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的早死小娇妻 第68节
到了夜里,纪云窈快睡着的时候,突然又想到了圆房。
新婚之夜,她觉得太难受,不同意和沈暮朝圆房,成亲近一个月,沈暮朝不主动提起,也从没有逼迫过她。这是沈暮朝对她的尊重,那她也不能辜负这份尊重。
想到这件事,纪云窈顿时没了困意。
她是女子,不好意思主动开口,其实沈暮朝想圆房的话,她是不会拒绝的。
纪云窈翻来覆去的动静,自然传到了沈暮朝的耳里。
黑夜中,男子清越的声音响起,“不困吗?”
纪云窈咬了下唇,“除了提到圆房,昨天晚上我还说什么了?”
沈暮朝话里含笑,“你还亲了我一下。”
沈暮朝问道:“我为什么会亲你?”
沈暮朝唇角扬起,“因为我太热,你亲了我一下。”
“昨天临睡前,你说我身上凉快,非往我怀里拱。”
纪云窈刚想问为什么,还没问出来,她就反应了过来。
薄红爬上纪云窈的两颊,纪云窈轻咳一声,“那你…现在还热吗?”
沈暮朝愣了愣,赶忙偏头看向身旁的女子,“小羊,你什么意思?”
纪云窈红着脸,“我们不是还没圆房吗,今晚…可以试试。”
说到最后,她声音越来越轻,也越来越细。
见沈暮朝没有动静,纪云窈觉得害羞,像新婚那夜一样,她把锦被往上拉了拉,盖住自己的脸,闷声道:“我要睡觉了。”
锦被遮盖着纪云窈的脸颊,只露出她那一双眸子。
沈暮朝盯着看了一会儿,面上浮出笑,他虽然没有动静,右手却从锦被下伸过去,碰上纪云窈的手,把那小手握在掌中。
沈暮朝慢慢靠过来,声音慵懒,“还没试试呢,不许睡。”
纪云窈觉得自己像是荷叶上的一滴露珠,随着起伏,在叶面上上下滑动。
她眉头出了汗,背上也出了汗,浑身软绵绵使不上力气,“不…不要了。”
“好。”沈暮朝低沉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
被抱去沐浴的时候,纪云窈累的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后悔了,早知道她才不圆房呢!
话本子里的主角一夜七次,要不是她拦着,她感觉沈暮朝也差不了多少。
她就像是只小兔子,一晚上,被沈暮朝这个大恶狼翻来覆去吃了个干净。
作者有话说:
第60章 早死小娇妻的六十天
纪云窈醒来的时候, 沈暮朝正在里间看书,听到动静,他放下书走过来,温声道:“醒了?”
纪云窈懒洋洋地坐在床头, 不想搭理他。
成亲那么久, 沈暮朝也没催着圆房,她以为沈暮朝是个清心寡欲的人, 可是, 昨天晚上纪云窈本以为一次就可以了, 沈暮朝却没停下。
到最后她都哭了, 沈暮朝才不知餍足地放开她。
纪云窈不说话,沈暮朝也不在意,他轻咳一声,“小羊,你有没有不舒服?”
纪云窈瞪他一眼,“我哪里都不舒服。”
沈暮朝摸了下鼻尖, “我买了药膏。”
纪云窈愣了下,“你去哪里买的?”
沈暮朝道:“医馆。”
纪云窈无语了, “出嫁的时候我娘亲给我备的有, 你还跑到医馆买,人家不就都知道你和我圆房了嘛?”
沈暮朝轻笑着道:“你放心,我没去附近那家医馆, 去别处买的。”
顿了顿, 他道:“所以你要抹吗?”
抹是肯定要抹的,不过, 纪云窈道:“我还是抹我娘亲给我准备的吧, 就在最下头那个箱笼里放着, 你给我拿过来。”
沈暮朝“嗯”了一声,很快拿着药膏过来的。
纪云窈把装着药膏的玉瓶接过来,不见沈暮朝有动作,她脸红了一下,催道:“你还不出去?”
沈暮朝立在床头,“你一个人可以吗?要不要我帮你?”
帮她?
纪云窈赶忙拒绝,“不用!”
萦绕在两人间的空气仿佛燥热了起来,沈暮朝声音低沉了几分,“你可能会看不到。”
红晕爬上纪云窈的耳垂,沈暮朝的意思,不就是他想帮她抹药吗?
她自己给自己上药,十分羞耻,让沈暮朝给她上药,也很羞耻。
纪云窈忍着羞赧,“我自己可以,你快出去。”
眸里浮出笑,沈暮朝哄道:“好好好,我这就走。”
等沈暮朝离开,忍着羞耻,纪云窈涂抹了药膏,她又唤明绿进来服侍她。
伺候纪云窈更衣的时候,明绿吓了一跳,“小姐,您身上怎么这么多红印子?是不是屋子里有虫子?”
纪云窈低头看了一眼,“不是。”
这些红印子,都是昨天晚上沈暮朝留下的。
密密麻麻的吻,落到她的脖颈,然后又往下。
想到这儿,纪云窈脸有些热。
纪云窈身娇体软,冰肌玉骨,很容易留下印记,此刻,她身上的红痕落在细腻白皙的肌肤上,也格外显眼。
明绿越看越担心,脸一变,“小姐,是不是姑爷欺负您了?昨天晚上他对你动手了?”
纪云窈:???
纪云窈好笑地道:“明绿,你是怎么冒出这种想法的?”
昨夜是中秋团圆夜,纪云窈给明绿还有其他丫鬟放了假,早早的就让她们回房了,是以,明绿不知道昨夜的情况。
明绿又没经过人事,更是不懂夫妻间的事情,她心急地道:“您身上这么多红印子,不是姑爷动的手会是谁?姑爷看着是个翩翩君子,竟然敢欺负小姐您!小姐,姑爷下手太狠了,您千万别忍下来。”
纪云窈忍俊不禁,“不是,明绿,我昨天夜里和沈暮朝圆房了。”
明绿惊喜地瞪大眼睛,“小姐,真的吗?”
纪云窈点点头,“嗯”了一声。
“所以,姑爷没有欺负您?”明绿好奇地道:“那小姐您身上为什么这么多红印子啊?”
听到明绿的话,纪云窈不禁又想起了昨夜的事情,沈暮朝虽是文臣,但他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腰腹的肌肉劲实有力。
起初,纪云窈是难受的,但慢慢她竟然感觉到了几分滋味。
露珠在荷叶上不断的起伏,被人触/摸着,被人吮/吸着,那时,她全部的心神,被沈暮朝占据着。
纪云窈眸子微垂,“等你嫁人了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明绿脸红了红,好像明白了什么,“小姐,您和姑爷圆房了,可太好了!”
恶狼没有遇到猎物的时候,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但当他捉到了小兔子,高大的恶狼仿佛拥有了无穷的精力。
尝到了滋味,接下来几天,纪云窈每天都没早起过。
纪云窈打了个呵欠,等她醒过来,沈暮朝已经上值去了。
她鼓了鼓唇,同样做那种事,怎么沈暮朝像是不知疲倦似的,她却累得要命。
*
沈将军府,裴氏送人回屋,在沈辰旁边坐下,“老爷,从宫里回来我就看你心情不好,出什么事了?”
沈辰叹口气,“没事。”
裴氏盯着沈辰看了一会儿,“老爷,暮朝那孩子,是不是在京城?”
沈辰吃了一惊,“你遇到他了?”
夫妻多年,沈辰的反常,裴氏自然能看出来,“前天我和远舟媳妇去清泉寺上香,我见到一个人,和暮朝有几分相像。”
既然裴氏遇到了沈暮朝,沈辰也就不瞒她了,“我今天也在宫里遇到了他。”
“宫里?”裴氏忙问道:“那暮朝现在是在何处任职?”
“翰林院。”沈辰思绪复杂,“你应该听说过那个连中六元的状元郎吧?就是他。”
裴氏诧异地盯着沈辰,今科状元郎连中六元,百年难遇,被赞誉为文曲星下凡,当时听到这个名字,裴氏并没有把这个下凡的文曲星和沈暮朝联系一起,她以为只是同名同姓,毕竟,沈暮朝离开将军府多年,没有将军府人力物力财力的栽培,她不觉得沈暮朝能有如此大的成就。
裴氏还是不敢相信,“老爷,你确定没认错人?”
沈辰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自己的儿子,老子能不认识?”
时隔多年,父子相见,他的儿子金榜题名,风头无两,可沈暮朝仿佛不认识他这个人似的,从他身边过去没说一句话,这让沈辰心里难受极了。
沈暮朝是沈辰和前任妻子的孩子,而他和裴氏生的儿子,明明和沈暮朝年纪一般大,却方方面面比不起沈暮朝,文不成武不就,每日以药汤为伴。
在宫里遇到沈暮朝的那一刻,沈辰突然很后悔,当成他就不该与沈暮朝的母亲和离,不该让他们母子离开,这样,沈家也能后继有人。
裴氏脸色讪讪,观沈辰的态度,越发让她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她一定得找神医给自己的儿子看病。
在边关的时候,沈辰虽然是个大老粗,但对他们母子很是关怀,可到了京城,沈辰只见了沈暮朝一次,就对她不耐烦了。
说到底,沈辰还是嫌弃她的儿子身子骨不中用。
裴氏花了重金寻名医,过了段时间,还真让她寻到了。
一位神医给沈远舟把脉后,称沈远舟并非无药可医,只要能以血缘兄弟或姐妹的心头血为药引子,吃上七七四十九天,便可药到病除。
神医还说,他用这样的法子救活过一个人。
新婚之夜,她觉得太难受,不同意和沈暮朝圆房,成亲近一个月,沈暮朝不主动提起,也从没有逼迫过她。这是沈暮朝对她的尊重,那她也不能辜负这份尊重。
想到这件事,纪云窈顿时没了困意。
她是女子,不好意思主动开口,其实沈暮朝想圆房的话,她是不会拒绝的。
纪云窈翻来覆去的动静,自然传到了沈暮朝的耳里。
黑夜中,男子清越的声音响起,“不困吗?”
纪云窈咬了下唇,“除了提到圆房,昨天晚上我还说什么了?”
沈暮朝话里含笑,“你还亲了我一下。”
沈暮朝问道:“我为什么会亲你?”
沈暮朝唇角扬起,“因为我太热,你亲了我一下。”
“昨天临睡前,你说我身上凉快,非往我怀里拱。”
纪云窈刚想问为什么,还没问出来,她就反应了过来。
薄红爬上纪云窈的两颊,纪云窈轻咳一声,“那你…现在还热吗?”
沈暮朝愣了愣,赶忙偏头看向身旁的女子,“小羊,你什么意思?”
纪云窈红着脸,“我们不是还没圆房吗,今晚…可以试试。”
说到最后,她声音越来越轻,也越来越细。
见沈暮朝没有动静,纪云窈觉得害羞,像新婚那夜一样,她把锦被往上拉了拉,盖住自己的脸,闷声道:“我要睡觉了。”
锦被遮盖着纪云窈的脸颊,只露出她那一双眸子。
沈暮朝盯着看了一会儿,面上浮出笑,他虽然没有动静,右手却从锦被下伸过去,碰上纪云窈的手,把那小手握在掌中。
沈暮朝慢慢靠过来,声音慵懒,“还没试试呢,不许睡。”
纪云窈觉得自己像是荷叶上的一滴露珠,随着起伏,在叶面上上下滑动。
她眉头出了汗,背上也出了汗,浑身软绵绵使不上力气,“不…不要了。”
“好。”沈暮朝低沉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
被抱去沐浴的时候,纪云窈累的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后悔了,早知道她才不圆房呢!
话本子里的主角一夜七次,要不是她拦着,她感觉沈暮朝也差不了多少。
她就像是只小兔子,一晚上,被沈暮朝这个大恶狼翻来覆去吃了个干净。
作者有话说:
第60章 早死小娇妻的六十天
纪云窈醒来的时候, 沈暮朝正在里间看书,听到动静,他放下书走过来,温声道:“醒了?”
纪云窈懒洋洋地坐在床头, 不想搭理他。
成亲那么久, 沈暮朝也没催着圆房,她以为沈暮朝是个清心寡欲的人, 可是, 昨天晚上纪云窈本以为一次就可以了, 沈暮朝却没停下。
到最后她都哭了, 沈暮朝才不知餍足地放开她。
纪云窈不说话,沈暮朝也不在意,他轻咳一声,“小羊,你有没有不舒服?”
纪云窈瞪他一眼,“我哪里都不舒服。”
沈暮朝摸了下鼻尖, “我买了药膏。”
纪云窈愣了下,“你去哪里买的?”
沈暮朝道:“医馆。”
纪云窈无语了, “出嫁的时候我娘亲给我备的有, 你还跑到医馆买,人家不就都知道你和我圆房了嘛?”
沈暮朝轻笑着道:“你放心,我没去附近那家医馆, 去别处买的。”
顿了顿, 他道:“所以你要抹吗?”
抹是肯定要抹的,不过, 纪云窈道:“我还是抹我娘亲给我准备的吧, 就在最下头那个箱笼里放着, 你给我拿过来。”
沈暮朝“嗯”了一声,很快拿着药膏过来的。
纪云窈把装着药膏的玉瓶接过来,不见沈暮朝有动作,她脸红了一下,催道:“你还不出去?”
沈暮朝立在床头,“你一个人可以吗?要不要我帮你?”
帮她?
纪云窈赶忙拒绝,“不用!”
萦绕在两人间的空气仿佛燥热了起来,沈暮朝声音低沉了几分,“你可能会看不到。”
红晕爬上纪云窈的耳垂,沈暮朝的意思,不就是他想帮她抹药吗?
她自己给自己上药,十分羞耻,让沈暮朝给她上药,也很羞耻。
纪云窈忍着羞赧,“我自己可以,你快出去。”
眸里浮出笑,沈暮朝哄道:“好好好,我这就走。”
等沈暮朝离开,忍着羞耻,纪云窈涂抹了药膏,她又唤明绿进来服侍她。
伺候纪云窈更衣的时候,明绿吓了一跳,“小姐,您身上怎么这么多红印子?是不是屋子里有虫子?”
纪云窈低头看了一眼,“不是。”
这些红印子,都是昨天晚上沈暮朝留下的。
密密麻麻的吻,落到她的脖颈,然后又往下。
想到这儿,纪云窈脸有些热。
纪云窈身娇体软,冰肌玉骨,很容易留下印记,此刻,她身上的红痕落在细腻白皙的肌肤上,也格外显眼。
明绿越看越担心,脸一变,“小姐,是不是姑爷欺负您了?昨天晚上他对你动手了?”
纪云窈:???
纪云窈好笑地道:“明绿,你是怎么冒出这种想法的?”
昨夜是中秋团圆夜,纪云窈给明绿还有其他丫鬟放了假,早早的就让她们回房了,是以,明绿不知道昨夜的情况。
明绿又没经过人事,更是不懂夫妻间的事情,她心急地道:“您身上这么多红印子,不是姑爷动的手会是谁?姑爷看着是个翩翩君子,竟然敢欺负小姐您!小姐,姑爷下手太狠了,您千万别忍下来。”
纪云窈忍俊不禁,“不是,明绿,我昨天夜里和沈暮朝圆房了。”
明绿惊喜地瞪大眼睛,“小姐,真的吗?”
纪云窈点点头,“嗯”了一声。
“所以,姑爷没有欺负您?”明绿好奇地道:“那小姐您身上为什么这么多红印子啊?”
听到明绿的话,纪云窈不禁又想起了昨夜的事情,沈暮朝虽是文臣,但他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腰腹的肌肉劲实有力。
起初,纪云窈是难受的,但慢慢她竟然感觉到了几分滋味。
露珠在荷叶上不断的起伏,被人触/摸着,被人吮/吸着,那时,她全部的心神,被沈暮朝占据着。
纪云窈眸子微垂,“等你嫁人了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明绿脸红了红,好像明白了什么,“小姐,您和姑爷圆房了,可太好了!”
恶狼没有遇到猎物的时候,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但当他捉到了小兔子,高大的恶狼仿佛拥有了无穷的精力。
尝到了滋味,接下来几天,纪云窈每天都没早起过。
纪云窈打了个呵欠,等她醒过来,沈暮朝已经上值去了。
她鼓了鼓唇,同样做那种事,怎么沈暮朝像是不知疲倦似的,她却累得要命。
*
沈将军府,裴氏送人回屋,在沈辰旁边坐下,“老爷,从宫里回来我就看你心情不好,出什么事了?”
沈辰叹口气,“没事。”
裴氏盯着沈辰看了一会儿,“老爷,暮朝那孩子,是不是在京城?”
沈辰吃了一惊,“你遇到他了?”
夫妻多年,沈辰的反常,裴氏自然能看出来,“前天我和远舟媳妇去清泉寺上香,我见到一个人,和暮朝有几分相像。”
既然裴氏遇到了沈暮朝,沈辰也就不瞒她了,“我今天也在宫里遇到了他。”
“宫里?”裴氏忙问道:“那暮朝现在是在何处任职?”
“翰林院。”沈辰思绪复杂,“你应该听说过那个连中六元的状元郎吧?就是他。”
裴氏诧异地盯着沈辰,今科状元郎连中六元,百年难遇,被赞誉为文曲星下凡,当时听到这个名字,裴氏并没有把这个下凡的文曲星和沈暮朝联系一起,她以为只是同名同姓,毕竟,沈暮朝离开将军府多年,没有将军府人力物力财力的栽培,她不觉得沈暮朝能有如此大的成就。
裴氏还是不敢相信,“老爷,你确定没认错人?”
沈辰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自己的儿子,老子能不认识?”
时隔多年,父子相见,他的儿子金榜题名,风头无两,可沈暮朝仿佛不认识他这个人似的,从他身边过去没说一句话,这让沈辰心里难受极了。
沈暮朝是沈辰和前任妻子的孩子,而他和裴氏生的儿子,明明和沈暮朝年纪一般大,却方方面面比不起沈暮朝,文不成武不就,每日以药汤为伴。
在宫里遇到沈暮朝的那一刻,沈辰突然很后悔,当成他就不该与沈暮朝的母亲和离,不该让他们母子离开,这样,沈家也能后继有人。
裴氏脸色讪讪,观沈辰的态度,越发让她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她一定得找神医给自己的儿子看病。
在边关的时候,沈辰虽然是个大老粗,但对他们母子很是关怀,可到了京城,沈辰只见了沈暮朝一次,就对她不耐烦了。
说到底,沈辰还是嫌弃她的儿子身子骨不中用。
裴氏花了重金寻名医,过了段时间,还真让她寻到了。
一位神医给沈远舟把脉后,称沈远舟并非无药可医,只要能以血缘兄弟或姐妹的心头血为药引子,吃上七七四十九天,便可药到病除。
神医还说,他用这样的法子救活过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