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孩子他爹_分卷阅读_70
但是,现在在画坛上赫赫有名的不是他。而是那些不如他的人,人们提到季责,最多会说,他就是个画漫画的。
这是多少金钱也无法弥补的内心的不平衡,尤其是季责有钱之后,他更加不平衡。
如果不是遇到白果,他一定会发作出来。
这个时候,他就格外佩服白兔子,这个人,怎么能那么心平气和地做着那些工作?难道他没有作为一个画师的骄傲吗?
这一点,白兔子和白果很像,不愧是白家人。
白兔子说:“那我就不用照着真品了,我找本印刷本试试。”挑战一下难度,印刷品颜色会有偏差,就算是最好的印刷本也会有细节上的模糊。
“从你最喜欢的开始吧。”白果说。做这一行,最忌讳有什么感情,特别喜欢一个人,会失去理智,从而影响人的判断。
白兔子喜欢塞尚的素描,那些描绘女人的笔触十分细腻。所以,他从来不去仿制塞尚的东西。
但是,白兔子决定,今天听哥哥的话,好好画一张塞尚,只为他所喜欢的塞尚。
既然喜欢的人已经不在自己的身边,那就去好好对待自己所喜欢的事物吧。白兔子这样想着。
☆、第92章自立的兔子 (1726字)
冲动是魔鬼,好奇害死猫。
虽然坐在画室中,白兔子明显不在状态中,对着空白的画布发呆。
很少见到白兔子这么魂不守舍。季责推开门,看到他就是这个样子。
已经下午四点了,季责从酒店打包了一些东西,赶回来,准备热热给白兔子吃。白果最近很忙,凌家的事,还有别的事,几乎让他脚不沾地,自然没时间回来做饭。
开门的声音不算轻,白兔子作画的时候很专注,几乎听不到其他任何声音。这一次,白兔子也没有回头,只是也没有做别的事。
季责看他那个样子,退了出去,本来想跟他说说宝宝的情况,现在看来也不必说了。白果交代过不要告诉白兔子凌家的事,季责当时还不信,现在终于认同了他的话。
最了解白兔子的,还是他哥哥,白果从来不在他面前说凌家的事。
天渐渐暗了下去,阳光收回了最后的温暖,房间冷了下去,白兔子搓搓自己的胳膊,站了起来,若无其事走下楼,餐厅里一个人也没有,厨房的台子上有已经冷掉的菜。
白兔子到了书房,敲了门,里面只有季责。
“你哥最近比较忙。”季责抬头,合上手上的文件,“我们去吃饭吧。”看白兔子的样子,大概一天什么都没吃。
白兔子食不知味:“你可以不管我的,我哥他一忙起来,就会忘记吃饭,你要督促他一点。”在家里,也懒得扮可爱了,日子就这么过着吧。
“那我明天也不回来了,你要什么自己叫外卖。”季责顺着他的话说,他也不放心白果,但白果命令他要回来,要是白兔子的要求,他应该会听。
白兔子有一个愿望,总有一天,他要离开白家,带着宝宝,回到自己的故乡,回到那个让这些人鞭长莫及的地方。
在此之前,只有隐忍。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呢?白兔子没有任何把握,可以不去看那个孩子一眼。
白兔子感激哥哥,从来不说那边怎么怎么样,要不然,自己一定会忍不住去偷偷看一眼的。然后,有一就有二,终有一天会被发现。做坏事从来不要抱有侥幸,一定会被发现的。
到时候,该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那一大家子人呢?
怕人家会担心我是去偷孩子的吧,凌致那个老头子还是很看重那个孙子的。
虽然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机会只有一次,在准备好之前,只有忍耐。
白兔子的心里全是宝宝,完全刻意地把凌云给埋在了内心的角落。大人的世界,已经不是那个白兔子的世界了,相互喜欢就在一起,没那么理所当然。
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能让疯帽子和爱丽丝在一起的“仙境”就好了。
我要振作,为了以后的自由生活好好做准备。白兔子不断对自己说,脑海中是病床上那个小小的身躯,胸口几乎察觉不出来的起伏。
宝宝,白爹不会丢下你的,一定要等着白爹回来。
窗外的月亮朦朦胧胧,就像淘宝上某些衣服的图片似的被模糊处理了。白兔子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的手不由自主摸进床下的柜子,里面有暗格,拉开来,拿出一把银色的手枪。
枪上的玫瑰,在月光下发射出渴望着鲜血的光。
闭上双眼,白兔子并不安稳,脑海中依旧是宝宝。
宝宝的嘴很像凌云,很薄,一看就知道以后一定是个薄情的人。白兔子自己的嘴唇也很薄,但有很漂亮的弧度,不像凌云,几乎是笔直的两条线。
那两条线中,是怎样吐出那些缠绵的话的呢?白兔子记不住了。
凌云上大学的时候选修过心理学,白兔子选的是哲学。东方的哲学都是很微妙的东西,微妙到几乎没有却又几乎包罗万象。
所以白兔子那个时候的学习,几乎是艰难到惨烈。不过凌云的功课很好,心理学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对于两个人来说,自己的所学,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凌云得到了白兔子的心,白兔子学会了失去心依旧可以生活。
我从前有过心吗?这真是一个朦胧的问题啊,和天上的月亮一样朦胧。
屋外传来汽车回来的声音,白果的车子。
白兔子光凭耳朵就能分辨出凌云和白果车子的差别,光听脚步声,就能辨别出来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学会的本事,不过,存在一定有必要,或许,这还救过白兔子的命呢。
白兔子放心地睡下去了。
这是多少金钱也无法弥补的内心的不平衡,尤其是季责有钱之后,他更加不平衡。
如果不是遇到白果,他一定会发作出来。
这个时候,他就格外佩服白兔子,这个人,怎么能那么心平气和地做着那些工作?难道他没有作为一个画师的骄傲吗?
这一点,白兔子和白果很像,不愧是白家人。
白兔子说:“那我就不用照着真品了,我找本印刷本试试。”挑战一下难度,印刷品颜色会有偏差,就算是最好的印刷本也会有细节上的模糊。
“从你最喜欢的开始吧。”白果说。做这一行,最忌讳有什么感情,特别喜欢一个人,会失去理智,从而影响人的判断。
白兔子喜欢塞尚的素描,那些描绘女人的笔触十分细腻。所以,他从来不去仿制塞尚的东西。
但是,白兔子决定,今天听哥哥的话,好好画一张塞尚,只为他所喜欢的塞尚。
既然喜欢的人已经不在自己的身边,那就去好好对待自己所喜欢的事物吧。白兔子这样想着。
☆、第92章自立的兔子 (1726字)
冲动是魔鬼,好奇害死猫。
虽然坐在画室中,白兔子明显不在状态中,对着空白的画布发呆。
很少见到白兔子这么魂不守舍。季责推开门,看到他就是这个样子。
已经下午四点了,季责从酒店打包了一些东西,赶回来,准备热热给白兔子吃。白果最近很忙,凌家的事,还有别的事,几乎让他脚不沾地,自然没时间回来做饭。
开门的声音不算轻,白兔子作画的时候很专注,几乎听不到其他任何声音。这一次,白兔子也没有回头,只是也没有做别的事。
季责看他那个样子,退了出去,本来想跟他说说宝宝的情况,现在看来也不必说了。白果交代过不要告诉白兔子凌家的事,季责当时还不信,现在终于认同了他的话。
最了解白兔子的,还是他哥哥,白果从来不在他面前说凌家的事。
天渐渐暗了下去,阳光收回了最后的温暖,房间冷了下去,白兔子搓搓自己的胳膊,站了起来,若无其事走下楼,餐厅里一个人也没有,厨房的台子上有已经冷掉的菜。
白兔子到了书房,敲了门,里面只有季责。
“你哥最近比较忙。”季责抬头,合上手上的文件,“我们去吃饭吧。”看白兔子的样子,大概一天什么都没吃。
白兔子食不知味:“你可以不管我的,我哥他一忙起来,就会忘记吃饭,你要督促他一点。”在家里,也懒得扮可爱了,日子就这么过着吧。
“那我明天也不回来了,你要什么自己叫外卖。”季责顺着他的话说,他也不放心白果,但白果命令他要回来,要是白兔子的要求,他应该会听。
白兔子有一个愿望,总有一天,他要离开白家,带着宝宝,回到自己的故乡,回到那个让这些人鞭长莫及的地方。
在此之前,只有隐忍。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呢?白兔子没有任何把握,可以不去看那个孩子一眼。
白兔子感激哥哥,从来不说那边怎么怎么样,要不然,自己一定会忍不住去偷偷看一眼的。然后,有一就有二,终有一天会被发现。做坏事从来不要抱有侥幸,一定会被发现的。
到时候,该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那一大家子人呢?
怕人家会担心我是去偷孩子的吧,凌致那个老头子还是很看重那个孙子的。
虽然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机会只有一次,在准备好之前,只有忍耐。
白兔子的心里全是宝宝,完全刻意地把凌云给埋在了内心的角落。大人的世界,已经不是那个白兔子的世界了,相互喜欢就在一起,没那么理所当然。
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能让疯帽子和爱丽丝在一起的“仙境”就好了。
我要振作,为了以后的自由生活好好做准备。白兔子不断对自己说,脑海中是病床上那个小小的身躯,胸口几乎察觉不出来的起伏。
宝宝,白爹不会丢下你的,一定要等着白爹回来。
窗外的月亮朦朦胧胧,就像淘宝上某些衣服的图片似的被模糊处理了。白兔子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的手不由自主摸进床下的柜子,里面有暗格,拉开来,拿出一把银色的手枪。
枪上的玫瑰,在月光下发射出渴望着鲜血的光。
闭上双眼,白兔子并不安稳,脑海中依旧是宝宝。
宝宝的嘴很像凌云,很薄,一看就知道以后一定是个薄情的人。白兔子自己的嘴唇也很薄,但有很漂亮的弧度,不像凌云,几乎是笔直的两条线。
那两条线中,是怎样吐出那些缠绵的话的呢?白兔子记不住了。
凌云上大学的时候选修过心理学,白兔子选的是哲学。东方的哲学都是很微妙的东西,微妙到几乎没有却又几乎包罗万象。
所以白兔子那个时候的学习,几乎是艰难到惨烈。不过凌云的功课很好,心理学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对于两个人来说,自己的所学,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凌云得到了白兔子的心,白兔子学会了失去心依旧可以生活。
我从前有过心吗?这真是一个朦胧的问题啊,和天上的月亮一样朦胧。
屋外传来汽车回来的声音,白果的车子。
白兔子光凭耳朵就能分辨出凌云和白果车子的差别,光听脚步声,就能辨别出来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学会的本事,不过,存在一定有必要,或许,这还救过白兔子的命呢。
白兔子放心地睡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