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举头见日不见长安
熊倜想,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是颠扑不灭的真理,自己一定要牢牢记住。自己所做一切,不是为了自己,自己都能这样,为何不会有外援来帮助自己呢,想到这里,熊倜笑了。
面对沙漠王城,熊倜觉得有些眉目了,那是来自高仙芝和丽儿公主第三天相遇时的场景。
熊倜一个人在屋顶上面发呆很久,他才回到了自己房间,熊倜看到隔壁足利婉他们都已睡了,他自己也洗漱一下,继续打坐练功。
熊倜继续练功,只是在恍惚中,又开始了那画面。
熊倜看到,在莫窝尔王犒赏**第二天,大家从快乐中醒来,一切都要继续。士兵们继续操练,休整,将军们在研究下一步部署,整个营地繁忙一片。
马匹在嘶鸣,那是后勤兵在检查它们身体,各种武器都有专人检查,以备上战场后好好使用。士兵们在操练,空地上一片喊杀声。战阵在操练中,一切都是威力十足。特别是那些陌刀队,熊倜看到,长长的陌刀在士兵们挥舞下,寒光凌冽,一对对步兵手持陌刀,成队形的向敌方冲去,所到之处,万夫难挡。
这就是大唐铁军,熊倜心里赞叹道,他知道,自己如果带兵,在大明朝军队现有武器下,还可以做得更好,因为自己会一些独特的战阵,况且大明军队的火枪队有些气候了。
只是这支大**军队,如此的威风凛凛,让人赞叹。
高仙芝一早就醒了,国王有事,他赶回了首都,丽儿说晚些回去,她想和高仙芝多说些话,所以留下来了。
沐浴着清晨阳光,高仙芝看着丽儿美丽身体,他笑了。这身体昨日让他如此愉悦,他觉得这是自己生命最美时光了。
“走,我们去跑马,我带你玩去!”丽儿笑了。
“好呀,我纵横西域,还没这样开心玩过,一直都是紧绷着打仗做事!”高仙芝笑了。
丽儿也笑了,“我也是,以前我都是一个人玩,现在有你了,我觉得很幸福,我们去跑马,这是我爹的国家,我们好好的驰骋下,好不好!”
“好啊,我跟你走!”高仙芝笑了。
士兵给他们牵来了马,高仙芝和丽儿上了马。
“将军,需要卫兵跟随不?”一个副将过来说道。
高仙芝想了想,“不用了吧,一般的人是无法抵挡我一刀的!这里不会有敌军的!”
“嗯,我的人也巡逻过很多次,在附近是没有敌军的!”副将说道。
“那好,我去跑跑马!”高仙芝笑了,这时的高仙芝,穿着一身便服,毕竟身着铠甲不是很方便,除非是行军打仗。
丽儿看着高仙芝的大唐衣冠,看呆了,此刻高仙芝是儒雅非凡。丽儿觉得,自己心里的英雄就是如此,上阵能杀敌破贼,平时潇洒非凡。这不就是自己想要的人吗,丽儿又脸红了。
“我们走!”高仙芝对丽儿微微一笑。
他们放开马,对着营帐外跑去。在他们身边,是正在操练的士兵。
他们的身旁是高大的雪山,茂密的胡杨林。雪山高耸入云,在阳光下,洁白晶莹,胡杨林独孤在那里,仿佛站立了千年。雪山流出融化的雪水,涓涓溪流成河,在他们一旁流过。这沙漠里的绿洲之城,给人一种圣境感觉。
熊倜知道,这里虽然很美,可是在这样一个地方生长,是需要勇气和智慧的。不光是要战胜自然,还要和来去各种势力打交道,稍有不慎,就是灭国灭族。
熊倜看着高仙芝和丽儿快乐奔跑着,他们奔了一段,来到了胡杨林边,看着那小河,如此清澈。
“我要去洗脸!”丽儿笑了。
她跳下马,来到了河边。丽儿走向了小河,她用美丽双手捧起晶莹河水,浸湿自己脸。那一刻,她感觉很舒服,她站了起来,笑着看马上的高仙芝。
高仙芝在马上,看着丽儿,一切如一个梦,雪山,胡杨林,一个美丽姑娘。他跳下马走向了丽儿,一把抱起了她,狂吻了下去。
丽儿在他怀里,温柔地像只小鸟。高仙芝的手不断抚摸着。
“不要,我们是来游玩的!晚上再说,晚上我不回去!”丽儿笑着推开了他,这个时候,丽儿其实是顽皮,她在想,昨日就是下午亲热了,晚上没有亲热。现在白天先玩了再说。
高仙芝看着她,也笑了,他知道她的意思。
他们在胡杨林边轻吻,在小河边打闹。很是快乐。他们打闹过后,又一起上马飞奔。他们一路驰骋,离开营地很远了,来到了沙漠边缘。
当熊倜看到那片沙漠的时候,他心里一紧,沙漠,那鬼城是不是就在这里不远了啊?熊倜产生了很大的好奇心,他期待着。
高仙芝和丽儿在沙漠边缘飞奔着,笑着。对于这沙漠,高仙芝已经不陌生了,自从在西域戍边,他已经穿越了很多的沙漠。
他记得自己刚到西域时候,对沙漠很是敬畏。只是,一个西域老人的话,让他不再害怕。老人走过了千山万水,曾去过大唐中原,也曾沿着丝路走过很多地方。对于沙漠,对于西域,对于丝路,对于更广阔大地,他是知道的。
“我出生在沙漠边缘,我在胡杨林围绕的绿洲里长大,我走过很多地方。我在很小时候,就跟随商队到处走。我很年轻又聪明,我会很多国家的说话,所以那些商队老板都认得我,他们叫我聪明的扎吉。”扎吉老人说道。
高仙芝还是个年轻人,他家里是高句丽贵族。高句丽被大唐所灭,高句丽余部都迁入内地。高仙芝父亲也来到西域安西都护府戍边。父亲因为战功,被授予游击将军,他在大**队里取得了地位。高仙芝也取得了军籍,高仙芝在二十岁时就被称为将军。
在那之前,年少的高仙芝,时常在研究西域,研究大漠。所以他和走过四海的扎吉老人一见如故。
“从大唐长安到西域远方,说神秘也不神秘。长安,那是繁华的所在,有大唐天子,大唐官吏和百姓。那里各国风物云集,财富如山。中原的物品,西域的物品,很多很多。商人们把西域的东西贩卖到了长安,甚至连番邦奴隶,各种碧眼舞姬,稀奇古怪的鸟雀,凶猛威武的狮子等猛兽,大海深处的珍珠珊瑚,各种颜色的宝石翡翠玛瑙,许多许多,都被贩卖到了长安。
中原的丝绸茶叶瓷器,毛笔宣纸砚台,都被贩卖到了远方,连来自蜀地的精美竹杖,商人们都贩卖到了远方。整个丝绸之路上,商贾络绎不绝。
就是因为这些贸易,所以从大汉到大唐,中原的王朝都花了很大精力保护这个通道。大凡那些王朝衰弱时候,他们就顾不到西域,一旦中原王朝强盛了,西域,是他们必须要控制的。所以本朝才有了安西都护府。
在茫茫的丝路上,荒漠,戈壁滩,沙漠,都是必不可少的。无数的城市也是必不可少的。土匪,无道的国君,兵匪,杀戮,抢劫,征战,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个苍凉黄黄的所在,是如山富贵所在,也是死亡所在。如果你想飞黄腾达,你就来西域,你如果想九死一生,你也来西域,这是丝路上商人的心情。不管他们来自中国还是西域,还是更远的地方,他们的心情和遭遇都是一样的。
他们都要面对茫茫的自然,面对这些人。“”老人娓娓说道,高仙芝静静听着。
“在这条丝路上,最危险的就是沙漠,还有匪。荒漠不可怕,只是带给人寂寞,面对苍茫的原野,你会觉得与世隔绝,你就感到寂寞,但是寂寞能带给人思考。荒漠过后就是隔壁,戈壁也不可怕,因为它不吃人。它和荒漠不同的,没有树木野草。戈壁的动物少,可是有。你要是没带干粮,你可以在荒漠戈壁找到动物,那些野羊,獾子,等等,都是你的食物。戈壁和荒漠里还有水。没有水,任何人都活不了了。
如果是沙漠,那里只有黄沙,那里很少有吃的,除非是一些很特殊动物。但是你抓到它们几率很低。所以你容易饿肚子。最关键是,沙漠没有水。“高仙芝听老人说道。
那时的高仙芝,还没有度过沙漠,他只是一个孩子,在梦想如何成为一个威武的人。因为在军营里,都是威武的人。他们是大**队。没有悲戚,没有哀叹,高仙芝父亲带着一家来到了这里,就是想如何活下去,活得更好。高句丽已经不存在了,即使存在,也是面临战争,抢夺。来到了西域,面对的,也是这些,只是代表的已经不是高句丽风雨飘摇的王朝,而是一个强大王朝,大唐。
高仙芝知道,自己要学会这里的知识,要知道这里的地理,风土,人情,自己才能征服这里。自己就是这里的主人。西域,故乡。故乡是那汉江边的城市,可是如今,那里已经是大唐安北都护府的所在。
面对沙漠王城,熊倜觉得有些眉目了,那是来自高仙芝和丽儿公主第三天相遇时的场景。
熊倜一个人在屋顶上面发呆很久,他才回到了自己房间,熊倜看到隔壁足利婉他们都已睡了,他自己也洗漱一下,继续打坐练功。
熊倜继续练功,只是在恍惚中,又开始了那画面。
熊倜看到,在莫窝尔王犒赏**第二天,大家从快乐中醒来,一切都要继续。士兵们继续操练,休整,将军们在研究下一步部署,整个营地繁忙一片。
马匹在嘶鸣,那是后勤兵在检查它们身体,各种武器都有专人检查,以备上战场后好好使用。士兵们在操练,空地上一片喊杀声。战阵在操练中,一切都是威力十足。特别是那些陌刀队,熊倜看到,长长的陌刀在士兵们挥舞下,寒光凌冽,一对对步兵手持陌刀,成队形的向敌方冲去,所到之处,万夫难挡。
这就是大唐铁军,熊倜心里赞叹道,他知道,自己如果带兵,在大明朝军队现有武器下,还可以做得更好,因为自己会一些独特的战阵,况且大明军队的火枪队有些气候了。
只是这支大**军队,如此的威风凛凛,让人赞叹。
高仙芝一早就醒了,国王有事,他赶回了首都,丽儿说晚些回去,她想和高仙芝多说些话,所以留下来了。
沐浴着清晨阳光,高仙芝看着丽儿美丽身体,他笑了。这身体昨日让他如此愉悦,他觉得这是自己生命最美时光了。
“走,我们去跑马,我带你玩去!”丽儿笑了。
“好呀,我纵横西域,还没这样开心玩过,一直都是紧绷着打仗做事!”高仙芝笑了。
丽儿也笑了,“我也是,以前我都是一个人玩,现在有你了,我觉得很幸福,我们去跑马,这是我爹的国家,我们好好的驰骋下,好不好!”
“好啊,我跟你走!”高仙芝笑了。
士兵给他们牵来了马,高仙芝和丽儿上了马。
“将军,需要卫兵跟随不?”一个副将过来说道。
高仙芝想了想,“不用了吧,一般的人是无法抵挡我一刀的!这里不会有敌军的!”
“嗯,我的人也巡逻过很多次,在附近是没有敌军的!”副将说道。
“那好,我去跑跑马!”高仙芝笑了,这时的高仙芝,穿着一身便服,毕竟身着铠甲不是很方便,除非是行军打仗。
丽儿看着高仙芝的大唐衣冠,看呆了,此刻高仙芝是儒雅非凡。丽儿觉得,自己心里的英雄就是如此,上阵能杀敌破贼,平时潇洒非凡。这不就是自己想要的人吗,丽儿又脸红了。
“我们走!”高仙芝对丽儿微微一笑。
他们放开马,对着营帐外跑去。在他们身边,是正在操练的士兵。
他们的身旁是高大的雪山,茂密的胡杨林。雪山高耸入云,在阳光下,洁白晶莹,胡杨林独孤在那里,仿佛站立了千年。雪山流出融化的雪水,涓涓溪流成河,在他们一旁流过。这沙漠里的绿洲之城,给人一种圣境感觉。
熊倜知道,这里虽然很美,可是在这样一个地方生长,是需要勇气和智慧的。不光是要战胜自然,还要和来去各种势力打交道,稍有不慎,就是灭国灭族。
熊倜看着高仙芝和丽儿快乐奔跑着,他们奔了一段,来到了胡杨林边,看着那小河,如此清澈。
“我要去洗脸!”丽儿笑了。
她跳下马,来到了河边。丽儿走向了小河,她用美丽双手捧起晶莹河水,浸湿自己脸。那一刻,她感觉很舒服,她站了起来,笑着看马上的高仙芝。
高仙芝在马上,看着丽儿,一切如一个梦,雪山,胡杨林,一个美丽姑娘。他跳下马走向了丽儿,一把抱起了她,狂吻了下去。
丽儿在他怀里,温柔地像只小鸟。高仙芝的手不断抚摸着。
“不要,我们是来游玩的!晚上再说,晚上我不回去!”丽儿笑着推开了他,这个时候,丽儿其实是顽皮,她在想,昨日就是下午亲热了,晚上没有亲热。现在白天先玩了再说。
高仙芝看着她,也笑了,他知道她的意思。
他们在胡杨林边轻吻,在小河边打闹。很是快乐。他们打闹过后,又一起上马飞奔。他们一路驰骋,离开营地很远了,来到了沙漠边缘。
当熊倜看到那片沙漠的时候,他心里一紧,沙漠,那鬼城是不是就在这里不远了啊?熊倜产生了很大的好奇心,他期待着。
高仙芝和丽儿在沙漠边缘飞奔着,笑着。对于这沙漠,高仙芝已经不陌生了,自从在西域戍边,他已经穿越了很多的沙漠。
他记得自己刚到西域时候,对沙漠很是敬畏。只是,一个西域老人的话,让他不再害怕。老人走过了千山万水,曾去过大唐中原,也曾沿着丝路走过很多地方。对于沙漠,对于西域,对于丝路,对于更广阔大地,他是知道的。
“我出生在沙漠边缘,我在胡杨林围绕的绿洲里长大,我走过很多地方。我在很小时候,就跟随商队到处走。我很年轻又聪明,我会很多国家的说话,所以那些商队老板都认得我,他们叫我聪明的扎吉。”扎吉老人说道。
高仙芝还是个年轻人,他家里是高句丽贵族。高句丽被大唐所灭,高句丽余部都迁入内地。高仙芝父亲也来到西域安西都护府戍边。父亲因为战功,被授予游击将军,他在大**队里取得了地位。高仙芝也取得了军籍,高仙芝在二十岁时就被称为将军。
在那之前,年少的高仙芝,时常在研究西域,研究大漠。所以他和走过四海的扎吉老人一见如故。
“从大唐长安到西域远方,说神秘也不神秘。长安,那是繁华的所在,有大唐天子,大唐官吏和百姓。那里各国风物云集,财富如山。中原的物品,西域的物品,很多很多。商人们把西域的东西贩卖到了长安,甚至连番邦奴隶,各种碧眼舞姬,稀奇古怪的鸟雀,凶猛威武的狮子等猛兽,大海深处的珍珠珊瑚,各种颜色的宝石翡翠玛瑙,许多许多,都被贩卖到了长安。
中原的丝绸茶叶瓷器,毛笔宣纸砚台,都被贩卖到了远方,连来自蜀地的精美竹杖,商人们都贩卖到了远方。整个丝绸之路上,商贾络绎不绝。
就是因为这些贸易,所以从大汉到大唐,中原的王朝都花了很大精力保护这个通道。大凡那些王朝衰弱时候,他们就顾不到西域,一旦中原王朝强盛了,西域,是他们必须要控制的。所以本朝才有了安西都护府。
在茫茫的丝路上,荒漠,戈壁滩,沙漠,都是必不可少的。无数的城市也是必不可少的。土匪,无道的国君,兵匪,杀戮,抢劫,征战,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个苍凉黄黄的所在,是如山富贵所在,也是死亡所在。如果你想飞黄腾达,你就来西域,你如果想九死一生,你也来西域,这是丝路上商人的心情。不管他们来自中国还是西域,还是更远的地方,他们的心情和遭遇都是一样的。
他们都要面对茫茫的自然,面对这些人。“”老人娓娓说道,高仙芝静静听着。
“在这条丝路上,最危险的就是沙漠,还有匪。荒漠不可怕,只是带给人寂寞,面对苍茫的原野,你会觉得与世隔绝,你就感到寂寞,但是寂寞能带给人思考。荒漠过后就是隔壁,戈壁也不可怕,因为它不吃人。它和荒漠不同的,没有树木野草。戈壁的动物少,可是有。你要是没带干粮,你可以在荒漠戈壁找到动物,那些野羊,獾子,等等,都是你的食物。戈壁和荒漠里还有水。没有水,任何人都活不了了。
如果是沙漠,那里只有黄沙,那里很少有吃的,除非是一些很特殊动物。但是你抓到它们几率很低。所以你容易饿肚子。最关键是,沙漠没有水。“高仙芝听老人说道。
那时的高仙芝,还没有度过沙漠,他只是一个孩子,在梦想如何成为一个威武的人。因为在军营里,都是威武的人。他们是大**队。没有悲戚,没有哀叹,高仙芝父亲带着一家来到了这里,就是想如何活下去,活得更好。高句丽已经不存在了,即使存在,也是面临战争,抢夺。来到了西域,面对的,也是这些,只是代表的已经不是高句丽风雨飘摇的王朝,而是一个强大王朝,大唐。
高仙芝知道,自己要学会这里的知识,要知道这里的地理,风土,人情,自己才能征服这里。自己就是这里的主人。西域,故乡。故乡是那汉江边的城市,可是如今,那里已经是大唐安北都护府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