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钱货 第66节
  舒襄想错了,沈之森并没有深究昨晚的话题,吃完饭,他便随舒襄回了卧室,舒襄画画,他没有地方坐,便靠在床上看会儿手机。
  沈之森也会对舒襄画的内容感到好奇,站在舒襄身后看了很久,然后问他,“这次画的是女主?”
  “对。”
  “这么短的头发啊。”
  “嗯。”舒襄随口答道:“颜控别看。”
  “什么主题啊?”
  “劫后余生的机器娘。”
  “男主呢?”
  “没有男主,走剧情挂的。”舒襄说:“如果非要嗑的话,可以把它当成一部轻百合。”
  “有市场吗?”
  “我他妈都这样了,还在乎什么市场。”舒襄停了下来,把手中的笔杆转到飞起,“管他这么多干嘛,喜欢就画。”
  沈之森点了点头,让舒襄把画稿拷给他一份之后便不再讲话,只是安安静静地陪着他。
  舒襄是晚上十点上班,上到凌晨三点下班,他一般情况下会提前吃点东西或者喝点牛奶好喝酒,吃的东西也不会太复杂,通常是两片吐司面包。
  只是沈之森在,舒襄就会吃的丰富许多,吃完了沈之森还要送他过去。
  舒襄当然不愿意,做这种工作还要被人专程接送未免矫情,沈之森只说了一句话,“小襄,要不然你就让我送你,要不然这个班你就别上了。”
  舒襄骂骂咧咧,但还是舒襄妥协,可是沈之森把他送到之后却依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打算跟着舒襄进去看一看。
  舒襄点头,却在沈之森下车之前按住了他的肩膀,“你想进去当冤大头我不管你,可他妈别跟我扯在一起,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舒襄说罢便先行下了车,沈之森看着舒襄耸着肩膀晃进大门,不禁苦笑一声,按下车窗抽了支烟,这才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刚刚抽烟的时候沈之森已经在网上把这家ktv给搜了个遍,让他松了一口气的是网上的风评普遍还算比较好,也没有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一个人去唱歌未免有些奇怪,可因为沈之森气度非凡,倒也受到了十分周到的接待,这天生意还比较闲淡,所以沈之森一个人定了一个大包。
  服务生带他进了包房,问他还有没有别的需要,沈之森知道对方是希望他点一些酒水,于是便问,“想喝酒,可以请人过来帮我点吗?”
  服务生一听便懂,掏出平板给沈之森介绍这边的头牌公主,可是沈之森却摆了摆手,“不好意思,我想要男的。”
  服务生久经沙场,一边道歉一边给沈之森看这里的少爷,沈之森看了一遍,“名字灰了的是已经被点了吗?”
  “是的先生。”
  沈之森的指尖停留在舒襄的照片上不动,他刚才就发现了,这些人中,只有舒襄的工作照是摆着一张冷脸。
  这照片照的还不及舒襄本人十分之一好看,沈之森又用修长的食指在舒襄的名字上点了点,“这个小巷也被人点了吗?”
  “应该是吧,先生,我们其他男孩子也很不错,像小光啦,就酒量又好又会唱。”
  “可是我只喜欢这个人。”沈之森微笑道:“他已经上工了吗,如果没有,我加钱也可以,双倍不行就五倍。”
  “这……”服务生有些为难地挠了挠后脑勺,“实在不行我帮您问问。”
  沈之森点点头,“我刚刚看了看酒单,其实也可以先帮我上一瓶黑桃a。”
  “诶,好的好的。”
  服务生以很快的速度退了出去,然后又很快地回来,甚至还帮他把酒带了过来,他看沈之森也不唱歌,就只是捏着眉心休息,便小心翼翼地问,“先生,我帮您沟通过了,小巷还没有上工,那边的客人也同意换人,他稍微准备一下就来。”
  沈之森道了谢,服务生又尽职尽责地跟他说了一些少爷的职责,总结下来就是这边的少爷不出台,只陪喝陪玩陪唱,客人也不能对他们做什么过分的举动。
  沈之森稍稍安心了一些,服务生又是小声提醒他,“小巷昨天出了一点小事故,所以脸有些肿,还请您不要介意。”
  “怎么回事?”
  “昨天有客人想让他出台他不肯。”服务生只说了一句便自觉多言不肯多说,“但是不影响,等一会儿您要他直接进来吗?”
  “可以,谢谢。”
  置身于这么一个空荡的包房,沈之森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点舒襄其实是一时脑热,他不可能无时无刻都保持冷静,事实上,他根本就无法忍受舒襄在别人的包房陪陌生人寻欢作乐,哪怕只是喝酒点歌也不行。
  十分钟之后,舒襄果然是十分有礼貌地敲门进来了,这边的少爷上班时都穿工服,舒襄也不例外,可能是为了凸显身材,这边的衣服都稍显紧身,可能也是因为舒襄平时很少这么穿,看起来窄腰翘臀的尤其惹眼。
  第128章 他回来上班了吗
  进来先是鞠躬,然后舒襄才近前,声音也是恭恭敬敬地,“沈先生点歌吗?”
  沈之森皱了眉头,“你看着点就好。”
  “那酒呢,要帮您开好吗?”
  沈之森原本想说不用,可又觉得此时尴尬的氛围实在是应该喝上一杯,于是便点头,“我开就好。”
  “不用您来。”舒襄轻轻按住他的手腕,半蹲下来,动作颇为熟练地开了香槟,然后给沈之森倒好一杯,双手递给他。
  沈之森接过杯子,想拉他起来,舒襄却不动声色地避开了,沈之森知道这是舒襄在跟他耍脾气,便无奈笑道:“你不喝吗?”
  “沈先生要我陪着喝吗?”
  “来一点吧。”
  于是舒襄又很快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两人简单碰杯之后舒襄就一饮而尽,沈之森禁不住提醒他,“慢点喝。”
  “抱歉,平时很少喝这么贵的酒。”
  “小襄,你坐吧。”
  “坐您旁边吗?”
  “嗯。”
  舒襄又是很快坐下,沈之森顿了一下问道:“你平时都和客户坐这么近吗?”
  也不过是肩膀挨肩膀,入职培训的时候经理告诉他要和客户亲密无间,毕竟能来这里点陪酒的,大多也不会有多少矜持人士。
  “您要是觉得不舒服的话,那我坐远一点。”
  沈之森却很快地捉住了他的胳膊,“小襄,我就是随口一问。”
  “我看您也不想点歌,那您要听我唱歌吗?”
  “好。”
  于是舒襄便随便点了几首沈之森爱听的老歌,他喜欢一些舒缓的调调,唱起来不废嗓子,只是被舒襄唱出来就不算好听,他唱歌跑调。
  一连唱了三首,嗓子有些干,刚喝了口水润了润喉咙,正准备再唱,沈之森便制止了他,“别唱了,歇一歇,再点些酒水过来吧。”
  沈之森并不嗜酒,这一瓶香槟都还没有喝完,舒襄这次没有立即行动,只说:“沈先生如果觉得嘴巴里闲,我们这里是可以点夜宵的。”
  “不怎么饿。”沈之森拿起桌面上的酒单仔细端详,“用手机扫码可以直接点对吧?”
  舒襄不吭声,这是他今晚第一次失职,沈之森便直接扫码,手机屏幕上果然出现了点单页面,最上面是一些水果零食以及一些便宜的酒水,最下面的就是最贵的酒类。
  沈之森大约是嫌送的水果拼盘不够丰富,又点了一些水果,点的都是舒襄爱吃的,比如说车厘子,沈之森就从来不吃。
  然后屏幕就向最下方划去,舒襄逐渐眯起眼睛,正当沈之森打算下单的时候舒襄夺过了他的手机,“你他妈有病吧,花几万块钱买两瓶酒。”
  这几年沈之森在外应酬,为了撑场面,动辄花个几万其实再正常不过,他没有着急夺回手机,而是笑着问:“不叫我沈先生了?”
  “没事的。”沈之森又说:“这酒也不白点,一会儿我带回家,留着招待客户朋友都可以。”
  “小襄。”沈之森向着舒襄伸出手,是要他归还自己的手机,“你听话,也不是只能用手机点单这一个方法。”
  手机被砸回沈之森的手心,沈之森摸了摸他的头,继续刚刚的点单流程,舒襄又把遥控器砸到他的身上,反正这屋里也没有监控,他懒得装了。
  谁都知道夜场里的酒水价格水分大,就连真假都不能完全保证,沈之森当然是大款,舒襄得到了来自大款的变相救赎,他今晚将会得到一笔相当可观的提成,因为这位财大气粗的沈先生。
  沈之森点了他一整个晚上,自打酒水送上来之后,这两人的气氛就一直在僵持,最终还是舒襄先坚持不住,他推了推眼镜,已经摆好了一副即将吵架的表情,“沈之森,你觉得这样很有意思?闲得无聊跟我玩剧情是不是,你没病吧你。”
  沈之森却是忍不住地要笑,他看了眼手表,距离夜里三点还有好长一段距离,于是他便举起双手投降,哄小孩子一般,“是的,我有病,小襄,你休息一会儿吧。”
  “上班期间,休息个屁。”
  “没有人知道。”
  沈之森说完这句话又觉得不对,因为房间里没有监控,确实是做什么都不会有人知道,于是他又说:“小襄,以后不要和客户坐那么近。”
  舒襄白了他一眼,“沈先生,我不接受客户提出的无理要求。”
  “沈先生……”沈之森又笑,笑今天这个新鲜的称呼,想再度伸手摸一摸他的脑袋,却被舒襄灵巧躲过了,“沈先生,再一不再二,我不接受和客人有过于亲密的肢体接触。”
  沈之森的手在空中绕了一圈又缩了回去,舒襄的觉悟高,他得鼓励,但他还是不希望舒襄在这种地方上班。
  他劝不动舒襄的,也不可能夜夜过来这边为舒襄保驾护航,如果真这样的话,舒襄会烦死他这个怪大叔,但是他的私心是能护一天算一天,只这一个晚上,能让舒襄不陪别人,对他来说也算是短暂的安慰。
  .沈之森向来不骗舒襄,虽是陪着舒襄凌晨三点回家,却依旧在当天下午就回,他本来就是抽空过来,公司那边还有许多事等着他来处理,他也依旧想带舒襄回去,但是舒襄不肯,只能作罢。
  这天,舒襄接到了姜准老板的电话,说是姜准又无故旷工了,问舒襄知不知道缘由。
  “又……”舒襄抓住关键字反问,“他回来上班了吗?”
  “对啊,你上次刚给我打完电话他就回来了,哎,看来你也不清楚,这个姜准,没有见过这么我行我素的员工。”
  舒襄还在坚持着隔一天给姜准发个消息问一问情况,统统是没有回音,这个消息,属实是令他感到震惊。
  干脆打了个电话过去,一开始是不接的,两个过后的第三个终于是接了起来,听起来声音十分疲惫,“怎么?”
  “你他妈回个消息能死?”舒襄骂道:“什么情况,回来了也不跟我打个招呼。”
  “谁跟你说的?”
  “你老板,说你旷工,找我这儿来了。”
  “真他妈是个大嘴巴。”姜准也低声骂道:“你知道我回来了就行,没什么事我挂了。”
  第129章 他叫的是小巷
  “行……”舒襄犹豫着说道,正欲挂断,那边姜准却吞吐着问了一句,“你呢,找到住的地方了吗?”
  “我现在没在家这边。”
  “那你在哪?”姜准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许紧张。
  “o市,我妈给我留了房子,我现在住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