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时间回到七年前。
陆瞻还没从警校毕业,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唇角有一枚很浅的梨涡。
向吟很爱用手戳,“希望它再深一点,就变成小酒窝了。”
他怕痒,她又爱逗他,时常逗着逗着就滚到床上。
床单凌乱。
她雪白的肌肤和墨绿色的床单很配,胸口起伏不定,笑声也渐渐平息。
陆瞻压在她身上。
对视中静默良久,男人温热的身躯逐渐滚烫,她的却开始越来越软。
就连声音也是,向吟挽着他脖颈,“阿瞻…”
女人欲语还休时最勾人。
他把她的呻吟都尽数吃进肚子,抚摸着进入她,墨绿色的床单拧成一条,紧紧地缠在他们两个人赤裸的身上。
他撞得很深,又重。是第一次,也是当时的最后一次。
向吟渐渐哭出声,和他的喘息混在一起,“阿吟、向吟…”弄完她,又趴在她身上不肯起来,“宝宝。”
宝宝,宝贝,缠绵温柔得不行。
“等我回来。”陆瞻抚摸她,“最迟两年,毕业那天,我一定回来娶你。”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什么也没交代。
向吟猜到了。
警校还没毕业,他就被选中去当卧底。
再次见面,是两年后。
他瘦了很多,个子也高,将近一米九。
黑色的鸭舌帽遮住眼睛,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下巴。薄唇轻启,做了个叫她名字的口型。
他的档案被尽数抹去,警校的毕业典礼他都没有去看一眼,却在传媒大学驻足许久。
“阿瞻。”她跑过去紧紧抱住他。
“我回来娶你。”他说,“戒指我已经买好了。阿吟,我想和你订婚。”
……
巨大的爆炸声在耳边轰鸣。这是他为她拉开的一场序幕。
五年前,也是这么大的爆炸声。
一场火灾带走了她的陆瞻。
他们才刚刚订婚,他手上还戴着他们的订婚戒指。
女人在爆炸声响起前就已经昏迷。
男人亲自下车,将她抱起来。因为她化了妆,脸上带了假面,身上的工作服也没换,周召的车与他们擦肩而过,也没察觉出异常。
只是车刚刚开到巷口,还没开进去,爆炸就发生。
白日里的火光也十分旺盛。
榆市的秋天,被这场火烧得更加绚烂。
-
向吟醒来时是两天后,脑袋昏昏沉沉,手很重。睡得太久,神经麻痹。
室内开阔,光线却很暗。镂空的墨色窗帘把一半的光都遮住。
窗下有个男人坐着,轮廓很模糊,但依稀看得出他身形颀长。身上是一件暗色的衬衫,长腿笔直,肩很宽,黑色的皮鞋擦得很干净。
“醒了?”开口是低沉醇厚的嗓音。
向吟看不清他的面容,听声音只觉得冷。距离又远,像是高高在上的神袛伏低耳语,话语中掺杂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
沉睡的这段时间里,向吟做了一个梦。
梦到陆瞻回来赴约,一如五年前那样带着一枚戒指出现,套在她指上,“阿吟,我回来娶你了,我要和你订婚。”
可画面一转,他浑身是血倒在血泊里,其实从来没有回来过。
她的阿瞻,早就死在了过去。
男人走过来,看到她出神的脸庞,“你在想什么?”指腹擦着她脸颊,温度很凉。
被他摸过的皮肤,都像是被蛇爬过。
向吟一个激灵地拍开,“你是谁?”她回过神。
这里不是她的房间。
事发前她在养老院,但养老院空无一人,她打电话叫了周召来接她。可门卫发现了她的异常,直接叫人抓她。
之后,她晕了过去。
她质问的语气似乎让他有一丝不悦,“你说呢?我是谁。”
房间的灯光打开,不刺眼,但亮度高了很多。
骤然看清楚眼前人时,他的嘴角又出乎意料地嚼着一点笑意,“好久不见,阿吟。”
陆瞻还没从警校毕业,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唇角有一枚很浅的梨涡。
向吟很爱用手戳,“希望它再深一点,就变成小酒窝了。”
他怕痒,她又爱逗他,时常逗着逗着就滚到床上。
床单凌乱。
她雪白的肌肤和墨绿色的床单很配,胸口起伏不定,笑声也渐渐平息。
陆瞻压在她身上。
对视中静默良久,男人温热的身躯逐渐滚烫,她的却开始越来越软。
就连声音也是,向吟挽着他脖颈,“阿瞻…”
女人欲语还休时最勾人。
他把她的呻吟都尽数吃进肚子,抚摸着进入她,墨绿色的床单拧成一条,紧紧地缠在他们两个人赤裸的身上。
他撞得很深,又重。是第一次,也是当时的最后一次。
向吟渐渐哭出声,和他的喘息混在一起,“阿吟、向吟…”弄完她,又趴在她身上不肯起来,“宝宝。”
宝宝,宝贝,缠绵温柔得不行。
“等我回来。”陆瞻抚摸她,“最迟两年,毕业那天,我一定回来娶你。”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什么也没交代。
向吟猜到了。
警校还没毕业,他就被选中去当卧底。
再次见面,是两年后。
他瘦了很多,个子也高,将近一米九。
黑色的鸭舌帽遮住眼睛,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下巴。薄唇轻启,做了个叫她名字的口型。
他的档案被尽数抹去,警校的毕业典礼他都没有去看一眼,却在传媒大学驻足许久。
“阿瞻。”她跑过去紧紧抱住他。
“我回来娶你。”他说,“戒指我已经买好了。阿吟,我想和你订婚。”
……
巨大的爆炸声在耳边轰鸣。这是他为她拉开的一场序幕。
五年前,也是这么大的爆炸声。
一场火灾带走了她的陆瞻。
他们才刚刚订婚,他手上还戴着他们的订婚戒指。
女人在爆炸声响起前就已经昏迷。
男人亲自下车,将她抱起来。因为她化了妆,脸上带了假面,身上的工作服也没换,周召的车与他们擦肩而过,也没察觉出异常。
只是车刚刚开到巷口,还没开进去,爆炸就发生。
白日里的火光也十分旺盛。
榆市的秋天,被这场火烧得更加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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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吟醒来时是两天后,脑袋昏昏沉沉,手很重。睡得太久,神经麻痹。
室内开阔,光线却很暗。镂空的墨色窗帘把一半的光都遮住。
窗下有个男人坐着,轮廓很模糊,但依稀看得出他身形颀长。身上是一件暗色的衬衫,长腿笔直,肩很宽,黑色的皮鞋擦得很干净。
“醒了?”开口是低沉醇厚的嗓音。
向吟看不清他的面容,听声音只觉得冷。距离又远,像是高高在上的神袛伏低耳语,话语中掺杂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
沉睡的这段时间里,向吟做了一个梦。
梦到陆瞻回来赴约,一如五年前那样带着一枚戒指出现,套在她指上,“阿吟,我回来娶你了,我要和你订婚。”
可画面一转,他浑身是血倒在血泊里,其实从来没有回来过。
她的阿瞻,早就死在了过去。
男人走过来,看到她出神的脸庞,“你在想什么?”指腹擦着她脸颊,温度很凉。
被他摸过的皮肤,都像是被蛇爬过。
向吟一个激灵地拍开,“你是谁?”她回过神。
这里不是她的房间。
事发前她在养老院,但养老院空无一人,她打电话叫了周召来接她。可门卫发现了她的异常,直接叫人抓她。
之后,她晕了过去。
她质问的语气似乎让他有一丝不悦,“你说呢?我是谁。”
房间的灯光打开,不刺眼,但亮度高了很多。
骤然看清楚眼前人时,他的嘴角又出乎意料地嚼着一点笑意,“好久不见,阿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