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的骑士_分卷阅读_54
“阿言,别怕。”看来他是精虫上脑,压根听不到我说什么,我后退,他就更向前,干脆直接趴到我身上。
我对上了他微微发红的眼睛,竟然呆了。
男人只要一旦想做什么,是不是都会露出我不认识的可怕表情。
我也是男人,不会和丫头一样,娇滴滴地说自己怕不敢来什么的。
可我和别人不一样,那件事的阴影太强烈了,不可能说忘记就忘记,他什么也没做,光看见他渴望的表情,恐惧几乎成为一种本能,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先剧烈地抖了起来。
爷们点易言!这种事情早晚要面对,对方是大灰狼,别怕,他不会把你怎么样!
我闭上眼睛,使劲鼓励自己。
拼命压抑自己抖个不停的身体,阻止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闯入脑子。
直到听见手机落地,砰的一声,打破了一室诡异的气氛。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仿佛刚从一场噩梦中醒来。
大灰狼狠狠抱住了我,这次我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抖得像风中的树叶。
“抱歉阿言,我知道你怕,我太急了,我错了……”他抚着我的背,轻声安慰,我感到了他贴着我,有一种无法宣泄的痛苦。
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之间的隔阂已经悄悄树立起来,缺少这一层至关紧要的接触,总有什么东西,会慢慢走向崩坏。
我有点担心。紧紧回抱他的身体。
他以为我还是怕,温柔地劝慰着我。
他不知道,我把我的第一次献祭给了噩梦。
如果我一直不行呢,如果我们永远无法做恋人之间会做的事,那他是不是总有一天会离我而去。
他不知道,经过这么些天,我怕我已经离不开他了。
他离开我,将比这个更可怕。
可他的话那么快就降临在我耳边。
“阿言,我可能要离开这房子几天了。”他轻声说。
“为什么?”我努力让声音听起来镇定。
“还不是我的论文,赶论文的时候发生了那种事,后面几天我当然没空顾及那边……现在老头子发火了,非得让我回去交差不可,你的身体好得差不多了,一个人能行么?”
“废话,当然行,又没残废。”
“那就好,”他笑笑,“后面几天可能有点忙,说不定会住在宿舍那边不回来,我不在的时候你当自己是这里主人就好,冰箱里有吃的,住烦了回家也行,不过记得告诉我声。”
“知道了知道了,我是爷们,又不是小丫头,别那么罗里吧嗦的。”
“这才是我的小猴子。”他坏坏地一笑,“行啦,你乖乖躺着,我去解决下你的遗留问题。”
说罢一脸尴尬地走进厕所。
我叹了口气,平躺在床上,觉得应该想点什么,脑子却一片空白。
一定能走过这一关,我相信。
毕竟,大爷我这么喜欢他,现在我又这样了,能接受我的,只剩下他了。
没事,不要多想,一切都好,没有问题。
我用被子遮住了眼睛。
===亲妈舞有话要说===
改了下笔名,柒夜舞,请继续叫我小舞吧,还是亲妈。持续求票票求收藏中~
☆、【求推荐求收藏】第二十五章 那你特么就和路美人好一辈子吧! (4354字)
Chapter25
和约定的一样,第二天起,他开始忙到大晚上才回来。虽然基本看不到人,不过那家伙还算挺懂身为老婆的实务,每天再怎么忙,都雷打不动两个电话,还能在没心没肺地开我玩笑之余,稍稍嘘寒问暖一下,把易大爷我哄得挺开心,也就不计较他见工作就忘老公的破事。
这后面的伤好是好了,就是人懒了,他没回来时,成天趴在床上不是看电视就是睡觉,懒趴趴地在他回来前几分钟才想起来弄点吃的,实打实一个居家好媳妇的样子。
能下地走路后,我觉得自己更贤惠了,家里关不住我,三天两头出门买点东西,顺道溜达去篮球场偷玩两发。
不过高档小区果然和我家那里不一样,通常是房子的周围还是房子,小区的周围还是小区,一点也不人性化,把我转晕了,也找不到一个超市或者篮球场。
尼玛难道有钱人都不用吃饭娱乐么?我家那边出门左拐十分钟就有个农贸市场,空地更不用说,到处都有小孩子野在路边,这才叫贫民生活。
可怜我真是做贫民的命,连出几天门还是会悲催地迷路。
所以那天我提着两塑料袋食物,又晕乎乎地找了半天,太阳快落山时才把自己绕回来。
远远看去,小花园里好像站着一个什么人。
我惊讶啊,难道大灰狼今天回来那么早?
我心里一阵雀跃,不由加快脚步,那家伙的背影越来越清晰,不是大灰狼,却也不是什么陌生人——我暗暗咋舌,这纤腰长腿的,居然是路美人。
我对上了他微微发红的眼睛,竟然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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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口大口地呼吸,仿佛刚从一场噩梦中醒来。
大灰狼狠狠抱住了我,这次我才发现,自己的身体抖得像风中的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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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之间的隔阂已经悄悄树立起来,缺少这一层至关紧要的接触,总有什么东西,会慢慢走向崩坏。
我有点担心。紧紧回抱他的身体。
他以为我还是怕,温柔地劝慰着我。
他不知道,我把我的第一次献祭给了噩梦。
如果我一直不行呢,如果我们永远无法做恋人之间会做的事,那他是不是总有一天会离我而去。
他不知道,经过这么些天,我怕我已经离不开他了。
他离开我,将比这个更可怕。
可他的话那么快就降临在我耳边。
“阿言,我可能要离开这房子几天了。”他轻声说。
“为什么?”我努力让声音听起来镇定。
“还不是我的论文,赶论文的时候发生了那种事,后面几天我当然没空顾及那边……现在老头子发火了,非得让我回去交差不可,你的身体好得差不多了,一个人能行么?”
“废话,当然行,又没残废。”
“那就好,”他笑笑,“后面几天可能有点忙,说不定会住在宿舍那边不回来,我不在的时候你当自己是这里主人就好,冰箱里有吃的,住烦了回家也行,不过记得告诉我声。”
“知道了知道了,我是爷们,又不是小丫头,别那么罗里吧嗦的。”
“这才是我的小猴子。”他坏坏地一笑,“行啦,你乖乖躺着,我去解决下你的遗留问题。”
说罢一脸尴尬地走进厕所。
我叹了口气,平躺在床上,觉得应该想点什么,脑子却一片空白。
一定能走过这一关,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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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后面的伤好是好了,就是人懒了,他没回来时,成天趴在床上不是看电视就是睡觉,懒趴趴地在他回来前几分钟才想起来弄点吃的,实打实一个居家好媳妇的样子。
能下地走路后,我觉得自己更贤惠了,家里关不住我,三天两头出门买点东西,顺道溜达去篮球场偷玩两发。
不过高档小区果然和我家那里不一样,通常是房子的周围还是房子,小区的周围还是小区,一点也不人性化,把我转晕了,也找不到一个超市或者篮球场。
尼玛难道有钱人都不用吃饭娱乐么?我家那边出门左拐十分钟就有个农贸市场,空地更不用说,到处都有小孩子野在路边,这才叫贫民生活。
可怜我真是做贫民的命,连出几天门还是会悲催地迷路。
所以那天我提着两塑料袋食物,又晕乎乎地找了半天,太阳快落山时才把自己绕回来。
远远看去,小花园里好像站着一个什么人。
我惊讶啊,难道大灰狼今天回来那么早?
我心里一阵雀跃,不由加快脚步,那家伙的背影越来越清晰,不是大灰狼,却也不是什么陌生人——我暗暗咋舌,这纤腰长腿的,居然是路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