他,恨到巴不得他立刻在世上消失。
  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
  原主那倒霉蛋真和他差不多,是个在家不受待见、可有可无的人,在他穿来之前,夏大壮刚借口和原主打了一架——当然也可能是单方面的殴打,总之这场架以夏大壮一胳膊肘,顶在了原主的太阳穴上为告终。
  直接导致原主当场昏迷。
  丁小霞恨归恨,倒也并没趁此机会谋杀,大约还是不太敢。但她选择不作为,不请大夫,不闻不问,秉持着生死由他去的态度,坚持了三天丝毫不动摇。
  至于说丁小霞母子为什么盼着原主死,还得从原主的亲生母亲陈瑾讲起。
  陈瑾本来不属于这个叫白马村的小地方,她是个城市青年,父母都是当地冶金系统的干部,特殊时期,陈家遭受了冲击,陈父陈母下放农场,陈瑾作为知情插队来到了白马村。等到浩劫结束,陈父陈母相继离世,也就没人再为陈瑾张罗回城的事。
  那时节又赶上陈瑾怀了夏天,或许是出于不忍心,她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了农村。
  不想两年后,陈瑾生了场重病,旋即撒手人寰,原主的父亲夏山河,在一年后又续娶了邻村的丁小霞。
  故事至此,原本就应该没有什么后续了,但陈家还有个女孩,小陈瑾五岁,名叫陈帆。
  陈帆年龄小,当时跟随父母一起去了农场,在那结识了贫下中农子弟徐卫东,徐卫东积极向上,作为工农兵学员被推荐入伍,和陈帆修成正果的同时,又在部队提了干,如今一家人都生活在省城的军区大院里。
  姐妹俩同人不同命,此刻已是天人永隔。
  陈帆在陈瑾去世十五年后,想起还有夏天这么个人,前阵子辗转联系到了夏山河,打算把夏天接到她那儿去住——其实是因为政府出台了政策,允许知青子女返城落户。
  夏山河多少还有点犹豫,可乍闻消息的丁小霞来劲了。先是哭着喊着和夏山河闹腾,间或来个摔盆砸碗,偶尔还要上演一哭二闹,只是倒是没舍得上吊——意图非常明确,她要把自家儿子大壮送到省城,来个偷梁换柱。
  要说夏大壮,其人脾气秉性全都随了妈,惟有一副好相貌却是随了爹,非要说陈瑾的孩子长得像爸,以假乱真,倒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
  至于一个即将升高三,一个连初中都快跟不上险些辍学,在丁小霞眼里根本不是问题,上不上大学有什么要紧,只要能“农转非”就行。
  一想到儿子有机会变作城里人,丁小霞觉得自己做梦都能笑醒过来。
  原主这时正放暑假,家里闹得鸡飞狗跳,他是一幕幕都看在眼里。不过他恰好是街坊四邻会交口称赞的那种老实孩子,对继母的行为从不置喙。单就这一点,夏天穿来没多久就感觉到了,丁小霞惯常对他吆五喝六,夏大壮则是动辄就冲着他撸胳膊挽袖子。
  足见二人欺负原主,水平已接近炉火纯青。
  夏天不动声色地观察,一面养好了伤,他心里清楚原主是被夏大壮“过失伤人”害死了,否则自己也不可能穿到这具身体里。
  恶人不能姑息,凭借夏天的经验,忍气吞声只能换来变本加厉。而对付不讲理的流氓混蛋,以暴制暴倒是非常管用的一招。
  夏天是突然发难的,当着丁小霞的面,把夏大壮结结实实收拾了一顿,基本达到趴床上一个月不能下地的程度,而且理由很充分——对哥哥出言不逊。
  这说法有理有据,丁小霞想去街坊四邻那伸冤,结果发现根本就没人愿意搭理她。
  丁小霞心疼疯了,当场就要冲上来跟夏天拼命,直接被夏天一记狠戾眼神又给瞪了回去,愣是半天没敢再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