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年!你站住!_分卷阅读_104
“三个月后!”
……
从Time Bar出来,金敏没有要回家的意思,拉着元宵直接打车去了小池口,在一家颇上档次的宾馆里开了间房。
“干嘛?”刷了卡推开门,房间走廊里的灯随即亮了,鹅黄色的暖色灯光映在元宵的额头和鼻尖,就像是扑上一层淡淡的薄雾,美少年渐脱稚气的脸,纤长的睫毛投下一道阴影,唇红齿白,引得人想印上去。
金敏反手把门锁上,推着元宵往里走了两步,又把他拉回来:“都开了房,你说干嘛?干你!”
“滚!”元宵虽然一直在期盼着这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么突然,下午两人才恢复说话,现在就说到上床的事儿来了。
“呵呵~”金敏胳膊肘撑在走廊一副半遮半掩的美女油画下面,眯着眼睛,用挑|逗的眼神看元宵,“自己来,还是我帮你来!”
元宵抬手在鼻子上摸了一下,突然有点儿尴尬,要说以前也没少有亲亲我我的时候:“你说?”
“啧~”金敏失笑,揉了揉元宵的头发,牵起他的手,两人一起走到了里间。
看到是一个圆形的大床,两人都很稀奇地扑倒在床里上下颠着,身体相互碰撞着,也不知道是谁先拍了对方一巴掌,紧接着就是一阵嬉笑打闹。
玩累了,两人顺势躺下,元宵和金敏侧着身面对着面,突然沉默,同时想起了那个生日的午后,一起躺在大树的阴凉下面,梦想将来一起看世界,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现在回想起来,仿佛就是从那天以后,两人的关系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想到这里,元宵伸出手去摸金敏的脸:“说好了永远在一起的,以后都别跑了好不好?”
金敏捂着元宵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亲:“嗯!永远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呐什么~看到这里应该要拉出我那三轮车了吧?微博搜“巧克力香菇”关注账号,回复“美少年94”吧!事先说好,本人车技不佳,翻车概不负责!哈哈哈~
明天完结章!
第94章 第九十五章(正文完)
两个帅哥手牵着手同时出现在车站,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候车大厅,引得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射过来,有的羡慕有的惊奇。
“你tm昨天还说永不分开呢!今儿就又要跑!”元宵在金敏胸口捶了一拳,撇着嘴笑着。
“你不也要去学校呢吗?”金敏把背包丢在椅子上,双手捧着元宵的脸,“别急啊,周末去b市演出,咱们又能见面了!”
“昨晚做过的地方还疼不疼?”元宵涨红脸坏笑着拿舌尖舔了舔唇角。
“还行吧~想想以后日子还长,咱两得安排一个互攻时间表,”金敏也坏笑着,在元宵腰间掐了一下,“你还疼吗?”
“呃~”元宵把金敏的手推开,目光移向空座位,“要不疼,我早坐着了,站着多累啊!”
“哈哈哈~”两帅哥嬉笑一阵,瞅着面前的空椅子,再想想等下要各自坐几个小时的车去不同的地儿,又同时把目光投向彼此又苦又傻又甜地乱笑一通。
……
周末,金敏带着新乐队“烈焰”来到b市演出。元宵在b市上了快一个学年,周末总往老家跑,对这个城市几乎是陌生的。和同学相约着去看演出还是第一次。
在一个隐藏在城市中心,闹中取静的小巷道里,一个鲜红的招牌吸引着他们。元宵跟在姚斌身后,窜进了人声鼎沸的演出现场。
和Time Bar里看演出的人们不同,这里的乐迷们都是有备而来,准备了很多的海报捏在手里等着烈焰演出完签名。
“切~”元宵撇撇嘴自言自语,“还挺拿自己当腕儿~”
“啧~”姚斌也算是烈焰的歌迷,连忙把元宵止住,“他们现在火着呢!看到这些迷弟迷妹了吗?这么疯狂愣是没人把他们的照片po到网上,顺着乐手保持神秘,你想想那得有多爱啊!”
“尽瞎搞这些神秘主义!”元宵笑着摇摇头,在一阵阵的欢闹声中,抱着胳膊等待演出开场。
不一会儿,一声口哨,大家屏气凝神,在这个不足两百平的live house里,人挤人塞地水泄不通。灯光瞬间熄灭,只留了一道蓝色的射灯和人们狂躁的心跳声,顿了几秒,一切安静下来,一阵爆裂的鼓声苍劲有力地迸发而出,鼓点密集节奏震撼气势磅礴,那道蓝色的射灯瞬间变成了烈焰一般的红色,扭曲着照向人群,所到之处引得人们纷纷惊声尖叫……
元宵有点不相信这鼓声是从金敏的手中迸出来的,他见过金敏用一只手玩吉他,也见过金敏吹口琴,虽然听过那张用记号笔写着《狱族demo》的cd,也听柴禾他们说过金敏玩音乐确实很牛,可还是吃了一大惊——md,我男朋友太tm帅了!
简直是全世界第一帅!
金敏的头发如之前那张乐队宣传照上,扎成一个松散的小揪。专注的神情带着他特有的自信和执着。眉眼间都凝聚着一团团的锐气和洒脱。白色的无袖体恤,套在身上,露出坚实有力的肩头和手臂。手臂抬起来去敲上方的吊镲的时候,元宵一眼就瞅到了顺着他肩膀爬出来的纹身——天使的翅膀!
元宵只顾着看金敏专注打鼓的样子,对乐队其他几个人竟然毫无察觉。
过了好久,音乐停了,人声渐渐消退,元宵才从震惊和欢喜中一点点地清醒过来。
“怎么样?牛逼吧?”姚斌看着身前渐渐散去的人们,撞了撞元宵,“是不是看傻眼了?我说了吧那个鼓手很牛!”
“你想见他吗?”元宵嬉笑着问姚斌。
姚斌用力地点点头:“太想见了!不过,他们现在恐怕还被人群围着呢!”
元宵顺着姚斌的手指看过去,金敏已经换了件黑色的T恤,披散着头发,矗立在一群小男孩小女孩中间,笑脸盈盈地给大家签名。
“呵~”元宵推了推姚斌,“走,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姚斌其实已经猜到元宵认识这乐队里的某位乐手,没想到元宵把自己推到了金敏这边,他一激动,脚底下打了个趔趄:“你们认识?”
“岂止认识!”元宵拨开人群,走到金敏身边,“哟,金大神!”
金敏把手里刚签好的东西还给一个小姑娘,顺手搂住元宵:“哟!男朋友!”
“啊!!!”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尖叫,连一旁的姚斌也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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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强子和小雨的婚礼如期举行。毛纺厂这片儿的混小子们如今也长大了,各个打扮地人摸狗样。
强子家两年前就搬走了,却还是把喜宴设在了毛纺厂这片儿,宾客都是看着强子和小雨长大的街里街坊,图个喜庆方便。
白天忙完了正事,晚上小青年们都聚在Time Bar说是要现场闹洞房。
小雨一路上都在紧张地捏着宠儿的手:“好姐姐一会儿你得帮着我,别让他们瞎闹!”
……
从Time Bar出来,金敏没有要回家的意思,拉着元宵直接打车去了小池口,在一家颇上档次的宾馆里开了间房。
“干嘛?”刷了卡推开门,房间走廊里的灯随即亮了,鹅黄色的暖色灯光映在元宵的额头和鼻尖,就像是扑上一层淡淡的薄雾,美少年渐脱稚气的脸,纤长的睫毛投下一道阴影,唇红齿白,引得人想印上去。
金敏反手把门锁上,推着元宵往里走了两步,又把他拉回来:“都开了房,你说干嘛?干你!”
“滚!”元宵虽然一直在期盼着这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么突然,下午两人才恢复说话,现在就说到上床的事儿来了。
“呵呵~”金敏胳膊肘撑在走廊一副半遮半掩的美女油画下面,眯着眼睛,用挑|逗的眼神看元宵,“自己来,还是我帮你来!”
元宵抬手在鼻子上摸了一下,突然有点儿尴尬,要说以前也没少有亲亲我我的时候:“你说?”
“啧~”金敏失笑,揉了揉元宵的头发,牵起他的手,两人一起走到了里间。
看到是一个圆形的大床,两人都很稀奇地扑倒在床里上下颠着,身体相互碰撞着,也不知道是谁先拍了对方一巴掌,紧接着就是一阵嬉笑打闹。
玩累了,两人顺势躺下,元宵和金敏侧着身面对着面,突然沉默,同时想起了那个生日的午后,一起躺在大树的阴凉下面,梦想将来一起看世界,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现在回想起来,仿佛就是从那天以后,两人的关系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想到这里,元宵伸出手去摸金敏的脸:“说好了永远在一起的,以后都别跑了好不好?”
金敏捂着元宵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亲:“嗯!永远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呐什么~看到这里应该要拉出我那三轮车了吧?微博搜“巧克力香菇”关注账号,回复“美少年94”吧!事先说好,本人车技不佳,翻车概不负责!哈哈哈~
明天完结章!
第94章 第九十五章(正文完)
两个帅哥手牵着手同时出现在车站,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候车大厅,引得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射过来,有的羡慕有的惊奇。
“你tm昨天还说永不分开呢!今儿就又要跑!”元宵在金敏胸口捶了一拳,撇着嘴笑着。
“你不也要去学校呢吗?”金敏把背包丢在椅子上,双手捧着元宵的脸,“别急啊,周末去b市演出,咱们又能见面了!”
“昨晚做过的地方还疼不疼?”元宵涨红脸坏笑着拿舌尖舔了舔唇角。
“还行吧~想想以后日子还长,咱两得安排一个互攻时间表,”金敏也坏笑着,在元宵腰间掐了一下,“你还疼吗?”
“呃~”元宵把金敏的手推开,目光移向空座位,“要不疼,我早坐着了,站着多累啊!”
“哈哈哈~”两帅哥嬉笑一阵,瞅着面前的空椅子,再想想等下要各自坐几个小时的车去不同的地儿,又同时把目光投向彼此又苦又傻又甜地乱笑一通。
……
周末,金敏带着新乐队“烈焰”来到b市演出。元宵在b市上了快一个学年,周末总往老家跑,对这个城市几乎是陌生的。和同学相约着去看演出还是第一次。
在一个隐藏在城市中心,闹中取静的小巷道里,一个鲜红的招牌吸引着他们。元宵跟在姚斌身后,窜进了人声鼎沸的演出现场。
和Time Bar里看演出的人们不同,这里的乐迷们都是有备而来,准备了很多的海报捏在手里等着烈焰演出完签名。
“切~”元宵撇撇嘴自言自语,“还挺拿自己当腕儿~”
“啧~”姚斌也算是烈焰的歌迷,连忙把元宵止住,“他们现在火着呢!看到这些迷弟迷妹了吗?这么疯狂愣是没人把他们的照片po到网上,顺着乐手保持神秘,你想想那得有多爱啊!”
“尽瞎搞这些神秘主义!”元宵笑着摇摇头,在一阵阵的欢闹声中,抱着胳膊等待演出开场。
不一会儿,一声口哨,大家屏气凝神,在这个不足两百平的live house里,人挤人塞地水泄不通。灯光瞬间熄灭,只留了一道蓝色的射灯和人们狂躁的心跳声,顿了几秒,一切安静下来,一阵爆裂的鼓声苍劲有力地迸发而出,鼓点密集节奏震撼气势磅礴,那道蓝色的射灯瞬间变成了烈焰一般的红色,扭曲着照向人群,所到之处引得人们纷纷惊声尖叫……
元宵有点不相信这鼓声是从金敏的手中迸出来的,他见过金敏用一只手玩吉他,也见过金敏吹口琴,虽然听过那张用记号笔写着《狱族demo》的cd,也听柴禾他们说过金敏玩音乐确实很牛,可还是吃了一大惊——md,我男朋友太tm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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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敏的头发如之前那张乐队宣传照上,扎成一个松散的小揪。专注的神情带着他特有的自信和执着。眉眼间都凝聚着一团团的锐气和洒脱。白色的无袖体恤,套在身上,露出坚实有力的肩头和手臂。手臂抬起来去敲上方的吊镲的时候,元宵一眼就瞅到了顺着他肩膀爬出来的纹身——天使的翅膀!
元宵只顾着看金敏专注打鼓的样子,对乐队其他几个人竟然毫无察觉。
过了好久,音乐停了,人声渐渐消退,元宵才从震惊和欢喜中一点点地清醒过来。
“怎么样?牛逼吧?”姚斌看着身前渐渐散去的人们,撞了撞元宵,“是不是看傻眼了?我说了吧那个鼓手很牛!”
“你想见他吗?”元宵嬉笑着问姚斌。
姚斌用力地点点头:“太想见了!不过,他们现在恐怕还被人群围着呢!”
元宵顺着姚斌的手指看过去,金敏已经换了件黑色的T恤,披散着头发,矗立在一群小男孩小女孩中间,笑脸盈盈地给大家签名。
“呵~”元宵推了推姚斌,“走,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姚斌其实已经猜到元宵认识这乐队里的某位乐手,没想到元宵把自己推到了金敏这边,他一激动,脚底下打了个趔趄:“你们认识?”
“岂止认识!”元宵拨开人群,走到金敏身边,“哟,金大神!”
金敏把手里刚签好的东西还给一个小姑娘,顺手搂住元宵:“哟!男朋友!”
“啊!!!”人群顿时爆发出一阵尖叫,连一旁的姚斌也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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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强子和小雨的婚礼如期举行。毛纺厂这片儿的混小子们如今也长大了,各个打扮地人摸狗样。
强子家两年前就搬走了,却还是把喜宴设在了毛纺厂这片儿,宾客都是看着强子和小雨长大的街里街坊,图个喜庆方便。
白天忙完了正事,晚上小青年们都聚在Time Bar说是要现场闹洞房。
小雨一路上都在紧张地捏着宠儿的手:“好姐姐一会儿你得帮着我,别让他们瞎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