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樱桃酸甜 第1节
  她比樱桃酸甜
  作者:抹青丝
  本文文案:
  程渊的父亲是一个变态杀人魔,人尽皆知。
  但没人知道,他还是当下最热的犯罪小说家。
  《疯人院的他》《地狱阶梯》《蔓及荒野》……
  本本收藏量过60万。
  世俗对他的偏见,给他判了不可饶恕之罪。
  人人对他避而远之。
  可在那个十月金秋,桂花飘香,一地杏黄的季节。
  一个披头散发,有两个浅浅梨涡的女孩子却靠着他的肩睡了一路。
  *
  一次偷偷尾随,程渊一个转身,两步将她逼近墙角。
  他看着她颊上那两个盛满好奇的梨涡,嗓音又低又哑:“为什么跟着我?”
  她恍惚许久,才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樱桃糖,抬手递给他。
  “我自己做的,很甜。”
  他转身,大步离开之前,拿走了她手心里的那颗糖。
  *
  时隔一年,点开作者‘不及’的专栏,一众书粉惊掉了下巴。
  预收文:《那颗樱桃糖》《贪恋》《世人不及你》
  暗黑系犯罪小说家竟然改写甜宠文了?
  书粉苦恼,是继续追还是直接弃?
  “我会代上天,将你所受的所有委屈和伤痛,都幻化成你最爱的樱桃糖,一点一点及予你。”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校园
  主角:程渊,顾黎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犯罪小说家和他的樱桃糖
  立意:内心不慌乱,世界都难影响你。
  第1章 世
  橘红色的夕阳缓缓西落,今天是周五,没有晚自习,一身白蓝校服的少年背着书包从马路对面走来。
  刚走到巷子口,拳头大小的西红柿就砸到了他的后背上,接着是鸡蛋,一个接一个。
  少年没有转身,他站在原地,两眼无神,没有一点他这个年龄该有的鲜活和生气,可他后背挺得笔直,他抬手将左耳的助听器取下来,熟透了的西红柿和破碎的鸡蛋把他的校服弄脏。
  施暴的人不解气,将手里的鸡蛋砸到他的脸上,蛋液勾着他浓密的睫毛拉了长长的液丝垂下来。
  “你怎么还有脸活着!”
  “你就该和你那禽兽父亲一样,全身摔成碎渣!”
  少年不说话,垂着眉眼,任由对方谩骂解气,他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像是一具没有生命的人偶。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为少年说一句辩解的话,全都在漠视地冷眼旁观。
  他们就像是站在道德制高点顶端的审判者,一锤将他定罪。
  这时,有不知情的路上走过来:“你们都这么大年龄了,怎么能这么欺负一个孩子呢?”
  施暴者满眼怨恨:“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他是什么人?
  施暴者拿手指着少年,在控诉:“他是那个轰动全国,变态杀人魔的儿子!”
  变态杀人魔的……儿子。
  可他没有杀过人,就因为他身上流淌着那个人的血,所以,他也是罪人。
  罪该万死。
  可他们都忘了,他的母亲在一年前也死于一场杀人案件,他也是受害人的家属。父亲积怨太深,报复社会,在上个月初,在警察还没有将他绳之以法之前跳楼自杀了。
  曾经那个一笑眼睛就弯成了月牙的漂亮又温暖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孤苦无依地活着。
  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施暴者骂骂咧咧地也走了。
  少年这才抬着手臂擦掉脸上黏.滑的蛋液,他将握在手心里的助听器重新戴回到耳朵上,他有先天性听觉障碍,右耳没有听力,左耳听力低下,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听见外界的声音。
  他迈开步子,往小巷子里去。
  当他走到家门口,看到地上那只浑身是血,嘴张得大大的的白猫时,刚刚一直笔直站立的少年突然一个大步迈过去,扑通一声跪下了。
  他眼眶通红,伸出颤抖的右手摸着被血染红的白猫的身体,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话落,他眼泪砸下来。
  白猫叫小白,是少年养的猫,上个星期,它的前脚被一群顽劣的孩童用捉老鼠的夹子给夹伤了,旧伤还没好,如今直接被人打死。
  都是因为他。
  少年站起来,拿出钥匙开了铁门上的锁,把没了气息的白猫抱进了院子。
  院子里有个长形的小菜园,里面长满了杂草,少年在墙角的地方,把杂草拔干净,他用铁锹挖了一个坑,把小白放进土坑里,他轻轻抚着它的身体,哽咽着:“以后你再也不用跟着我受罪了。”
  这一年,少年十五岁。
  本该是鲜衣怒马,在阳光下恣意成长的年纪,却过早地经历了有些人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腥风血雨。
  暮去朝来,时间可不管这个世间的你遭受过怎样的磨难,它只会头也不回地一直往前走。
  时间一晃,五年过去了。
  当初那个少年已经离开了家乡,考到了南方的一所大学。
  少年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少年还是一副少年相,漂亮的脸上唇红齿白,白色衬衫,水洗白牛仔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透白干净。
  那双清澈见底、漂亮精致的眼睛里看似古井无波,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到底看过多少的人情冷暖,经历过多少的惊涛骇浪。
  时间过去很久,久到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了,但是他没忘,五年来,他一个人抱着自己,吞了多少的眼泪才让不断渗血的伤口慢慢结了痂。
  “程渊!”
  李晓飞抱着两本书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十一准备干吗?”
  程渊笑笑:“要写小说。”
  今年的夏天去得尤其慢,眼看都十月了,温度还持续在30度。
  太阳很烈,他鬓角有汗滑下来,划过眉骨,润过他右眼角的那颗浅褐色的泪痣,颇有几分美人垂泪的味道。
  李晓飞是程渊哲学系专业的同学,因为程渊出众的长相,学校里很多女生都爱看他,再加上他左耳戴着助听器,就更加惹人注意了。
  像——
  “他长得真好看!”
  “可他是个聋子啊?”
  “我的天,那不就是残疾人?”
  “我开始还以为他戴的是耳塞呢,我的天,我喜欢的竟是一个聋子!”
  “可惜了可惜了……”
  诸如此类,程渊早就听习惯了。
  介意的会说他是个聋子,或者残疾人,不介意的就会觉得那算事吗,带个助听器不跟正常人一样?
  李晓飞就是后者,他对程渊很友善,把他当朋友,两人认识是通过网站签约作者的内部交流群。
  程渊是一家文学网站的签约作者,他写的全是犯罪小说,偏暗黑系,李晓飞作为同一家网站的签约作者,主打的都是无限流。
  李晓飞写小说时间不长,今年年初才开始写,而程渊,他高二就开始在网站上连载了,不过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和网站签约,尽管没有首页的人工推荐位,但他个人的专栏收藏数凭借他小说的吸引力早已过万。后来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他正式和网站签约,每周一次的榜单推荐,让他的作品大量的曝光,如今,他完结的四本小说,本本收藏量过60万。
  他如今已是当下最热的犯罪小说家之一。
  李晓飞更文没有程渊积极,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而程渊,几乎是日更,断更的次数屈指可数。
  两人一左一右往学校门口走,李晓飞问:“你那个《蔓及荒野》什么时候完结?”
  程渊想了想:“大概还要一个多月吧。”他最近卡文了,这几天要不是因为有存稿撑着,估计他都要断更了。
  李晓飞无语:“你这意思是你八天都要在房间里抠键盘了?”
  程渊笑笑:“不写也没事干啊。”而且现在小说也是他主要的经济来源。
  李晓飞挠头:“真是佩服你,我就坐不住,我坐那一个小时最多也就只能写20分钟。”其余四十分钟不是看看手机就是上上网站,反正就是摸鱼。
  没存稿的作者最怕读者在评论区里催更。
  李晓飞就是典型。
  两人走到门口,李晓飞的方向是往东,程渊是往西。
  程渊不住校,他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个40平方的一室一厅。
  走了一段路,程渊到住地的时候一身汗,他换了鞋,拿掉左耳的助听器就去了卫生间的浴室里。
  他洗澡很快,五分钟就解决的事情,洗完澡,他头发都没怎么擦就坐在了桌子的电脑前。
  他经常看读者评论,虽然他很少会回复,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