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女仵作 第193节
第三九八章 毫无头绪
那薛灵仙到底是将门虎女,这会儿已经镇定了下来。
她接过一旁关天意递来的帕子,擦掉了手中的血迹,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出门的时候,还仔细看过的,匣子里的确是放着我从我阿娘那里抄来的方子。”
“还有两副我已经抓好了的药”,她说着,将翻过去的盒子,翻了过来。
那盒子的底部,的的确确的如同她所言,放着一张纸,还有两包药。手腕上的鲜血,已经将那张药方子给染红了,鲜血从匣子的缝隙里漏了出来,流在了拿的人手中。
先前拿着锦盒的女婢剑娥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在来的路上,匣子便没有脱过奴婢的手。来了沈家之后,奴婢内急想要出恭,那匣子里装的是药……”
“我不敢带进茅厕里去,怕池九爷有忌讳,便将那匣子,放在了一旁的石桌子上。”
剑娥说着,白了一张小脸,“奴有功夫在身,若是有人来了,我定是能够听见的,所以也不担心,旁人把这东西拿走了去。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竟然就出事了……”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奴婢该死。”
池时眯了眯眼睛,看了正在磕头的剑娥一眼,拿起那只断手。
沈家这个宅院,是她同周羡一手布置的,沈观澜方才住进来不久,这院子里尚未充斥着难闻的药味。这个手这般的新鲜,应该就是在府中被人砍掉的。
可是凶手又是为什么,要刻意的把这么一个血淋淋的手,放进薛灵仙的锦盒里呢?
“截面很平整,是用利器直接斩断的,凶手要不是有神兵利器,那就是有功夫在身。”
池时的话音刚落,就听到那韩王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所有人都朝着他所在方向看了过去,不知道何时,他已经跑到了一张石头圆桌跟前,在那上头,有一个打开了的布包袱,包袱摊开了来,一大堆手帕乱糟糟的堆在上面。
在一堆手帕中间,伸出了一个大大的脚掌来。
那脚掌的上头,带了一截子小腿,上头的腿毛,迎风飘扬。
韩王瞧着,趴在地上一边哭一边吐了起来。
“你没事带这么多手帕做什么?”薛灵仙惨白着一张脸,好奇的问道。
那韩王嗷嗷直哭,一边吸着鼻子,一边说道,“我也不想哭的,就是我这眼泪止不住,我怕今日哭得多了,讨人嫌,就多带了几条帕子,省得没有什么可以擦眼泪的。”
池时听着,嘴角抽了抽。
你到底要流多少眼泪啊!便是五个婴儿一起尿,一日也用不了这么多帕子啊!
简直绝了!
“这可怎么办,以后我都不敢拿帕子了,我怕一拿拿出一条腿来!以后……以后只能用袖子擦眼泪了!”韩王说着,又看了那短脚一眼,干呕起来。
池时走了过去,从一堆帕子里拿出了那只脚,“你可以把帕子挂在衣衫上,人丐帮帮主瞧见你,都要高呼一声九袋长老!”
她说着,看向了那只脚,“这是一只男子的左脚,脚底有茧,夏天喜欢打赤脚,亦或者是需要行军的人。脚指甲很长,没有修剪,往好的说,有些不拘小节,往差里说,是个邋遢鬼。”
“虽然血腥味很重,但都没有办法掩盖他脚上的臭味。同手一眼,被切割得十分的平整,刚砍下来不久。十有八九,乃是从同一个人身上砍下来的。”
沈观澜听着,站了起身,他双手抱臂,一脸兴味的看着那只脚,“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我大婚这日,有人在我的府上,将一个人分了尸,然后塞得到处都是?”
“看来这个人,同我有很深的仇怨。”
池时没有接话,现如今看来,这个线索还十分的少,要等罐罐来了,将剩下的尸体找出来,她方才好验尸。
这里离池家不远,久乐一人骑马飞奔而去,脚程十分的快,耽误的这一会儿功夫,他已经牵着罐罐跑了回来。
那小毛驴儿瞧见了池时,欢快的过去舔了舔,然后瞧见一旁的周羡,又高兴的用脑袋朝着他顶了顶。
周羡伸出手来,摸了摸它的脑袋,“罐罐跑累了么?要乖乖的干活,一会儿才有糖吃哦!”
罐罐甩了甩尾巴,吸了吸鼻子,朝着一个方向,噔噔噔的跑了过去。
池时同周羡对视了一眼,在它的后头跟上了,它跑得极快,不一会儿的功夫便跑到了花园子里,直接冲到了墙角的荆棘丛里,方才定住,回过头来,朝着池时同周羡高兴的甩起尾巴来。
池时快步的走了过去,往罐罐的嘴中塞了一颗糖。
然后探头朝着那荆棘丛中一看,只见那刺棚子里,躺着一具无头的尸体,却了一只手同一只脚。
“找到了,但是没有头。现场有大量的血迹,并且有打斗的痕迹,十有八九这里便是第一案发现场。”
池时说着,皱了皱眉头,“久乐你牵着罐罐到处再寻寻,看看能不能找到头。”
她说着,伸手轻轻地一抓,直接将那荆棘丛中的尸体给提了出来。
因为周遭的植物都有刺,尸体上到处都是小小的划伤,在他剩余的手中,还握着一朵牵牛花,也不知道是不小心挂住的,还是早先便握在手中了。
池时将他放在了一旁的地上,那死者穿着蓝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是短打的样式。腰间插着一把竹笛,看上去有些陈旧了,孔上已经没有了笛膜。
池时看在眼里,伸手一拔,开始验起了尸来。
“在下池时,来听你今世之苦。”
“死者男,约莫三十来岁。右手臂曾经受过严重的刀伤,被治愈过留下了疤痕,两手都有明显的格挡伤痕,胸口凹陷了下去,应该是被人重拳击打,肋骨断裂……这一点极有可能乃是死因。”
池时说着,指了指衣襟上的血迹,“被击打之后,腹内大量出血,死者吐血身亡。倒入荆棘丛中之后,被人用利器割断了手掌,脚掌,还有头颅。”
“围墙上没有喷溅型的血迹,应该是如我所言死后再分尸。”
第三九九章 杀人预告
因为今日大婚,沈府里的人都忙着在前厅里张灯结彩,准备喜宴之事。
端着一大堆东西的仆从们,来去匆匆的,也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犄角旮旯的荆棘丛中,还有人在杀人。
池时想着,在四周看了看,最近都没有下雨。荆棘丛从青石板路一直覆盖到了墙角根,密密麻麻地,几乎瞧不见泥土,上头缠满了开得正好的牵牛花,蓝白蓝白的,格外好看。
青石板路已经被清扫过了,干干净净的,一个脚印都没有留下。
那边的沈观澜,已经询问起了管家,“可有瞧见什么古怪的生人?”
管家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公子,今日家中有喜事,虽然时辰尚早,但是来了不少客人。”
客人们非富即贵的,也不可能自己个一个人就甩手摔脚的来了,那可不得有丫鬟婆子小厮马夫一堆生人。
“而且,咱们府上初开,不光买了好些下人。为了办好喜宴,还特意请了京城春江楼的人来,操办筵席。”管家支支吾吾的,话中言语不详,意有所指。
沈观澜娶的是赵相的嫡亲孙女,沈家虽然没了,只剩下他孤家寡人一个,宫中最不吝啬在这种地方彰显仁德,不仅太皇太后亲自帮着下了聘礼,今日宫中也派了御厨来。
御厨自然也不是一个人,徒弟帮手小太监,叠起来有一摞。
可以说,这府上的生人,那比熟人还多。
管家想着,头上汗津津的,他悄悄地看了一眼神在在的池时,又看了一眼把扇子摇得快要飞起的周羡,这鬼晓得大喜之人,还能出人命官司啊!
“罐罐,你可是脑袋痒,怎么还在这树上蹭了起来?”
周羡说着,走了过去,拉起了小毛驴的缰绳,它刚吃完糖,这会儿像是兴奋过了头。
那小毛驴罐罐,却像是没有听着一样,又继续拱了拱树。
那哭啼啼的韩王这会儿方才从包袱里藏着一只脚的恐怖故事中走出来,远远地瞧见那边躺着一具没有脑袋的尸体,又捂了捂嘴,朝着周羡身边走去。
“这驴养得极好,十分肥硕,瞧着比马都壮实!”韩王说着,伸出手来,摸了摸罐罐的屁股。那带着温度的动物皮毛,让他心中镇定了几分。
罐罐被他一摸,又是往前一拱,那棵大树摇晃了几下,落下了几片叶子来。
韩王只感觉一阵劲风袭来,他仰头一看,大叫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头!头!”他嚷嚷出声。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那树枝丫间,落下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直直的撞进了韩王的怀中,韩王又是一声大叫,伸手一拨,那头颅咕噜噜的滚落到了池时的脚边。
池时低下头去,皱了皱眉头。
这头颅紧闭着双眼,口中咬着一张布条,看上去有些像过年舞狮子时,狮子吐出了一张吉祥如意的卷联似的。
她伸手一抠,从那头中抠出了一张带血的白布来,抖了开来。
罐罐见头已经掉下来了,也不再顶树,乖巧的跟在了周羡的屁股后头,朝着池时走去。
“写了些什么?”周羡好奇的问道。
池时将布递给了他,脸色微变,“来自凶手的挑战书。你也可以说是预告书。这只是他杀人的一个开始而已。”
周羡接过来一看,只见那白布之上,用鲜血写了满了大字:明日午时太白楼,坏掉的狼心狗肺。
那字写得奇丑无比,歪歪扭扭的,且字体极大,像是刚刚握笔写字的三岁小童。
“凶手的意思是,明日午时,他要在太白楼再杀一人?”
周羡这话一出,周围的人全都面面相觑,议论纷纷起来。
“简直岂有此理,他把人命当什么?如果在明日午时之前,抓不到凶手,便又有另外一个人要死掉。可是现在这个死者,我们连是谁都不知道”,周羡说着,走到了沈观澜面前。
“今日乃是你大婚之日,这事不能耽误。但人命关天,我需要排查一下死者的身份。”
沈观澜看了看自己修剪的十分整齐的手指甲,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你随便查便是,这么野蛮的杀人手法,与毒无关,自然是没有我什么事情了。”
他说着,抬起眸来,瞥了池时一眼,又对周羡说道,“不过阿羡我劝你,请个大师去去晦气,这大白天街上走着,也能遇到煞星,真是倒霉到家了。”
池时听着,呵呵一笑,“那可不是,也不知道是谁,生得一张乌鸦嘴,明明是大喜事,他非得左一个棺材脸又一个哭丧的,这不不幸言中了。”
“这哪里能简简单单用倒霉到家四个字来形容的,这分明就是黑得发亮。”
沈观澜听得气血上涌,“你这个人!不要不知好歹,以前阿羡好好的仙人当着,现在都成阎王了,不都是因为你?”
池时挑了挑眉,“我以前还好好的爷爷当着呢!”
沈观澜嘴巴张了张,实在是不知道从何怼起,袖子一甩,朝着前院走去。
一旁的周羡,无语凝噎,他也不知道,为何池时同沈观澜二人看对方那般不顺眼。
池时懒得理会他,端起那人头朝着管家问道,“府上可有什么人不见了,可有人认得他?”
管家白着一张脸,用袖子胡乱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老奴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未对着人头来认人的……这实在是……池仵作容老奴仔细看看。”
他说着微微凑近了一些,过了好一会儿,方才惊呼出声,“这个人我认得,不是我们府上的。”
管家说着,忙对着一旁看热闹的小厮说到,“你快去把伙房的伍婆子找来!”
那小厮一听,拔腿就跑。
管家又擦了擦汗,仔细的看了看,连连点头,“没错的,没错的,这是那个烧火婆子的同乡,那天我在角门瞧见她了。天气热,我们公子苦夏,好些菜吃不完,伙房那些人就给分了。”
那薛灵仙到底是将门虎女,这会儿已经镇定了下来。
她接过一旁关天意递来的帕子,擦掉了手中的血迹,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出门的时候,还仔细看过的,匣子里的确是放着我从我阿娘那里抄来的方子。”
“还有两副我已经抓好了的药”,她说着,将翻过去的盒子,翻了过来。
那盒子的底部,的的确确的如同她所言,放着一张纸,还有两包药。手腕上的鲜血,已经将那张药方子给染红了,鲜血从匣子的缝隙里漏了出来,流在了拿的人手中。
先前拿着锦盒的女婢剑娥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在来的路上,匣子便没有脱过奴婢的手。来了沈家之后,奴婢内急想要出恭,那匣子里装的是药……”
“我不敢带进茅厕里去,怕池九爷有忌讳,便将那匣子,放在了一旁的石桌子上。”
剑娥说着,白了一张小脸,“奴有功夫在身,若是有人来了,我定是能够听见的,所以也不担心,旁人把这东西拿走了去。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竟然就出事了……”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奴婢该死。”
池时眯了眯眼睛,看了正在磕头的剑娥一眼,拿起那只断手。
沈家这个宅院,是她同周羡一手布置的,沈观澜方才住进来不久,这院子里尚未充斥着难闻的药味。这个手这般的新鲜,应该就是在府中被人砍掉的。
可是凶手又是为什么,要刻意的把这么一个血淋淋的手,放进薛灵仙的锦盒里呢?
“截面很平整,是用利器直接斩断的,凶手要不是有神兵利器,那就是有功夫在身。”
池时的话音刚落,就听到那韩王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所有人都朝着他所在方向看了过去,不知道何时,他已经跑到了一张石头圆桌跟前,在那上头,有一个打开了的布包袱,包袱摊开了来,一大堆手帕乱糟糟的堆在上面。
在一堆手帕中间,伸出了一个大大的脚掌来。
那脚掌的上头,带了一截子小腿,上头的腿毛,迎风飘扬。
韩王瞧着,趴在地上一边哭一边吐了起来。
“你没事带这么多手帕做什么?”薛灵仙惨白着一张脸,好奇的问道。
那韩王嗷嗷直哭,一边吸着鼻子,一边说道,“我也不想哭的,就是我这眼泪止不住,我怕今日哭得多了,讨人嫌,就多带了几条帕子,省得没有什么可以擦眼泪的。”
池时听着,嘴角抽了抽。
你到底要流多少眼泪啊!便是五个婴儿一起尿,一日也用不了这么多帕子啊!
简直绝了!
“这可怎么办,以后我都不敢拿帕子了,我怕一拿拿出一条腿来!以后……以后只能用袖子擦眼泪了!”韩王说着,又看了那短脚一眼,干呕起来。
池时走了过去,从一堆帕子里拿出了那只脚,“你可以把帕子挂在衣衫上,人丐帮帮主瞧见你,都要高呼一声九袋长老!”
她说着,看向了那只脚,“这是一只男子的左脚,脚底有茧,夏天喜欢打赤脚,亦或者是需要行军的人。脚指甲很长,没有修剪,往好的说,有些不拘小节,往差里说,是个邋遢鬼。”
“虽然血腥味很重,但都没有办法掩盖他脚上的臭味。同手一眼,被切割得十分的平整,刚砍下来不久。十有八九,乃是从同一个人身上砍下来的。”
沈观澜听着,站了起身,他双手抱臂,一脸兴味的看着那只脚,“所以你的意思是,在我大婚这日,有人在我的府上,将一个人分了尸,然后塞得到处都是?”
“看来这个人,同我有很深的仇怨。”
池时没有接话,现如今看来,这个线索还十分的少,要等罐罐来了,将剩下的尸体找出来,她方才好验尸。
这里离池家不远,久乐一人骑马飞奔而去,脚程十分的快,耽误的这一会儿功夫,他已经牵着罐罐跑了回来。
那小毛驴儿瞧见了池时,欢快的过去舔了舔,然后瞧见一旁的周羡,又高兴的用脑袋朝着他顶了顶。
周羡伸出手来,摸了摸它的脑袋,“罐罐跑累了么?要乖乖的干活,一会儿才有糖吃哦!”
罐罐甩了甩尾巴,吸了吸鼻子,朝着一个方向,噔噔噔的跑了过去。
池时同周羡对视了一眼,在它的后头跟上了,它跑得极快,不一会儿的功夫便跑到了花园子里,直接冲到了墙角的荆棘丛里,方才定住,回过头来,朝着池时同周羡高兴的甩起尾巴来。
池时快步的走了过去,往罐罐的嘴中塞了一颗糖。
然后探头朝着那荆棘丛中一看,只见那刺棚子里,躺着一具无头的尸体,却了一只手同一只脚。
“找到了,但是没有头。现场有大量的血迹,并且有打斗的痕迹,十有八九这里便是第一案发现场。”
池时说着,皱了皱眉头,“久乐你牵着罐罐到处再寻寻,看看能不能找到头。”
她说着,伸手轻轻地一抓,直接将那荆棘丛中的尸体给提了出来。
因为周遭的植物都有刺,尸体上到处都是小小的划伤,在他剩余的手中,还握着一朵牵牛花,也不知道是不小心挂住的,还是早先便握在手中了。
池时将他放在了一旁的地上,那死者穿着蓝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是短打的样式。腰间插着一把竹笛,看上去有些陈旧了,孔上已经没有了笛膜。
池时看在眼里,伸手一拔,开始验起了尸来。
“在下池时,来听你今世之苦。”
“死者男,约莫三十来岁。右手臂曾经受过严重的刀伤,被治愈过留下了疤痕,两手都有明显的格挡伤痕,胸口凹陷了下去,应该是被人重拳击打,肋骨断裂……这一点极有可能乃是死因。”
池时说着,指了指衣襟上的血迹,“被击打之后,腹内大量出血,死者吐血身亡。倒入荆棘丛中之后,被人用利器割断了手掌,脚掌,还有头颅。”
“围墙上没有喷溅型的血迹,应该是如我所言死后再分尸。”
第三九九章 杀人预告
因为今日大婚,沈府里的人都忙着在前厅里张灯结彩,准备喜宴之事。
端着一大堆东西的仆从们,来去匆匆的,也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犄角旮旯的荆棘丛中,还有人在杀人。
池时想着,在四周看了看,最近都没有下雨。荆棘丛从青石板路一直覆盖到了墙角根,密密麻麻地,几乎瞧不见泥土,上头缠满了开得正好的牵牛花,蓝白蓝白的,格外好看。
青石板路已经被清扫过了,干干净净的,一个脚印都没有留下。
那边的沈观澜,已经询问起了管家,“可有瞧见什么古怪的生人?”
管家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公子,今日家中有喜事,虽然时辰尚早,但是来了不少客人。”
客人们非富即贵的,也不可能自己个一个人就甩手摔脚的来了,那可不得有丫鬟婆子小厮马夫一堆生人。
“而且,咱们府上初开,不光买了好些下人。为了办好喜宴,还特意请了京城春江楼的人来,操办筵席。”管家支支吾吾的,话中言语不详,意有所指。
沈观澜娶的是赵相的嫡亲孙女,沈家虽然没了,只剩下他孤家寡人一个,宫中最不吝啬在这种地方彰显仁德,不仅太皇太后亲自帮着下了聘礼,今日宫中也派了御厨来。
御厨自然也不是一个人,徒弟帮手小太监,叠起来有一摞。
可以说,这府上的生人,那比熟人还多。
管家想着,头上汗津津的,他悄悄地看了一眼神在在的池时,又看了一眼把扇子摇得快要飞起的周羡,这鬼晓得大喜之人,还能出人命官司啊!
“罐罐,你可是脑袋痒,怎么还在这树上蹭了起来?”
周羡说着,走了过去,拉起了小毛驴的缰绳,它刚吃完糖,这会儿像是兴奋过了头。
那小毛驴罐罐,却像是没有听着一样,又继续拱了拱树。
那哭啼啼的韩王这会儿方才从包袱里藏着一只脚的恐怖故事中走出来,远远地瞧见那边躺着一具没有脑袋的尸体,又捂了捂嘴,朝着周羡身边走去。
“这驴养得极好,十分肥硕,瞧着比马都壮实!”韩王说着,伸出手来,摸了摸罐罐的屁股。那带着温度的动物皮毛,让他心中镇定了几分。
罐罐被他一摸,又是往前一拱,那棵大树摇晃了几下,落下了几片叶子来。
韩王只感觉一阵劲风袭来,他仰头一看,大叫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头!头!”他嚷嚷出声。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那树枝丫间,落下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直直的撞进了韩王的怀中,韩王又是一声大叫,伸手一拨,那头颅咕噜噜的滚落到了池时的脚边。
池时低下头去,皱了皱眉头。
这头颅紧闭着双眼,口中咬着一张布条,看上去有些像过年舞狮子时,狮子吐出了一张吉祥如意的卷联似的。
她伸手一抠,从那头中抠出了一张带血的白布来,抖了开来。
罐罐见头已经掉下来了,也不再顶树,乖巧的跟在了周羡的屁股后头,朝着池时走去。
“写了些什么?”周羡好奇的问道。
池时将布递给了他,脸色微变,“来自凶手的挑战书。你也可以说是预告书。这只是他杀人的一个开始而已。”
周羡接过来一看,只见那白布之上,用鲜血写了满了大字:明日午时太白楼,坏掉的狼心狗肺。
那字写得奇丑无比,歪歪扭扭的,且字体极大,像是刚刚握笔写字的三岁小童。
“凶手的意思是,明日午时,他要在太白楼再杀一人?”
周羡这话一出,周围的人全都面面相觑,议论纷纷起来。
“简直岂有此理,他把人命当什么?如果在明日午时之前,抓不到凶手,便又有另外一个人要死掉。可是现在这个死者,我们连是谁都不知道”,周羡说着,走到了沈观澜面前。
“今日乃是你大婚之日,这事不能耽误。但人命关天,我需要排查一下死者的身份。”
沈观澜看了看自己修剪的十分整齐的手指甲,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你随便查便是,这么野蛮的杀人手法,与毒无关,自然是没有我什么事情了。”
他说着,抬起眸来,瞥了池时一眼,又对周羡说道,“不过阿羡我劝你,请个大师去去晦气,这大白天街上走着,也能遇到煞星,真是倒霉到家了。”
池时听着,呵呵一笑,“那可不是,也不知道是谁,生得一张乌鸦嘴,明明是大喜事,他非得左一个棺材脸又一个哭丧的,这不不幸言中了。”
“这哪里能简简单单用倒霉到家四个字来形容的,这分明就是黑得发亮。”
沈观澜听得气血上涌,“你这个人!不要不知好歹,以前阿羡好好的仙人当着,现在都成阎王了,不都是因为你?”
池时挑了挑眉,“我以前还好好的爷爷当着呢!”
沈观澜嘴巴张了张,实在是不知道从何怼起,袖子一甩,朝着前院走去。
一旁的周羡,无语凝噎,他也不知道,为何池时同沈观澜二人看对方那般不顺眼。
池时懒得理会他,端起那人头朝着管家问道,“府上可有什么人不见了,可有人认得他?”
管家白着一张脸,用袖子胡乱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老奴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未对着人头来认人的……这实在是……池仵作容老奴仔细看看。”
他说着微微凑近了一些,过了好一会儿,方才惊呼出声,“这个人我认得,不是我们府上的。”
管家说着,忙对着一旁看热闹的小厮说到,“你快去把伙房的伍婆子找来!”
那小厮一听,拔腿就跑。
管家又擦了擦汗,仔细的看了看,连连点头,“没错的,没错的,这是那个烧火婆子的同乡,那天我在角门瞧见她了。天气热,我们公子苦夏,好些菜吃不完,伙房那些人就给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