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小玥的身份
东方流苏,就是地藏鬼王,就是当年和天庭一起封印住法海魂魄的人!
不对,他不是人,是妖?是魔?是仙?还是鬼?
我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
早上九点左右,两辆车来到客栈门口,李涂鼎带着其他人走了上来,敲了敲房门之后,我起身去给他们开了门。
李涂鼎看着床上的小玥,走了过去,周周进来之后,抱着我也没有说话,我知道我对不起她,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小玥,会有这么强烈的感觉!
七月进来之后,看了看我,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随即走到床边,看了看李涂鼎。
李涂鼎叹了口气,说道:“我其实早算到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她虽然是小玥,但是也可以说不叫小玥。”
“什么意思……”我询问道。
李涂鼎没有说话,笑了笑抬手示意让七月来说,七月说:“其实她就是妈妈,我的名字,叫东方玥!五百年前,你和妈妈相识,妈妈本是一个普通人,但是生下我之后,就难产走了。我就是你女儿,你投胎转世之后……”
七月说着话,走过来拉着我的手,缓缓闭上了眼睛,我知道她想干嘛,当眼睛一闭上,记忆,才算找了回来!
五百年前,小玥还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整天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十八岁选夫之人,我前去参加擂台赛,以一己之力,打倒数百人,拿到花头,成为马家女婿。
马明月,就是她的名字,当年我也只能算是一只小妖,虽然有不老不死的能力,但是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一只都是我的愿望。
成亲当天,明月对我说:“只要你愿意带我离开这里,我愿意嫁给你,一辈子跟随你左右,不管去到什么地方,天涯海角,我都愿意……”
马家,当年在上京也算是大户人家,马老爷想要招的女婿,本是刘家大公子刘喜才,此人会十八班武艺,文武也是样样精通!
对于马家而言,刘喜才必定会是当年的文武状元,要是他做了自己家的女婿,也算是祖上积德。
就是因为我的出现,打破了一切想法,马老爷子虽然让我娶了明月,但是,也做了其他的打算。
马老爷子找来杀手,决定在当天晚上对我痛下杀手,我是妖,他们并不知晓。
明月之所以让我带着她离开,也是因为名门规矩,从出生到嫁人为妻,没有出过上京半步!
我带明月离开之后,过上了普通人的日子,没有了妖性,也没有了高傲的姿态,直到明月生下了玥儿,也就是七月,玥儿是我的孩子,妖与人的后代,哪有这么容易解脱。
明月生下玥儿之后,就难产走了,三界都觉得,玥儿是祸星,要是让她长大,以后必定是混乱三界的存在!
天神要杀她,妖界这边,也不愿意放过她……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地藏鬼王,东方流苏才被捆绑到了一起,一夜之间,不知道灭了多少天神和地仙,妖界差点因此沦陷,魔道拉我入伙,我带着玥儿来到魔界,一年之后,就成了魔道的王!
妖界奉我为主,与仙道势不两立,为了防止我找到明月的转世,天道将明月的魂魄镇压到了十八层地狱之下。
虽然我已经是三界的王,但是要想入十八层地狱,就得成为地藏鬼王!
三百年前,法海出现,应不满天庭让我入了仙班,杀了不少天神,天庭这边答应封我为地藏菩萨,镇守阿鼻地狱,但是条件就是,封印住法海的魂魄……
来到十八层地狱,我见到了明月的魂魄,本以为可以和她长相厮守,奈何天庭派下任务,也就是白素贞逃离雷峰塔,怕她以为自己的怨恨,坏了法海的结界,所以才让我帮忙,遇到了何素!
我心里虽然有了明月,但是何素的出现,还是让我爱上了她,二十多年前,我以自己的能力,与阎王爷串通,将许仙的魂魄,送入黄泉。
天庭大怒,打算将我送入轮回池,并且答应我,会让明月有一个投胎转世的机会,但是只可活二十年时间。
虽然天神答应,但是也算是一种报复,只要我和明月相遇,明月必定会回到十八层地狱继续忍受苦刑,而我,将在人间帮天神修行,继续度化我身上的邪性!
玥儿这边,一只都在魔界待着,直到三个月前才得知此事,为了帮我找回记忆,也为了帮我度过难关,所以才来到人间,附身在了七月身上。
一切的事情都太过离奇,我没有想到,自己就是东方流苏,也是,地藏鬼王!
天庭列我入仙班,镇守十八层地狱,看上去是为了帮我,实际上,就是怕我出来之后会破坏三界的法则。
如今我已经找回记忆,天庭不可能不知道,或许这老太爷,只是天道的一颗棋子而已,他应该就不是什么僵尸,只是通过一层一层变化,最后,便是天罚神兽,穷奇的化身!
七月缓缓放下手,不对,她不是七月,她是我的女儿,东方玥。
床上的是明月,我的妻子,而一旁的周周,似乎只是我人间的老婆……
事情太多,太过于混乱,梳理一下,似乎也好!
五百年前,何素遇到了许仙,同样的,也遇到了法海,而我,遇到了明月,生下了东方玥。
何素被镇压雷峰塔之后,法海就开始游历人间,而我,则已经带着东方玥统领三界……
三百年前,我帮助天庭镇压法海魂魄,天庭列我入了仙班,成为镇收十八层地狱的地藏菩萨!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何素,喜欢上了她……
二十多年前,天庭逼着我投胎转世,来到人间度化身上的邪性,何素与我相遇,似乎只是天庭为了防止我找到明月故意找她来帮忙而已。
这一路上,何素确实帮了我不少的忙,但是这不是她真正的实力,似乎,所有人都在瞒着我,就比如,何素,和李涂鼎!
不对,他不是人,是妖?是魔?是仙?还是鬼?
我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
早上九点左右,两辆车来到客栈门口,李涂鼎带着其他人走了上来,敲了敲房门之后,我起身去给他们开了门。
李涂鼎看着床上的小玥,走了过去,周周进来之后,抱着我也没有说话,我知道我对不起她,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小玥,会有这么强烈的感觉!
七月进来之后,看了看我,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随即走到床边,看了看李涂鼎。
李涂鼎叹了口气,说道:“我其实早算到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她虽然是小玥,但是也可以说不叫小玥。”
“什么意思……”我询问道。
李涂鼎没有说话,笑了笑抬手示意让七月来说,七月说:“其实她就是妈妈,我的名字,叫东方玥!五百年前,你和妈妈相识,妈妈本是一个普通人,但是生下我之后,就难产走了。我就是你女儿,你投胎转世之后……”
七月说着话,走过来拉着我的手,缓缓闭上了眼睛,我知道她想干嘛,当眼睛一闭上,记忆,才算找了回来!
五百年前,小玥还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整天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十八岁选夫之人,我前去参加擂台赛,以一己之力,打倒数百人,拿到花头,成为马家女婿。
马明月,就是她的名字,当年我也只能算是一只小妖,虽然有不老不死的能力,但是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一只都是我的愿望。
成亲当天,明月对我说:“只要你愿意带我离开这里,我愿意嫁给你,一辈子跟随你左右,不管去到什么地方,天涯海角,我都愿意……”
马家,当年在上京也算是大户人家,马老爷想要招的女婿,本是刘家大公子刘喜才,此人会十八班武艺,文武也是样样精通!
对于马家而言,刘喜才必定会是当年的文武状元,要是他做了自己家的女婿,也算是祖上积德。
就是因为我的出现,打破了一切想法,马老爷子虽然让我娶了明月,但是,也做了其他的打算。
马老爷子找来杀手,决定在当天晚上对我痛下杀手,我是妖,他们并不知晓。
明月之所以让我带着她离开,也是因为名门规矩,从出生到嫁人为妻,没有出过上京半步!
我带明月离开之后,过上了普通人的日子,没有了妖性,也没有了高傲的姿态,直到明月生下了玥儿,也就是七月,玥儿是我的孩子,妖与人的后代,哪有这么容易解脱。
明月生下玥儿之后,就难产走了,三界都觉得,玥儿是祸星,要是让她长大,以后必定是混乱三界的存在!
天神要杀她,妖界这边,也不愿意放过她……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地藏鬼王,东方流苏才被捆绑到了一起,一夜之间,不知道灭了多少天神和地仙,妖界差点因此沦陷,魔道拉我入伙,我带着玥儿来到魔界,一年之后,就成了魔道的王!
妖界奉我为主,与仙道势不两立,为了防止我找到明月的转世,天道将明月的魂魄镇压到了十八层地狱之下。
虽然我已经是三界的王,但是要想入十八层地狱,就得成为地藏鬼王!
三百年前,法海出现,应不满天庭让我入了仙班,杀了不少天神,天庭这边答应封我为地藏菩萨,镇守阿鼻地狱,但是条件就是,封印住法海的魂魄……
来到十八层地狱,我见到了明月的魂魄,本以为可以和她长相厮守,奈何天庭派下任务,也就是白素贞逃离雷峰塔,怕她以为自己的怨恨,坏了法海的结界,所以才让我帮忙,遇到了何素!
我心里虽然有了明月,但是何素的出现,还是让我爱上了她,二十多年前,我以自己的能力,与阎王爷串通,将许仙的魂魄,送入黄泉。
天庭大怒,打算将我送入轮回池,并且答应我,会让明月有一个投胎转世的机会,但是只可活二十年时间。
虽然天神答应,但是也算是一种报复,只要我和明月相遇,明月必定会回到十八层地狱继续忍受苦刑,而我,将在人间帮天神修行,继续度化我身上的邪性!
玥儿这边,一只都在魔界待着,直到三个月前才得知此事,为了帮我找回记忆,也为了帮我度过难关,所以才来到人间,附身在了七月身上。
一切的事情都太过离奇,我没有想到,自己就是东方流苏,也是,地藏鬼王!
天庭列我入仙班,镇守十八层地狱,看上去是为了帮我,实际上,就是怕我出来之后会破坏三界的法则。
如今我已经找回记忆,天庭不可能不知道,或许这老太爷,只是天道的一颗棋子而已,他应该就不是什么僵尸,只是通过一层一层变化,最后,便是天罚神兽,穷奇的化身!
七月缓缓放下手,不对,她不是七月,她是我的女儿,东方玥。
床上的是明月,我的妻子,而一旁的周周,似乎只是我人间的老婆……
事情太多,太过于混乱,梳理一下,似乎也好!
五百年前,何素遇到了许仙,同样的,也遇到了法海,而我,遇到了明月,生下了东方玥。
何素被镇压雷峰塔之后,法海就开始游历人间,而我,则已经带着东方玥统领三界……
三百年前,我帮助天庭镇压法海魂魄,天庭列我入了仙班,成为镇收十八层地狱的地藏菩萨!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何素,喜欢上了她……
二十多年前,天庭逼着我投胎转世,来到人间度化身上的邪性,何素与我相遇,似乎只是天庭为了防止我找到明月故意找她来帮忙而已。
这一路上,何素确实帮了我不少的忙,但是这不是她真正的实力,似乎,所有人都在瞒着我,就比如,何素,和李涂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