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不如不见
第一场秋雨落下那天,叶临溪在下班路上碰到了那位拾荒的阿姨。阿姨提着半满的塑料编织袋,正站在路边等公交车。
叶临溪在她旁边停下,降下车窗玻璃要捎她一程。
阿姨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已经淋湿了,鞋底还沾了泥,会把汽车弄脏的。你先走吧叶小姐,我等公交车就行。”
“没关系,我的车子也该洗了。”叶临溪下了车,帮她把编织袋和雨伞放进后备箱,打开门,让她上了车。
阿姨有些拘束地坐在旁边。
“小狗还好吗?没有跟着你一起出来啊?”叶临溪笑着找话题。
“好着呢。我出门前看天阴得挺好,担心下雨,就没带出来。”
“嗯,今天有点冷,淋了雨容易生病。”
“对啊。这一下雨就算入秋了,以后天就越来越冷了。”
叶临溪看了眼窗外,觉得整个世界忽然变得无比萧瑟:“嗯。一层秋雨一层凉。”
“叶小姐,你弟弟没跟你一起啊?”
叶临溪怔了一瞬,反应过来:“哦,他走了。”
“走啦?走去哪儿了?”
“去上学。开学有一阵了。”
“哦,难怪上次在你们小区也没见到他。那得等再放假才能回来了吧?”
叶临溪含混地应了一声。
回到家,从包里拿出手机时,顺便看了下微信。
和顾让的聊天对话框已经沉到了下面,除非特意下划寻找才能看到。
上次回家时妈妈问了几句,到今天被拾荒的阿姨问起,这中间,叶临溪都没再听到顾让的名字
今天之后,就更不会再听到有人提起了吧。
叶临溪坐在沙发上,看着手机,不敢往下划。心里忽然难过起来。
怎么可以这样呢?一个人离开,如沉入水底,很快便再无踪迹。
银杏树慢慢披上金色的一天,她收到了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的正面是隔着一个大洋和一个大洲的另一个城市的秋天。落叶覆盖的街道,路边的树木在阳光下呈现出深浅不一的黄。
背面写着几行字:姐姐,今天突然变得好冷,我不得不穿上了厚外套。不管我怎么骗自己,也必须承认现在已经是秋天了。但我总有些恍惚,经常分不清记忆里和眼前的哪个才是真实的。有时候早上醒来后我会想,如果我一直不睁开眼睛,不去看旁边的一切,是不是就能再看到你。祝好。
叶临溪把明信片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最后放进了床头柜的抽屉。
换上羊绒大衣的那天,第二张明信片倏然而至:
姐姐,今天下了很大的雪。车子被雪埋了大半,我花了快半个小时才把车从雪堆里挖了出来。雪后的空气很干净。开车去学校的路上,看到路边屋檐上的雪,觉得好像蛋糕上新鲜的奶油。想起我还从来没有和你一起吃过同一块蛋糕,心里突然有点难受。
姐姐,已经是冬天了。可我总觉得,我还住在有你的那个夏天里。
多穿衣服,好好吃饭。祝好。
一个季节,一张明信片。如古人般的往来疏淡、交浅言深。
叶临溪抚摸着明信片正面的雪景,想着她是不是该回诗一首才算是有雅趣。可惜她既没有此类文采,又郑重决定并亲口说过不再联络,所以并不知晓顾让的住址。只能由明信片提醒着她季节流转,然后把它们一一放进床头的抽屉。
她没有骗顾让。时间过得很快的。只要不停下来一直回想,只要在那些回忆沉渣泛起的时刻迅速转过头去,时间是可以过得很快的。
春夏秋冬。一年,两年。
第二年年底,之前打过交道过的某互联网巨头企业联系叶临溪想要挖角。动心犹豫之际,原公司领导主动提出给她升职,除了和职位提升同等幅度的加薪外,还增加了股票授予。
叶临溪便留了下来。做生不如做熟,虽然行业式微,但短时间内应该还轮不到她没饭吃。
之后趁着年假,叶临溪和凌潇一起出国玩了一圈。
吃着地道的taco喝着入口猛烈的葡萄酒在南美洲的海边泡了几天,感觉整个人都被泡散了。等回到家,得认真把烂泥一般的自己拼合起来才有力气重新上班。
回程时,凌潇顺便去见一个客户,于是两人取道北上,要在纽约待上一天一夜。
下了飞机,坐上黄色的出租车。叶临溪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有些失神。
偌大的城市,八百多万人口。怎么想都不可能恰好遇到想见的那个人。
“没事吧?”凌潇伸手抓住她微微汗湿的手心。
“没事。”叶临溪说。
忙完正事,两个人出门逛街。
在世界最繁华的街道,穿过熙攘的人群。
这段街他肯定不止一次走过,她的脚步会不会恰好覆盖他曾经的脚印?
叶临溪心里生出不切实际的盼望,她边走边忍不住设想:如果此刻顾让迎面向她走来,该怎样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不期而遇?
他们能一眼就认出对方吗?他会立刻停下脚步吗?她们会怎样看着对方?谁先说出第一句问候?
虽然几个月前她仍收到了他寄来的明信片,可未必就代表他现在还是一个人。如果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她该作何反应最为得体?该用怎样的言语赞对方合称好似一双璧人、恰当地完成一场寒暄?
想到这里,叶临溪忍不住低头轻笑。
“要不干脆把人约出来见一面算了。”凌潇在一旁出主意。
“我饿了。先去吃饭吧。”
还是资深情歌词作者最懂人心里的千回百转: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也不是完全没有接触过新的人。
江忆容的老公马晖的同事,林启山。据他自己所讲,在淘淘的满月酒上对她一见难忘。可惜当时她有男友,他也即将要被外派到国外工作,便没敢多想。回来后,偶然听说她现在单身,便展开了追求。
是不错的男人,温文尔雅,知情识趣。只是为人比较实际,骨子里很有些精明。相对他们这个年纪来说,这几乎可以算是优点。叶临溪觉得和他交流还算有趣,断断续续约会了几次。
那次吃完饭,林启山送她回家。下车后他绅士地提出邀约:“可以抱抱你吗?”
林启山的手臂伸过来时,叶临溪忽然走了下神。她脑子里闪过另外一张脸和另外一句话。
姐姐,你抱抱我吧。
短暂的拥抱结束,林启山在即将进行更亲密的举动之前,注意到了叶临溪的眼神。
“对不起。”叶临溪略带歉疚地说。
林启山向后退了半步。
最后他说:“不怪你,是我运气不好,老是赶不上好的timing。”
此后,叶临溪便想清楚了。
恋爱与婚姻皆非人生中的必需品。她无意再参与,除非因了爱情。
说她幼稚也好,不实际也罢。她一个人也可以活得很好,那么,如果不是因为发自肺腑地想要拥抱对方,不是即使被理智否决也牵扯不断的思念,不是确知对方和自己一样无条件地被吸引与渴望,干嘛非要找一个人待在身边。她尝过最好的爱的滋味,也再次确认过什么才是心动,她不要凑合和将就,她要心甘情愿非君不可的爱恋和痴缠。如果没有,也无碍她好好生活。
时间依旧不徐不疾地往前走。
在公司听到有人讨论今年的团建旅游去处,叶临溪才意识到又是一年了。再过几天,距离她和顾让见面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
开完会出来。助理告诉她,刚才前台打电话来说有人在楼下等她。
“有没有说是什么样的人?”叶临溪问。
“没有。只说是一位女士,让前台转告你说她在一楼的会客区等你。”
叶临溪交代了几句急需处理的事,下了楼。
走到大厅,向会客区走去。
一位身形清瘦身着蓝灰色丝质上衣的中年女人侧对着叶临溪坐在不远处的座位上。
叶临溪心里一动,不自觉放慢了脚步。
女人注意到她,转头望过去:“叶临溪,是吗?我是顾瑾,宁谦和顾让的母亲。”
叶临溪在她旁边停下,降下车窗玻璃要捎她一程。
阿姨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已经淋湿了,鞋底还沾了泥,会把汽车弄脏的。你先走吧叶小姐,我等公交车就行。”
“没关系,我的车子也该洗了。”叶临溪下了车,帮她把编织袋和雨伞放进后备箱,打开门,让她上了车。
阿姨有些拘束地坐在旁边。
“小狗还好吗?没有跟着你一起出来啊?”叶临溪笑着找话题。
“好着呢。我出门前看天阴得挺好,担心下雨,就没带出来。”
“嗯,今天有点冷,淋了雨容易生病。”
“对啊。这一下雨就算入秋了,以后天就越来越冷了。”
叶临溪看了眼窗外,觉得整个世界忽然变得无比萧瑟:“嗯。一层秋雨一层凉。”
“叶小姐,你弟弟没跟你一起啊?”
叶临溪怔了一瞬,反应过来:“哦,他走了。”
“走啦?走去哪儿了?”
“去上学。开学有一阵了。”
“哦,难怪上次在你们小区也没见到他。那得等再放假才能回来了吧?”
叶临溪含混地应了一声。
回到家,从包里拿出手机时,顺便看了下微信。
和顾让的聊天对话框已经沉到了下面,除非特意下划寻找才能看到。
上次回家时妈妈问了几句,到今天被拾荒的阿姨问起,这中间,叶临溪都没再听到顾让的名字
今天之后,就更不会再听到有人提起了吧。
叶临溪坐在沙发上,看着手机,不敢往下划。心里忽然难过起来。
怎么可以这样呢?一个人离开,如沉入水底,很快便再无踪迹。
银杏树慢慢披上金色的一天,她收到了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的正面是隔着一个大洋和一个大洲的另一个城市的秋天。落叶覆盖的街道,路边的树木在阳光下呈现出深浅不一的黄。
背面写着几行字:姐姐,今天突然变得好冷,我不得不穿上了厚外套。不管我怎么骗自己,也必须承认现在已经是秋天了。但我总有些恍惚,经常分不清记忆里和眼前的哪个才是真实的。有时候早上醒来后我会想,如果我一直不睁开眼睛,不去看旁边的一切,是不是就能再看到你。祝好。
叶临溪把明信片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最后放进了床头柜的抽屉。
换上羊绒大衣的那天,第二张明信片倏然而至:
姐姐,今天下了很大的雪。车子被雪埋了大半,我花了快半个小时才把车从雪堆里挖了出来。雪后的空气很干净。开车去学校的路上,看到路边屋檐上的雪,觉得好像蛋糕上新鲜的奶油。想起我还从来没有和你一起吃过同一块蛋糕,心里突然有点难受。
姐姐,已经是冬天了。可我总觉得,我还住在有你的那个夏天里。
多穿衣服,好好吃饭。祝好。
一个季节,一张明信片。如古人般的往来疏淡、交浅言深。
叶临溪抚摸着明信片正面的雪景,想着她是不是该回诗一首才算是有雅趣。可惜她既没有此类文采,又郑重决定并亲口说过不再联络,所以并不知晓顾让的住址。只能由明信片提醒着她季节流转,然后把它们一一放进床头的抽屉。
她没有骗顾让。时间过得很快的。只要不停下来一直回想,只要在那些回忆沉渣泛起的时刻迅速转过头去,时间是可以过得很快的。
春夏秋冬。一年,两年。
第二年年底,之前打过交道过的某互联网巨头企业联系叶临溪想要挖角。动心犹豫之际,原公司领导主动提出给她升职,除了和职位提升同等幅度的加薪外,还增加了股票授予。
叶临溪便留了下来。做生不如做熟,虽然行业式微,但短时间内应该还轮不到她没饭吃。
之后趁着年假,叶临溪和凌潇一起出国玩了一圈。
吃着地道的taco喝着入口猛烈的葡萄酒在南美洲的海边泡了几天,感觉整个人都被泡散了。等回到家,得认真把烂泥一般的自己拼合起来才有力气重新上班。
回程时,凌潇顺便去见一个客户,于是两人取道北上,要在纽约待上一天一夜。
下了飞机,坐上黄色的出租车。叶临溪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有些失神。
偌大的城市,八百多万人口。怎么想都不可能恰好遇到想见的那个人。
“没事吧?”凌潇伸手抓住她微微汗湿的手心。
“没事。”叶临溪说。
忙完正事,两个人出门逛街。
在世界最繁华的街道,穿过熙攘的人群。
这段街他肯定不止一次走过,她的脚步会不会恰好覆盖他曾经的脚印?
叶临溪心里生出不切实际的盼望,她边走边忍不住设想:如果此刻顾让迎面向她走来,该怎样应对这场突如其来的不期而遇?
他们能一眼就认出对方吗?他会立刻停下脚步吗?她们会怎样看着对方?谁先说出第一句问候?
虽然几个月前她仍收到了他寄来的明信片,可未必就代表他现在还是一个人。如果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她该作何反应最为得体?该用怎样的言语赞对方合称好似一双璧人、恰当地完成一场寒暄?
想到这里,叶临溪忍不住低头轻笑。
“要不干脆把人约出来见一面算了。”凌潇在一旁出主意。
“我饿了。先去吃饭吧。”
还是资深情歌词作者最懂人心里的千回百转: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也不是完全没有接触过新的人。
江忆容的老公马晖的同事,林启山。据他自己所讲,在淘淘的满月酒上对她一见难忘。可惜当时她有男友,他也即将要被外派到国外工作,便没敢多想。回来后,偶然听说她现在单身,便展开了追求。
是不错的男人,温文尔雅,知情识趣。只是为人比较实际,骨子里很有些精明。相对他们这个年纪来说,这几乎可以算是优点。叶临溪觉得和他交流还算有趣,断断续续约会了几次。
那次吃完饭,林启山送她回家。下车后他绅士地提出邀约:“可以抱抱你吗?”
林启山的手臂伸过来时,叶临溪忽然走了下神。她脑子里闪过另外一张脸和另外一句话。
姐姐,你抱抱我吧。
短暂的拥抱结束,林启山在即将进行更亲密的举动之前,注意到了叶临溪的眼神。
“对不起。”叶临溪略带歉疚地说。
林启山向后退了半步。
最后他说:“不怪你,是我运气不好,老是赶不上好的timing。”
此后,叶临溪便想清楚了。
恋爱与婚姻皆非人生中的必需品。她无意再参与,除非因了爱情。
说她幼稚也好,不实际也罢。她一个人也可以活得很好,那么,如果不是因为发自肺腑地想要拥抱对方,不是即使被理智否决也牵扯不断的思念,不是确知对方和自己一样无条件地被吸引与渴望,干嘛非要找一个人待在身边。她尝过最好的爱的滋味,也再次确认过什么才是心动,她不要凑合和将就,她要心甘情愿非君不可的爱恋和痴缠。如果没有,也无碍她好好生活。
时间依旧不徐不疾地往前走。
在公司听到有人讨论今年的团建旅游去处,叶临溪才意识到又是一年了。再过几天,距离她和顾让见面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
开完会出来。助理告诉她,刚才前台打电话来说有人在楼下等她。
“有没有说是什么样的人?”叶临溪问。
“没有。只说是一位女士,让前台转告你说她在一楼的会客区等你。”
叶临溪交代了几句急需处理的事,下了楼。
走到大厅,向会客区走去。
一位身形清瘦身着蓝灰色丝质上衣的中年女人侧对着叶临溪坐在不远处的座位上。
叶临溪心里一动,不自觉放慢了脚步。
女人注意到她,转头望过去:“叶临溪,是吗?我是顾瑾,宁谦和顾让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