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金丝雀
四周重然生机,她收了情绪,立刻进入状态。
凤别云变了脸色,她一手叉腰另手指着李玄贞的鼻尖:「我不要小乞丐当夫君,我要隔壁的书生哥哥!」
风呈祥眯起小眼睛,伸手拍了椅上的木扶手呵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你任性!」
凤别云大脑迅速转动,若凤呈祥只当女儿是生育工具,怎么会供她吃好穿好,甚至纵容她娇蛮跋扈、饲养面首,所以她推测这个「爹」对女儿还是有些情分。
凤别云倔强与风呈祥对视,她双眼通红含着泪意,粉拳紧握全身都在颤抖,説出来的话有些无理取闹,却又符合她的“娇蛮”:「只会欺负我没娘,如果娘还在,她肯定不会随便找个小乞丐把我嫁了。」她抓着李玄贞的头发,力气不大却让他弯下腰:「信不信我把小乞丐剁了餵狗?」
凤别云第一个任务是「保住凤氏」,李玄贞因为娶了自己才有机会蚕食凤氏家业,所以只要规避他「娶」自己,就能稍微改动未来走向。
凤别云从凤呈祥眼中看见错愕,他身子微微的向前倾,代表他在动摇。
凤别云打铁趁热,她留下眼泪,哽咽中带着任性:「我才不会嫁给小乞丐,都说嫁鸡随鸡,难道要我嫁给小乞丐跟他一起去大街上乞讨吗?」
除了她襁褓中哭泣,风呈祥是第一次看到小魔王掉眼泪,他有些头疼:「锦官凤氏,还是养得起你。」
「胡说!养的起我,为什么要让我嫁一个小乞丐!」凤别云跺脚:「既然如此就让他入赘!」
凤呈祥摸了自己的山羊鬍认真考虑一番可行性,让李玄贞入赘,以后生下的孩子就能姓「鳯」,若真让他入赘,只怕摄政王那里不好应付。
凤呈祥看了眼静静落泪的凤别云,看这场面,真让小魔王嫁给李玄贞,只怕凤府以后都没个安生。
不晓得雨夫人那般温婉的女子究竟是如何生出个溷世小魔王,他叹了一口气,有些怀念亡妻。
凤呈祥烦躁的挥挥手:「罢了,先暂且搁着。」
得不到满意答案,她立刻收了眼泪,垮下脸气冲冲朝门外走:「包子脸,跟上!」
身后没动静,看着愣在原地的小荷,凤别云指着她:「对,就是你,跟上!」
小荷向老爷弯腰告别,低头小跑步跟上凤别云。
凤别云现在可以确定,凤呈祥对她没有恶意。
首先,她得蒐集人物资讯。
先从隔壁的书生哥哥穆坏信开始,同时也是恶毒女配的半个奸夫、男主的一号绿帽以及得力出手。
凤氏隔壁住了一对穷酸的孤儿寡母人家,孤儿是名穷酸书生叫「穆怀信」,其人长像媲美周公仅,靠着一张好面皮勾引凤别云包养考上状元。
穆坏信自幼饱读诗书所以对于水性杨花的恶毒女配极其厌恶,甚至与男主一起踹了凤氏,最后成为男主衷心的左右手。
凤别云冷笑,李玄贞想毁凤氏还有道理,而穆坏信端着自视甚高的气节,做出恩将仇报的狗事,扒了那层书生皮,骨子里就只是软饭男,当了婊子还想立贞洁牌坊。
在看见穆坏信屋外站着一排看守时,凤别云收回前面贬低他的话。
凤别云错怪人家了,原来穆怀信还有隐藏故事,原主将他「囚禁」起来,强迫他成为自己的金丝雀,穆怀信一开始会反抗逃脱,原主见此便命人毒打他,又抓起他的母亲当作人质,这才磨去他的棱角,乖乖待在这个院子。
罪过罪过,看起来原主从小就坏,真的死有馀辜。
她现在的年龄为十叁岁,囚禁穆怀信叁年,代表她从十岁就将人绑起来关小黑屋。
说真的,她哪天走在路上被人一刀捅死,都不意外。
她原本要去找穆坏信演她的恶毒女配,良心隐隐发痛,决定缓几日,想一个能够让他脱离苦海的对策后再去寻他。
若想保全凤家,就只能慢慢清理原主留下的烂摊子,同时还要兼顾剧情与人设。
太苦了。
小荷领着凤别云回到院子,院子中跪着一名粗布麻衣的少年,圆脸管家阿福堆着笑意迎了上来,对她弯腰哈首:「小姐,老爷有令只要不杀他,其馀随您处置。」
凤别云在思考,原主幼年虽然顽劣,但还不至于到「恶毒」,所以她现在要诠释一个被宠坏又缺爱的女孩。
凤别云抬起李玄贞的下巴,长相还带着稚气,剑眉凌厉,一双眼瞳黑白分明,兴许是畏惧,他微微敛下眼皮,不敢与她对视,他的皮肤带了点麦色,手上有厚茧,应是做粗活留下的,身形消瘦,即便隔着衣裳都能看见他的嵴骨,颈间有几处盖不住的瘀青。
这副可怜模样,让人难以想像他未来会是「万古一帝」。
凤别云缩了手,嫌恶得在小荷身上擦了几下:「我不要,又脏又瘦,一身粗布麻衣当我的院子是收留叫化子?」
阿福连忙稳住小姐,连说叁声是:「哪里敢呢,您是凤氏的大小姐自然要给您最好的。」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脸,脸颊上的肥肉颤了几下:「都怪老奴疏忽,这就将他带下去洗漱,肯定让小姐满意。」
凤别云下巴微扬,轻哼一声,踩着莲步进入屋子,将一干奴僕赶了出去,她拿起笔砚,按照记忆写下剧情走向以及大致人设。
担心被旁人看去,她特地用罗马拼音写下,这样即使被旁人拿到,也只是一串杂乱的符号,无法辨认。
不习惯毛笔,所以她写得像条虫外七扭八似的,拼拼凑凑一个下午才写了大概,放别云拿出记着原主的纸页简单概括她的个性。
【凤别云】幼时:娇蛮、任性、缺爱、颜狗。
【凤别云】成年:娇蛮、任性、缺爱、颜狗、恶毒、淫乱。
这里是个小说世界,可以尽情享受扮演一个「恶毒女配」,凤别云将这个机遇当作锻鍊,亲身体验更能增加演技,彷彿看见好多座小金人冲着自己招手。
凤别云变了脸色,她一手叉腰另手指着李玄贞的鼻尖:「我不要小乞丐当夫君,我要隔壁的书生哥哥!」
风呈祥眯起小眼睛,伸手拍了椅上的木扶手呵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你任性!」
凤别云大脑迅速转动,若凤呈祥只当女儿是生育工具,怎么会供她吃好穿好,甚至纵容她娇蛮跋扈、饲养面首,所以她推测这个「爹」对女儿还是有些情分。
凤别云倔强与风呈祥对视,她双眼通红含着泪意,粉拳紧握全身都在颤抖,説出来的话有些无理取闹,却又符合她的“娇蛮”:「只会欺负我没娘,如果娘还在,她肯定不会随便找个小乞丐把我嫁了。」她抓着李玄贞的头发,力气不大却让他弯下腰:「信不信我把小乞丐剁了餵狗?」
凤别云第一个任务是「保住凤氏」,李玄贞因为娶了自己才有机会蚕食凤氏家业,所以只要规避他「娶」自己,就能稍微改动未来走向。
凤别云从凤呈祥眼中看见错愕,他身子微微的向前倾,代表他在动摇。
凤别云打铁趁热,她留下眼泪,哽咽中带着任性:「我才不会嫁给小乞丐,都说嫁鸡随鸡,难道要我嫁给小乞丐跟他一起去大街上乞讨吗?」
除了她襁褓中哭泣,风呈祥是第一次看到小魔王掉眼泪,他有些头疼:「锦官凤氏,还是养得起你。」
「胡说!养的起我,为什么要让我嫁一个小乞丐!」凤别云跺脚:「既然如此就让他入赘!」
凤呈祥摸了自己的山羊鬍认真考虑一番可行性,让李玄贞入赘,以后生下的孩子就能姓「鳯」,若真让他入赘,只怕摄政王那里不好应付。
凤呈祥看了眼静静落泪的凤别云,看这场面,真让小魔王嫁给李玄贞,只怕凤府以后都没个安生。
不晓得雨夫人那般温婉的女子究竟是如何生出个溷世小魔王,他叹了一口气,有些怀念亡妻。
凤呈祥烦躁的挥挥手:「罢了,先暂且搁着。」
得不到满意答案,她立刻收了眼泪,垮下脸气冲冲朝门外走:「包子脸,跟上!」
身后没动静,看着愣在原地的小荷,凤别云指着她:「对,就是你,跟上!」
小荷向老爷弯腰告别,低头小跑步跟上凤别云。
凤别云现在可以确定,凤呈祥对她没有恶意。
首先,她得蒐集人物资讯。
先从隔壁的书生哥哥穆坏信开始,同时也是恶毒女配的半个奸夫、男主的一号绿帽以及得力出手。
凤氏隔壁住了一对穷酸的孤儿寡母人家,孤儿是名穷酸书生叫「穆怀信」,其人长像媲美周公仅,靠着一张好面皮勾引凤别云包养考上状元。
穆坏信自幼饱读诗书所以对于水性杨花的恶毒女配极其厌恶,甚至与男主一起踹了凤氏,最后成为男主衷心的左右手。
凤别云冷笑,李玄贞想毁凤氏还有道理,而穆坏信端着自视甚高的气节,做出恩将仇报的狗事,扒了那层书生皮,骨子里就只是软饭男,当了婊子还想立贞洁牌坊。
在看见穆坏信屋外站着一排看守时,凤别云收回前面贬低他的话。
凤别云错怪人家了,原来穆怀信还有隐藏故事,原主将他「囚禁」起来,强迫他成为自己的金丝雀,穆怀信一开始会反抗逃脱,原主见此便命人毒打他,又抓起他的母亲当作人质,这才磨去他的棱角,乖乖待在这个院子。
罪过罪过,看起来原主从小就坏,真的死有馀辜。
她现在的年龄为十叁岁,囚禁穆怀信叁年,代表她从十岁就将人绑起来关小黑屋。
说真的,她哪天走在路上被人一刀捅死,都不意外。
她原本要去找穆坏信演她的恶毒女配,良心隐隐发痛,决定缓几日,想一个能够让他脱离苦海的对策后再去寻他。
若想保全凤家,就只能慢慢清理原主留下的烂摊子,同时还要兼顾剧情与人设。
太苦了。
小荷领着凤别云回到院子,院子中跪着一名粗布麻衣的少年,圆脸管家阿福堆着笑意迎了上来,对她弯腰哈首:「小姐,老爷有令只要不杀他,其馀随您处置。」
凤别云在思考,原主幼年虽然顽劣,但还不至于到「恶毒」,所以她现在要诠释一个被宠坏又缺爱的女孩。
凤别云抬起李玄贞的下巴,长相还带着稚气,剑眉凌厉,一双眼瞳黑白分明,兴许是畏惧,他微微敛下眼皮,不敢与她对视,他的皮肤带了点麦色,手上有厚茧,应是做粗活留下的,身形消瘦,即便隔着衣裳都能看见他的嵴骨,颈间有几处盖不住的瘀青。
这副可怜模样,让人难以想像他未来会是「万古一帝」。
凤别云缩了手,嫌恶得在小荷身上擦了几下:「我不要,又脏又瘦,一身粗布麻衣当我的院子是收留叫化子?」
阿福连忙稳住小姐,连说叁声是:「哪里敢呢,您是凤氏的大小姐自然要给您最好的。」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脸,脸颊上的肥肉颤了几下:「都怪老奴疏忽,这就将他带下去洗漱,肯定让小姐满意。」
凤别云下巴微扬,轻哼一声,踩着莲步进入屋子,将一干奴僕赶了出去,她拿起笔砚,按照记忆写下剧情走向以及大致人设。
担心被旁人看去,她特地用罗马拼音写下,这样即使被旁人拿到,也只是一串杂乱的符号,无法辨认。
不习惯毛笔,所以她写得像条虫外七扭八似的,拼拼凑凑一个下午才写了大概,放别云拿出记着原主的纸页简单概括她的个性。
【凤别云】幼时:娇蛮、任性、缺爱、颜狗。
【凤别云】成年:娇蛮、任性、缺爱、颜狗、恶毒、淫乱。
这里是个小说世界,可以尽情享受扮演一个「恶毒女配」,凤别云将这个机遇当作锻鍊,亲身体验更能增加演技,彷彿看见好多座小金人冲着自己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