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第二章谋杀计画1】
边集是一个编辑,虽然这样听起来像是在绕口令,但他的确是一个编辑,而且还是林辈的好友。
在老梗的故事里面,只要掛上「主角好友」这四个字,就代表了不幸的开端。身为一个好朋友,除了要当主角的智囊团,主角的受气包,甚至还要代替主角领便当,不过本篇的主旨在于谋杀总编,所以边集的便当就暂时不用发下去了。
在一个万里无云、天空蓝到只有一颗太阳宝宝掛在上面的日子里,边集与林辈挤在公司的厕所,两个人正在商讨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总编。
噢!更正一下,事实上是边集被林辈架到厕所里,美其名是促进男人的友情。
「太过份了,既然是好朋友的话,你为什么要拖我下水。」边集压低声音发出抗议,一双眼睛不时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以免自己被同事以为他在和林辈搞断背。
「就是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才更应该要帮我。你也不希望你的出场戏份只有开会那一幕吧。」林辈同样压低了声音,毕竟他们在讨论的是见不得光的事情。「只要你肯帮我,就可以从第一章出现到第九章。」
「……问题根本不在这里。」虽然边集一瞬间对可以贯穿全场心动了一下,但理智还是制止了那股衝动。「林辈,你是嗑了摇头丸还是兴奋剂,你知不知道你要谋杀的人是谁?是boss耶,是拥有神之电波的boss!这实在是太疯狂了,我不赞成,说什么都不赞成!」
面对边集斩钉截铁的拒绝,林辈清清喉咙,嘴角顿时弯出了阴险的弧度。
「你如果不帮助我的话,我就告诉羊子小姐,说她遗失的手帕、蓝笔、立可带、汤匙、筷子,全部是你偷拿的,你甚至还用她的手帕○○○。」
边集正准备踏出厕所的脚步一顿,眼睛里流露出震惊与错愕,声音拉出了颤抖的音阶。
「为、为什么你会知道……」
「哼哼,而且我也知道你除了六点半以外,还是个快、枪、侠!」林辈施展出最有力的一个打击,顿时让边集的脸孔刷白,惊骇的表情可媲美挪威美术馆里的孟克吶喊。
林辈双手环胸,靠在厕所的墙壁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完全违反了主角必须遵守的爱与正义法则。
「怎么样,帮不帮?一句话。」
边集眼角含泪,咬牙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
「…………帮!」
「就等你这句话。」林辈用力地勾住边集的脖子,浑然不在意自己的力道太大,让好友的灵魂险些从嘴巴里跑出一半。
附带一提,林辈的握力与腕力会如此强劲,其实是多次开会累积下来的成果。因为莎莎特别交待过,绝对不能在开会时殴打boss,所以林辈只能咬牙切齿的、无声咒骂的握住手里的笔,直到笔管发出哀号,啪的一声折断为止。
「快点告诉我什么方法可以最快干掉boss。」林辈催促的问道。
「……直接拿刀捅他。」边集沉默了三秒鐘后回答。
「那老子不就被当场抓去关了?」林辈施加在好友脖子上的力道不自觉又放重不少,喔喔,看到灵魂跑出三分之二了。
「是……你自己……说要……最快的……方法……啊……」边集一隻手试图扳开林辈的手臂,另一隻手则是拼命地将灵魂重新塞进嘴巴里。
「我要的是谋杀,谋杀你懂不懂?就是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boss,我也不会被抓去关。」林辈没好气的咋舌,但还是将手臂松开,以免boss还没杀死,他就先让好友下台领便当了。
「你确定你真的要杀?」边集与林辈保持着距离,表情严肃的问道。为了不让自己是快枪侠与六点半的秘密被羊子小姐知道,他毅然决然的站到了林辈这边,这一切全部都是为了爱。
「废话,这种事还能开玩笑吗?」林辈送去一记鄙夷的眼神,用鼻孔回答了这个问题。
「不后悔?」边集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
「绝、不、后、悔!」被问到有些烦的林辈忍不住捲起袖子,眼神兇恶地瞪了过去。
「那好,这个网址给你。」就在林辈的手臂再次「友好」地伸过来、准备用力勾住他的脖子的时候,边集突然从口袋里抽出一张小纸条,迅速地递了过去。
「这啥?」林辈不解的摊开有些发皱的纸,一串网址与三个中文字顿时映入眼里。「杀必死?」
「这是地下杀人网站,据说只要通过他们的认証,就可以委託他们杀一个人。」
「……你怎么会有这东西?」林辈破天荒的沉默了好几秒,狐疑的眼神不断射向边集。
「因为我的作者本来想委託这个网站,神不知鬼不觉的做掉我。」边集坐在马桶上,一脸的唏嘘感慨。
「那他干嘛不去做?」林辈问道。
「咦?」边集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会听到这句话。
「我的意思是说,他为什么会突然放弃?」林辈很快就将句子做了修正。
「喔,我把莎莎姐和阿魔的照片传给他,结果他对莎莎姐一见钟情。」说到这件事,边集就更唏嘘了。「为了得到莎莎姐姐更多的照片,他特地把『杀必死』网站推荐给我,说我总有一天会派上用场的。」
结果在今天的厕所里,这个网站真的派上用场了。
「这个真的能用?」林辈还是不太相信,光听网站名字就觉得很蠢了。
「嗯,我的作者那时候恨我恨得要死,应该不可能找一个网站来唬烂我。」
「你是做了什么事让他这么恨你?」说实话,林辈还挺好奇的。他也不是没被作者寄过诅咒信、剪下的头发、带血的刀片、枯萎的白玫瑰,不过距离边集的境界还差了那么一点。
「我半夜潜入他家,拍下他穿着布偶装、抱着充气娃娃的照片。然后警告他稿子如果没写完,我就把照片散布出去。」
「…………」林辈的表情一瞬间扭曲。喂喂喂,这根本是犯罪吧。
边集是一个编辑,虽然这样听起来像是在绕口令,但他的确是一个编辑,而且还是林辈的好友。
在老梗的故事里面,只要掛上「主角好友」这四个字,就代表了不幸的开端。身为一个好朋友,除了要当主角的智囊团,主角的受气包,甚至还要代替主角领便当,不过本篇的主旨在于谋杀总编,所以边集的便当就暂时不用发下去了。
在一个万里无云、天空蓝到只有一颗太阳宝宝掛在上面的日子里,边集与林辈挤在公司的厕所,两个人正在商讨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总编。
噢!更正一下,事实上是边集被林辈架到厕所里,美其名是促进男人的友情。
「太过份了,既然是好朋友的话,你为什么要拖我下水。」边集压低声音发出抗议,一双眼睛不时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以免自己被同事以为他在和林辈搞断背。
「就是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才更应该要帮我。你也不希望你的出场戏份只有开会那一幕吧。」林辈同样压低了声音,毕竟他们在讨论的是见不得光的事情。「只要你肯帮我,就可以从第一章出现到第九章。」
「……问题根本不在这里。」虽然边集一瞬间对可以贯穿全场心动了一下,但理智还是制止了那股衝动。「林辈,你是嗑了摇头丸还是兴奋剂,你知不知道你要谋杀的人是谁?是boss耶,是拥有神之电波的boss!这实在是太疯狂了,我不赞成,说什么都不赞成!」
面对边集斩钉截铁的拒绝,林辈清清喉咙,嘴角顿时弯出了阴险的弧度。
「你如果不帮助我的话,我就告诉羊子小姐,说她遗失的手帕、蓝笔、立可带、汤匙、筷子,全部是你偷拿的,你甚至还用她的手帕○○○。」
边集正准备踏出厕所的脚步一顿,眼睛里流露出震惊与错愕,声音拉出了颤抖的音阶。
「为、为什么你会知道……」
「哼哼,而且我也知道你除了六点半以外,还是个快、枪、侠!」林辈施展出最有力的一个打击,顿时让边集的脸孔刷白,惊骇的表情可媲美挪威美术馆里的孟克吶喊。
林辈双手环胸,靠在厕所的墙壁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完全违反了主角必须遵守的爱与正义法则。
「怎么样,帮不帮?一句话。」
边集眼角含泪,咬牙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
「…………帮!」
「就等你这句话。」林辈用力地勾住边集的脖子,浑然不在意自己的力道太大,让好友的灵魂险些从嘴巴里跑出一半。
附带一提,林辈的握力与腕力会如此强劲,其实是多次开会累积下来的成果。因为莎莎特别交待过,绝对不能在开会时殴打boss,所以林辈只能咬牙切齿的、无声咒骂的握住手里的笔,直到笔管发出哀号,啪的一声折断为止。
「快点告诉我什么方法可以最快干掉boss。」林辈催促的问道。
「……直接拿刀捅他。」边集沉默了三秒鐘后回答。
「那老子不就被当场抓去关了?」林辈施加在好友脖子上的力道不自觉又放重不少,喔喔,看到灵魂跑出三分之二了。
「是……你自己……说要……最快的……方法……啊……」边集一隻手试图扳开林辈的手臂,另一隻手则是拼命地将灵魂重新塞进嘴巴里。
「我要的是谋杀,谋杀你懂不懂?就是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boss,我也不会被抓去关。」林辈没好气的咋舌,但还是将手臂松开,以免boss还没杀死,他就先让好友下台领便当了。
「你确定你真的要杀?」边集与林辈保持着距离,表情严肃的问道。为了不让自己是快枪侠与六点半的秘密被羊子小姐知道,他毅然决然的站到了林辈这边,这一切全部都是为了爱。
「废话,这种事还能开玩笑吗?」林辈送去一记鄙夷的眼神,用鼻孔回答了这个问题。
「不后悔?」边集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
「绝、不、后、悔!」被问到有些烦的林辈忍不住捲起袖子,眼神兇恶地瞪了过去。
「那好,这个网址给你。」就在林辈的手臂再次「友好」地伸过来、准备用力勾住他的脖子的时候,边集突然从口袋里抽出一张小纸条,迅速地递了过去。
「这啥?」林辈不解的摊开有些发皱的纸,一串网址与三个中文字顿时映入眼里。「杀必死?」
「这是地下杀人网站,据说只要通过他们的认証,就可以委託他们杀一个人。」
「……你怎么会有这东西?」林辈破天荒的沉默了好几秒,狐疑的眼神不断射向边集。
「因为我的作者本来想委託这个网站,神不知鬼不觉的做掉我。」边集坐在马桶上,一脸的唏嘘感慨。
「那他干嘛不去做?」林辈问道。
「咦?」边集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会听到这句话。
「我的意思是说,他为什么会突然放弃?」林辈很快就将句子做了修正。
「喔,我把莎莎姐和阿魔的照片传给他,结果他对莎莎姐一见钟情。」说到这件事,边集就更唏嘘了。「为了得到莎莎姐姐更多的照片,他特地把『杀必死』网站推荐给我,说我总有一天会派上用场的。」
结果在今天的厕所里,这个网站真的派上用场了。
「这个真的能用?」林辈还是不太相信,光听网站名字就觉得很蠢了。
「嗯,我的作者那时候恨我恨得要死,应该不可能找一个网站来唬烂我。」
「你是做了什么事让他这么恨你?」说实话,林辈还挺好奇的。他也不是没被作者寄过诅咒信、剪下的头发、带血的刀片、枯萎的白玫瑰,不过距离边集的境界还差了那么一点。
「我半夜潜入他家,拍下他穿着布偶装、抱着充气娃娃的照片。然后警告他稿子如果没写完,我就把照片散布出去。」
「…………」林辈的表情一瞬间扭曲。喂喂喂,这根本是犯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