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藏锋[综]_分卷阅读_130
并不知道自家是如何与唐门论上亲戚的,叶孤城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叶且歌,却见他家妹妹这时候已经撑不住的笑出了声。
身量娇小的少女俯身抱起更小一团的小姑娘,揉着她的脸蛋儿,笑得很是开心。在小姑娘的脸上亲了一下,叶且歌笑眯眯的哄道:“阿锦乖,这是小姑姑的亲哥哥,不是坏人。”
叶.不是坏人.孤城:……
最终是叶且歌三言两语将她与唐门的渊源解释给叶孤城听,在自家胳膊肘朝外拐的妹妹的协助下,方才那个被叶孤城吓得不轻的唐家阿锦从叶孤城那里成功的打劫到了一块通体碧绿的翡翠。
——在上次去过藏剑山庄之后,叶孤城已经学会让身边的侍从带着一些恰到好处的名贵,又没有什么明显的白云城的标识的漂亮小玩意了。
至于叶孤城是怎么学会的……那也是个悲伤的故事。
上次去藏剑山庄之前,叶孤城和“孩子”这种生物的接触经历,就仅限于见到他就哭的叶孤鸿,和自家乖巧可爱,会乖乖在他怀里坐好,软软的一小团也不吵闹,陪着他批阅公文也能安安静静的幼妹了——由此可见,白云城主重女轻男这件事,的确是原因的。
因为没有和孩子有过太多的接触。所以对于要给晚辈见面礼这件事,叶孤城当真就没有概念。
当他被一群小萝卜头围住,身上的侍从提醒自家城主,该给孩子们见面礼的时候,叶孤城尴尬之下却又周身别无他物,最终只能一人给了五千两银票——谁让是自家妹妹的弟子们呢,勉强是“自己人”的范畴吧,叶孤城总不会亏待他们。
只是,因为并不知道金钱是什么概念,所以拿着手里的“纸”,那一个个的小藏剑们的失望简直活生生的写在脸上。
尴尬之余,从那以后,叶孤城便学会了让自己的侍卫准备着这些小玩意,以备不时之需。
就像这次,叶孤城给唐锦的是一只翡翠蝴蝶。翡翠在安庆并不算名贵,却也只有海外才有。小姑娘就没有不喜欢这种玲珑剔透的东西的,于是方才还很害怕叶孤城的唐锦,这会儿已经敢坐偷偷的看叶孤城了——虽然是坐在叶且歌怀里。
唐家堡如今虽然传承凋敝,但是子嗣却很繁茂。在见识了几个真正四五六岁的破孩子以后,叶孤城越发觉得自己妹妹小的时候简直是乖巧听话,还贴心不已。
于是在看到那个随时有可能拐跑自家妹妹的大庄主叶英的时候,叶孤城心头的郁郁便更严重了。
果然是自己和“庄主”这种东西犯冲吗?前世死在西门庄主的剑下,今生终于不再执着剑道,却又来了一个和自己抢妹妹的藏剑山庄叶庄主吗?叶孤城这样想着,竟然觉得有些心累。
叶孤城此来中原,本就只是为了叶且歌一人。如今叶且歌还要在唐门逗留几日,叶孤城便也顺势住了下来。这些日子,叶且歌每天都在忙着修改千机匣的图纸,叶孤城和叶英左右无事,便开始去唐门的练武场围观。
唐门的练武场本是绝密之地,非唐家嫡系子弟而不能入。然而,一来是既然已经有了叶且歌这个先例,而来就是,也实在没有人敢拦白云城主与藏剑山庄庄主,所以便也只能由着他们两人去了。
今生,叶孤城十五岁的时候,便成南海群剑之首,自上回西门吹雪与当时名不见经传的叶且歌战成平局之后,更有人说叶孤城才是剑术天下第一,乃是超越了西门吹雪的人物。
偏生就有初出牛犊不怕虎的,唐天纵虽然在叶且歌那里碰了一鼻子灰,险些被他的重剑拍成肉饼饼,却还是凑到了叶孤城面前,对叶孤城道:“听闻白云城主剑术天下第一,小子今日斗胆,想请教城主的剑术,看是城主的剑快,还是我们唐门的暗器快。”
唐天纵虽然是唐门最小的是公子,可是他在暗器上却很有天赋,甚至已经隐隐有超过长兄唐天仪的态势了。所以他才敢向叶孤城讨教,除却胆子大,自然也有几分对自己暗器功夫的自傲。
对于这种毛头小子,叶孤城本不想理会,可是今日的确无事,他也的确想看看,这些和他妹妹攀亲戚的人,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毕竟,若是这些人实在不成器,那说出去未免也太丢自己妹妹的脸了。
于是,叶孤城缓缓的点了一下头。唐天纵的眼睛顿时变得亮了起来,闪现出了满满的期待。
然后,所有在练武场的唐家内门弟子,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小少爷,在被小姑姑的重剑拍了脸之后,又被白云城主用一柄剑鞘就抽成了狗。
于是,众人都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再次肯定了心中的信念——真是惹谁都不能惹小姑姑。毕竟,哪怕是惹了老太太,那也顶多就是被逐出唐门,再被一众的师兄弟们追杀罢了。可是惹了小姑姑,不仅当时可能会被拍成肉饼饼,之后还可能会被风来吴山,被天外飞仙,被灵犀一指,被流云飞袖,被一剑西来……
画面太美,宝宝不敢看TAT
唐家的众人默默地抹了一把冷汗,只能更努力地投入到训练中来。
就这样,叶且歌和自家师父与兄长一道,在唐门住了七日,在完成了千机匣的全部图纸之后,他们终于踏上了返回藏剑山庄的旅程。
作者有话要说: 唐天纵小朋友,不是戴着耳饰就会像无乐小霸王一样的的。挑衅城主什么的,今年份的蜡烛邮寄给你了。
以及,写了软乎乎的小炮萝,真的不来掐一下小肉脸咩?
感谢菱晴姑娘的地雷,蟹蟹一直都在 ~\(≧▽≦)/~
第73章 一剑西来遇飞仙。
第七十三章。一剑西来遇飞仙。
叶且歌感觉自己现在有点无语。
身量娇小的少女俯身抱起更小一团的小姑娘,揉着她的脸蛋儿,笑得很是开心。在小姑娘的脸上亲了一下,叶且歌笑眯眯的哄道:“阿锦乖,这是小姑姑的亲哥哥,不是坏人。”
叶.不是坏人.孤城:……
最终是叶且歌三言两语将她与唐门的渊源解释给叶孤城听,在自家胳膊肘朝外拐的妹妹的协助下,方才那个被叶孤城吓得不轻的唐家阿锦从叶孤城那里成功的打劫到了一块通体碧绿的翡翠。
——在上次去过藏剑山庄之后,叶孤城已经学会让身边的侍从带着一些恰到好处的名贵,又没有什么明显的白云城的标识的漂亮小玩意了。
至于叶孤城是怎么学会的……那也是个悲伤的故事。
上次去藏剑山庄之前,叶孤城和“孩子”这种生物的接触经历,就仅限于见到他就哭的叶孤鸿,和自家乖巧可爱,会乖乖在他怀里坐好,软软的一小团也不吵闹,陪着他批阅公文也能安安静静的幼妹了——由此可见,白云城主重女轻男这件事,的确是原因的。
因为没有和孩子有过太多的接触。所以对于要给晚辈见面礼这件事,叶孤城当真就没有概念。
当他被一群小萝卜头围住,身上的侍从提醒自家城主,该给孩子们见面礼的时候,叶孤城尴尬之下却又周身别无他物,最终只能一人给了五千两银票——谁让是自家妹妹的弟子们呢,勉强是“自己人”的范畴吧,叶孤城总不会亏待他们。
只是,因为并不知道金钱是什么概念,所以拿着手里的“纸”,那一个个的小藏剑们的失望简直活生生的写在脸上。
尴尬之余,从那以后,叶孤城便学会了让自己的侍卫准备着这些小玩意,以备不时之需。
就像这次,叶孤城给唐锦的是一只翡翠蝴蝶。翡翠在安庆并不算名贵,却也只有海外才有。小姑娘就没有不喜欢这种玲珑剔透的东西的,于是方才还很害怕叶孤城的唐锦,这会儿已经敢坐偷偷的看叶孤城了——虽然是坐在叶且歌怀里。
唐家堡如今虽然传承凋敝,但是子嗣却很繁茂。在见识了几个真正四五六岁的破孩子以后,叶孤城越发觉得自己妹妹小的时候简直是乖巧听话,还贴心不已。
于是在看到那个随时有可能拐跑自家妹妹的大庄主叶英的时候,叶孤城心头的郁郁便更严重了。
果然是自己和“庄主”这种东西犯冲吗?前世死在西门庄主的剑下,今生终于不再执着剑道,却又来了一个和自己抢妹妹的藏剑山庄叶庄主吗?叶孤城这样想着,竟然觉得有些心累。
叶孤城此来中原,本就只是为了叶且歌一人。如今叶且歌还要在唐门逗留几日,叶孤城便也顺势住了下来。这些日子,叶且歌每天都在忙着修改千机匣的图纸,叶孤城和叶英左右无事,便开始去唐门的练武场围观。
唐门的练武场本是绝密之地,非唐家嫡系子弟而不能入。然而,一来是既然已经有了叶且歌这个先例,而来就是,也实在没有人敢拦白云城主与藏剑山庄庄主,所以便也只能由着他们两人去了。
今生,叶孤城十五岁的时候,便成南海群剑之首,自上回西门吹雪与当时名不见经传的叶且歌战成平局之后,更有人说叶孤城才是剑术天下第一,乃是超越了西门吹雪的人物。
偏生就有初出牛犊不怕虎的,唐天纵虽然在叶且歌那里碰了一鼻子灰,险些被他的重剑拍成肉饼饼,却还是凑到了叶孤城面前,对叶孤城道:“听闻白云城主剑术天下第一,小子今日斗胆,想请教城主的剑术,看是城主的剑快,还是我们唐门的暗器快。”
唐天纵虽然是唐门最小的是公子,可是他在暗器上却很有天赋,甚至已经隐隐有超过长兄唐天仪的态势了。所以他才敢向叶孤城讨教,除却胆子大,自然也有几分对自己暗器功夫的自傲。
对于这种毛头小子,叶孤城本不想理会,可是今日的确无事,他也的确想看看,这些和他妹妹攀亲戚的人,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毕竟,若是这些人实在不成器,那说出去未免也太丢自己妹妹的脸了。
于是,叶孤城缓缓的点了一下头。唐天纵的眼睛顿时变得亮了起来,闪现出了满满的期待。
然后,所有在练武场的唐家内门弟子,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小少爷,在被小姑姑的重剑拍了脸之后,又被白云城主用一柄剑鞘就抽成了狗。
于是,众人都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再次肯定了心中的信念——真是惹谁都不能惹小姑姑。毕竟,哪怕是惹了老太太,那也顶多就是被逐出唐门,再被一众的师兄弟们追杀罢了。可是惹了小姑姑,不仅当时可能会被拍成肉饼饼,之后还可能会被风来吴山,被天外飞仙,被灵犀一指,被流云飞袖,被一剑西来……
画面太美,宝宝不敢看TAT
唐家的众人默默地抹了一把冷汗,只能更努力地投入到训练中来。
就这样,叶且歌和自家师父与兄长一道,在唐门住了七日,在完成了千机匣的全部图纸之后,他们终于踏上了返回藏剑山庄的旅程。
作者有话要说: 唐天纵小朋友,不是戴着耳饰就会像无乐小霸王一样的的。挑衅城主什么的,今年份的蜡烛邮寄给你了。
以及,写了软乎乎的小炮萝,真的不来掐一下小肉脸咩?
感谢菱晴姑娘的地雷,蟹蟹一直都在 ~\(≧▽≦)/~
第73章 一剑西来遇飞仙。
第七十三章。一剑西来遇飞仙。
叶且歌感觉自己现在有点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