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淘宝去古代_分卷阅读_129
  第94章
  几日之后,一行人启程前往陆家村。
  从出海回来到现在,陆斯羽再没有回过陆家村,这次回去,他也依旧把月月他们带上。
  虽然这么长时间他们一直都待在京城,特别是云云和乐乐两人更是学的一口京城话,但陆家村终究还是他们的根,所以这次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机会,他正好带三人回去。
  知道要回去,云云和乐乐也满是兴奋,笑嘻嘻抱着陆斯羽的腿撒娇。
  “大哥,我们以后还回去吗?”陆斯月坐在一旁问道,从离开陆家村到现在,其实对三个小的来说已经差不多一年时间了,他们留在京城学习、念书,可是对那个地方仍然没有归属感。
  陆斯月说的回去,并不是偶尔回去一趟,而是离开京城。
  “月月怎么想,你想回去吗?”陆斯羽问道。
  一年时间,陆斯月从之前的小女孩变成了大女孩,变得更加温柔懂事,也有了自己的想法。
  “月月想念大伯二伯,也想念大伯娘二伯娘,”陆斯月仰着头看陆斯羽,“要是爹娘还在,月月一定要回去,但是爹娘已经不在了,所以大哥去哪儿,月月就去哪儿。”
  “月月不想家吗?”陆斯羽再次问道。
  “京城里那个也是家,有大哥、云云,还有乐乐,大家都在,所以也是我们的家。”陆斯月认真道,突然就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嗯,京城里那个也是我们的家,虽然我也想念大伯二伯、大伯娘二伯娘,还有村里的小伙伴们,但是京城里也有小伙伴,有些人不太好,但有些人很好,而且京城里可以学到很多东西。”陆斯云严肃道,他一直觉得自己已经懂事了,所以不能再让陆斯羽操心。
  “乐乐也是这么想的。”陆斯乐在一旁笑,小脸上带着笑容,完全没有丝毫悲伤。
  “好,既然你们都喜欢学新东西,那我们也可以继续呆在京城里,但是以后要是想念大伯二伯,大伯娘二伯娘,我们也可以回来看他们,好不好?”陆斯羽笑道。
  其实在外定居这事在现代社会并不奇怪,很多人也都是在外面打工,赚了钱回家,一年最多也就回家一两趟,即使是陆斯羽自己,也已经习惯了在外面一个人独自生活。
  但是在古代,人们都没有外出的习惯,也有落叶归根的念头,大部分人都是在一个地方过一辈子,他们已经习惯了那一片土地,也不愿离开。
  不过陆斯月三人还小,陆斯羽带着三人到京城,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就已经开始慢慢融入京城的生活,或许以后他们对陆家村的记忆会越来越淡,但无论如何,记住根在哪里不是一件坏事。
  几天之后,一行人总算到了县城,还没进入县城,陆斯羽就看到门口等着一群人,眯眼一看,才看到其中一人身上穿着官服,而这样的官府,最令陆斯羽熟悉的就是之前穿在庄锦寒身上的时候。
  这身官府原本穿在庄锦寒身上时衬得庄锦寒很有官威,所以陆斯羽也一直认为这个时代的官服很好看,之前即使见过别人穿官服,但或许庄锦寒带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也没有改变他的想法。
  但这个知县身形比较“庞大”,与之前庄锦寒穿的又是同款衣服,偏偏他穿上官服之后赫然有一种“饭桶”的感觉,于是瞬间打消了陆斯羽认为这个时代官服比较好看的想法。
  再看此时庄锦寒的衣服,由于此次出来他们并没有打算引起百姓的注意,所以穿着并不是很隆重,身上穿着的都是自己的衣服,庄锦寒身上穿着的就是他一贯的特色服饰,看到的人都会称赞一声翩翩佳公子。
  陆斯羽心想还好庄锦寒没有穿官服,不然对面那位知县大人岂不是要被衬托成一棵草。
  唉,官服这么重要的东西,就不能量身定制么。
  “庄大人,李大人……”新的知县大人上前给两位行礼。
  “不必客气,我们此次前来是为看那玉米,不知道眼下这个时间还来不来得及去一趟陆家村。”李大人着急询问。
  “去陆家村倒是没问题,只是回来时恐怕已经黑了,不知这玉米是?”知县疑惑道,他大概能猜到李大人的意思,可是玉米这个词确实是他第一次听说。
  “就是那种新的作物,这位陆小兄弟就是陆家村的人,玉米这个称呼也是小兄弟所说。”李大人对陆斯羽的称呼从一开始的陆公子到如今的陆小兄弟,其中的亲昵更深,也说明李大人并没有完全把陆斯羽当成外人。
  “原来如此,下官曾经去陆家村看过那样作物,确实与玉米有些相似,用玉米命名确实合适,”知县恍然大悟,又看着陆斯羽,“本官听闻陆家村有一秀才之子,聪慧过人,乃俊杰良才,想必就是这位小兄弟吧。”
  “正是,知县大人谬赞了。”陆斯羽连忙道,称呼知县的时候多少还有些不习惯,毕竟之前的知县是庄锦寒。
  “果然是你,据说种出玉米的人家也是秀才家的,难道是?”知县突然想到了什么。
  “正是草民的大伯二伯,这些作物的种子也是来自于海外。”陆斯羽说道,反正这个时候他可以大方把所有种子的来源都推给海外,绝对不会引起任何怀疑。
  “怪不得产量这么高呢,”知县恍然大悟,“原来是来自于海外,此次出海,全靠庄大人领导有方,下官实在是佩服。”
  之后的时间,知县说了许多庄锦寒的好话,每一句都不带重复的。
  陆斯羽在一旁听着,忍不住失笑,悄悄凑到庄锦寒耳边道:“看得出来,这个知县也是个人才啊,夸人太厉害了。”
  庄锦寒感受到耳边的热意,突然觉得耳朵有点热,稍微侧了侧身:“这个知县虽然喜欢拍马屁,但重点是确实有些能力,所以我爹才会让他来这里当知县。”
  言下之意,如果不是他有能力,即使拍马屁拍的再好也不会重用。
  “知道,伯父是个好官,绝对不会重用只会溜须拍马的人。”陆斯羽认真点头,对于庄父的脾气,他也很了解,绝对是一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这个揉不得沙子不代表他不懂官场,恰恰是因为太懂了,所以对所有事都游刃有余。
  “没想到我爹在你这里的评价竟然如此之高,若是让他知道,必定会很高兴。”庄锦寒笑道。
  “我只不过是陈诉事实罢了,伯父是一个真正为百姓的好官,所以才能养出庄哥这样的好官,不是吗?”陆斯羽偏过头,看着庄锦寒笑,眼里满是笑意。
  庄锦寒愣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点头。
  “羽弟可真会说话,直接说到心坎里了。”庄锦寒微笑。
  “是吗?庄哥的意思是我比较会拍马屁?”知道庄锦寒肯定是在开玩笑,陆斯羽笑着调侃。
  “你啊——”庄锦寒抬起手,放在陆斯羽头上揉了揉,揉了几下之后,他又大力揉了起来。
  “庄哥你故意的吧!”陆斯羽连忙躲过庄锦寒的手,靠在马车上低声抱怨。
  “是啊,总觉得羽弟的头发很顺,所以想多摸一会儿。”庄锦寒轻笑,支着下巴看他。
  “怪不得我的头发总是乱,原来是庄哥的错。”陆斯羽还是靠在马车车璧上,回了一句。
  “嗯?这话从何说起?”庄锦寒挑眉反问。
  “每次睡觉起来头发都乱得不得了,肯定是庄哥悄悄在我做梦的时候弄乱了我的头发。”陆斯羽笑说,把早起头发乱的责任推给庄锦寒。
  其实他对自己的长发怨念很久了,之前在村里还好说,虽然大部分村民都是长发,但大家都不太在意发型的问题,因此他也比较随意,但是自从到了京城,他就必须每天起来打理发型,每天都要浪费不少时间。
  于是他开始怀念自己在现代时的短发,短发多好,早上起来随便抓一抓就好,洗头发的时候也随便弄弄就行,哪像现在还需要这么麻烦。
  “哦?晚上睡觉的时候?”庄锦寒问道,眼里满是笑,他想大概陆斯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