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丐帮加入
“当然不可能,这肖大宝,确实有心思,听说过何素吗?”
“何素?北平第一牌手?听说人长得不错,不过我也没见过,这和何素有什么关系?”
“肖大宝把何素找来了,没想到这何素居然还是一只妖,可惜了!这些钱,送回怡红院,码头那边我去就好,豆豆醒过来见我不见了,肯定得到处找我,你就告诉她,我回了王家,知道了吧。”
安陆明白我的意思,我就是希望豆豆可以回去,这还没有成亲呢,老在怡红院里边待着也不是一件好事。
更何况我已经签了字,现在是苏家女婿!
一路来到码头,包子就跑了过来,昨天才给了他们一根金条,够他们吃一阵子的,包子说,码头这边又来了不少人,都是丐帮转移过来的。
丐帮,也算是龙城里边一个小帮派,人数不多,一百个不到,我这个人没有什么优点,爱打架,目中无人,但只要是愿意加入的,我都不会拒绝。
我让包子把新来的人都叫了过来,大概就是四十多个,老弱病残,一样不少,其中还有一个小姑娘,非得打扮成一个男人模样!
看着她,我笑了笑,小乞丐还有些害怕,一直往后边躲。
“叫什么名字?”
我说完话,小乞丐抬起脑袋看了我一眼,说:“老大,我叫馒头,以后还得请你多多照顾照顾我们才是……”
“挺会说话的嘛,不过我这里,可不需要你这样的小姑娘,上战场怕不怕?贾大帅马上就要回来了,这些人,都是后备军,你能干嘛?送死去啊?看你还年轻,没必要在这里待着。”
“我……我不是小姑娘,我是一个男人!”
说话都不利索,还学着骗人,我缓缓抬手,小乞丐本能的后退了一步,我也懒得欺负她,反正这么多老弱病残都养了这么久,多她一个也不多。
我让他们都先回去,包子那边,也算是打探到了消息,贾大帅一个星期之后,就会从北平出发,最多一个月,就可以到达龙城。
贾大帅回来了,这事儿,自然也就好办多了。
三百多号人,属实不少,只要他们不离开码头,尤里安就不敢对他们下手。
龙城里边,多少流浪者被杀,食不果腹的日子,我尝过,刚来怡红院那会儿,生意不好,一天下来,也就三三两两的客人,忙活一个月,就只够填饱肚子。
从小到大,我的胆子都不小,别人不敢做的事情,我可以去做。
三年前,洋人打入龙城,贾大帅招兵买马,我就励志要去参军,可是到了地方才发现,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上去战死沙场……
贾大帅有三个条件,十八岁不满,不能进去,家里有妻子孩子,不能进去,年纪上了五十,不能进去。
虽然最后龙城还是被圈地划给尤里安,但贾大帅在的时候,龙城除去尤里安的地盘,都归贾大帅所有!
我三次参加竞选,三次都失败,他看我有勇有谋,就认我当了干儿子,我确实可以放下一切,去过我大少爷的生活,可比起那样富饶的日子,我更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
贾大帅收养了一个儿子,比我小一岁,就在大帅府里边贪图享乐,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脑子笨了点儿,要不然贾大帅也不可能把权利都交到我的手里!
包子的消息,一直都是找德胜门打探来的,德胜门比较神秘,不到必要的时候,我也不会去提及。
我叹了口气,说道:“我们不能一直这么待下去,干爹马上就要回来了,今天晚上我得出去一趟,这里的事情你多机灵点,要是出了事情,知道该怎么做吗?”
包子一拍胸口,说:“老大你就放心好了,我知道,只要洋鬼子敢来捣乱,我们就说是您的人,实在不行,就去大帅府!”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先回去,我走到小乞丐面前,蹲下了身子,看着她手里拿着半个脏兮兮的馒头,心里多少觉得有些可怜。
从口袋里边拿出一颗糖果,我递了过去,小乞丐抬头看了我一眼,立马就把头低了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她,这是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可我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加过。
她的眼睛不算太大,但水灵灵的,脸上也是脏兮兮的模样,看上去很可爱,还很漂亮。
我咽了咽口水,把糖塞到了她的手里,起身之后,就让包子先去买吃的!
离开码头,走了也就二十分钟不到,迎面开来的一辆小轿车,就这么停了下来。
车里坐着的男人摘下墨镜,嬉皮笑脸的说道:“大哥,去哪儿呀?要不我送你一段?”
我白了他一眼,叹了口气,上了车之后,就让他送我回怡红院。
这个男人,被称为龙城第二帅,因为第一位,就是我东方流苏,他就是一个公子哥,贾大帅的养子,季十一!
为什么姓季?因为贾大帅的大太太姓季,结果到死都没有下过一个蛋,贾大帅为了纪念她,就让这小子跟着大太太一个姓。
十一,这说起来也算是有意思,十一是大太太的生日,也是贾大帅坐到这个位置的日子,三个太太,就生了一个姑娘。
他叫季十一,妹妹,就叫贾可可!
季十一笑了笑,说道:“大哥,别老在外边待着,这怡红院有什么好的,大帅府刚来了两姑娘,我还没舍得下手呢,要不我带你回去?我知道,你又得骂我一顿对不对?别这样好不好?好歹我也是你弟弟。”
“干的!”我有些不耐烦。
他继续说道:“干弟弟怎么了?干弟弟也是弟弟,明天贾可可就要来了,你啊,还是好好想想怎么搞定她吧。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她就是喜欢你反而不喜欢我呢?难不成就是因为你比我帅?”
我懒得搭理他,但是贾可可回来,确实不是一间好事情,知道一个王豆豆我就觉得烦躁,现在又来一个贾可可……
“何素?北平第一牌手?听说人长得不错,不过我也没见过,这和何素有什么关系?”
“肖大宝把何素找来了,没想到这何素居然还是一只妖,可惜了!这些钱,送回怡红院,码头那边我去就好,豆豆醒过来见我不见了,肯定得到处找我,你就告诉她,我回了王家,知道了吧。”
安陆明白我的意思,我就是希望豆豆可以回去,这还没有成亲呢,老在怡红院里边待着也不是一件好事。
更何况我已经签了字,现在是苏家女婿!
一路来到码头,包子就跑了过来,昨天才给了他们一根金条,够他们吃一阵子的,包子说,码头这边又来了不少人,都是丐帮转移过来的。
丐帮,也算是龙城里边一个小帮派,人数不多,一百个不到,我这个人没有什么优点,爱打架,目中无人,但只要是愿意加入的,我都不会拒绝。
我让包子把新来的人都叫了过来,大概就是四十多个,老弱病残,一样不少,其中还有一个小姑娘,非得打扮成一个男人模样!
看着她,我笑了笑,小乞丐还有些害怕,一直往后边躲。
“叫什么名字?”
我说完话,小乞丐抬起脑袋看了我一眼,说:“老大,我叫馒头,以后还得请你多多照顾照顾我们才是……”
“挺会说话的嘛,不过我这里,可不需要你这样的小姑娘,上战场怕不怕?贾大帅马上就要回来了,这些人,都是后备军,你能干嘛?送死去啊?看你还年轻,没必要在这里待着。”
“我……我不是小姑娘,我是一个男人!”
说话都不利索,还学着骗人,我缓缓抬手,小乞丐本能的后退了一步,我也懒得欺负她,反正这么多老弱病残都养了这么久,多她一个也不多。
我让他们都先回去,包子那边,也算是打探到了消息,贾大帅一个星期之后,就会从北平出发,最多一个月,就可以到达龙城。
贾大帅回来了,这事儿,自然也就好办多了。
三百多号人,属实不少,只要他们不离开码头,尤里安就不敢对他们下手。
龙城里边,多少流浪者被杀,食不果腹的日子,我尝过,刚来怡红院那会儿,生意不好,一天下来,也就三三两两的客人,忙活一个月,就只够填饱肚子。
从小到大,我的胆子都不小,别人不敢做的事情,我可以去做。
三年前,洋人打入龙城,贾大帅招兵买马,我就励志要去参军,可是到了地方才发现,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上去战死沙场……
贾大帅有三个条件,十八岁不满,不能进去,家里有妻子孩子,不能进去,年纪上了五十,不能进去。
虽然最后龙城还是被圈地划给尤里安,但贾大帅在的时候,龙城除去尤里安的地盘,都归贾大帅所有!
我三次参加竞选,三次都失败,他看我有勇有谋,就认我当了干儿子,我确实可以放下一切,去过我大少爷的生活,可比起那样富饶的日子,我更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
贾大帅收养了一个儿子,比我小一岁,就在大帅府里边贪图享乐,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脑子笨了点儿,要不然贾大帅也不可能把权利都交到我的手里!
包子的消息,一直都是找德胜门打探来的,德胜门比较神秘,不到必要的时候,我也不会去提及。
我叹了口气,说道:“我们不能一直这么待下去,干爹马上就要回来了,今天晚上我得出去一趟,这里的事情你多机灵点,要是出了事情,知道该怎么做吗?”
包子一拍胸口,说:“老大你就放心好了,我知道,只要洋鬼子敢来捣乱,我们就说是您的人,实在不行,就去大帅府!”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先回去,我走到小乞丐面前,蹲下了身子,看着她手里拿着半个脏兮兮的馒头,心里多少觉得有些可怜。
从口袋里边拿出一颗糖果,我递了过去,小乞丐抬头看了我一眼,立马就把头低了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她,这是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可我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加过。
她的眼睛不算太大,但水灵灵的,脸上也是脏兮兮的模样,看上去很可爱,还很漂亮。
我咽了咽口水,把糖塞到了她的手里,起身之后,就让包子先去买吃的!
离开码头,走了也就二十分钟不到,迎面开来的一辆小轿车,就这么停了下来。
车里坐着的男人摘下墨镜,嬉皮笑脸的说道:“大哥,去哪儿呀?要不我送你一段?”
我白了他一眼,叹了口气,上了车之后,就让他送我回怡红院。
这个男人,被称为龙城第二帅,因为第一位,就是我东方流苏,他就是一个公子哥,贾大帅的养子,季十一!
为什么姓季?因为贾大帅的大太太姓季,结果到死都没有下过一个蛋,贾大帅为了纪念她,就让这小子跟着大太太一个姓。
十一,这说起来也算是有意思,十一是大太太的生日,也是贾大帅坐到这个位置的日子,三个太太,就生了一个姑娘。
他叫季十一,妹妹,就叫贾可可!
季十一笑了笑,说道:“大哥,别老在外边待着,这怡红院有什么好的,大帅府刚来了两姑娘,我还没舍得下手呢,要不我带你回去?我知道,你又得骂我一顿对不对?别这样好不好?好歹我也是你弟弟。”
“干的!”我有些不耐烦。
他继续说道:“干弟弟怎么了?干弟弟也是弟弟,明天贾可可就要来了,你啊,还是好好想想怎么搞定她吧。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她就是喜欢你反而不喜欢我呢?难不成就是因为你比我帅?”
我懒得搭理他,但是贾可可回来,确实不是一间好事情,知道一个王豆豆我就觉得烦躁,现在又来一个贾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