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复仇营的锤炼
成也复仇营,败也复仇营。
奔溃的复仇营承担不起失去郑恩之后的后果,也再也不想过那种全家任人揉虐、随时可能举家丧命的生活,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人,还是为了复仇,他们都不能再溃败了。
停止溃败的复仇营将士,在五百余堪堪合格、充当斥候的骑兵,及差点没沦为陪葬者的敢死营的带领下,以命换命,很快将百五十正白旗重骑兵吞的连渣都不剩。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渣都不剩,一百五十余正白旗残牛录,被愤怒、屈辱、仇恨等多重极端情绪的控制下,给淹没了,没有一人得以存活,也没有一人得以保留全尸。
连带着五百余跟风的关宁老少妇孺都有死伤过半。
事实证明,只要鼓起勇气,只要放开手脚不要命的进攻,基数庞大的汉人军队就是无敌的,可惜汉人军队做到奋不顾身的太少。
此时此刻,劫后余生的郑恩深刻体会到了,什么是战场,什么是打仗。
看似必胜的局,打出了一个全线崩溃,当战局看似必败的时刻,突然的变故,又让战局活了,并且起死回生,反败为胜。
就像是演义里面赤壁之战原型,陈友谅对战朱元璋一样,军事、经济、地盘都超过朱元璋十倍或者接近十倍的陈友谅,还有着顺流而下的天然优势,最后竟成了最后的失败者。
偏偏陈友谅不是输给了朱元璋,而是输给了自己,输给了叛徒。
就像是正史里面的赤壁之战一样,集天下共主运势于身的曹操,竟然败给了丧家之犬和守家之奴。
或者说曹操的天下精锐,几十万雄师,是败给了水土不服,败给了瘟疫,败给了所没有的水师。
这就是战场,一个瞬息万变,不到最后,永远也猜不准结局的地方。
小镇水到渠成的被拿下了,小小的镇子,挤沙丁鱼罐头似的挤了两千余关民百姓,加上俘虏跟着鞑子出战的两百余,一个小镇收获了接近两千余的关民百姓。
可坐在小镇最大的院落大厅里的郑恩,却提不起多高兴。
除了必要指挥大局的值班军官,此次随军的文武高层齐聚一堂,不管是一人之下的甘辉,还是刚刚被提拔为敢死营新编前部千总的郑秋田,都是脸色阴沉。
大厅的气氛压抑的让人窒息。
特别是此时的甘辉还在履行职责汇报战果。
“……此战我军先被两次贯穿了敢死营左部,又被鞑子骑兵从左翼击溃,从而整个复仇营……”
甘辉汇报时候是冷冰冰的,看不出感情的浮动,复仇营参将高文采却是听不下去了,高文采轰然起身,却头也不抬,拱手着,弯着腰,说出口的声音满是颓废:
“大帅,副帅,末将身为复仇营参将,却未能约束……”
“高文采,你还有脸打断青狼,你有说话的权……”
“大力!”
高文采怀着愧疚的心态打断了甘辉,谁都能看出来他是想认错,想请罪。
郑大力怀着责备的心态打断了高文采,三公子差点因为复仇营的崩溃而丧命,这种九死一生,是郑大力所不能接受的。
因为郑大力很清楚,现在的三公子对于整个郑家的重要性,没看现在三公子只是凭借家主九牛一毛的支持,就已经做到表面上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胜于蓝了吗?
而且郑家家臣养子青年一代天骄,追随郑家公子的不同,也体现了几位公子在郑家的地位,或者体现了家主心中的地位。
而年龄大点的就三位公子,从二公子的贴身护卫是单纯武力一流的郑大力,和三公子的贴身护卫是郑家年青一代家臣养子中,双骄之一的甘辉就可以看出。
郑恩的地位,绝不是他心中的那样,哪怕二公子郑渡的零花钱比他高一倍,哪怕看起来他最不受待见,总会特别严厉的对待,但特别严厉的对待何尝不是一种特殊对待呢?
而且双骄之二贴身保护大公子的施琅,是家臣,甘辉之前一直叫郑青狼,是养子。
所以,在郑大力看来,让三公子陷入危险,就是最大的罪过,如果让他的公子郑渡知道三公子有个三长两短,他郑大力也别想活了。
以郑大力的忠臣,他也不会独活,就像当初在彰义门甘辉对郑恩一样,当时的甘辉就从未想过放下郑恩,独自逃命,哪怕当时已经到了无解的局。
郑恩打断郑大力是因为这个事情也不能完全怨高文采,高文采是世袭的锦衣卫千总而已,大明武官什么操行,特别还是这种京官、纨绔。
高文采能有现在这能力,已经是京官武官之中的难得的佼佼者了,也算是矮子里挑高子了。
何况,真正掌控大军的是郑恩与甘辉,高文采并没有起到什么决定性作用。
“大力,这个事情不怨高兄,要怪也只能怪我。
复仇营参战本来就是最大的失误,我自认为复仇营都是全军挑选出来对鞑子仇恨最深的,并且他们都时刻挂记着这仇恨。
但没想到他们对鞑子的恐惧,会超过他们时常挂在嘴边的仇恨,更没想到这恐鞑症会这么严重。
一百个打一个,还打输了,无法想象。”
这个是郑恩始料不及的,郑恩继续沉声道:
“我们郑家军虽然名声遍布天下,但是我们郑家军的底蓄很差,特别是对战我们的主要敌人清虏的时候,本就不高的战力,连一成都发挥不出来。
这样的我们,又以什么跟清虏为敌呢?
所以我才会做出带复仇营参战的举动,明明知道很危险,还这么去做的人是我,这又怎么能怨高兄呢?”
一声声的高兄,让高文采感觉胸沉重,一口气提到了嗓子眼,眼睛都红了,哽咽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高兄,还有在座的诸位,大家完全不用像现在这样后怕,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次之后,这次的九死一生,最少真正的锤炼了复仇营……”
奔溃的复仇营承担不起失去郑恩之后的后果,也再也不想过那种全家任人揉虐、随时可能举家丧命的生活,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人,还是为了复仇,他们都不能再溃败了。
停止溃败的复仇营将士,在五百余堪堪合格、充当斥候的骑兵,及差点没沦为陪葬者的敢死营的带领下,以命换命,很快将百五十正白旗重骑兵吞的连渣都不剩。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渣都不剩,一百五十余正白旗残牛录,被愤怒、屈辱、仇恨等多重极端情绪的控制下,给淹没了,没有一人得以存活,也没有一人得以保留全尸。
连带着五百余跟风的关宁老少妇孺都有死伤过半。
事实证明,只要鼓起勇气,只要放开手脚不要命的进攻,基数庞大的汉人军队就是无敌的,可惜汉人军队做到奋不顾身的太少。
此时此刻,劫后余生的郑恩深刻体会到了,什么是战场,什么是打仗。
看似必胜的局,打出了一个全线崩溃,当战局看似必败的时刻,突然的变故,又让战局活了,并且起死回生,反败为胜。
就像是演义里面赤壁之战原型,陈友谅对战朱元璋一样,军事、经济、地盘都超过朱元璋十倍或者接近十倍的陈友谅,还有着顺流而下的天然优势,最后竟成了最后的失败者。
偏偏陈友谅不是输给了朱元璋,而是输给了自己,输给了叛徒。
就像是正史里面的赤壁之战一样,集天下共主运势于身的曹操,竟然败给了丧家之犬和守家之奴。
或者说曹操的天下精锐,几十万雄师,是败给了水土不服,败给了瘟疫,败给了所没有的水师。
这就是战场,一个瞬息万变,不到最后,永远也猜不准结局的地方。
小镇水到渠成的被拿下了,小小的镇子,挤沙丁鱼罐头似的挤了两千余关民百姓,加上俘虏跟着鞑子出战的两百余,一个小镇收获了接近两千余的关民百姓。
可坐在小镇最大的院落大厅里的郑恩,却提不起多高兴。
除了必要指挥大局的值班军官,此次随军的文武高层齐聚一堂,不管是一人之下的甘辉,还是刚刚被提拔为敢死营新编前部千总的郑秋田,都是脸色阴沉。
大厅的气氛压抑的让人窒息。
特别是此时的甘辉还在履行职责汇报战果。
“……此战我军先被两次贯穿了敢死营左部,又被鞑子骑兵从左翼击溃,从而整个复仇营……”
甘辉汇报时候是冷冰冰的,看不出感情的浮动,复仇营参将高文采却是听不下去了,高文采轰然起身,却头也不抬,拱手着,弯着腰,说出口的声音满是颓废:
“大帅,副帅,末将身为复仇营参将,却未能约束……”
“高文采,你还有脸打断青狼,你有说话的权……”
“大力!”
高文采怀着愧疚的心态打断了甘辉,谁都能看出来他是想认错,想请罪。
郑大力怀着责备的心态打断了高文采,三公子差点因为复仇营的崩溃而丧命,这种九死一生,是郑大力所不能接受的。
因为郑大力很清楚,现在的三公子对于整个郑家的重要性,没看现在三公子只是凭借家主九牛一毛的支持,就已经做到表面上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胜于蓝了吗?
而且郑家家臣养子青年一代天骄,追随郑家公子的不同,也体现了几位公子在郑家的地位,或者体现了家主心中的地位。
而年龄大点的就三位公子,从二公子的贴身护卫是单纯武力一流的郑大力,和三公子的贴身护卫是郑家年青一代家臣养子中,双骄之一的甘辉就可以看出。
郑恩的地位,绝不是他心中的那样,哪怕二公子郑渡的零花钱比他高一倍,哪怕看起来他最不受待见,总会特别严厉的对待,但特别严厉的对待何尝不是一种特殊对待呢?
而且双骄之二贴身保护大公子的施琅,是家臣,甘辉之前一直叫郑青狼,是养子。
所以,在郑大力看来,让三公子陷入危险,就是最大的罪过,如果让他的公子郑渡知道三公子有个三长两短,他郑大力也别想活了。
以郑大力的忠臣,他也不会独活,就像当初在彰义门甘辉对郑恩一样,当时的甘辉就从未想过放下郑恩,独自逃命,哪怕当时已经到了无解的局。
郑恩打断郑大力是因为这个事情也不能完全怨高文采,高文采是世袭的锦衣卫千总而已,大明武官什么操行,特别还是这种京官、纨绔。
高文采能有现在这能力,已经是京官武官之中的难得的佼佼者了,也算是矮子里挑高子了。
何况,真正掌控大军的是郑恩与甘辉,高文采并没有起到什么决定性作用。
“大力,这个事情不怨高兄,要怪也只能怪我。
复仇营参战本来就是最大的失误,我自认为复仇营都是全军挑选出来对鞑子仇恨最深的,并且他们都时刻挂记着这仇恨。
但没想到他们对鞑子的恐惧,会超过他们时常挂在嘴边的仇恨,更没想到这恐鞑症会这么严重。
一百个打一个,还打输了,无法想象。”
这个是郑恩始料不及的,郑恩继续沉声道:
“我们郑家军虽然名声遍布天下,但是我们郑家军的底蓄很差,特别是对战我们的主要敌人清虏的时候,本就不高的战力,连一成都发挥不出来。
这样的我们,又以什么跟清虏为敌呢?
所以我才会做出带复仇营参战的举动,明明知道很危险,还这么去做的人是我,这又怎么能怨高兄呢?”
一声声的高兄,让高文采感觉胸沉重,一口气提到了嗓子眼,眼睛都红了,哽咽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高兄,还有在座的诸位,大家完全不用像现在这样后怕,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次之后,这次的九死一生,最少真正的锤炼了复仇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