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作揖的好处
中国人以前对外部世界疑惧而排斥,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外国人原来叫“胡人”,从西北方的陆路来,带来胡椒胡麻胡琴胡笳胡饼,还有“胡说”,此词基本上用作贬义。后来又把外国人叫“洋人”,他们从东南海路上来,带来洋油洋火洋枪洋炮洋葱,还有“洋相”,也基本上用作贬义。“胡说”与“洋相”两个词,分别含聚了中国历史上两次大规模对外开放时的心态,成为中外文化交流所残留的语言化石,进入字典。
时至今日,国民们不大说西方人的坏话了。相反,进口商品成了荣耀,出国留学令人神往。即便是痛心疾首捍卫着国粹的传统派们,只要随便朝他们瞥一眼,也就知道他们实际上活得非“胡”即“洋”。玻璃,钢笔,热水瓶,电灯,沙发,自来水,汽车……这些东西哪一样不是源于西方文明呢?人们连语言也越来越多洋味,坐“的士(taxi)”,打“扩(call)机”,这一类时髦语言由南向北席卷全国。湖南某地一些汉子用脚踏三轮车拉客,车子还是车子,现在却叫做“踩士”。借用了“的士”的后一半,似乎就沾染了现代气息,就暗示了一种新潮的享受,好让市民听得顺耳。果然,这个词立刻在公众口语中流传开来。只是苦了将来的词源考据家,要查出这个词是英语的嫡亲子还是私生子还是私生子之外侄,恐怕得费一番周折。
“踩士”不足为训,“士”一下就能沾上多少光?就能使乘客舒服多少?其实,外国并非什么东西都好。就说握手吧,这种西方礼节已在中国全面普及,但我看来看去,想来想去,觉得它实在比不上我们传统的作揖。
一是卫生。握手可传播某些细菌病毒。握手时双方中如有一方的手沾泥带水,也会给另一方带来不舒服。而中国的作揖,施受双方完全没有身体接触,即便到传染病医院去慰问一大群病人,回家后也无须急匆匆先去卫生间洗手。
二是省时。当代人的交际繁多,假如一个人会见十多位客人,与每位都握一次手,便要握得很耐心。假如十多个人同时会见十多位客人,那更要握上好一阵工夫。既然说时间就是金钱,为何不用作揖这种方式来惜金?一拱手,顷刻之间,以一当十乃至当百,即便有成千上万的客人,也都接受了你的亲切。
三是优美。人在握手时含胸曲背,低头引颈,姿态实在不太好看。如果交际双方的身高差距太大,握手更多见窘态。身高者有折腰之累,身低者有足悬之险,难免把某种庄重的外交或某种欢乐的重聚,搞得有点滑稽。作揖则无须有这种担心,完全可以昂首挺胸,立身如柱,气宇轩昂,雄姿英发,高出手高悬臂抱拳一合,充分展示美的体形和美的气度,让周围的人眼睛一亮——壮士也。
四是自主。人们多有这样的体验:握手时,有一方已伸出手来了,另一方没有看见或故意装作没看见,使对方的手停在空中缩也不是,不缩也不是,时间一秒秒过去,尴尬透顶。有时也有另一种情况:刚才没看见的一方突然看见了,赶忙补救,虽然已把对方的手挽救了并已紧紧握住,但怠慢或疏忽已经造成,心中难免留下歉意。这种多发性事故,暴露了握手这一方式最恼人的缺点——它必须由双方协调配合,同时动作才能完成。即便是训练有素的交际家,已经经过了长期的实践摸索,临场仍需要聚精会神,才能掌握好自己出手的时机。这种事干多了,没有不累的道理。比较而言,作揖当然比握手简单多了,完全是自主的,任何人想出手就出手,想什么时候出手就什么时候出手,完全不受对方目光及其眼神的制约,决不可能被对方冷落得进退两难,遭其他人暗笑。
对于某些人来说,作揖还有一个最后的好处,就是在进见大人物时比较能派上用场。握手大体上是一种平等之礼,不管双方孰尊孰卑,也不管双方内心中或傲或谦,至少在表面上,就握手这一行为本身来看,双方是平等的,都得伸手,以示相互的尊重。按通行的规矩,大人物还得先向小人物伸手,预付真实或虚假的诚恳,现代文明风范就是如此温暖着我们。问题是,常有些权势者没有这种教养,端着架子,拉着腔调,根本不屑于与小人物握手。碰到这种人,你怎么办呢?你总不能死皮赖脸抢上前去把他或她的手抓过来握一通吧?你总不能没有任何表示就冷清清地见面或告辞吧?你想分到一间小小的住房,或者你想晋升科长,想把儿子塞进学校重点班,想套购和倒卖国家计划物资,这些活动怎么礼貌而顺利地进行?在这种时候,你很可能会想起作揖,甚至会情不自禁地作揖。作揖适用于不平等的交际。作揖可以有回礼,也可以没有回礼,还可以没有回礼但得到一句“免礼啦”之类的随意安抚,因此它可以成为阿谀者、巴结者、攀附者、奉承者、邀宠者的单向礼貌。有些人把难度较大的公关,说成是“到处作揖”,就是这个道理。
显然,作揖的最后这一条好处,是属于奴隶的好处。
中国音译过很多外来词。英语中有kowtow,则是中文“叩头”的音译,因为英国以前根本不存在这种礼节,无法意译。“作揖”也是中国特有的国粹,看来也只能音译过去,丰富他们的字典,让他们再长一点见识,领略神奇的东方文明。我得再一次说,我衷心希望西方人能喜欢这一个词,能爱上作揖,并将其推广全球,蔚为风气,进一步美化人类的礼仪——当然,我希望在那个时候,上述第五条好处不再为世人所需。
1992年10月
*最初发表于1993年《青年文学》杂志和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后收入随笔集《海念》。
时至今日,国民们不大说西方人的坏话了。相反,进口商品成了荣耀,出国留学令人神往。即便是痛心疾首捍卫着国粹的传统派们,只要随便朝他们瞥一眼,也就知道他们实际上活得非“胡”即“洋”。玻璃,钢笔,热水瓶,电灯,沙发,自来水,汽车……这些东西哪一样不是源于西方文明呢?人们连语言也越来越多洋味,坐“的士(taxi)”,打“扩(call)机”,这一类时髦语言由南向北席卷全国。湖南某地一些汉子用脚踏三轮车拉客,车子还是车子,现在却叫做“踩士”。借用了“的士”的后一半,似乎就沾染了现代气息,就暗示了一种新潮的享受,好让市民听得顺耳。果然,这个词立刻在公众口语中流传开来。只是苦了将来的词源考据家,要查出这个词是英语的嫡亲子还是私生子还是私生子之外侄,恐怕得费一番周折。
“踩士”不足为训,“士”一下就能沾上多少光?就能使乘客舒服多少?其实,外国并非什么东西都好。就说握手吧,这种西方礼节已在中国全面普及,但我看来看去,想来想去,觉得它实在比不上我们传统的作揖。
一是卫生。握手可传播某些细菌病毒。握手时双方中如有一方的手沾泥带水,也会给另一方带来不舒服。而中国的作揖,施受双方完全没有身体接触,即便到传染病医院去慰问一大群病人,回家后也无须急匆匆先去卫生间洗手。
二是省时。当代人的交际繁多,假如一个人会见十多位客人,与每位都握一次手,便要握得很耐心。假如十多个人同时会见十多位客人,那更要握上好一阵工夫。既然说时间就是金钱,为何不用作揖这种方式来惜金?一拱手,顷刻之间,以一当十乃至当百,即便有成千上万的客人,也都接受了你的亲切。
三是优美。人在握手时含胸曲背,低头引颈,姿态实在不太好看。如果交际双方的身高差距太大,握手更多见窘态。身高者有折腰之累,身低者有足悬之险,难免把某种庄重的外交或某种欢乐的重聚,搞得有点滑稽。作揖则无须有这种担心,完全可以昂首挺胸,立身如柱,气宇轩昂,雄姿英发,高出手高悬臂抱拳一合,充分展示美的体形和美的气度,让周围的人眼睛一亮——壮士也。
四是自主。人们多有这样的体验:握手时,有一方已伸出手来了,另一方没有看见或故意装作没看见,使对方的手停在空中缩也不是,不缩也不是,时间一秒秒过去,尴尬透顶。有时也有另一种情况:刚才没看见的一方突然看见了,赶忙补救,虽然已把对方的手挽救了并已紧紧握住,但怠慢或疏忽已经造成,心中难免留下歉意。这种多发性事故,暴露了握手这一方式最恼人的缺点——它必须由双方协调配合,同时动作才能完成。即便是训练有素的交际家,已经经过了长期的实践摸索,临场仍需要聚精会神,才能掌握好自己出手的时机。这种事干多了,没有不累的道理。比较而言,作揖当然比握手简单多了,完全是自主的,任何人想出手就出手,想什么时候出手就什么时候出手,完全不受对方目光及其眼神的制约,决不可能被对方冷落得进退两难,遭其他人暗笑。
对于某些人来说,作揖还有一个最后的好处,就是在进见大人物时比较能派上用场。握手大体上是一种平等之礼,不管双方孰尊孰卑,也不管双方内心中或傲或谦,至少在表面上,就握手这一行为本身来看,双方是平等的,都得伸手,以示相互的尊重。按通行的规矩,大人物还得先向小人物伸手,预付真实或虚假的诚恳,现代文明风范就是如此温暖着我们。问题是,常有些权势者没有这种教养,端着架子,拉着腔调,根本不屑于与小人物握手。碰到这种人,你怎么办呢?你总不能死皮赖脸抢上前去把他或她的手抓过来握一通吧?你总不能没有任何表示就冷清清地见面或告辞吧?你想分到一间小小的住房,或者你想晋升科长,想把儿子塞进学校重点班,想套购和倒卖国家计划物资,这些活动怎么礼貌而顺利地进行?在这种时候,你很可能会想起作揖,甚至会情不自禁地作揖。作揖适用于不平等的交际。作揖可以有回礼,也可以没有回礼,还可以没有回礼但得到一句“免礼啦”之类的随意安抚,因此它可以成为阿谀者、巴结者、攀附者、奉承者、邀宠者的单向礼貌。有些人把难度较大的公关,说成是“到处作揖”,就是这个道理。
显然,作揖的最后这一条好处,是属于奴隶的好处。
中国音译过很多外来词。英语中有kowtow,则是中文“叩头”的音译,因为英国以前根本不存在这种礼节,无法意译。“作揖”也是中国特有的国粹,看来也只能音译过去,丰富他们的字典,让他们再长一点见识,领略神奇的东方文明。我得再一次说,我衷心希望西方人能喜欢这一个词,能爱上作揖,并将其推广全球,蔚为风气,进一步美化人类的礼仪——当然,我希望在那个时候,上述第五条好处不再为世人所需。
1992年10月
*最初发表于1993年《青年文学》杂志和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后收入随笔集《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