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01、
『所以你就为了参加朋友婚礼,特地从美国飞回台湾?那你朋友我当初劝你不要去美国,是劝心酸的?请问。』
「很好的朋友。」递了个盒子给他后说,「伴手礼,别气了。」
『嘖,这还差不多。』他轻嘖一声,接着露出微笑。
首先,我有一阵子是在美国的,本打算好好玩个一个月,但听到钦亚要结婚,在我犹豫三秒鐘后,就决定飞回台湾,搭上当天的航班。
回到台湾后我照旧一人住在台北,曾有过『搬回高雄跟家人住不是更好吗?』的念头,但还是抵不过我想住在台北的心情。我嚮往的台北。
再来,这么介绍他以及我们的要好程度吧。青梅竹马,好到只差没穿同一条内裤长大的青梅竹马,从我有印象开始他就是我玩耍的伴,虽然中间我们断了联络,时间是他在搬家的那阵子,高中、大学时期,而后来为什么又开始联络,只是单纯因为他打错电话。
『对不起,我不应该说出口,我──』
「你打错电话了……」说完我又将电话拿远离,感觉这号码很眼熟。
对方沉默了一下接着开口道歉说,『抱歉喔。』
连一秒也没犹豫,瞬间我脱口问:「等等、你是阿泽?」
这次电话那头沉默更久,才不确定的回问:『你是璇?』
你还记得我啊?我在电话这头静静微笑着。
然后我们很客套的问起对方最近过的怎样,就以这样为开头,我们又联络了。
我们很要好,超乎你想像的要好。
「你说是吧?」
『我男你女,是要怎么穿同一条内裤长大?』
「意思是我们很要好啦!」
『那说的这么转弯干嘛?直说我觉得我们很要好欸,不就好了?』
「我觉得?」我挑出他话中的语病。
『更正,是我们事实上就很要好。』
是事实上就很要好。
「小编,新的这部后天给你校对。」
『是是是,大作家。』电话那头的他说。
这口气,很优秀。
「那就下个月再给你校对吧?辛苦了,谢谢。」
『大姊行行好,我错了。稿明天中午后再给我,先这样我去忙。掰。』
我一直以来把写作当成兴趣,看自己空幻想的东西转变成实质书籍并受到大家喜欢,是支撑我在写作这条路下去的原因,当然有一半也是因为兴趣。我从来没有想过兴趣可以当成工作,对于以前的我而言,可能连一秒都没犹豫就回答,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工作呢?但起码写作是。
我写爱情我看爱情但却不谈爱情,并不是不想谈恋爱,也不是装坚强的说,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啊,等等……只是单纯觉得还不是时候。
女人啊,出社会到一定的年龄,总害怕谈对以后没有把握的恋情。
明明是长大了要更勇敢,但我总感觉我越活越过去。
只是我觉得。
这天我下午依旧来到bydream,习惯性地坐在最角落的位子,点了杯太妃拿铁后下意识的将笔电拿出。
bydream,钦亚带我来过一次后我就爱上了。位于转角处的它,拥有落地窗、窗上都是彩绘,里头拨放着歌曲,适合每个人的心情。老闆总是不笑,摆着一张扑克脸迎接每位这人,即使如此还是有很多死忠顾客的bydream,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总是在这度过我绝大多数的下午,在我还没去美国前也是如此。
在这里听着音乐,敲打着键盘,有太多作品是每天坐在这一天天打完的。
服务生端着饮料走过来,说着,『太妃拿铁。』
我微笑指桌面上,示意他放这。
喝了几口,打了几篇,过了几小时,我低头看着錶,已经将近七点了,已经差不多了。
他应该到了才对。才刚想完,就传来熟悉的声音,『提拉米苏,招待。』
呵,果然来了。
我微笑着说,「我等你下班,这次要好好喝个三百杯不止。」
『不醉不归。』说完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一声走掉。
看着他的背影,我的嘴角不自觉上扬。
我去美国这几周,你过的好吗?
叶光尧……
『所以你就为了参加朋友婚礼,特地从美国飞回台湾?那你朋友我当初劝你不要去美国,是劝心酸的?请问。』
「很好的朋友。」递了个盒子给他后说,「伴手礼,别气了。」
『嘖,这还差不多。』他轻嘖一声,接着露出微笑。
首先,我有一阵子是在美国的,本打算好好玩个一个月,但听到钦亚要结婚,在我犹豫三秒鐘后,就决定飞回台湾,搭上当天的航班。
回到台湾后我照旧一人住在台北,曾有过『搬回高雄跟家人住不是更好吗?』的念头,但还是抵不过我想住在台北的心情。我嚮往的台北。
再来,这么介绍他以及我们的要好程度吧。青梅竹马,好到只差没穿同一条内裤长大的青梅竹马,从我有印象开始他就是我玩耍的伴,虽然中间我们断了联络,时间是他在搬家的那阵子,高中、大学时期,而后来为什么又开始联络,只是单纯因为他打错电话。
『对不起,我不应该说出口,我──』
「你打错电话了……」说完我又将电话拿远离,感觉这号码很眼熟。
对方沉默了一下接着开口道歉说,『抱歉喔。』
连一秒也没犹豫,瞬间我脱口问:「等等、你是阿泽?」
这次电话那头沉默更久,才不确定的回问:『你是璇?』
你还记得我啊?我在电话这头静静微笑着。
然后我们很客套的问起对方最近过的怎样,就以这样为开头,我们又联络了。
我们很要好,超乎你想像的要好。
「你说是吧?」
『我男你女,是要怎么穿同一条内裤长大?』
「意思是我们很要好啦!」
『那说的这么转弯干嘛?直说我觉得我们很要好欸,不就好了?』
「我觉得?」我挑出他话中的语病。
『更正,是我们事实上就很要好。』
是事实上就很要好。
「小编,新的这部后天给你校对。」
『是是是,大作家。』电话那头的他说。
这口气,很优秀。
「那就下个月再给你校对吧?辛苦了,谢谢。」
『大姊行行好,我错了。稿明天中午后再给我,先这样我去忙。掰。』
我一直以来把写作当成兴趣,看自己空幻想的东西转变成实质书籍并受到大家喜欢,是支撑我在写作这条路下去的原因,当然有一半也是因为兴趣。我从来没有想过兴趣可以当成工作,对于以前的我而言,可能连一秒都没犹豫就回答,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工作呢?但起码写作是。
我写爱情我看爱情但却不谈爱情,并不是不想谈恋爱,也不是装坚强的说,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啊,等等……只是单纯觉得还不是时候。
女人啊,出社会到一定的年龄,总害怕谈对以后没有把握的恋情。
明明是长大了要更勇敢,但我总感觉我越活越过去。
只是我觉得。
这天我下午依旧来到bydream,习惯性地坐在最角落的位子,点了杯太妃拿铁后下意识的将笔电拿出。
bydream,钦亚带我来过一次后我就爱上了。位于转角处的它,拥有落地窗、窗上都是彩绘,里头拨放着歌曲,适合每个人的心情。老闆总是不笑,摆着一张扑克脸迎接每位这人,即使如此还是有很多死忠顾客的bydream,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总是在这度过我绝大多数的下午,在我还没去美国前也是如此。
在这里听着音乐,敲打着键盘,有太多作品是每天坐在这一天天打完的。
服务生端着饮料走过来,说着,『太妃拿铁。』
我微笑指桌面上,示意他放这。
喝了几口,打了几篇,过了几小时,我低头看着錶,已经将近七点了,已经差不多了。
他应该到了才对。才刚想完,就传来熟悉的声音,『提拉米苏,招待。』
呵,果然来了。
我微笑着说,「我等你下班,这次要好好喝个三百杯不止。」
『不醉不归。』说完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一声走掉。
看着他的背影,我的嘴角不自觉上扬。
我去美国这几周,你过的好吗?
叶光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