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子里的那些破事儿_分卷阅读_114
好在李谦的父母还算不错,儿子这麽多年在外面飘荡,他们也於心不忍,可是因为岁数大了的缘故,对於儿子的性向,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所以扛著相机,李谦走了。
风餐露宿了一道,李谦饱览祖国大好河山,心胸顿时开朗,什麽储楠!什麽狗屎爱情!什麽理想!都被他统统丢掉,靠著自己的双腿,他打算游遍祖国大好河山,每到一处都尽情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那啥……顺便约个炮,来个异地豔遇,小日子过的也是很美好的。
李谦骨子里和江彬一样,都不是什麽好人,绝情又花心,所以离开的时候是一点都不会迟疑的,当一个地方再也不能给他灵感或者让他感到烦腻的时候,他就会扛著自己的铺盖卷头也不回的跑路,不管屁股後面哭天抹泪的人是谁。
只是……常年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李谦……被缠上了,被一个比自己矮,比自己小,比自己弱的小男孩给缠上了。
“你能不能别跟著我了!你该回哪去回哪去好不好?”李谦看著不远处站在角落的男孩,风尘仆仆的小脸上都是疲惫,两条腿都已经打颤了,那小体格子似乎只要推一下就会摔倒,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是委屈的看著他,原本红豔豔、水嘟嘟的小嘴已经没有了色彩,干涸的嘴唇布满了裂痕,看得李谦很揪心。
这个男孩跟在自己屁股後面几个月了,已经跟了他几个城市了,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叹服。换做以前他是没有这种同情心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储楠的原因,李谦似乎学会了看到别人的痛、别人的努力,也就是因为这样,只要他感觉某人对他上心便会一溜烟的跑开,不再像以前那样玩钓鱼游戏玩弄别人的感情,只是这次他跑的太慢了,被男孩紧紧的黏住了。
“我没有家。”男孩低著头看著地面,小手揉著衣摆,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似乎有些口渴,出口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抬头飞快的瞄了一眼李谦又迅速低下头,软软的声音透著坚定,“你说过喜欢我,以後会和我在一起的。”
☆、(6鲜币)02
“娃娃,咱别这样行不?男人在床上说的话不能信。”李谦无奈了,手扶额头。
当初遇到这个男孩的时候,对方的状态明显就是卖的,他觉得对方长的很好看又乖巧可人,娘娘的样子很讨喜。所以就把他当做在H市里的玩伴,这种出来卖的,分开的时候最省事,谁知道他走的时候,对方却成了膏药,赶都赶不走,而且男孩喏喏的样子,让他也不忍大小声,一副乖巧的小猫状,是他最喜欢的类型,那娘娘的小样和储楠有一批,著实可爱的紧。
“可是,我……我真的很喜欢你。”娃娃抬起头,两只眼睛顿时蓄满了泪水,眼看金豆子就要掉下来了,“你是不是嫌弃我是卖的?我以前在暗夜做过,但我是被骗去的,我不是自愿的啊,後来他倒闭了,我还被关了好几天,出来以後我就不知道该干什麽了。我的好‘姐们’小公鸡进了牢房就一直都没有出来,我也不知道他被关到哪里去了,还有苟明大哥突然就消失不见了,呜呜……”
李谦听著娃娃嘴里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的往事,他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每次都是这样,动不动就诉说他的往事,然後给他掉金豆子,算是拿捏准了他的脾气,就知道他最怕的就是他哭。李谦任命的走过去,将人拉到桌边,“坐吧,吃饭。”
娃娃已经跟了李谦几个城市,其实如果李谦真的想要躲开他是很容易的,很多方法都可以逃开对方,并且娃娃也不是多聪明的孩子,甩掉他轻而易举。只是李谦潜意识里不想逃,这种你追我赶的游戏让他很新奇也很上瘾,嘴上抱怨著,但是心里却有一丝期待,虽然…….有时候也挺让他烦躁的,但是如果某天回头望去,娃娃不见了,他还真不知道心里会不会失落。
娃娃低头一边吃饭,一边偷偷的笑,他就知道这个男人不会丢下他。
娃娃当初是被拐骗的,也许是当时他太小了,记忆似乎太过遥远,还是内心的刻意遗忘,总之他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被迫在暗夜的色情场所卖身,做了头牌。
那里的一切他都不想去回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段段他不喜欢的性爱,似乎活著的意义就是卖屁股,他也绝望过,但是最後还是胆怯的活了下来,他没有勇气选择死亡。
不是说生比死要难麽?不是说活著需要勇气麽?娃娃想不明白,在书里他看到有人说,死很容易,活著却很难,那需要莫大的勇气。娃娃没上多少学,那些话他不明白,小脑袋里还是问号!因为他却觉得选择死亡需要很大的勇气,至少他现在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著,活一天是一天,也许明天会不一样,也许明天会是个大晴天,不管别人怎麽想,他就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暗夜里,也不是没有好的记忆和好的人,鸡头苟明哥哥就是个好人,自从他进入暗夜就一直在照顾他,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温柔的人,比他记忆中的亲人还要亲,让他很感激。
後来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但是却很勇敢和暴躁的小男孩,他不记得他的本名了,只知道他的花名叫做小公鸡。人如其名,漂亮的很炫目,活像只抬头挺胸的花公鸡。
☆、(6鲜币)03
暗夜里的人都只有花名,他们忘记了自己的本名,将记忆掩埋在记忆中,娃娃不记得自己叫什麽了,亦或是他不想去回忆自己的过往,有时候回忆过往也是种痛,因为现实太残酷,残酷的他不敢去想美好的东西,不敢去向往。
在暗夜被警方瓦解之後,他们这些卖的都被裹了进去,好在他们没有犯罪,几天之後陆陆续续的都出来了,有很多人被警方送回了家。
娃娃没有家,就算有他也不想回去,就游荡在街面上。从暗夜赚来的钱他存起来了,那可是他以後生活的本钱。他曾经试图去找小公鸡,却不知道他被关在哪里,一共进了局子之後,小公鸡没多久就被转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见过。
面对新生活,娃娃很茫然,他似乎除了卖以外什麽都不会呢!
找了很多工作,全都是没有技术性可言的工作,例如刷个盘子、擦个车什麽的,还都是零工。不过娃娃觉得很知足,他没有文凭也没有工作能力,他力气也很小,唯一的优点就是长的漂亮。
辗转多处,最後娃娃还是在酒吧里找到了侍应生的工作,因为他真的受不了那些太累的活计,每天从早忙到晚,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很快就吃不消了。
在暗夜这几年他身体毁的差不多了,因为和小公鸡关系比较好,那个孩子脾气又很暴躁,容易得罪人,所以娃娃总是替他接待一些特殊的客人,这样一来年纪轻轻的就把身体掏空了,其实除了他以外,暗夜又有几个身体健康的呢?
所以扛著相机,李谦走了。
风餐露宿了一道,李谦饱览祖国大好河山,心胸顿时开朗,什麽储楠!什麽狗屎爱情!什麽理想!都被他统统丢掉,靠著自己的双腿,他打算游遍祖国大好河山,每到一处都尽情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那啥……顺便约个炮,来个异地豔遇,小日子过的也是很美好的。
李谦骨子里和江彬一样,都不是什麽好人,绝情又花心,所以离开的时候是一点都不会迟疑的,当一个地方再也不能给他灵感或者让他感到烦腻的时候,他就会扛著自己的铺盖卷头也不回的跑路,不管屁股後面哭天抹泪的人是谁。
只是……常年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李谦……被缠上了,被一个比自己矮,比自己小,比自己弱的小男孩给缠上了。
“你能不能别跟著我了!你该回哪去回哪去好不好?”李谦看著不远处站在角落的男孩,风尘仆仆的小脸上都是疲惫,两条腿都已经打颤了,那小体格子似乎只要推一下就会摔倒,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是委屈的看著他,原本红豔豔、水嘟嘟的小嘴已经没有了色彩,干涸的嘴唇布满了裂痕,看得李谦很揪心。
这个男孩跟在自己屁股後面几个月了,已经跟了他几个城市了,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叹服。换做以前他是没有这种同情心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储楠的原因,李谦似乎学会了看到别人的痛、别人的努力,也就是因为这样,只要他感觉某人对他上心便会一溜烟的跑开,不再像以前那样玩钓鱼游戏玩弄别人的感情,只是这次他跑的太慢了,被男孩紧紧的黏住了。
“我没有家。”男孩低著头看著地面,小手揉著衣摆,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似乎有些口渴,出口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抬头飞快的瞄了一眼李谦又迅速低下头,软软的声音透著坚定,“你说过喜欢我,以後会和我在一起的。”
☆、(6鲜币)02
“娃娃,咱别这样行不?男人在床上说的话不能信。”李谦无奈了,手扶额头。
当初遇到这个男孩的时候,对方的状态明显就是卖的,他觉得对方长的很好看又乖巧可人,娘娘的样子很讨喜。所以就把他当做在H市里的玩伴,这种出来卖的,分开的时候最省事,谁知道他走的时候,对方却成了膏药,赶都赶不走,而且男孩喏喏的样子,让他也不忍大小声,一副乖巧的小猫状,是他最喜欢的类型,那娘娘的小样和储楠有一批,著实可爱的紧。
“可是,我……我真的很喜欢你。”娃娃抬起头,两只眼睛顿时蓄满了泪水,眼看金豆子就要掉下来了,“你是不是嫌弃我是卖的?我以前在暗夜做过,但我是被骗去的,我不是自愿的啊,後来他倒闭了,我还被关了好几天,出来以後我就不知道该干什麽了。我的好‘姐们’小公鸡进了牢房就一直都没有出来,我也不知道他被关到哪里去了,还有苟明大哥突然就消失不见了,呜呜……”
李谦听著娃娃嘴里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的往事,他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每次都是这样,动不动就诉说他的往事,然後给他掉金豆子,算是拿捏准了他的脾气,就知道他最怕的就是他哭。李谦任命的走过去,将人拉到桌边,“坐吧,吃饭。”
娃娃已经跟了李谦几个城市,其实如果李谦真的想要躲开他是很容易的,很多方法都可以逃开对方,并且娃娃也不是多聪明的孩子,甩掉他轻而易举。只是李谦潜意识里不想逃,这种你追我赶的游戏让他很新奇也很上瘾,嘴上抱怨著,但是心里却有一丝期待,虽然…….有时候也挺让他烦躁的,但是如果某天回头望去,娃娃不见了,他还真不知道心里会不会失落。
娃娃低头一边吃饭,一边偷偷的笑,他就知道这个男人不会丢下他。
娃娃当初是被拐骗的,也许是当时他太小了,记忆似乎太过遥远,还是内心的刻意遗忘,总之他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被迫在暗夜的色情场所卖身,做了头牌。
那里的一切他都不想去回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段段他不喜欢的性爱,似乎活著的意义就是卖屁股,他也绝望过,但是最後还是胆怯的活了下来,他没有勇气选择死亡。
不是说生比死要难麽?不是说活著需要勇气麽?娃娃想不明白,在书里他看到有人说,死很容易,活著却很难,那需要莫大的勇气。娃娃没上多少学,那些话他不明白,小脑袋里还是问号!因为他却觉得选择死亡需要很大的勇气,至少他现在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著,活一天是一天,也许明天会不一样,也许明天会是个大晴天,不管别人怎麽想,他就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暗夜里,也不是没有好的记忆和好的人,鸡头苟明哥哥就是个好人,自从他进入暗夜就一直在照顾他,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温柔的人,比他记忆中的亲人还要亲,让他很感激。
後来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但是却很勇敢和暴躁的小男孩,他不记得他的本名了,只知道他的花名叫做小公鸡。人如其名,漂亮的很炫目,活像只抬头挺胸的花公鸡。
☆、(6鲜币)03
暗夜里的人都只有花名,他们忘记了自己的本名,将记忆掩埋在记忆中,娃娃不记得自己叫什麽了,亦或是他不想去回忆自己的过往,有时候回忆过往也是种痛,因为现实太残酷,残酷的他不敢去想美好的东西,不敢去向往。
在暗夜被警方瓦解之後,他们这些卖的都被裹了进去,好在他们没有犯罪,几天之後陆陆续续的都出来了,有很多人被警方送回了家。
娃娃没有家,就算有他也不想回去,就游荡在街面上。从暗夜赚来的钱他存起来了,那可是他以後生活的本钱。他曾经试图去找小公鸡,却不知道他被关在哪里,一共进了局子之後,小公鸡没多久就被转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见过。
面对新生活,娃娃很茫然,他似乎除了卖以外什麽都不会呢!
找了很多工作,全都是没有技术性可言的工作,例如刷个盘子、擦个车什麽的,还都是零工。不过娃娃觉得很知足,他没有文凭也没有工作能力,他力气也很小,唯一的优点就是长的漂亮。
辗转多处,最後娃娃还是在酒吧里找到了侍应生的工作,因为他真的受不了那些太累的活计,每天从早忙到晚,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很快就吃不消了。
在暗夜这几年他身体毁的差不多了,因为和小公鸡关系比较好,那个孩子脾气又很暴躁,容易得罪人,所以娃娃总是替他接待一些特殊的客人,这样一来年纪轻轻的就把身体掏空了,其实除了他以外,暗夜又有几个身体健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