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旗袍『po1⒏mobi』
第二天,陈景恩要继续昨天的商务会议,把司机叫了过来,送杜蓓琪回了西苑。
杜蓓琪一进门就看到客厅里堆着两个行李箱,沉青枝正在整理衣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要回海鑫的原因,她整个人精神了许多,说话做事逻辑清晰,恢复成了以前那个精明能干的杜太太。
杜蓓琪看着她,摇了摇头,这次回去,不知道有什么狂风暴雨等着她们,也许又是一段人生的大起大落,只有沉青枝才会这么高兴。杜蓓琪和她打招呼,陪她一起整理衣物,准备马上就搬回去。
二楼尽头的房间是杜蓓琪的卧室,她很少在这里留宿,那间卧室没人管理,变成了杂物间,堆放了许多从她海鑫运来的小时候的东西。
这段时间因为照顾妈妈,她在西苑留宿,住在客房里,没去理会那间房,马上要离开了,沉青枝让她去那间房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带走。
她来到走廊尽头,打开了卧室门,遵照沉青枝的意思进来看看,顺带怀念一下幼年的时光。
墙上挂着大大小小的奖状,桌上放着颜色各异的奖杯,澳洲、美国的最多,冲浪的、游泳的、二胡的,不少是老师同学们自己制作的奖品,她都保留了下来。记忆中,老师总喜欢奖励她一条小小的蓝色条带,那是她最开心的时刻。
走上前,伸手触碰那些物品,想起了陈景恩的“秘密小屋”。原来,他保留的那些才是值得怀念的东西,是真正有价值的回忆,而她保留的,只是曾经的骄傲和荣耀而已。人总是这样,喜欢享受高光时刻,面对曾经的尴尬和困苦,她选择遗忘,而陈景恩选择面对。
打开衣柜,里面挂着一件件小时候的演出服,旗袍、唐装、汉服、洋装、晚礼服,应有尽有,还有参加冲浪比赛的连体衣。她抬手,轻轻抚过衣物,一一触摸,像在触摸童年的记忆。
忽然,她被角落里的一件服装吸引,倾身拨开衣架,把那件衣物从柜子里取了出来。
她低头打量,手里的是一件定制的短袖旗袍,低领、斜襟的传统样式,小小巧巧,适合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穿。浓郁的紫罗兰色,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也没褪色,像是浸过风信子的花汁,带上了永不凋亡的艳丽色彩。
旗袍的周边镶着金线,和布料完全密合,见不到一丝线头,整件服装平整光洁、做工精细,拿在手上有牛奶般的丝滑触感。
旗袍腰侧有一处明显的缩窄,显然是做了收身处理,缩窄处绣了一朵盛开的金色牡丹,雍容华贵、富丽堂皇,一看就知道是出自沉青枝的手笔。妈妈很喜欢这些花花草草,多半是她找人做旗袍时,要求设计师绣上去的。
等等,这件旗袍怎么这么眼熟?脑中划过一道闪电,光弧乍现、白光窜动,惊得她变了脸色。
——直到有一天,我又发疯,趁所有人不注意,跑去了大街上。
——我看到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穿着金边的紫色旗袍,腰际还绣着一朵金色的牡丹,拿着一把乐器在街边演奏。
这、这是杜蓓琪嘴皮颤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把旗袍高高举起,从头看到尾,逐寸逐寸扫视,越看越熟悉,忽然之间,手中的东西变得有千斤重,几乎拿不稳了。
黄昏、斜阳、百老汇。
紫色的旗袍、金色的牡丹、褐色的二胡还有那个一头棕发的男孩。
有什么东西像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不断上涨,涌进了她的脑海,在她记忆深处拍打着。
—— Are you lost?
—— Even worse. I lost my faith in life.
—— Remember that which does not kill us makes us stronger. You are awesome. You are amazing. Hopefully you will regain your confidence in life.
如画的场景、如诗的话语,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黄昏的暮影、闪烁的霓虹、晃动的人影,还有英俊的小哥哥,一切是那么美、那么美。
原来是这样,是这样啊。
那一天的日落时分,在纽约市的百老汇大街上,她遇见了陈景恩。
是她,是她说的那些话,是她给他演奏的《梦回纽约》,是她鼓励他走出了人生的低谷,是她给了他生存的希望,一切都是她,是她啊。
她怎么就忘了呢,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一幕忘了呢?
傻呀,真是太傻了。
难怪在哈瓦那,第一次遇见他时就有种熟悉的感觉,原来他们早在十一年前就见过了。
她想起来了,那一次的演出是在百老汇的剧院中,原定的人选是狄沐筠,在上飞机的前一天,狄慧玉生病了,狄沐筠要照顾她,没办法去美国,苏敏临时叫她来顶替。当时她住在英国,特地从伦敦飞来了纽约。
清晨时分,她路过布鲁克林大桥,看到壮丽的日出,随手写下了《梦回纽约》这首曲子。上午,她和乐团排练,因为是非常熟悉的曲目,配合并无大碍,下午顺利完成了演出。
演出完后,她沿着百老汇大道闲逛,想起了自己写的曲子,站在街头即兴演奏起来,演奏完后,发现身边坐了一个失魂落魄的少年,不正是十七岁的陈景恩吗?
墨黑的眼瞳、高挺的鼻梁、棕色的长发,垂头丧气地坐在她身边,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犹如一缕抽离人群的游魂。
她想起来了,什么都想起来了,是他,是陈景恩,那个样子,就是他。
由于胸牌是提前制作的,没法更换,她只能佩戴狄沐筠的胸牌参加演出,之后戴着它上街,也没有摘下来。后来在街上遇到陈景恩,劝了他几句,因为只是一件小事,举手之劳而已,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很快就忘记了她和陈景恩的见面,如果不是这件紫色旗袍,她恐怕一辈子都想不起来。
她紧紧拽着旗袍,捂在自己胸口,止不住地笑,开始是小声、压抑地笑,最后抬起头、耸着肩,望着天花板哈哈大笑。
她笑弯了腰,手扶在腿上,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真是白痴,白痴陈景恩,白痴杜蓓琪,十一年前,他遇见的明明是她啊,因为一个误会,却变成了狄沐筠。
他感激的、喜欢的、保护的,明明应该是她呀,怎么就这么阴差阳错的变了人了呢?
太傻了,实在太傻了,愚不可及。她忘记了往事,他也被胸牌糊弄,两人的姻缘差点就错过了,真是一对糊涂蛋啊。
那个根植在陈景恩脑海里的身影,让人懊恼、心烦、缠人的身影,终于可以彻底去除了,她好开心,好兴奋,感觉自己被幸运之神光顾了。
她得意忘形了好半天,这才想起自己在卧室里。
现在要干什么?对了,打电话,她想在第一时间通知陈景恩这个好消息。
抬起手腕,正想用腕表拨打电话,想起陈景恩现在还在商务会议现场,不想影响他开会,她决定等到中午休息时间再打给他。
她把那件紫色旗袍拿去了一楼,让佣人打包装进行李箱,打算一起运回海鑫去。
两小时后,母女两人准备好了所有东西,佣人们把她和沉青枝的行李一起装进了SUV里。
杜蓓琪想着,等她告诉陈景恩十一年前那件事时,一定要按下电话录音,把他听到事情真相后的声音和话语记录下来,看他到时候有什么反应。
他会不会激动得失了魂?
或者,懊恼得失语?
枉他聪明一世,没想到,会栽在这件事上。
她站在客厅里,自顾自地乐着,天马行空地幻想着陈景恩的表现,耳边传来了沉青枝的声音:“蓓琪,你好了吗?我都收拾好了,可以走了。”
“我好了。”杜蓓琪朝门外走去,门外停着沉青枝平时开的那辆SUV。
“妈,你现在可以开车吗?”杜蓓琪见她坐上了驾驶位,担心她的情绪不稳定,不适合开车。
沉青枝不以为然地说:“妈妈都开了叁十多年的车了,你怀疑我的技术?”
杜蓓琪不想和沉青枝争执,这里回海鑫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而已,并不太远,感觉沉青枝应该可以应付,也就没管了。
天色暗了下来,分明是早上,却如同到了傍晚时分,光线晦暗,天与地仿佛失去了分界,变成了浑然一体的状态。
骤然间,风声大作、树枝乱颤,灰尘被刮得满天飞舞,细沙钻进眼里,让人难受得想流泪。
杜蓓琪揉了揉眼,努力撑起眼皮,举目眺望,远方乌云翻滚,快要下暴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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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蓓琪一进门就看到客厅里堆着两个行李箱,沉青枝正在整理衣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要回海鑫的原因,她整个人精神了许多,说话做事逻辑清晰,恢复成了以前那个精明能干的杜太太。
杜蓓琪看着她,摇了摇头,这次回去,不知道有什么狂风暴雨等着她们,也许又是一段人生的大起大落,只有沉青枝才会这么高兴。杜蓓琪和她打招呼,陪她一起整理衣物,准备马上就搬回去。
二楼尽头的房间是杜蓓琪的卧室,她很少在这里留宿,那间卧室没人管理,变成了杂物间,堆放了许多从她海鑫运来的小时候的东西。
这段时间因为照顾妈妈,她在西苑留宿,住在客房里,没去理会那间房,马上要离开了,沉青枝让她去那间房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带走。
她来到走廊尽头,打开了卧室门,遵照沉青枝的意思进来看看,顺带怀念一下幼年的时光。
墙上挂着大大小小的奖状,桌上放着颜色各异的奖杯,澳洲、美国的最多,冲浪的、游泳的、二胡的,不少是老师同学们自己制作的奖品,她都保留了下来。记忆中,老师总喜欢奖励她一条小小的蓝色条带,那是她最开心的时刻。
走上前,伸手触碰那些物品,想起了陈景恩的“秘密小屋”。原来,他保留的那些才是值得怀念的东西,是真正有价值的回忆,而她保留的,只是曾经的骄傲和荣耀而已。人总是这样,喜欢享受高光时刻,面对曾经的尴尬和困苦,她选择遗忘,而陈景恩选择面对。
打开衣柜,里面挂着一件件小时候的演出服,旗袍、唐装、汉服、洋装、晚礼服,应有尽有,还有参加冲浪比赛的连体衣。她抬手,轻轻抚过衣物,一一触摸,像在触摸童年的记忆。
忽然,她被角落里的一件服装吸引,倾身拨开衣架,把那件衣物从柜子里取了出来。
她低头打量,手里的是一件定制的短袖旗袍,低领、斜襟的传统样式,小小巧巧,适合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穿。浓郁的紫罗兰色,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也没褪色,像是浸过风信子的花汁,带上了永不凋亡的艳丽色彩。
旗袍的周边镶着金线,和布料完全密合,见不到一丝线头,整件服装平整光洁、做工精细,拿在手上有牛奶般的丝滑触感。
旗袍腰侧有一处明显的缩窄,显然是做了收身处理,缩窄处绣了一朵盛开的金色牡丹,雍容华贵、富丽堂皇,一看就知道是出自沉青枝的手笔。妈妈很喜欢这些花花草草,多半是她找人做旗袍时,要求设计师绣上去的。
等等,这件旗袍怎么这么眼熟?脑中划过一道闪电,光弧乍现、白光窜动,惊得她变了脸色。
——直到有一天,我又发疯,趁所有人不注意,跑去了大街上。
——我看到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穿着金边的紫色旗袍,腰际还绣着一朵金色的牡丹,拿着一把乐器在街边演奏。
这、这是杜蓓琪嘴皮颤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把旗袍高高举起,从头看到尾,逐寸逐寸扫视,越看越熟悉,忽然之间,手中的东西变得有千斤重,几乎拿不稳了。
黄昏、斜阳、百老汇。
紫色的旗袍、金色的牡丹、褐色的二胡还有那个一头棕发的男孩。
有什么东西像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不断上涨,涌进了她的脑海,在她记忆深处拍打着。
—— Are you lost?
—— Even worse. I lost my faith in life.
—— Remember that which does not kill us makes us stronger. You are awesome. You are amazing. Hopefully you will regain your confidence in life.
如画的场景、如诗的话语,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黄昏的暮影、闪烁的霓虹、晃动的人影,还有英俊的小哥哥,一切是那么美、那么美。
原来是这样,是这样啊。
那一天的日落时分,在纽约市的百老汇大街上,她遇见了陈景恩。
是她,是她说的那些话,是她给他演奏的《梦回纽约》,是她鼓励他走出了人生的低谷,是她给了他生存的希望,一切都是她,是她啊。
她怎么就忘了呢,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一幕忘了呢?
傻呀,真是太傻了。
难怪在哈瓦那,第一次遇见他时就有种熟悉的感觉,原来他们早在十一年前就见过了。
她想起来了,那一次的演出是在百老汇的剧院中,原定的人选是狄沐筠,在上飞机的前一天,狄慧玉生病了,狄沐筠要照顾她,没办法去美国,苏敏临时叫她来顶替。当时她住在英国,特地从伦敦飞来了纽约。
清晨时分,她路过布鲁克林大桥,看到壮丽的日出,随手写下了《梦回纽约》这首曲子。上午,她和乐团排练,因为是非常熟悉的曲目,配合并无大碍,下午顺利完成了演出。
演出完后,她沿着百老汇大道闲逛,想起了自己写的曲子,站在街头即兴演奏起来,演奏完后,发现身边坐了一个失魂落魄的少年,不正是十七岁的陈景恩吗?
墨黑的眼瞳、高挺的鼻梁、棕色的长发,垂头丧气地坐在她身边,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犹如一缕抽离人群的游魂。
她想起来了,什么都想起来了,是他,是陈景恩,那个样子,就是他。
由于胸牌是提前制作的,没法更换,她只能佩戴狄沐筠的胸牌参加演出,之后戴着它上街,也没有摘下来。后来在街上遇到陈景恩,劝了他几句,因为只是一件小事,举手之劳而已,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很快就忘记了她和陈景恩的见面,如果不是这件紫色旗袍,她恐怕一辈子都想不起来。
她紧紧拽着旗袍,捂在自己胸口,止不住地笑,开始是小声、压抑地笑,最后抬起头、耸着肩,望着天花板哈哈大笑。
她笑弯了腰,手扶在腿上,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真是白痴,白痴陈景恩,白痴杜蓓琪,十一年前,他遇见的明明是她啊,因为一个误会,却变成了狄沐筠。
他感激的、喜欢的、保护的,明明应该是她呀,怎么就这么阴差阳错的变了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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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根植在陈景恩脑海里的身影,让人懊恼、心烦、缠人的身影,终于可以彻底去除了,她好开心,好兴奋,感觉自己被幸运之神光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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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手腕,正想用腕表拨打电话,想起陈景恩现在还在商务会议现场,不想影响他开会,她决定等到中午休息时间再打给他。
她把那件紫色旗袍拿去了一楼,让佣人打包装进行李箱,打算一起运回海鑫去。
两小时后,母女两人准备好了所有东西,佣人们把她和沉青枝的行李一起装进了SUV里。
杜蓓琪想着,等她告诉陈景恩十一年前那件事时,一定要按下电话录音,把他听到事情真相后的声音和话语记录下来,看他到时候有什么反应。
他会不会激动得失了魂?
或者,懊恼得失语?
枉他聪明一世,没想到,会栽在这件事上。
她站在客厅里,自顾自地乐着,天马行空地幻想着陈景恩的表现,耳边传来了沉青枝的声音:“蓓琪,你好了吗?我都收拾好了,可以走了。”
“我好了。”杜蓓琪朝门外走去,门外停着沉青枝平时开的那辆SUV。
“妈,你现在可以开车吗?”杜蓓琪见她坐上了驾驶位,担心她的情绪不稳定,不适合开车。
沉青枝不以为然地说:“妈妈都开了叁十多年的车了,你怀疑我的技术?”
杜蓓琪不想和沉青枝争执,这里回海鑫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而已,并不太远,感觉沉青枝应该可以应付,也就没管了。
天色暗了下来,分明是早上,却如同到了傍晚时分,光线晦暗,天与地仿佛失去了分界,变成了浑然一体的状态。
骤然间,风声大作、树枝乱颤,灰尘被刮得满天飞舞,细沙钻进眼里,让人难受得想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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