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请柬与逃婚
李卫拿起纸卷扫了一眼,上边写的是昨天在官道所念的《春晓》,不过没填上诗名,写请柬的人用意很明显,请君把诗名填上。
字迹娟秀柔美,显是出自女性之手。
请柬是邀请他去参加几日之后的春园诗会,主人显然是担心他不来,语气显得非常的诚恳与期望,让人不好意思拒绝,落款,庄睫。
李卫笑得很开心,春园诗会必须去,这可是他一举成名,改变形象的一个好机会,岂能错过?
太守府外,有庄家的家奴站在一边等候,直至晴儿出来,家奴接过纸卷,立时小跑回府交差。
李卫吃过早餐后,靠坐软椅上,晃着二郎腿,心里在盘算着今天要去哪逛?
其实,许俊等一众纨绔刚才来过,邀请他去喝花酒,他以不舒服为借口拒绝了,许俊这帮纨绔是真正的酒囊饭袋,不适合他,他要当一个不仅会吃喝玩乐嫖赌,而且还要有文化,有理想,有抱负的高级纨绔。
集市仍旧繁华热闹,不过,李卫感觉到了些许与往日的不同。
大街上到处是青壮男子的身影,他们三五成群的逛街,说话的声音带着不同地方的语调,巡逻的士兵也比往常多了一倍,巡回的频率更是多了几倍。
发生了什么事?
李卫好奇询问李二,才知边关又笼罩战争的阴云,为防不测,便宜老爹不仅严令边关守将严防戒备,后方军队集结,同时征召五万青壮,随时开赴前线。
要打仗了吗?
李卫有些担心之余,却突然生出跃跃欲试之心,如果真开战起来,本少爷也想去看看。
李卫突然没了逛街的心情,回到家里,他让晴儿去书房找几本有关军事兵备等书念给他听。
苍云大陆的兵制皆是府兵制,除平时留守的少量精锐军队外,府兵都是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参战的武器和马匹自备,战后解甲务农。
李卫听得眉头大皱不已,农民平时忙着种田,哪有多少时间训练?武器又自备,这斗志和战斗力能有几高?还不如弄成类似古华夏大明帝国的屯田制,花点钱培养职业军人,打造极具战斗力的精锐军队?
为了李家,为了便宜老爹,也为了自已,他觉得有必要替便宜老爹出谋划策,改变现在落后的府兵制,推行屯田制,精心打造以职业军人为主力的精锐军队。
帮便宜老爹也罢,心血来潮也罢,李卫当即执笔挥毫,把所知道的东东写出来,屯田制的具体情况他不清楚,但只需要写出大致的意思就行,便宜老爹身边谋士如云,人才多多,只要采纳,他们会做好一切。
李卫忙乎了大半夜,总算把想说的东东都写到纸上,虽然写得有点乱,但大致的意思仍能够让人看得懂。
庄家,后院阁楼。
阁楼内,庄睫庄二娘子正端坐窗棂前,手托香腮出神,桌面上压着一卷纸,正是她之前所书的《春晓》,字迹娟秀优美,显示出她极厚的书法功底,不过,上首“春晓”两字极潦草,很是突兀,显得格格不入。
春晓两字肯定不是用毛笔书写的,好象是很硬很细的东西,书写出来的字迹才会那么细,咋看之下,感觉怪怪的,好象孩童随意涂鸦之作,可是,越审视却越让人动容。
字体虽细,但每一划都有如刀削斧劈,刚劲有力,看着潦草,却又一气呵成,行云流水中透着磅礴大气。
很显然,这是一种从未见过的新字体,而且是用另一种笔书写的,那一刻,庄睫的芳心被震撼了,玉颊浮现激动、羞赧的潮红,美眸异彩涟涟,带着几分的崇拜,几分的好奇与期待,还有几分的痴迷。
这位文采出众的大才子住在太守府内,莫非是李太守身边的谋士?
庄睫深吸一口气,强压下想闯太守府的冲动,再过几日便是春园诗会,再多待几日,便能一睹其风采了。
想象着那位大才子的长相容貌,她的脸颊满是羞赧红潮,心头有如小鹿,乱蹦乱跳。
“小娘子,不好啦……”侍女小玉神色仓惶的跑进来,“小娘子,不好啦……”
“怎么啦,一惊一咋的?”庄睫俏面微沉,不满的瞪着完全失态的小玉,春梦被搅,换谁心里都不爽。
“小娘子,李家来提亲了……”小玉一脸的仓惶担忧,她刚才在楼下,听好姐妹珠儿说的,李家的人来提亲,老爷已经应承下来。
“你说什么?”庄睫猛的站起,这消息如晴天霹雳,惊得她俏面惨白无血。
李姓在嘉月省只是大家族,传承了数百年的将门大家族,若是李家的任何男丁也就罢了,偏到了李刚李太守这一代,只生了李卫这么一根独苗,要命的是这位李少爷胸无半墨,只会吃喝玩乐嫖赌,n毒俱全,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脓,恶名显赫,嫁给这样的人,她宁愿削发出家。
她哪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小郎君,正是此时口中无恶不作的李家大少爷!
“小娘子,这可怎么办?”
小玉同样俏面惨白无血,她是小娘子的贴身丫环,小娘子出嫁,她也得陪嫁跟过去侍候,成为郎君房里的通房丫环,也就是侍妾。
李少爷的名声之坏,但凡稍有姿色的大姑娘小娘子,即便是已嫁为人妻的妇人,无不骇得花容失色,害怕碰到这位恶名鼎鼎的花花太岁而失了清白。小娘子要是嫁给这样的人,肯定生不如死,而自已的下场只怕更加凄惨。
“小玉,怎么办?”
庄睫也慌了手脚。
逃婚?
庄睫在极度恐慌之下,反倒冷静下来,打死她也不愿意嫁给臭名彰著的李少爷,可终身大事由不得她,父母之命不可违,除了逃婚,她别无选择。
“那……诗会怎么办?”
小玉愣了好半晌,也觉得唯有逃婚,或许方能逃过此未世大劫,只是,春园诗会过几天就要举办,自家小娘子可是对那位才学出众的大才子可是充满了期待,弄不好已是芳心暗许,逃婚岂不错过了?
庄睫低头想了想,丹红唇角露出一抹笑意,她想到自已的闺中蜜友,春园诗会的创始人之一,同样有着嘉月城小才女之称的斐五娘子,有她帮忙,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当下,主仆俩匆匆收捡行囊,借口出门访友,筹备诗会,乘坐马车,大摇大摆的出门。
庄睫先拜访了闺中蜜友斐五娘子,交待了一通,然后以逛街为由,把车夫赶走,再从后门溜进斐家,换了一身男装,主仆俩租了一辆马车,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嘉月城。
字迹娟秀柔美,显是出自女性之手。
请柬是邀请他去参加几日之后的春园诗会,主人显然是担心他不来,语气显得非常的诚恳与期望,让人不好意思拒绝,落款,庄睫。
李卫笑得很开心,春园诗会必须去,这可是他一举成名,改变形象的一个好机会,岂能错过?
太守府外,有庄家的家奴站在一边等候,直至晴儿出来,家奴接过纸卷,立时小跑回府交差。
李卫吃过早餐后,靠坐软椅上,晃着二郎腿,心里在盘算着今天要去哪逛?
其实,许俊等一众纨绔刚才来过,邀请他去喝花酒,他以不舒服为借口拒绝了,许俊这帮纨绔是真正的酒囊饭袋,不适合他,他要当一个不仅会吃喝玩乐嫖赌,而且还要有文化,有理想,有抱负的高级纨绔。
集市仍旧繁华热闹,不过,李卫感觉到了些许与往日的不同。
大街上到处是青壮男子的身影,他们三五成群的逛街,说话的声音带着不同地方的语调,巡逻的士兵也比往常多了一倍,巡回的频率更是多了几倍。
发生了什么事?
李卫好奇询问李二,才知边关又笼罩战争的阴云,为防不测,便宜老爹不仅严令边关守将严防戒备,后方军队集结,同时征召五万青壮,随时开赴前线。
要打仗了吗?
李卫有些担心之余,却突然生出跃跃欲试之心,如果真开战起来,本少爷也想去看看。
李卫突然没了逛街的心情,回到家里,他让晴儿去书房找几本有关军事兵备等书念给他听。
苍云大陆的兵制皆是府兵制,除平时留守的少量精锐军队外,府兵都是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参战的武器和马匹自备,战后解甲务农。
李卫听得眉头大皱不已,农民平时忙着种田,哪有多少时间训练?武器又自备,这斗志和战斗力能有几高?还不如弄成类似古华夏大明帝国的屯田制,花点钱培养职业军人,打造极具战斗力的精锐军队?
为了李家,为了便宜老爹,也为了自已,他觉得有必要替便宜老爹出谋划策,改变现在落后的府兵制,推行屯田制,精心打造以职业军人为主力的精锐军队。
帮便宜老爹也罢,心血来潮也罢,李卫当即执笔挥毫,把所知道的东东写出来,屯田制的具体情况他不清楚,但只需要写出大致的意思就行,便宜老爹身边谋士如云,人才多多,只要采纳,他们会做好一切。
李卫忙乎了大半夜,总算把想说的东东都写到纸上,虽然写得有点乱,但大致的意思仍能够让人看得懂。
庄家,后院阁楼。
阁楼内,庄睫庄二娘子正端坐窗棂前,手托香腮出神,桌面上压着一卷纸,正是她之前所书的《春晓》,字迹娟秀优美,显示出她极厚的书法功底,不过,上首“春晓”两字极潦草,很是突兀,显得格格不入。
春晓两字肯定不是用毛笔书写的,好象是很硬很细的东西,书写出来的字迹才会那么细,咋看之下,感觉怪怪的,好象孩童随意涂鸦之作,可是,越审视却越让人动容。
字体虽细,但每一划都有如刀削斧劈,刚劲有力,看着潦草,却又一气呵成,行云流水中透着磅礴大气。
很显然,这是一种从未见过的新字体,而且是用另一种笔书写的,那一刻,庄睫的芳心被震撼了,玉颊浮现激动、羞赧的潮红,美眸异彩涟涟,带着几分的崇拜,几分的好奇与期待,还有几分的痴迷。
这位文采出众的大才子住在太守府内,莫非是李太守身边的谋士?
庄睫深吸一口气,强压下想闯太守府的冲动,再过几日便是春园诗会,再多待几日,便能一睹其风采了。
想象着那位大才子的长相容貌,她的脸颊满是羞赧红潮,心头有如小鹿,乱蹦乱跳。
“小娘子,不好啦……”侍女小玉神色仓惶的跑进来,“小娘子,不好啦……”
“怎么啦,一惊一咋的?”庄睫俏面微沉,不满的瞪着完全失态的小玉,春梦被搅,换谁心里都不爽。
“小娘子,李家来提亲了……”小玉一脸的仓惶担忧,她刚才在楼下,听好姐妹珠儿说的,李家的人来提亲,老爷已经应承下来。
“你说什么?”庄睫猛的站起,这消息如晴天霹雳,惊得她俏面惨白无血。
李姓在嘉月省只是大家族,传承了数百年的将门大家族,若是李家的任何男丁也就罢了,偏到了李刚李太守这一代,只生了李卫这么一根独苗,要命的是这位李少爷胸无半墨,只会吃喝玩乐嫖赌,n毒俱全,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脓,恶名显赫,嫁给这样的人,她宁愿削发出家。
她哪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小郎君,正是此时口中无恶不作的李家大少爷!
“小娘子,这可怎么办?”
小玉同样俏面惨白无血,她是小娘子的贴身丫环,小娘子出嫁,她也得陪嫁跟过去侍候,成为郎君房里的通房丫环,也就是侍妾。
李少爷的名声之坏,但凡稍有姿色的大姑娘小娘子,即便是已嫁为人妻的妇人,无不骇得花容失色,害怕碰到这位恶名鼎鼎的花花太岁而失了清白。小娘子要是嫁给这样的人,肯定生不如死,而自已的下场只怕更加凄惨。
“小玉,怎么办?”
庄睫也慌了手脚。
逃婚?
庄睫在极度恐慌之下,反倒冷静下来,打死她也不愿意嫁给臭名彰著的李少爷,可终身大事由不得她,父母之命不可违,除了逃婚,她别无选择。
“那……诗会怎么办?”
小玉愣了好半晌,也觉得唯有逃婚,或许方能逃过此未世大劫,只是,春园诗会过几天就要举办,自家小娘子可是对那位才学出众的大才子可是充满了期待,弄不好已是芳心暗许,逃婚岂不错过了?
庄睫低头想了想,丹红唇角露出一抹笑意,她想到自已的闺中蜜友,春园诗会的创始人之一,同样有着嘉月城小才女之称的斐五娘子,有她帮忙,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当下,主仆俩匆匆收捡行囊,借口出门访友,筹备诗会,乘坐马车,大摇大摆的出门。
庄睫先拜访了闺中蜜友斐五娘子,交待了一通,然后以逛街为由,把车夫赶走,再从后门溜进斐家,换了一身男装,主仆俩租了一辆马车,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嘉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