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杀人放火金腰带
  莫天金手上动作连贯,效率极快,转眼间,制作好的四十几只燃烧瓶,就剩下不到四分之一。
  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赌场内跳动的火光和浓烟,以及惊慌中四散奔逃着的,赌客们的身影。
  只是虽然在仇家的地盘上放火很爽,但是万一烧死了人,可就有些过头了。
  蔡全还算好,可沙大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货车司机,哪能背得起那么多条人命?
  他咽了口唾沫,犹豫了片刻后,还是出声对姜泽宇说道:“小宇,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太狠了?那些赌客们可是跟咱们无冤无仇啊。”
  “呵呵。”出人意料的是,姜泽宇听后非但没有一丝的后悔之意,反而冷笑了一声,语气默然地说道,“赌狗害人害己,死不足惜,老子送他们下地狱,是为百姓造福。”
  “啊?这……”
  听到姜泽宇语出惊人的发言,沙大彪顿时愣在了原地,同时直觉得心底泛起了一阵冰寒,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意气风发,阳光开朗的年轻人吗?
  一旁的莫天金倒是没有太过激烈的反应,但他的嘴角也是弯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没想到自己新找的这个老板竟然如此的杀伐决断,对于亲人来说,他是守护神,但对敌人而言,他是避之不及的噩梦。
  这样的人也许不为圣母们所接受,但却很对他的胃口。
  莫天金再次意识到,那一天自己没有在阳光药业的总部对伤了自己下属的方大勇出手,并且事后选择了归顺姜泽宇,是极为明智的。
  见空气中的气氛有些凝重,他开口解释道:“大家不用担心,我们的燃烧瓶是用酒精作为燃料的,不是汽油,杀伤力并不大。
  而且像赌场这类场所,其中的消防设施都很完善,除非里面藏着炸药,不然是不会死人的。”
  “哦,这倒还行。”沙大彪点着头道,心中悬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大彪,咱们也试试。”
  玻璃瓶碎裂的声响清脆悦耳,边上的蔡全有些技痒,在征得了莫天金的同意后,他也有学有样地点着了一只酒精燃烧瓶,并且鼓动着沙大彪也跟着他一起。
  蔡全、方大勇、黄令三兄弟在道上混了十多年,见过太多下了河就越陷越深,再也上不了岸的赌狗,其结局大部分都是家破人亡,甚至还会牵连到朋友和无辜者。
  所以对于姜泽宇极为冷血的发言,蔡全倒是觉得话糙理不糙。
  “不,不用了,全都给你吧。”沙大彪干笑着把蔡全递过来的燃烧瓶推了回去。
  虽然莫天金已经说了不会有事,但他还是做不出这种放火烧房子的大胆举动。
  沙大彪突然体会到,虽然他跟姜泽宇等人以兄弟相称,但是自己和身边的这三个人,也许并不是一路人。
  “额…那好吧。”
  既然沙大彪下不了手,蔡全也不打算强求,很快,剩下的几只燃烧瓶也被他扔到了楼下停着的车子上,一时间,小区内警报声不断。
  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赌徒都可以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刚玩不久的新手,他们和玩之前相比,基本没什么区别。
  但是如果不及时收手,就此沉迷下去的话,那么等待着他们的,往往只有两条路。
  一种是在渴望翻本的错误思维下,输的倾家荡产,最后连衣服都穿不起,另一种则是在玩之前,就已经拥有了庞大的资产,即便输了钱,也是点到为止的人生赢家。
  所以能开着车来赌场的,大部分都属于后者,车子的价位也自然不能低。
  错略计算下,光是蔡全扔的这几只燃烧瓶,就要使得赌场因为赔偿客人,而产生上千万的损失。
  “哈哈哈,爽!看那婆娘还嚣不嚣张!”
  眼见着楼下的火势越烧越旺,蔡全兴奋地大笑起来。
  “小宇,咱们快走吧,一会儿警察该来了。”
  沙大彪的反应则与蔡全截然不同,他一边紧张地看向周围,一边催促着姜泽宇道。
  毕竟这边的动静闹得太大了,就算这是个没多少住户的“鬼小区”,也肯定会有人报警。
  哪知道姜泽宇却是摇了摇头,他笑着说道:“急什么?‘古董店’在省城存在了将近二十年还不倒,怎么可能没有保护伞?放心,警察就算来,也得是在火灾平息之后。”
  其实还有一句话姜泽宇没有说,那就是这座赌场内的赌客中,很可能有市里或是省里的官员,甚至是市局的领导,他们总不会让下属来抓自己吧?
  说实话,对于沙大彪表现出的抗拒心理,姜泽宇还是比较失望的。虽然前者有为自己两肋插刀的觉悟,但对敌人还是不够狠,在未来,他注定不能把一些重要的位子交给沙大彪。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公,在本质上,每一个上位者所拥有的荣华富贵,都是靠着吸食对手的鲜血换来的。
  即便人类自诩为万物之长,可也终究挣不脱大自然弱肉强食的规则束缚。
  当然,姜泽宇并不会像“古董店”那样,开设赌场这种损阴德的买卖。
  可是随着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结下的仇家越来越多,明知不可为,却必须违背自己良心的那一天也终会到来。
  所以,姜泽宇今天来这里,除了要为沙大彪和蔡全报仇外,更是准备将火攻“古董店”的地下赌场作为一次预演,来磨练自己的心志。
  赌徒们是不值得可怜的,姜泽宇最先选择这里,也是为了少受一些良心上的谴责。
  也许有人会说,姜泽宇的想法很多余,属于妇人之仁,太过圣母,但其实这是错误的。
  不管是谁,都没有凭借个人的意愿,就能夺取他人生命或是所有之物的权力。
  这是一份罪孽,只有认清了它,并且有觉悟将其背负的人,才能算是真正的“人”。
  而那些将压迫、欺凌、掠夺当成理所应当之事,面对他人的苦难,心中毫无一丝波澜的家伙,只能被称为败类,连圣母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