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十八年后成顶流 第107节
其实在那间会议室,看到宋墨的那一刻,秦朗就知道自己稳了。毕竟那可是小嘉啊,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怎么可能不帮忙?
不过自那日之后,秦朗就没见到对方,因为作为一番的他,已经提前进组。
《浮世》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末的香港,但有少量金世锦童年和少年在北京和上海生活的剧情。所以前期拍摄有在北京和上海的取景。
这两个背景跟秦朗没有任何关系,因而他进组比宋墨迟。
及至两周后,剧组辗转香港取景地,他才正式进组。
这两周拿到完整剧本的他,闭关研究,还找了不少相关背景的书阅读,自认人物和故事都理解得很透彻。
唯独对金世锦和林文恒之间的爱情,还是懵懵懂懂。
也不知是不懂爱情,还是单纯不懂同性之间的爱情。根据他之前拍感情戏的经验,大概率还是前者。
他自己都觉得拍这部戏,有点小孩子还没学会走路就要跑的味道。
爱情都没弄明白,直接来了这么刺激的同,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茅塞顿开全面开窍?
飞到剧组第一件事,还没见到宋墨,第一件事就是试装。
戏中林文恒出场是十九岁大二学生。
秦朗虽然还很年轻,但林文恒身上的那种青涩感,还是需要靠一点点化妆来表达。
当然,他形象与角色本就契合,所以化妆也很简单,无非是换个发型,再穿上一身中山装学生制服。
正对着镜子欣赏新造型,宋墨熟悉的声音传来:“秦朗,怎么样?”
秦朗转头,对上已经两个星期没见的人,吓了一跳:“小嘉,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宋墨常年健身,是挺拔健朗的身材,但眼下穿着一件黑色t恤,因为形销骨立的身形,显得空空荡荡。原本轮廓分明的一张脸,更是瘦得面颊微陷,连眼窝也随之变深。
好在并没有降低颜值,反倒多了几分阴郁之美。
但秦朗还是惊得目瞪口呆。
宋墨上下打量了一番他的新造型,满意地点点头,才笑着回答他的问题:“按导演要求减肥。”
秦朗这才想起,戏中金世锦因为空虚寂寞,一直有吃大烟的嗜好,人必然是瘦的。
他一把握住对方的手,忧心忡忡道:“两个星期瘦这么多?身体能吃得消吗?”
宋墨目中浮上一层笑意,不以为意道:“放心吧,有营养师呢。”
秦朗这才舒了口气,又展开双臂笑眯眯道:“我这造型还不错吧?”
宋墨托着下巴再次上下打量他一番:“不错,跟我想象中的林文恒一样。”
秦朗小声道:“明天上午就是我进组第一场戏,咱们今晚好好对对戏,争取明天给导演留个好印象。”
宋墨笑说:“没问题。”想了想,又问,“你剧本琢磨得怎么样了?”
秦朗叹了口气道:“还行吧,但感情戏代入还是找不到感觉。”
宋墨似是早在意料之中,点点头:“没事,慢慢来。”
秦朗心说,他是可以慢慢来,就是不知道导演那边可不可以。虽然知道签了合同,片方不可能随便将他换掉,但也确实怕自己达不到要求,拖影片和宋墨的后腿。
第一天总共两场戏,都不算有太大难度的戏,但因为没信心,他晚上拉着宋墨对了好几遍,确定动作表情都没问题,才放心睡去。
翌日是个大晴天,第一场戏是在清晨的金公馆花园。
刚刚结束期末考的林文恒,老师为他介绍了一份工作,是去帮一家富人打理花园,每个礼拜去两次,就可以得到三十元的酬劳,只是还得先面试。
林文恒从小父母双亡,跟着舅舅生活。舅舅不过是个小职员,生养了四个孩子,一大家子挤在一间小小的破公寓。寄人篱下的林文恒聪慧懂事,十几岁就开始边工边读,因为勤勉刻苦,顺利考上浸会大学,虽然因为课业优异,被学校免了学费,但仍旧要靠打工维持生活,补贴舅舅一家家用。
这份工作的收入,完全足够他一个月的生活费,因而对于这次面试机会,林文恒格外重视。为了给东家留下一个好印象,他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浆洗熨烫,又让舅母为自己理了头发,打起十二分精神朝金公馆走去。
林文恒虽然从小过着穷困的生活,但跟大部分年轻人一样,对未来有着美好的幻想,并一直在为这幻想努力。
他是一个生机勃勃的青年,就像他抵达金公馆时,那点钟的朝阳。
金公馆是座花园洋房。
来开门的是一个老佣人,穿着老派的长袍马褂,面上笑容可掬,接过林文恒递来的介绍信,看了看他,用他的北方口音道:“先生,您请进!”
林文恒从小和弟弟妹妹们挤在鸽子笼般的小公寓,第一次见识大户人家的豪宅。
前庭后院,中间是一栋西洋风粉色两层小楼。
他心中免不了暗暗感叹,趁着前方老佣人不注意,悄悄左顾右盼。
跟着老佣人穿过前庭走到后院,便是一个花团锦簇翠意盎然的后花园。
清晨的阳光洒落下来,让林文恒有种恍若走进仙境的错觉。
这仙境中,有一张石桌,桌边坐着个男人。
那男人穿着一身月白锦缎长衫,背影清瘦,单手托着脸颊,另一只手正逗弄桌上一只鸟笼中的翠色八哥。
鸟笼旁还摆着一套烟具。
老佣人走上去低声道:“少爷,人来了!”
林文恒在离人三米开外的地方停下,想着这就是这洋房的主人,一时不敢再上前。
在他忐忑不安的目光中,石凳上的男人,慢悠悠转过来看向他。
这便是金世锦了。
金世锦出生在北京城王公世家的大宅门里,幼时是紫禁城的常客,此后寓居十里洋场,也是在金玉堆中长大,如今虽然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依旧能靠祖产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
彼时金世锦已经年过而立,但并不太看得出年纪。
他生了一张极好好皮囊,养尊处优的王公少爷,天生气质矜贵,面容干净白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白色衣裳更是纤尘不染,慢慢转身时,拿起丝绢慢条斯理擦拭手指的动作,都堪称优雅。
秦朗刚刚已经见过宋墨的扮相,但是此刻的他,和戏外自己熟悉的那个人,气质截然不同。对戏的时候还不觉,现在有了扮相和背景,好像这就是戏中那个矜贵优雅的末代王公金世锦。
他还来不及感叹这就是影帝的演技么?
人已经被拉入戏中。
在戏中,林文恒对第一眼见到的金世锦,看得双眼发直。
在对方淡淡看过来的慵懒眸光中,蓦地低下头,手足无措般攥了攥制服下摆,红潮渐渐染上脖颈。
金世锦轻轻一笑,对他道:“小兄弟,这园子的花你都认识么?说来听听。”
林文恒终于回神,脑子却依旧有些混乱,想着之前去学校花园做过的功课,开始磕磕绊绊地介绍花园中各种花草的名字和习性。却因为有两样没见过的花,忽然被卡住,支支吾吾半晌说不出来,一张俊脸,顿时更红。
金世锦看出少年人的紧张,摆摆手:“可以了!张叔,你带这位学生仔下去,跟他讲讲工作流程。”
老佣人点点头:“明白,少爷!”
林文恒怔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通过了面试,神色大喜,忙不迭鞠躬道:“谢谢金少爷。”
金世锦则已经风轻云淡转过身,继续逗弄那笼中的小玩意儿。
“咔!”
拍摄停止,原本安静的花园,变得嘈杂。
秦朗从戏中抽离,转身朝李思年跑去,紧张问道:“导演,怎么样?”
李思年笑着点头:“挺好的,第一场就很出人意料呢!”
秦朗听到这肯定,顿时松了口气:“那是过了吗?”
李思年不置可否,只笑眯眯道:“你们先去旁边休息,我仔细看看回放。”
秦朗:“我跟您一起看。”
李思年点点头,蹙眉盯着屏幕,认真看回放。
这时宋墨也走了过来。
秦朗看了他一眼,贼兮兮朝他笑了笑。
为什么要笑呢?
因为秦朗对自己刚刚的表演还是很满意的,且不说昨晚已经练得很熟练,就是宋墨回过身来那一刻,他确定自己被对方带入了戏中,也确定那一刻自己就是林文恒。
李思年的作风跟陈文栋很不一样,他看回放时,一言不发,全神贯注,先是看整体效果,然后将屏幕调大放慢速度,仔细甄别两人脸上的微表情和眼神。
一开始秦朗还挺放心,但是见他连续回放几遍,一句话也不说,心中不免屏声静气忐忑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思年终于打破这安静的气氛:“小秦,刚刚看到金世锦的第一眼,你的心跳有没有加速?”
秦朗还没回答,李思年又继续道:“没有对不对?林文恒是十九岁的年轻人,年轻人的爱情最容易产生于本能。他对金世锦的情愫,就发生在初次见面,虽然这个时候他自己还并不知道,但爱情确实已经依靠本能产生。”
秦朗哑然,露出被导演看穿的窘迫。
李思年倒是依旧和颜悦色:“小秦,你的表演非常好,在这个长镜头里,从敲门到进门见识到金公馆的阔绰,再到看到金世锦时的忐忑,甚至他转过头,你眼中的惊艳和错愕,都表演得非常细腻完美。但唯有一点,你作为林文恒,没有第一眼对金世锦动心。我说得对吗?”
秦朗有些沮丧地点头:“导演说得很对。”
李思年笑了笑:“爱情戏尤其是这种同性禁忌题材,最重要的是性张力。性张力不能只来自吻戏亲热戏,而是两个人相处中的那种暧昧。简单直白来说,就是要让观众感受到,两位主角对彼此的渴望,或者说——”他顿了顿,“欲望!”
秦朗是正常的年轻人,当然也有过欲望,但那是纯生理的,因为没爱过人,所以从来没有对某个具体的人有过这种感觉,自然是不知如何表现。
他认真听着,似懂非懂,像是陷入一团迷雾中,明明知道出口在哪里,可就是走不出去。
李思年看着他纠结苦恼的表情,摇头失笑,拍怕他的肩膀,安抚道:“不用急,这个角色本来就很难演,你作为年轻演员,已经相当不错。第一场戏嘛,暂时没入戏很正常。你和宋墨生活中相熟,拍起戏来很有默契,这本来是好事,但也可能因为太熟,很难跳过现实关系,进入戏中角色。我们先拍,这种特写表情可以后面找到感觉再补。过两天宋墨老师看到你在花园修剪花枝的那场戏,你看看他怎么表演?”
秦朗点头:“导演,我会努力的。”
李思年笑说:“行,我们再拍点其他的镜头,说不定,能让你更快入戏进入林文恒这个角色。”
要不说李思年会演员,虽然秦朗这场戏不尽如人意,但他却没有急于重拍。因为他很明白,此时的秦朗,无论重拍多少次,都不会达到想要的效果。
不如循序渐进,先从简单的戏开始,让他先拍几场,一点点融入角色。
一连两天,秦朗拍得戏不是他和家人相处,就是在花园里修剪花枝,没有任何与宋墨的对手戏。
但这是爱情片,与爱情无关的戏份实在少得可怜,加起来也用不了几天。
终于又轮到一场感情戏,不过不是秦朗,而是李思年说的那场,金世锦默默凝望林文恒背影的那段。
这是金世锦情感转换的一场戏,也是全片中很重要的一段。
这是1939年春天,中华大地大部分地方已经沦陷,寓居香港的金世锦,妻离子散,身边除了个一个老仆和女佣,就再无他人。
他尚且富足,但在这乱世中,财富也不过如浮云,转眼或许就消弭殆尽。
当然,对此时人生一片灰暗的他说,财富早就不重要。
不过自那日之后,秦朗就没见到对方,因为作为一番的他,已经提前进组。
《浮世》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末的香港,但有少量金世锦童年和少年在北京和上海生活的剧情。所以前期拍摄有在北京和上海的取景。
这两个背景跟秦朗没有任何关系,因而他进组比宋墨迟。
及至两周后,剧组辗转香港取景地,他才正式进组。
这两周拿到完整剧本的他,闭关研究,还找了不少相关背景的书阅读,自认人物和故事都理解得很透彻。
唯独对金世锦和林文恒之间的爱情,还是懵懵懂懂。
也不知是不懂爱情,还是单纯不懂同性之间的爱情。根据他之前拍感情戏的经验,大概率还是前者。
他自己都觉得拍这部戏,有点小孩子还没学会走路就要跑的味道。
爱情都没弄明白,直接来了这么刺激的同,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茅塞顿开全面开窍?
飞到剧组第一件事,还没见到宋墨,第一件事就是试装。
戏中林文恒出场是十九岁大二学生。
秦朗虽然还很年轻,但林文恒身上的那种青涩感,还是需要靠一点点化妆来表达。
当然,他形象与角色本就契合,所以化妆也很简单,无非是换个发型,再穿上一身中山装学生制服。
正对着镜子欣赏新造型,宋墨熟悉的声音传来:“秦朗,怎么样?”
秦朗转头,对上已经两个星期没见的人,吓了一跳:“小嘉,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宋墨常年健身,是挺拔健朗的身材,但眼下穿着一件黑色t恤,因为形销骨立的身形,显得空空荡荡。原本轮廓分明的一张脸,更是瘦得面颊微陷,连眼窝也随之变深。
好在并没有降低颜值,反倒多了几分阴郁之美。
但秦朗还是惊得目瞪口呆。
宋墨上下打量了一番他的新造型,满意地点点头,才笑着回答他的问题:“按导演要求减肥。”
秦朗这才想起,戏中金世锦因为空虚寂寞,一直有吃大烟的嗜好,人必然是瘦的。
他一把握住对方的手,忧心忡忡道:“两个星期瘦这么多?身体能吃得消吗?”
宋墨目中浮上一层笑意,不以为意道:“放心吧,有营养师呢。”
秦朗这才舒了口气,又展开双臂笑眯眯道:“我这造型还不错吧?”
宋墨托着下巴再次上下打量他一番:“不错,跟我想象中的林文恒一样。”
秦朗小声道:“明天上午就是我进组第一场戏,咱们今晚好好对对戏,争取明天给导演留个好印象。”
宋墨笑说:“没问题。”想了想,又问,“你剧本琢磨得怎么样了?”
秦朗叹了口气道:“还行吧,但感情戏代入还是找不到感觉。”
宋墨似是早在意料之中,点点头:“没事,慢慢来。”
秦朗心说,他是可以慢慢来,就是不知道导演那边可不可以。虽然知道签了合同,片方不可能随便将他换掉,但也确实怕自己达不到要求,拖影片和宋墨的后腿。
第一天总共两场戏,都不算有太大难度的戏,但因为没信心,他晚上拉着宋墨对了好几遍,确定动作表情都没问题,才放心睡去。
翌日是个大晴天,第一场戏是在清晨的金公馆花园。
刚刚结束期末考的林文恒,老师为他介绍了一份工作,是去帮一家富人打理花园,每个礼拜去两次,就可以得到三十元的酬劳,只是还得先面试。
林文恒从小父母双亡,跟着舅舅生活。舅舅不过是个小职员,生养了四个孩子,一大家子挤在一间小小的破公寓。寄人篱下的林文恒聪慧懂事,十几岁就开始边工边读,因为勤勉刻苦,顺利考上浸会大学,虽然因为课业优异,被学校免了学费,但仍旧要靠打工维持生活,补贴舅舅一家家用。
这份工作的收入,完全足够他一个月的生活费,因而对于这次面试机会,林文恒格外重视。为了给东家留下一个好印象,他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浆洗熨烫,又让舅母为自己理了头发,打起十二分精神朝金公馆走去。
林文恒虽然从小过着穷困的生活,但跟大部分年轻人一样,对未来有着美好的幻想,并一直在为这幻想努力。
他是一个生机勃勃的青年,就像他抵达金公馆时,那点钟的朝阳。
金公馆是座花园洋房。
来开门的是一个老佣人,穿着老派的长袍马褂,面上笑容可掬,接过林文恒递来的介绍信,看了看他,用他的北方口音道:“先生,您请进!”
林文恒从小和弟弟妹妹们挤在鸽子笼般的小公寓,第一次见识大户人家的豪宅。
前庭后院,中间是一栋西洋风粉色两层小楼。
他心中免不了暗暗感叹,趁着前方老佣人不注意,悄悄左顾右盼。
跟着老佣人穿过前庭走到后院,便是一个花团锦簇翠意盎然的后花园。
清晨的阳光洒落下来,让林文恒有种恍若走进仙境的错觉。
这仙境中,有一张石桌,桌边坐着个男人。
那男人穿着一身月白锦缎长衫,背影清瘦,单手托着脸颊,另一只手正逗弄桌上一只鸟笼中的翠色八哥。
鸟笼旁还摆着一套烟具。
老佣人走上去低声道:“少爷,人来了!”
林文恒在离人三米开外的地方停下,想着这就是这洋房的主人,一时不敢再上前。
在他忐忑不安的目光中,石凳上的男人,慢悠悠转过来看向他。
这便是金世锦了。
金世锦出生在北京城王公世家的大宅门里,幼时是紫禁城的常客,此后寓居十里洋场,也是在金玉堆中长大,如今虽然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依旧能靠祖产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
彼时金世锦已经年过而立,但并不太看得出年纪。
他生了一张极好好皮囊,养尊处优的王公少爷,天生气质矜贵,面容干净白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白色衣裳更是纤尘不染,慢慢转身时,拿起丝绢慢条斯理擦拭手指的动作,都堪称优雅。
秦朗刚刚已经见过宋墨的扮相,但是此刻的他,和戏外自己熟悉的那个人,气质截然不同。对戏的时候还不觉,现在有了扮相和背景,好像这就是戏中那个矜贵优雅的末代王公金世锦。
他还来不及感叹这就是影帝的演技么?
人已经被拉入戏中。
在戏中,林文恒对第一眼见到的金世锦,看得双眼发直。
在对方淡淡看过来的慵懒眸光中,蓦地低下头,手足无措般攥了攥制服下摆,红潮渐渐染上脖颈。
金世锦轻轻一笑,对他道:“小兄弟,这园子的花你都认识么?说来听听。”
林文恒终于回神,脑子却依旧有些混乱,想着之前去学校花园做过的功课,开始磕磕绊绊地介绍花园中各种花草的名字和习性。却因为有两样没见过的花,忽然被卡住,支支吾吾半晌说不出来,一张俊脸,顿时更红。
金世锦看出少年人的紧张,摆摆手:“可以了!张叔,你带这位学生仔下去,跟他讲讲工作流程。”
老佣人点点头:“明白,少爷!”
林文恒怔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通过了面试,神色大喜,忙不迭鞠躬道:“谢谢金少爷。”
金世锦则已经风轻云淡转过身,继续逗弄那笼中的小玩意儿。
“咔!”
拍摄停止,原本安静的花园,变得嘈杂。
秦朗从戏中抽离,转身朝李思年跑去,紧张问道:“导演,怎么样?”
李思年笑着点头:“挺好的,第一场就很出人意料呢!”
秦朗听到这肯定,顿时松了口气:“那是过了吗?”
李思年不置可否,只笑眯眯道:“你们先去旁边休息,我仔细看看回放。”
秦朗:“我跟您一起看。”
李思年点点头,蹙眉盯着屏幕,认真看回放。
这时宋墨也走了过来。
秦朗看了他一眼,贼兮兮朝他笑了笑。
为什么要笑呢?
因为秦朗对自己刚刚的表演还是很满意的,且不说昨晚已经练得很熟练,就是宋墨回过身来那一刻,他确定自己被对方带入了戏中,也确定那一刻自己就是林文恒。
李思年的作风跟陈文栋很不一样,他看回放时,一言不发,全神贯注,先是看整体效果,然后将屏幕调大放慢速度,仔细甄别两人脸上的微表情和眼神。
一开始秦朗还挺放心,但是见他连续回放几遍,一句话也不说,心中不免屏声静气忐忑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思年终于打破这安静的气氛:“小秦,刚刚看到金世锦的第一眼,你的心跳有没有加速?”
秦朗还没回答,李思年又继续道:“没有对不对?林文恒是十九岁的年轻人,年轻人的爱情最容易产生于本能。他对金世锦的情愫,就发生在初次见面,虽然这个时候他自己还并不知道,但爱情确实已经依靠本能产生。”
秦朗哑然,露出被导演看穿的窘迫。
李思年倒是依旧和颜悦色:“小秦,你的表演非常好,在这个长镜头里,从敲门到进门见识到金公馆的阔绰,再到看到金世锦时的忐忑,甚至他转过头,你眼中的惊艳和错愕,都表演得非常细腻完美。但唯有一点,你作为林文恒,没有第一眼对金世锦动心。我说得对吗?”
秦朗有些沮丧地点头:“导演说得很对。”
李思年笑了笑:“爱情戏尤其是这种同性禁忌题材,最重要的是性张力。性张力不能只来自吻戏亲热戏,而是两个人相处中的那种暧昧。简单直白来说,就是要让观众感受到,两位主角对彼此的渴望,或者说——”他顿了顿,“欲望!”
秦朗是正常的年轻人,当然也有过欲望,但那是纯生理的,因为没爱过人,所以从来没有对某个具体的人有过这种感觉,自然是不知如何表现。
他认真听着,似懂非懂,像是陷入一团迷雾中,明明知道出口在哪里,可就是走不出去。
李思年看着他纠结苦恼的表情,摇头失笑,拍怕他的肩膀,安抚道:“不用急,这个角色本来就很难演,你作为年轻演员,已经相当不错。第一场戏嘛,暂时没入戏很正常。你和宋墨生活中相熟,拍起戏来很有默契,这本来是好事,但也可能因为太熟,很难跳过现实关系,进入戏中角色。我们先拍,这种特写表情可以后面找到感觉再补。过两天宋墨老师看到你在花园修剪花枝的那场戏,你看看他怎么表演?”
秦朗点头:“导演,我会努力的。”
李思年笑说:“行,我们再拍点其他的镜头,说不定,能让你更快入戏进入林文恒这个角色。”
要不说李思年会演员,虽然秦朗这场戏不尽如人意,但他却没有急于重拍。因为他很明白,此时的秦朗,无论重拍多少次,都不会达到想要的效果。
不如循序渐进,先从简单的戏开始,让他先拍几场,一点点融入角色。
一连两天,秦朗拍得戏不是他和家人相处,就是在花园里修剪花枝,没有任何与宋墨的对手戏。
但这是爱情片,与爱情无关的戏份实在少得可怜,加起来也用不了几天。
终于又轮到一场感情戏,不过不是秦朗,而是李思年说的那场,金世锦默默凝望林文恒背影的那段。
这是金世锦情感转换的一场戏,也是全片中很重要的一段。
这是1939年春天,中华大地大部分地方已经沦陷,寓居香港的金世锦,妻离子散,身边除了个一个老仆和女佣,就再无他人。
他尚且富足,但在这乱世中,财富也不过如浮云,转眼或许就消弭殆尽。
当然,对此时人生一片灰暗的他说,财富早就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