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妇思夫
这间屋子可是个好地方,循窗望去,恰好能看见擂台上的状况,虽然相隔二十来米,但在他变态的视力下,他甚至看到擂台上有只可怜兮兮的小蚂蚁在哭泣,它迷路了……
当然,凭借钱财银子是不可能占据这地方的,这屋子的主人已经被叶天不知道丢哪去了,他自己也忘了,不对,是压根就没记在心里,只是随意一丢,像扔垃圾似的。
累了倦了,小憩一会儿,时间缓缓流逝,万众瞩目之中,集会终于开始了。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想要举行这么一场盛会着实不容易,若是没有袁绍的支持,甄家是万万没有那个能力的。
爽朗的夜空繁星闪烁,大如银盘的神月高高挂起,洒下遍地银辉。
一排排的红灯笼争相亮起,将这方地域映衬得亮如白昼。
擂台很大,十丈方圆,上面铺着一层红布,高出地面约莫一米,在靠近甄府门口的擂台边缘,还架设了一方小石台,比擂台要高上半米,经由台阶可以走上去,石台上的空间被一层半透明的红纱布遮掩着,想必那里是今天的女主角所呆的地方吧。
不多时,在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声中,正主登场,在丫鬟侍女的搀扶下缓步而来。
一袭白色的曳地长裙,白衣如雪,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身段窈窕,姿态婀娜,头上戴着一方斗笠,斗笠边缘垂下万缕白色丝绦,将那绝色容颜完全掩盖,这种欲遮还羞的打扮着实让围观者心绪不定,想要一探究竟。
女子被送入石台,坐于软椅之上,透过半透明的红色帘幕,只能看见一道婀娜的身影。
“铛!铛!铛!”
铜盘三响,台下的观众立时安静下来,一位管家模样的老头子走上台,巡视众人一眼,老脸笑的跟朵大白菊似的,他拱了拱手,朗声道:“各位大人夫人、各位父老乡亲、各位公子少爷,老夫是甄家的管家,首先感谢诸位的捧场,老夫代夫人向诸位道谢,废话老夫也不多说,就算说了也没人愿意听。今天是我们甄家小姐甄宓选择夫婿的日子,举行这次集会的目的就是通过诗词歌赋来考验诸位的文采和能力,只要能入我们家小姐法眼,那就恭喜了,我们家小姐未来的夫婿或许就是你。”
不得不说,老头儿的一番话着实带给了在场文人些许希望,他们摩拳擦掌,打算一展身手大干一场。
不过,就是不知道他们如何理解那‘或许’二字?
“老头儿,别废话了,快说比试项目吧!”台下,已经有人忍不住了。
说话之人是一位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长相粗俗,说话粗俗,于是乎,众人看他的目光更加粗俗了。
当然,粗俗之人可不止他一个,大汉一发话,当即有无数人跟着起哄,嚷嚷着快点宣布比赛,他们喜欢看美女,但绝对不喜欢看老头。如果主持集会的是个美女,那又得另当别论了。
“好好好,大家稍安勿躁,老夫这就出题。”管家摆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随即说道:“今晚的比试共分为三个项目,第一项最简单,在场诸位只需在一炷香内作出一首诗词歌赋,然后展示给众人鉴赏,再从中选出十首最佳之作……而这些作品的作者即刻上台,进行下一场比试。”
的确很简单,即兴作一首诗就可以了。
在场文人大部分都有这个底蕴,但问题就出在,有的人作出的诗可以成为千古绝句,有的却只是徒增笑柄。
“香已燃起,谁先来!”管家一声吆喝,根本就没有给台下众人任何思考的机会。
众人不由一阵疑惑,这才刚刚开始,莫非就有人准备好了?
答案是肯定的。
“我先来!”人群外,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众人向后望去,只见三张华丽的轿子缓缓落下,接着较帘打开,三个公子爷打扮的人相继走下。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阵议论声,原来这三位竟然是袁家的三位世子。
老大袁谭、老二袁熙、老三袁尚。
老大袁谭看上去约莫三十岁,老二袁熙二十四五,老三袁尚十六七岁上下,都是年纪轻轻正处于人生最为辉煌的时刻,岁月的爪牙无法蹂躏的年纪。
说话之人正是老大袁谭,他的语气很嚣张,面上的神态显示出此人是一个嚣张跋扈之人。
老二看上去很儒雅,面上带笑,倒有几分如沐春风的味道。
老三脸色很苍白,一看就是纵欲过度。
只需一眼,三人的性格立马跃然脑海。
“既然大公子如此有把握,那就念给大伙听听,好让大家鉴赏鉴赏,如何?”老管家一脸媚笑,见到袁谭就像见到自己亲爹似的。不对,见到亲爹貌似也没这么高兴过。
“哈哈,本少爷正有此意。”袁谭大笑,缓缓走来,拥挤的人群立马分开一条道,就像迎接主人公似的,袁谭对众人的表现很满意,他清了清嗓子,朗声道:“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倚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诗是好诗,即便是叶天也不得不为之赞叹。
不过,这么一首写在动荡岁月中的相思乱离之歌被袁谭以如此雄壮的语气念出,实在是太刺耳了!
但是,尽管刺耳,却没有一个人出声反驳说不好。
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一首妇思夫的古诗,显然不可能是袁谭这样的人能够做出来的。
袁谭念完,哈哈大笑道:“谭不才,让诸位见笑了!”
众人赔笑,阿谀奉承的话一个接着一个传出,虽然有点不喜欢这人嚣张的样子,但身在人家的地盘,他们也只能低下高贵的头颅。
“抛开其它不谈,就袁公子所做之诗本身来说,的确是一首好诗。”一直保持沉默的女主角此刻终于发话了,甜美柔和的声音缓缓飘荡,就像炎热的夏日里饮了一泓甘泉,让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众人静静听着,像是在欣赏一曲美妙的音乐。
..
当然,凭借钱财银子是不可能占据这地方的,这屋子的主人已经被叶天不知道丢哪去了,他自己也忘了,不对,是压根就没记在心里,只是随意一丢,像扔垃圾似的。
累了倦了,小憩一会儿,时间缓缓流逝,万众瞩目之中,集会终于开始了。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想要举行这么一场盛会着实不容易,若是没有袁绍的支持,甄家是万万没有那个能力的。
爽朗的夜空繁星闪烁,大如银盘的神月高高挂起,洒下遍地银辉。
一排排的红灯笼争相亮起,将这方地域映衬得亮如白昼。
擂台很大,十丈方圆,上面铺着一层红布,高出地面约莫一米,在靠近甄府门口的擂台边缘,还架设了一方小石台,比擂台要高上半米,经由台阶可以走上去,石台上的空间被一层半透明的红纱布遮掩着,想必那里是今天的女主角所呆的地方吧。
不多时,在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声中,正主登场,在丫鬟侍女的搀扶下缓步而来。
一袭白色的曳地长裙,白衣如雪,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身段窈窕,姿态婀娜,头上戴着一方斗笠,斗笠边缘垂下万缕白色丝绦,将那绝色容颜完全掩盖,这种欲遮还羞的打扮着实让围观者心绪不定,想要一探究竟。
女子被送入石台,坐于软椅之上,透过半透明的红色帘幕,只能看见一道婀娜的身影。
“铛!铛!铛!”
铜盘三响,台下的观众立时安静下来,一位管家模样的老头子走上台,巡视众人一眼,老脸笑的跟朵大白菊似的,他拱了拱手,朗声道:“各位大人夫人、各位父老乡亲、各位公子少爷,老夫是甄家的管家,首先感谢诸位的捧场,老夫代夫人向诸位道谢,废话老夫也不多说,就算说了也没人愿意听。今天是我们甄家小姐甄宓选择夫婿的日子,举行这次集会的目的就是通过诗词歌赋来考验诸位的文采和能力,只要能入我们家小姐法眼,那就恭喜了,我们家小姐未来的夫婿或许就是你。”
不得不说,老头儿的一番话着实带给了在场文人些许希望,他们摩拳擦掌,打算一展身手大干一场。
不过,就是不知道他们如何理解那‘或许’二字?
“老头儿,别废话了,快说比试项目吧!”台下,已经有人忍不住了。
说话之人是一位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长相粗俗,说话粗俗,于是乎,众人看他的目光更加粗俗了。
当然,粗俗之人可不止他一个,大汉一发话,当即有无数人跟着起哄,嚷嚷着快点宣布比赛,他们喜欢看美女,但绝对不喜欢看老头。如果主持集会的是个美女,那又得另当别论了。
“好好好,大家稍安勿躁,老夫这就出题。”管家摆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随即说道:“今晚的比试共分为三个项目,第一项最简单,在场诸位只需在一炷香内作出一首诗词歌赋,然后展示给众人鉴赏,再从中选出十首最佳之作……而这些作品的作者即刻上台,进行下一场比试。”
的确很简单,即兴作一首诗就可以了。
在场文人大部分都有这个底蕴,但问题就出在,有的人作出的诗可以成为千古绝句,有的却只是徒增笑柄。
“香已燃起,谁先来!”管家一声吆喝,根本就没有给台下众人任何思考的机会。
众人不由一阵疑惑,这才刚刚开始,莫非就有人准备好了?
答案是肯定的。
“我先来!”人群外,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众人向后望去,只见三张华丽的轿子缓缓落下,接着较帘打开,三个公子爷打扮的人相继走下。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阵议论声,原来这三位竟然是袁家的三位世子。
老大袁谭、老二袁熙、老三袁尚。
老大袁谭看上去约莫三十岁,老二袁熙二十四五,老三袁尚十六七岁上下,都是年纪轻轻正处于人生最为辉煌的时刻,岁月的爪牙无法蹂躏的年纪。
说话之人正是老大袁谭,他的语气很嚣张,面上的神态显示出此人是一个嚣张跋扈之人。
老二看上去很儒雅,面上带笑,倒有几分如沐春风的味道。
老三脸色很苍白,一看就是纵欲过度。
只需一眼,三人的性格立马跃然脑海。
“既然大公子如此有把握,那就念给大伙听听,好让大家鉴赏鉴赏,如何?”老管家一脸媚笑,见到袁谭就像见到自己亲爹似的。不对,见到亲爹貌似也没这么高兴过。
“哈哈,本少爷正有此意。”袁谭大笑,缓缓走来,拥挤的人群立马分开一条道,就像迎接主人公似的,袁谭对众人的表现很满意,他清了清嗓子,朗声道:“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倚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诗是好诗,即便是叶天也不得不为之赞叹。
不过,这么一首写在动荡岁月中的相思乱离之歌被袁谭以如此雄壮的语气念出,实在是太刺耳了!
但是,尽管刺耳,却没有一个人出声反驳说不好。
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一首妇思夫的古诗,显然不可能是袁谭这样的人能够做出来的。
袁谭念完,哈哈大笑道:“谭不才,让诸位见笑了!”
众人赔笑,阿谀奉承的话一个接着一个传出,虽然有点不喜欢这人嚣张的样子,但身在人家的地盘,他们也只能低下高贵的头颅。
“抛开其它不谈,就袁公子所做之诗本身来说,的确是一首好诗。”一直保持沉默的女主角此刻终于发话了,甜美柔和的声音缓缓飘荡,就像炎热的夏日里饮了一泓甘泉,让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众人静静听着,像是在欣赏一曲美妙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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