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重生]_分卷阅读_124
陆静媛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歌声,因为太美好太出尘,宛如不在尘世间,才引动人心。
裴向雀被她夸得有点害羞,他的歌声以前只得过两个人的赞美,一个是过世的母亲,另一个是陆郁,难免还是有点不自信的。这一回陆静媛这样夸他,就是又开心又害羞。
日子一天天的过。裴向雀是听不懂老师讲课的,完全靠自身努力。他是个意志坚强的人,想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赚钱养陆叔叔。
转眼到了六月,炽热的高考季节。
这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周兴言终于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追到了小美人的陆静媛。他的家世在学校里并不算多出众,而能在班级里当上班长,完全是因为自身能力出众,又热情开朗,很得信赖。陆静媛也是看上他人好,从高一追到高二,一直坚持不懈,加上少女春心芳动,才同意了他的追求。
还有些别的,自从陆郁发现裴向雀的日记本后,就也起了参与进去的心思。他们俩约定,陆郁还是由裴向雀画,而陆郁则要每天回来画上一只小雀一只大裴。陆郁很擅长绘画,有时间还会用水彩或者油画,画的特别好看生动。裴向雀和他相比,就显得简单朴素得多。
有一次周末,陆郁在家里处理工作,裴向雀在旁边陪着,闲暇的时候,陆郁画了大裴小雀,顺带还有只小鹌鹑,小雀和小鹌鹑正在菜鸟互啄,大裴在一旁悠闲地看戏。
裴向雀指着画中不合理的地方,“我,我才,才不会和静媛打架!我是哥哥,要让着她。”
说是这样说,可最后还是把小心翼翼地收进了书里,把每个角都摁平了。当天晚上,和陆静媛讨论作业的时候,翻出了那张纸,陆静媛无意间瞧见了,一只胖乎乎的小麻雀和另一只胖成球的小鹌鹑正在互相啄着对方的翅膀,旁边还散落着羽毛。只是寥寥几百,却十分生动形象,活泼可爱。直到她看到那只小鹌鹑旁边写了个名字,静媛。那麻雀是谁,自然也不言而喻了。
裴向雀兴致冲冲地拿出画纸,他不太好意说自己日记的事,可不妨碍夸陆叔叔的画工,便写道:“陆叔叔画的,这是你,这是我,很好看。就是有一点不好,我怎么会啄静媛呢!”
陆静媛反应了好一会才点了点头。她内心很复杂,没料到在自己三哥眼里,就是只小鹌鹑,还是特别胆小害羞的那种。
有,有点开心,又有点微妙。
放过高考的假期后,高三学生就算是解放了。而高考过后,育德中学的学生不仅仅只是分散到全国各地,更多的出国留学,远在天涯海角。不过都是淮城的人,大多还是要回来的。
为了最后留作纪念,学校都会在高考结束后举办一场送别会,表示无论何时何地,育德中学都是学生们的母校,大家都是同一个学校里出来的,以后学生从事各行各业,相互帮助,也是理所应当的。
育德中学虽然看中成绩,可成绩在这个学校远不是最重要的。
关于送别会,高一的学生年纪小了些,不够成熟,这些事情还是交给了高二。陆静媛因为长得好看,人气又高,被推选成为主持人。她也没推脱,而是认认真真办了起来。
最发愁的事,无异于是要找齐表演的同学。虽说学校里的学生大多多才多艺,又喜欢展示自己,可这只是一次送别会,不必举办得太隆重,而一般的歌舞,乐器,平常都看得多了,难免会觉得乏味。
想了许久之后,陆静媛大胆地把心思打到了裴向雀的身上。
陆静媛问:“裴裴,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裴向雀正在写作业,手机震动了一下,打开来看了,回道:“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肯定帮的!”
陆静媛想了一会,打字还是有点艰难的,“就是现在要举办送别会,要选人表演节目,我想了很久,想邀请你唱歌。”
裴向雀一怔。
他最初学唱歌,是因为从小嗓子就好,他的母亲又很会唱歌,卧病在床,就一点点教会了他。而且还说,歌声不仅是自己,还应该分享出去,带给别人快乐。
裴向雀是很想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从前都没有什么机会。那一次,他在海边唱了一次歌,底下的观众都为他鼓掌,他虽然听不懂那些夸奖的话,可是从他们脸上的笑容也能感受到其中的喜欢。这种快乐及不上为陆郁而唱时的感情,可却是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快乐。
可他有些不自信,还是推拒着写,“可是,学校里有那么多唱得好的人,我,我都没怎么唱过,还是不要了。如果唱的不好,你会不会受批评。”
“怎么会!”陆静媛斩钉截铁地打下这行字,“裴裴。虽然我只听过你唱过两次,可是谁都比不上你,真的!”
陆静媛全心全意劝服着裴向雀,加上他自己本来就有点意动,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只有一个附带条件,就是不能露面,而是在后台上。因为考虑到裴向雀一贯不能说话,忽然唱歌总是会引起议论,到时候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兴许在幕后会更好。
这是一个很难达到的要求。陆静媛带着录了裴向雀歌声的文件去找主办这次活动的老师,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终于打动了对方,同意了这个不情之请。
裴向雀做的事情,没什么能瞒得过陆郁的。
陆静媛通知他消息的当天晚上,裴向雀就兴奋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陆郁。
他们俩躺在被窝里,裴向雀枕在陆郁的胳膊上,脸上带着期待的笑容,有些害羞地问:“歌曲的名单,还没,没确定下来。陆叔叔,你说,这样的场合,唱什么好?”
裴向雀不是没有主见的人,他只是习惯什么问问自己的陆叔叔。仿佛有了他的话,就能安心许多。
陆郁原本正在亲他的耳朵,哄他早些睡觉,闻言顿了顿,“怎么回事?”
裴向雀原原本本地将这件事说了出来。
陆郁“嗯”了一声,眼神幽深,“那,阿裴想去吗?很想唱吗?”
裴向雀是不会对他说假话的,在怀里点着头,“想,想唱的。因为,唱歌,就是要给别人听的。”
陆郁将他整个人揽住,摇了摇他的耳垂,没控制力气,裴向雀疼得缩了缩,却没躲开。
“那不能只唱给我一个人听吗?只有我一个人。”
这句话裴向雀没听明白,只是皱着秀致的眉,一边软声软气地抱怨,“陆叔叔,刚刚,说什么了?还咬得疼了。”
“没什么。”陆郁收敛起了眼底的冰冷,和方才不受控制的情绪,如同往常一般的温柔,“你想做什么,就去做,谁也不能拦住你,我的小麻雀。”
陆郁在心里添了一句,包括他自己。
可是裴向雀还是在纠结那句没听清的话,陆郁驾轻就熟地转移话题,糊弄一只天真的小麻雀还是很容易的。
他挑了挑眉,“这么娇气,稍稍咬一口就叫疼了,还想和我睡觉,怎么受得住?”
裴向雀傻乎乎地问:“我听说,睡觉都是很快乐的事,怎么会,会疼呢?”
陆郁在他的耳畔低声道:“疼的,但也快乐。这不是你现在该知道的事情,早点睡觉,明天为你选歌。”
爱是克制。
陆郁闭上眼,眼前是从前的场景,裴向雀死在自己的面前。他才二十四岁,就那么孤零零地死了。除了自己,谁也不记得他。他的金丝雀曾有许多愿望,想要读书,想要唱歌,可是一个也没有达成。
他连自己的人生也没有。
陆郁的喉头一紧。
而今生不一样了,自己已经满足了他的许多愿望,还有这么一个。
裴向雀被她夸得有点害羞,他的歌声以前只得过两个人的赞美,一个是过世的母亲,另一个是陆郁,难免还是有点不自信的。这一回陆静媛这样夸他,就是又开心又害羞。
日子一天天的过。裴向雀是听不懂老师讲课的,完全靠自身努力。他是个意志坚强的人,想要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赚钱养陆叔叔。
转眼到了六月,炽热的高考季节。
这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周兴言终于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追到了小美人的陆静媛。他的家世在学校里并不算多出众,而能在班级里当上班长,完全是因为自身能力出众,又热情开朗,很得信赖。陆静媛也是看上他人好,从高一追到高二,一直坚持不懈,加上少女春心芳动,才同意了他的追求。
还有些别的,自从陆郁发现裴向雀的日记本后,就也起了参与进去的心思。他们俩约定,陆郁还是由裴向雀画,而陆郁则要每天回来画上一只小雀一只大裴。陆郁很擅长绘画,有时间还会用水彩或者油画,画的特别好看生动。裴向雀和他相比,就显得简单朴素得多。
有一次周末,陆郁在家里处理工作,裴向雀在旁边陪着,闲暇的时候,陆郁画了大裴小雀,顺带还有只小鹌鹑,小雀和小鹌鹑正在菜鸟互啄,大裴在一旁悠闲地看戏。
裴向雀指着画中不合理的地方,“我,我才,才不会和静媛打架!我是哥哥,要让着她。”
说是这样说,可最后还是把小心翼翼地收进了书里,把每个角都摁平了。当天晚上,和陆静媛讨论作业的时候,翻出了那张纸,陆静媛无意间瞧见了,一只胖乎乎的小麻雀和另一只胖成球的小鹌鹑正在互相啄着对方的翅膀,旁边还散落着羽毛。只是寥寥几百,却十分生动形象,活泼可爱。直到她看到那只小鹌鹑旁边写了个名字,静媛。那麻雀是谁,自然也不言而喻了。
裴向雀兴致冲冲地拿出画纸,他不太好意说自己日记的事,可不妨碍夸陆叔叔的画工,便写道:“陆叔叔画的,这是你,这是我,很好看。就是有一点不好,我怎么会啄静媛呢!”
陆静媛反应了好一会才点了点头。她内心很复杂,没料到在自己三哥眼里,就是只小鹌鹑,还是特别胆小害羞的那种。
有,有点开心,又有点微妙。
放过高考的假期后,高三学生就算是解放了。而高考过后,育德中学的学生不仅仅只是分散到全国各地,更多的出国留学,远在天涯海角。不过都是淮城的人,大多还是要回来的。
为了最后留作纪念,学校都会在高考结束后举办一场送别会,表示无论何时何地,育德中学都是学生们的母校,大家都是同一个学校里出来的,以后学生从事各行各业,相互帮助,也是理所应当的。
育德中学虽然看中成绩,可成绩在这个学校远不是最重要的。
关于送别会,高一的学生年纪小了些,不够成熟,这些事情还是交给了高二。陆静媛因为长得好看,人气又高,被推选成为主持人。她也没推脱,而是认认真真办了起来。
最发愁的事,无异于是要找齐表演的同学。虽说学校里的学生大多多才多艺,又喜欢展示自己,可这只是一次送别会,不必举办得太隆重,而一般的歌舞,乐器,平常都看得多了,难免会觉得乏味。
想了许久之后,陆静媛大胆地把心思打到了裴向雀的身上。
陆静媛问:“裴裴,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裴向雀正在写作业,手机震动了一下,打开来看了,回道:“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肯定帮的!”
陆静媛想了一会,打字还是有点艰难的,“就是现在要举办送别会,要选人表演节目,我想了很久,想邀请你唱歌。”
裴向雀一怔。
他最初学唱歌,是因为从小嗓子就好,他的母亲又很会唱歌,卧病在床,就一点点教会了他。而且还说,歌声不仅是自己,还应该分享出去,带给别人快乐。
裴向雀是很想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从前都没有什么机会。那一次,他在海边唱了一次歌,底下的观众都为他鼓掌,他虽然听不懂那些夸奖的话,可是从他们脸上的笑容也能感受到其中的喜欢。这种快乐及不上为陆郁而唱时的感情,可却是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快乐。
可他有些不自信,还是推拒着写,“可是,学校里有那么多唱得好的人,我,我都没怎么唱过,还是不要了。如果唱的不好,你会不会受批评。”
“怎么会!”陆静媛斩钉截铁地打下这行字,“裴裴。虽然我只听过你唱过两次,可是谁都比不上你,真的!”
陆静媛全心全意劝服着裴向雀,加上他自己本来就有点意动,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只有一个附带条件,就是不能露面,而是在后台上。因为考虑到裴向雀一贯不能说话,忽然唱歌总是会引起议论,到时候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兴许在幕后会更好。
这是一个很难达到的要求。陆静媛带着录了裴向雀歌声的文件去找主办这次活动的老师,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终于打动了对方,同意了这个不情之请。
裴向雀做的事情,没什么能瞒得过陆郁的。
陆静媛通知他消息的当天晚上,裴向雀就兴奋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陆郁。
他们俩躺在被窝里,裴向雀枕在陆郁的胳膊上,脸上带着期待的笑容,有些害羞地问:“歌曲的名单,还没,没确定下来。陆叔叔,你说,这样的场合,唱什么好?”
裴向雀不是没有主见的人,他只是习惯什么问问自己的陆叔叔。仿佛有了他的话,就能安心许多。
陆郁原本正在亲他的耳朵,哄他早些睡觉,闻言顿了顿,“怎么回事?”
裴向雀原原本本地将这件事说了出来。
陆郁“嗯”了一声,眼神幽深,“那,阿裴想去吗?很想唱吗?”
裴向雀是不会对他说假话的,在怀里点着头,“想,想唱的。因为,唱歌,就是要给别人听的。”
陆郁将他整个人揽住,摇了摇他的耳垂,没控制力气,裴向雀疼得缩了缩,却没躲开。
“那不能只唱给我一个人听吗?只有我一个人。”
这句话裴向雀没听明白,只是皱着秀致的眉,一边软声软气地抱怨,“陆叔叔,刚刚,说什么了?还咬得疼了。”
“没什么。”陆郁收敛起了眼底的冰冷,和方才不受控制的情绪,如同往常一般的温柔,“你想做什么,就去做,谁也不能拦住你,我的小麻雀。”
陆郁在心里添了一句,包括他自己。
可是裴向雀还是在纠结那句没听清的话,陆郁驾轻就熟地转移话题,糊弄一只天真的小麻雀还是很容易的。
他挑了挑眉,“这么娇气,稍稍咬一口就叫疼了,还想和我睡觉,怎么受得住?”
裴向雀傻乎乎地问:“我听说,睡觉都是很快乐的事,怎么会,会疼呢?”
陆郁在他的耳畔低声道:“疼的,但也快乐。这不是你现在该知道的事情,早点睡觉,明天为你选歌。”
爱是克制。
陆郁闭上眼,眼前是从前的场景,裴向雀死在自己的面前。他才二十四岁,就那么孤零零地死了。除了自己,谁也不记得他。他的金丝雀曾有许多愿望,想要读书,想要唱歌,可是一个也没有达成。
他连自己的人生也没有。
陆郁的喉头一紧。
而今生不一样了,自己已经满足了他的许多愿望,还有这么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