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经年如故(1)
阮经年本以为自己会同族中诸多先辈一样,此生所有,献予家族。
或者下代家主长成那日,他能脱身世事,终得自在。
终此一生,也算圆满。
倘若没有意外的话。
阮经年出生时,阮家还在M国。
他生来性子淡,少有喜怒,欲求全无,整个人都带着股子仙气儿,好似你一不注意,他就要羽化而去。
这把可阮爱国愁坏了。
从阮二爷那代起,阮家从Y国到NZ,再辗转到M国,虽然小有薄产却总自觉如无根之萍,阖族最大的愿望便是回归故国。
家里的孩子自小熟背阮氏家谱,家族是如何起于微末,如何历经百年,传家诗书,祖上荣光,分毫不敢忘。
为的就是让子孙牢记责任。
离开故土的阮家,数代单传,耗费不起。
万幸从阮爱国后,两代人虽无大才,却自觉守着祖宗基业,为阮氏归国努力准备着。
只是寿数短了些。
每每思及此阮爱国便心里抽痛,白发人送黑发人,世间最大的哀痛莫过于此。
还好有阮经年,却偏偏剩的只有这个孩子。
无可否认,这个孩子是几乎完美的:聪敏之极,所谓过目不忘,举一反叁,不外如是,教他什么都能完美消化;
姿容绝世,那眉眼分明还是阮家人的模样,眼窝却微妙的深一两分,浅栗色的眼珠澄明又清亮,薄嘴唇生成花瓣的形状,颜色清淡,不笑时清冷肃穆,如隔云端,笑开时万物舒展,唇角生花。
将阮氏古藏典籍,诗书礼乐学到极致的他,身姿笔挺,一举一动纵使寻常,也见风流。
每每见到这个面容深刻的孩子,总让阮爱国恍然:大抵父亲终生怀想的所谓故国风骨便是这般吧。
只是太淡然了些,不争不抢,不喜不怒,出尘之态更似父亲口中的魏晋名士,翩翩然若要乘风而去。
这样的人才,放在从前那是举家要捧着的,而如今…并非是他不好,只是阮家后辈唯他一人,他如若出了世,入世者何人?
阮家子叁岁由长辈批命,批的其实是孩子的性子,性格既知便会送到相宜的环境里因材施教。
为阮经年这份出尘,阮爱国给他批的字是“孤”,遣教导送他去的地方是贫民窟,教的是“责任”二字。
都说他身上带着股仙气儿,阮经年自己却不怎么觉得。
这世间万物,或新奇,或老旧,或普通,或别致,总是有据可循,有理可依的,一旦得见其中原理——便知世事不过如此,喜怒惊惧实在全无必要——而这,并非难事。
府中的下仆和女佣因此畏惧于他,他心中虽觉并不必要,但也无意开解,至于后来被发配到贫民窟,虽然不明所以,但也并不抗拒。
此生或贫或富,不过都是一种体验。
所以被老约翰扔在布鲁克区的第五大街时,阮经年其实内心毫无波澜。
布鲁克区在m国N城是出了名的贫穷混乱,从非洲国家中东还有南方来的移民都聚集在这里,合法的,偷渡的,拉美裔,西班牙裔等等混居一处。
这里的人为了生存用尽手段,好些的可以在富裕人家做佣人,不然就只能在工厂里做又脏又累的苦力,即便如此还有许多人是找不到工作的,他们只能偷,抢,做色情交易,能耐的混帮派,收保护费,贩毒。
布鲁克是N城犯罪率和死亡率最高的地区,第五大街更是其中最臭名昭着的街区之一。
而这里,却有阮家给阮经年安排好的剧本——一个西班牙女郎,第五大街最富盛名的妓女,卡若琳。
这是个标准的美人,金发碧眼,雪白的皮肤,这里的黑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人:白人,看起来像贵族,长得美。
在阮经年站在原地两小时后,卡若琳过来带走了他。
跟我走。
这个女人带着满身的肆意与叛逆,眼里是死寂的冷漠与厌世,说话方式简洁得跟她大烟熏和满头爆炸卷的浮夸风格半点不搭。
但这种完成任务式的交流让阮经年没什么负担的跟她走了。
不过是一种体验。
卡若琳住的地方就在街后的公寓里,七十年代的M国格外萧条,临街的建筑和商铺并不密集,即便如此,这里开张的也就只有一间杂货铺,一个小酒吧和街尾一间画满涂鸦的修车厂。
卡若琳的客人大都来自这几个地方,不肖白天黑夜,有时是她自己出去找,找也不难,往街上一站或者往酒吧里一坐,自然有人找上来,有时是人家自己寻上门来,通常都酒气熏天,拍得门哐铛作响。
她心情好时,就会把客人迎进门一番纵情,心情不好便把人哄出门去,毫不留情。美人总是会有几分特权的,这片儿的帮派高层喜欢她,那她就有依仗在某些方面任性几分。
其他人就没有这等待遇了,在卡若琳这里吃了憋的男人们离开时就会把怒气撒到其他地方去,一路踢门骂骂咧咧是常态,更暴躁几分的直接破门而入,然后整栋公寓里就会响起刺耳的尖叫和破骂:
你这软蛋!在卡若琳那婊子那儿受了气到老娘这里来撒什么疯?!
狗娘养的!轻点!
啊,原来这栋楼里住的都是同行啊。
阮经年了悟。
卡若琳住的房子只有一个单间,除了床和沙发连衣柜都没有,衣服都是随意的仍在床上地上,沙发上,到处都是。
将阮经年带回来以后她就不再管他,每天除了把吃的给他就完全无视了他,甚至接客的时候都不避讳他。
阮经年也没甚所谓,这样一黑一白的肉体交缠在他眼中跟太极图没什么分别,就是太吵了些,生出的气味也太浑浊了些。
阮经年可以恍若不闻,来这里寻乐子的男人们却不能对这样漂亮气质高贵的孩子视而不见,虽然每次都会被卡若琳强行岔开,但次数多了,在卡若琳接客时,阮经年就会自觉出门,上街去闲晃:
一来那些杂碎的眼神令人不悦,二来也不想让卡若琳难做——虽然她每次都成功转移了那些嫖客的注意,但每次这些人都会趁机对她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
可即便这样卡若琳也没有赶走阮经年,骨子里透露着凉薄自私的女人竟会为他做到这种程度。
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厌倦吧。
但阮经年这样的人在第五大街这样的地方,不是卡若琳这样一个妓女能护得住的。
这一点在斯坦利看到阮经年的第一眼起就注定了。
斯坦利,布鲁克区最恶名远扬的毒蛇,第五大街的一把手,暴风匪帮的元老,卡若琳从前的倚仗,现在的终章。
为什么那时要带走我?
因为…太厌倦了。
作者有话说:
抱歉这两天没连上vpn,发晚了。
一下子发现收藏涨这么多,谢谢大家的捧场。
爸比是个有故事的男同学,番外预计会有5节吧,3节过去的经历,2节情路纠缠。
作为晚发的补偿,会再来一节爸比的番外,收藏满百再出一节,所以这两天我加油吧,先给大家起底神仙爸爸的过去。
——惊!世家公子竟曾深陷贫民窟,是设计还是命运?!(皮一下感觉还不错,科科)
或者下代家主长成那日,他能脱身世事,终得自在。
终此一生,也算圆满。
倘若没有意外的话。
阮经年出生时,阮家还在M国。
他生来性子淡,少有喜怒,欲求全无,整个人都带着股子仙气儿,好似你一不注意,他就要羽化而去。
这把可阮爱国愁坏了。
从阮二爷那代起,阮家从Y国到NZ,再辗转到M国,虽然小有薄产却总自觉如无根之萍,阖族最大的愿望便是回归故国。
家里的孩子自小熟背阮氏家谱,家族是如何起于微末,如何历经百年,传家诗书,祖上荣光,分毫不敢忘。
为的就是让子孙牢记责任。
离开故土的阮家,数代单传,耗费不起。
万幸从阮爱国后,两代人虽无大才,却自觉守着祖宗基业,为阮氏归国努力准备着。
只是寿数短了些。
每每思及此阮爱国便心里抽痛,白发人送黑发人,世间最大的哀痛莫过于此。
还好有阮经年,却偏偏剩的只有这个孩子。
无可否认,这个孩子是几乎完美的:聪敏之极,所谓过目不忘,举一反叁,不外如是,教他什么都能完美消化;
姿容绝世,那眉眼分明还是阮家人的模样,眼窝却微妙的深一两分,浅栗色的眼珠澄明又清亮,薄嘴唇生成花瓣的形状,颜色清淡,不笑时清冷肃穆,如隔云端,笑开时万物舒展,唇角生花。
将阮氏古藏典籍,诗书礼乐学到极致的他,身姿笔挺,一举一动纵使寻常,也见风流。
每每见到这个面容深刻的孩子,总让阮爱国恍然:大抵父亲终生怀想的所谓故国风骨便是这般吧。
只是太淡然了些,不争不抢,不喜不怒,出尘之态更似父亲口中的魏晋名士,翩翩然若要乘风而去。
这样的人才,放在从前那是举家要捧着的,而如今…并非是他不好,只是阮家后辈唯他一人,他如若出了世,入世者何人?
阮家子叁岁由长辈批命,批的其实是孩子的性子,性格既知便会送到相宜的环境里因材施教。
为阮经年这份出尘,阮爱国给他批的字是“孤”,遣教导送他去的地方是贫民窟,教的是“责任”二字。
都说他身上带着股仙气儿,阮经年自己却不怎么觉得。
这世间万物,或新奇,或老旧,或普通,或别致,总是有据可循,有理可依的,一旦得见其中原理——便知世事不过如此,喜怒惊惧实在全无必要——而这,并非难事。
府中的下仆和女佣因此畏惧于他,他心中虽觉并不必要,但也无意开解,至于后来被发配到贫民窟,虽然不明所以,但也并不抗拒。
此生或贫或富,不过都是一种体验。
所以被老约翰扔在布鲁克区的第五大街时,阮经年其实内心毫无波澜。
布鲁克区在m国N城是出了名的贫穷混乱,从非洲国家中东还有南方来的移民都聚集在这里,合法的,偷渡的,拉美裔,西班牙裔等等混居一处。
这里的人为了生存用尽手段,好些的可以在富裕人家做佣人,不然就只能在工厂里做又脏又累的苦力,即便如此还有许多人是找不到工作的,他们只能偷,抢,做色情交易,能耐的混帮派,收保护费,贩毒。
布鲁克是N城犯罪率和死亡率最高的地区,第五大街更是其中最臭名昭着的街区之一。
而这里,却有阮家给阮经年安排好的剧本——一个西班牙女郎,第五大街最富盛名的妓女,卡若琳。
这是个标准的美人,金发碧眼,雪白的皮肤,这里的黑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人:白人,看起来像贵族,长得美。
在阮经年站在原地两小时后,卡若琳过来带走了他。
跟我走。
这个女人带着满身的肆意与叛逆,眼里是死寂的冷漠与厌世,说话方式简洁得跟她大烟熏和满头爆炸卷的浮夸风格半点不搭。
但这种完成任务式的交流让阮经年没什么负担的跟她走了。
不过是一种体验。
卡若琳住的地方就在街后的公寓里,七十年代的M国格外萧条,临街的建筑和商铺并不密集,即便如此,这里开张的也就只有一间杂货铺,一个小酒吧和街尾一间画满涂鸦的修车厂。
卡若琳的客人大都来自这几个地方,不肖白天黑夜,有时是她自己出去找,找也不难,往街上一站或者往酒吧里一坐,自然有人找上来,有时是人家自己寻上门来,通常都酒气熏天,拍得门哐铛作响。
她心情好时,就会把客人迎进门一番纵情,心情不好便把人哄出门去,毫不留情。美人总是会有几分特权的,这片儿的帮派高层喜欢她,那她就有依仗在某些方面任性几分。
其他人就没有这等待遇了,在卡若琳这里吃了憋的男人们离开时就会把怒气撒到其他地方去,一路踢门骂骂咧咧是常态,更暴躁几分的直接破门而入,然后整栋公寓里就会响起刺耳的尖叫和破骂:
你这软蛋!在卡若琳那婊子那儿受了气到老娘这里来撒什么疯?!
狗娘养的!轻点!
啊,原来这栋楼里住的都是同行啊。
阮经年了悟。
卡若琳住的房子只有一个单间,除了床和沙发连衣柜都没有,衣服都是随意的仍在床上地上,沙发上,到处都是。
将阮经年带回来以后她就不再管他,每天除了把吃的给他就完全无视了他,甚至接客的时候都不避讳他。
阮经年也没甚所谓,这样一黑一白的肉体交缠在他眼中跟太极图没什么分别,就是太吵了些,生出的气味也太浑浊了些。
阮经年可以恍若不闻,来这里寻乐子的男人们却不能对这样漂亮气质高贵的孩子视而不见,虽然每次都会被卡若琳强行岔开,但次数多了,在卡若琳接客时,阮经年就会自觉出门,上街去闲晃:
一来那些杂碎的眼神令人不悦,二来也不想让卡若琳难做——虽然她每次都成功转移了那些嫖客的注意,但每次这些人都会趁机对她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
可即便这样卡若琳也没有赶走阮经年,骨子里透露着凉薄自私的女人竟会为他做到这种程度。
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厌倦吧。
但阮经年这样的人在第五大街这样的地方,不是卡若琳这样一个妓女能护得住的。
这一点在斯坦利看到阮经年的第一眼起就注定了。
斯坦利,布鲁克区最恶名远扬的毒蛇,第五大街的一把手,暴风匪帮的元老,卡若琳从前的倚仗,现在的终章。
为什么那时要带走我?
因为…太厌倦了。
作者有话说:
抱歉这两天没连上vpn,发晚了。
一下子发现收藏涨这么多,谢谢大家的捧场。
爸比是个有故事的男同学,番外预计会有5节吧,3节过去的经历,2节情路纠缠。
作为晚发的补偿,会再来一节爸比的番外,收藏满百再出一节,所以这两天我加油吧,先给大家起底神仙爸爸的过去。
——惊!世家公子竟曾深陷贫民窟,是设计还是命运?!(皮一下感觉还不错,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