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蛛网之下
其实早就应该明白的。
从薛成和一眼见到傅明晞时起,就觉得她会是喜母①。
他幼时家贫,却开蒙极早,是乡间小有名气的神童。父母也尽心竭力供他上学读书,只想着有朝一日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可等十七岁的少年带着积蓄和期望壮志酬筹地来到京华城赶考,结果却连着两年名落孙山,眼看着囊中羞涩,前途却愈发渺茫,他才终于发现自己那点所谓的才华学识,在这座满是冠盖的京华城中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若不是昔日中举的旧友为他介绍了一个去为傅大学士千金当私塾先生的机会,丰厚的报酬可以支撑他在京华继续鏖战,否则就那么灰溜溜的回去,都不知要如何面对父老乡亲。
傅大学士是当朝首辅,位极人臣,膝下独一个女儿,自也是金枝玉叶。那年傅小千金刚刚十四岁,长发垂髫,穿着一身鸦青绣藤萝的春衫,眉宇间尚有两分稚气,可一双秋水般的眼瞳格外清澈明亮,在阴霾的梅雨天里,她宛如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
像所有的大家闺秀一般,傅小姐谦逊守礼,悉心好学。她说话时温声细语,身上有淡淡的百濯香,笑起来时一侧脸上有个浅浅的梨涡,藏在发间的耳朵也跟着红。
年轻的女孩儿藏不住心事——她的悸动羞涩都被他收进眼底。
薛成和当然知道自己有怎样一副好皮囊,也不是不懂如何去利用,只是他向来心气极高,对自己一厢情痴的女子虽多,可美貌的无才,有才的无颜,才貌双全的门第太低,通通都不值得他去青眼。可眼前的女孩儿年轻、娇嫩、高贵、优雅,是生来就在最高处的金枝玉叶。
攀上她,便可以去看好风景了。
是薛成和先开始的,他自信满满,步步为营,从诗词歌赋到花前月下,借着近水楼台,在一年后的中秋节会上,将一枚同心环成功戴在了她的指间。
他们相识,相知,相爱……一切都那么的理所当然,顺理成章。
那时薛成和没有多想,只觉得才子佳人本当如此。
直到成婚之后,他才发现自己错了。
大错特错。
温婉贤淑的傅小姐的确是可以带来祥瑞的喜母,可他不是猎人,而是因为权欲熏心,而坠进蛛网却不自知的猎物。
假的。
什么都假的。
傅明晞叁岁识字,五岁懂词,九岁通读算经史书,十四岁时便傅大学便在私下时亲自教她从政,本有一片光明的前途,却在十五岁后性情大变,对仕途兴趣缺缺,沉迷起诗词书画,颇有做个山水闲人的意思。傅大学士竟也遂她的意思,说她年纪尚轻,再学两年也好,最好请先生来教,一来查缺补漏,二来历练心气,也算是一举两得。
她的天真羞赧,她的好学刻苦,甚至是曾经令他心动不已的羞涩笑容都是刻意演练过的假象。他以为自己在利用她,殊不知是她一眼就认定了自己,于是费尽心机,陪自己演了一把错漏百出的戏,哄得自己心甘情愿,成了满足她恶劣爱好的附庸。
对于生而完美的傅大小姐来说,一帆风顺的人生着实无趣。在北梁,开疆拓土的建国太祖是女人,治出昌荣盛世的太宗也是女人,她们是两座可望不可即的高山,即便用一生去攀登翻越,也做不出能胜过她们的功业。于是乎在想明白了这件事之后,她果断放弃了本就不甚感兴趣的仕途,想要再找一件可以令她终身热爱的事业——
然后他就送上门来了。
除了自己这副好皮相是真心博了她的喜欢,其他的所谓‘优点’,在她眼中全都不值一提。但这样最好。人生无非是事业和爱情,他既是可以与她依依挽手的温存情郎,又可以被她把控调教——对傅明晞来说,比起自己这样的天之骄女去做顺理成章的事情,还是手把手地变废为宝更有趣。
她是不折不扣的美人蜘,有令人着迷的美貌,可优雅外表之下,却有一颗疯狂的心。
六年来,薛成和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都在薛夫人的掌控之中。与其说他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任她摆控的玩偶来得更贴切。可偏偏,她又是真的爱自己,撇开令人窒息的掌控欲不说,她的确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妻子,温婉可人,贤良淑德,不仅将家宅打理的井井有条,还一路辅佐他从藉藉无名到名列四品,甚至连床上都娇媚可口,销魂蚀骨。
所以薛成和从没有想过要逃,并在朝夕相处中总结出了与妻子周旋的经验。他太懂她的底线和痛点了:北梁虽然崇尚一夫一妻,可不代表人人都会忠贞不二、恩爱不疑,花街柳巷的生意照旧火爆,他从官入仕,少不了真真假假有些红袖添香,分出去一分,便补回去十分,她向来顾全体面,从不计较。
这次如此羞恼,多半还是因为被外人看见了。
这一巴掌用了真力,薛成和的脸上立刻浮现了鲜红的指印,耳中还嗡嗡作响。他顾不得疼,癞皮狗似的再次拥住了她,“杪杪,你别动气。是我不该,是我不该。”连声道了歉,见她没有继续发作的意思,才继续说道,“那丫头家贫,一门心思想要攀附权贵,所以绞尽脑汁地想要勾引我……我昨日喝多了……不小心就着了她的道。后来醒了便后悔了,原想和你说,可你却在太妃那里抽不开身,后来越想越觉得不该,已经将那丫头远远儿打发了,往后都不会再出现在京华城。”
可以明显感觉到傅明晞舒了一口气。
现在‘死’无对症,那傻郡王即便有心指摘,也没迹可循了。何况他们本就无冤无仇,想来是不会有什么后续了。她心里的大石头落下了,眼神也跟着软了两分,看着丈夫高高肿起的侧脸,又轻轻伸手去抚:“疼吗?”顿了顿,又轻声道,“下回不要瞒着我了,知道吗?”
“嘶——好,对不起,是我不好。”
薛成和尽力不去躲,只咻咻倒抽着凉气,又用他那双惑人的眼定定地望着她,眼下那颗朱红的小痣灼灼,“杪杪,不论如何,我都只爱你一个人。永远。”
傅明晞很是动容,不自觉地抚着无名指上戴了七年的同心环,依偎进了他的怀里:“阿存,我也爱你。真的,爱你。”
——
①喜母(喜子):蜘蛛的别称。古人将蜘蛛视为祥瑞之兆,会带来好运,令人心想事成。
我是真的喜欢疯批女主。以及,BG里的捞女见多了,从来没见过捞男啊。所以只能自我满足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小薛和傅姐也挺配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毕竟,我是一个要把‘有病治病’贯彻到底的人,这种畸形的爱在我这里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所以大家猜猜夫人和狼崽是怎么开始的呢?(打赌你们猜不到)
以及现在主要还是写隔壁的《鸢》,所这边等100收or珠再更吧。
从薛成和一眼见到傅明晞时起,就觉得她会是喜母①。
他幼时家贫,却开蒙极早,是乡间小有名气的神童。父母也尽心竭力供他上学读书,只想着有朝一日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可等十七岁的少年带着积蓄和期望壮志酬筹地来到京华城赶考,结果却连着两年名落孙山,眼看着囊中羞涩,前途却愈发渺茫,他才终于发现自己那点所谓的才华学识,在这座满是冠盖的京华城中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若不是昔日中举的旧友为他介绍了一个去为傅大学士千金当私塾先生的机会,丰厚的报酬可以支撑他在京华继续鏖战,否则就那么灰溜溜的回去,都不知要如何面对父老乡亲。
傅大学士是当朝首辅,位极人臣,膝下独一个女儿,自也是金枝玉叶。那年傅小千金刚刚十四岁,长发垂髫,穿着一身鸦青绣藤萝的春衫,眉宇间尚有两分稚气,可一双秋水般的眼瞳格外清澈明亮,在阴霾的梅雨天里,她宛如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
像所有的大家闺秀一般,傅小姐谦逊守礼,悉心好学。她说话时温声细语,身上有淡淡的百濯香,笑起来时一侧脸上有个浅浅的梨涡,藏在发间的耳朵也跟着红。
年轻的女孩儿藏不住心事——她的悸动羞涩都被他收进眼底。
薛成和当然知道自己有怎样一副好皮囊,也不是不懂如何去利用,只是他向来心气极高,对自己一厢情痴的女子虽多,可美貌的无才,有才的无颜,才貌双全的门第太低,通通都不值得他去青眼。可眼前的女孩儿年轻、娇嫩、高贵、优雅,是生来就在最高处的金枝玉叶。
攀上她,便可以去看好风景了。
是薛成和先开始的,他自信满满,步步为营,从诗词歌赋到花前月下,借着近水楼台,在一年后的中秋节会上,将一枚同心环成功戴在了她的指间。
他们相识,相知,相爱……一切都那么的理所当然,顺理成章。
那时薛成和没有多想,只觉得才子佳人本当如此。
直到成婚之后,他才发现自己错了。
大错特错。
温婉贤淑的傅小姐的确是可以带来祥瑞的喜母,可他不是猎人,而是因为权欲熏心,而坠进蛛网却不自知的猎物。
假的。
什么都假的。
傅明晞叁岁识字,五岁懂词,九岁通读算经史书,十四岁时便傅大学便在私下时亲自教她从政,本有一片光明的前途,却在十五岁后性情大变,对仕途兴趣缺缺,沉迷起诗词书画,颇有做个山水闲人的意思。傅大学士竟也遂她的意思,说她年纪尚轻,再学两年也好,最好请先生来教,一来查缺补漏,二来历练心气,也算是一举两得。
她的天真羞赧,她的好学刻苦,甚至是曾经令他心动不已的羞涩笑容都是刻意演练过的假象。他以为自己在利用她,殊不知是她一眼就认定了自己,于是费尽心机,陪自己演了一把错漏百出的戏,哄得自己心甘情愿,成了满足她恶劣爱好的附庸。
对于生而完美的傅大小姐来说,一帆风顺的人生着实无趣。在北梁,开疆拓土的建国太祖是女人,治出昌荣盛世的太宗也是女人,她们是两座可望不可即的高山,即便用一生去攀登翻越,也做不出能胜过她们的功业。于是乎在想明白了这件事之后,她果断放弃了本就不甚感兴趣的仕途,想要再找一件可以令她终身热爱的事业——
然后他就送上门来了。
除了自己这副好皮相是真心博了她的喜欢,其他的所谓‘优点’,在她眼中全都不值一提。但这样最好。人生无非是事业和爱情,他既是可以与她依依挽手的温存情郎,又可以被她把控调教——对傅明晞来说,比起自己这样的天之骄女去做顺理成章的事情,还是手把手地变废为宝更有趣。
她是不折不扣的美人蜘,有令人着迷的美貌,可优雅外表之下,却有一颗疯狂的心。
六年来,薛成和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都在薛夫人的掌控之中。与其说他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任她摆控的玩偶来得更贴切。可偏偏,她又是真的爱自己,撇开令人窒息的掌控欲不说,她的确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妻子,温婉可人,贤良淑德,不仅将家宅打理的井井有条,还一路辅佐他从藉藉无名到名列四品,甚至连床上都娇媚可口,销魂蚀骨。
所以薛成和从没有想过要逃,并在朝夕相处中总结出了与妻子周旋的经验。他太懂她的底线和痛点了:北梁虽然崇尚一夫一妻,可不代表人人都会忠贞不二、恩爱不疑,花街柳巷的生意照旧火爆,他从官入仕,少不了真真假假有些红袖添香,分出去一分,便补回去十分,她向来顾全体面,从不计较。
这次如此羞恼,多半还是因为被外人看见了。
这一巴掌用了真力,薛成和的脸上立刻浮现了鲜红的指印,耳中还嗡嗡作响。他顾不得疼,癞皮狗似的再次拥住了她,“杪杪,你别动气。是我不该,是我不该。”连声道了歉,见她没有继续发作的意思,才继续说道,“那丫头家贫,一门心思想要攀附权贵,所以绞尽脑汁地想要勾引我……我昨日喝多了……不小心就着了她的道。后来醒了便后悔了,原想和你说,可你却在太妃那里抽不开身,后来越想越觉得不该,已经将那丫头远远儿打发了,往后都不会再出现在京华城。”
可以明显感觉到傅明晞舒了一口气。
现在‘死’无对症,那傻郡王即便有心指摘,也没迹可循了。何况他们本就无冤无仇,想来是不会有什么后续了。她心里的大石头落下了,眼神也跟着软了两分,看着丈夫高高肿起的侧脸,又轻轻伸手去抚:“疼吗?”顿了顿,又轻声道,“下回不要瞒着我了,知道吗?”
“嘶——好,对不起,是我不好。”
薛成和尽力不去躲,只咻咻倒抽着凉气,又用他那双惑人的眼定定地望着她,眼下那颗朱红的小痣灼灼,“杪杪,不论如何,我都只爱你一个人。永远。”
傅明晞很是动容,不自觉地抚着无名指上戴了七年的同心环,依偎进了他的怀里:“阿存,我也爱你。真的,爱你。”
——
①喜母(喜子):蜘蛛的别称。古人将蜘蛛视为祥瑞之兆,会带来好运,令人心想事成。
我是真的喜欢疯批女主。以及,BG里的捞女见多了,从来没见过捞男啊。所以只能自我满足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小薛和傅姐也挺配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毕竟,我是一个要把‘有病治病’贯彻到底的人,这种畸形的爱在我这里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所以大家猜猜夫人和狼崽是怎么开始的呢?(打赌你们猜不到)
以及现在主要还是写隔壁的《鸢》,所这边等100收or珠再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