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道倾天 第630节
  呜的一声闷响,一锤凭空而现,狠狠的砸在了来袭大刀之上,那口大刀全然没有抗衡余地被砸飞了出去,而刀疤的另一只鹰抓手,仍旧一如原势,毫无花假,势如破竹的抓了个正着,生生地抓到了锤面上,顿时五指寸断,鲜血淋漓——没办法,锤太大了,对方势头太猛太疾,全无转圜余地!
  随着大锤乍现,刀疤连左小多的整个人都看不见了。
  适时,左小多手持两柄训练用锤,这一锤将刀砸飞,将一只手杠废掉,而另一只手的锤,已经有如摧山断岳一般的砸在刀疤胸前。
  口中犹自骂道:“擦,就这点浅薄实力,也敢在老子面前充大份!又是黑话又是盘道的,你咋不上天!”
  只是一锤,已然将那刀疤胸骨砸了个粉粉碎,龙血飞刀随心而出,纵意一划,早已将其手指头切断,将空间戒指抢了过来。
  这戒指里可是有化空石的,一定不能砸碎,尽早收入囊中是关键。
  刀疤倒飞而出,眼中神色,全是绝望错愕。
  随着倒飞,眼中终于满是黑暗。
  ……
  ……
  我姓任,我叫任中龙。
  我从小就相信,我是人中之龙。
  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天生异象——在我的左脸上,天生就有一道刀疤。
  这是上天留下的痕迹。
  上天怕丢掉了我这个天地主角,而特意留下的疤痕。
  虽然真实原因,是我出生的那天,妈妈开不了骨缝,没办法只有剖腹产,但是,在动刀的时候突然一块巨大的陨石砸下来,整个医院都晃动了一下,那时候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医生的手术刀就插到了我的娇嫩的小脸上造成的……
  但是,这是天意。
  为什么只有我出生的时候,才会掉下那么大的石头?而且,偏偏那块石头,别人都没事,就我自己因为振动原因,在妈妈肚子里就吃了一刀?
  这都是天意!
  因为,我是主角。
  等我长大懂事了,我更加确信,我是主角。
  因为当时让整个城市震动的那块大石头,就落在了我家里。
  砸破了护罩,这本就很奇怪。
  又正好是落在了我的家里,就更奇怪了。
  虽然那块石头将我们家砸破产了;虽然那块石头经过很多人研究之后没啥用,我爸爸找了好多人帮忙,挪到了院子一侧。
  当做了假山。
  但,自从我懂事了,我就知道,这块石头肯定不简单。
  要不然,哪里来的这么多的巧合?
  尤其是等我上学了,认字了,开始看网络,在看了一个特别英俊的作家,风凌天下写的一本凌天传说之后,我就更加确定了,我是主角。
  是的。
  那本书的主角在娘胎里练功,而我也一样,在娘胎里就挨了一刀。
  他的名字叫凌天,而我的名字,叫任中龙。
  我姓任,我是中字辈;我爸没文化,不是武者,没有资质,但是,取名字就给取了这个名字。
  这,也是天意!
  肯定是的。
  所以,我是主角。
  既然是主角,肯定有我的金手指。但是,我的金手指在哪里?
  在我觉醒星魂之后,可以修炼之后,我就更加确定,我是主角。因为我家很穷,我的资质很差。
  还有比我更明显的主角模板么?
  这明显就是废柴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故事啊。
  但是,我的金手指还没到账。
  但是,说不定,老天爷早就将我的金手指送来了……对的,就是那块石头。
  它太巧了。
  我出生的当天,就落到我家院子里了。
  将我们中产的家庭,砸的稀碎,让我爸爸一蹶不振,将我的童年变得艰辛——这是妥妥的主角待遇!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所以我开始研究这块石头。
  我借了很多工具,开始分解这块石头。
  在此之前很多人研究过,没有用的一块石头,但是我就是感觉他有用。我为了分解这块石头,整整用了两年时间,用尽了工具!
  因为分解这块石头需要力气,我的修炼,居然比平常还快。
  这一定是我的金手指给我的磨炼!
  一块一块的碎石从这块巨大的石头上被我磨下来,扔掉。
  终于,在那天,我感觉到了石头的柔软!
  是的,你能相信石头柔软么?我相信。
  因为,我见到了。
  在我用各种办法,砸了这块石头两年之后,这块石头变得只有篮球大小。
  而且,用手摸上去,很细腻的感觉,就像是美玉一样的质感。
  我开始往里继续磨,然后他变得很柔软。
  很容易,就开了。
  而且像是一个西瓜一样的,被我掰开了。
  在那一刻,我甚至没看里面有什么,但是我很确定,我的金手指,到账了。
  我的主角之路,终于开始,我的废柴逆袭之路,终于展开,我即将开始装逼打脸闯天下闯江湖了……
  这里面,果然有一块石头。
  我摸到这块石头,我的心顿时安定了。
  外挂,妥妥到账。
  我果然是主角。
  然后我开始研究这块石头。
  然后我发现,这块石头,不对,应该是我的外挂。貌似用处并不是很大,它只是完美的隐匿我的气息。
  上课的时候,我分明就在教室,但是,只要我不说话,所有老师和同学都察觉不到我的存在。
  甚至他们会遗忘我。
  于是我将这块石头收了起来,我已经知道了它的用处。
  隐匿!
  虽然并不知道能隐匿到什么级别,但是有了他,我什么都可以有。
  我家穷。
  从得到石头开始,我开始尝试。我先去偷了邻居家的钱,就跟着他们回家,然后看着他们将钱放起来,然后我出手,拿走。
  没发现。
  然后我又偷了很多人。
  从来没人发现我。
  然后我去超市,去商店;看上什么东西,拿了就走。没人注意我!
  然后我开始去药店,丹药店,修炼物品店,看上什么东西,我拿着就走。
  没人注意我!
  我的修为,开始飞速增长。
  这很正常,我是主角嘛!
  我是任中龙,人中之龙!
  后来,我去星魂玉店,去银行……所到之处,畅通无阻。
  没有任何人发现我。
  我就是这么牛逼。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突破了先天。修炼速度并不是很快,但是,也赶上了大部队的速度。
  二十二岁,到了胎息境界,然后开始做任务。
  我发现了,我有这个特征,我应该做刺客!
  无往而不利。
  我完成了很多别人完不成的任务。
  我在胎息境界,我能暗杀丹元境界,而且是丹元境界巅峰,完全没有任何意外,我就这么走到他的身后,一刀砍在脖子上!
  如果砍不死,我收刀,站在一边就可以,他发现不了我。
  等时机合适了,再砍一刀。
  到了我二十八岁,就已经丹元宗师。
  我娶了我们的校花做老婆,但是我很失望,我暗恋了她这么多年,但是上床后,我发现,她跟别的女人也没什么两样。
  同样的感觉。
  索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