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藏锋[综]_分卷阅读_20
那道黑影的功夫很俊,速度也够快,可是那毕竟是被重兵层层把守的地方,不多时候,叶且歌便听见了里面刀刃相向的声音,而后,便是那黑衣人有些仓皇的背影。幸而,那些守矿人驱逐的意味大于追杀,在确定那黑衣人已经被赶走之后,他们便没有再继续追下去了。
仿若看了一场闹剧,叶且歌摇头轻笑,顺着地上还没有被黄沙覆盖的浅浅血迹,一路往哪黑衣人逃跑的方向而去。
血迹没有多远便断了,不过饶是这样,还是被叶且歌找到了那个躲在沙窝里喘息着的黑衣之人。
那个人没有戴面巾,只穿了一件在白天就变得很显眼的黑衣,拎着剑就闯入了西方魔教那样的大门派把守的地方,叶且歌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该赞他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该嘲弄他太过托大,险些将自己都折进去呢?
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这两种对待方式或许都不甚合适。
所以,叶且歌放重了脚步,走到了那个沙窝旁。稍稍站定,叶且歌扬声道:“这位……这位壮士,需要帮忙么?”
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人的“壮举”,此刻叶且歌觉得,壮士二字才最为适合他。出于这种心理,叶且歌便将那个黑影称之为壮士了。
沙窝里的人听见了脚步声的时候便已经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陷入了戒备的状态。而如今叶且歌走到了他暂时休息藏身的沙窝旁边,叶且歌甚至能够听见他拔剑的时候剑身和剑柄的细碎声响。
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再继续向前。见那黑影半天也不回话,她想了想,便将手中的伤药扔进了洞中,而后道:“那我把药给你了,你自己看着用吧。”
而后,叶且歌转身便要走。
却不想,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十四五岁少年,踉跄着从那个沙窝里走了出来。
第14章 惊风乱飐芙蓉水。
第十四章。惊风乱飐芙蓉水。
黑衣,长剑,面容若霜雪。
从沙窝里爬出来的少年还有一些抹不去的狼狈,只是他的眼神非常的冷静坚毅。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叶且歌,对她先是抱了抱拳,说了句“多谢”,而后接过叶且歌手中药瓶,拔开盖子便洒在了自己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口的肩膀上。
叶且歌给他的药是白云城特产的金疮药,止血消毒都有奇效。唯一让叶且歌不喜的地方大概是,这个药上了之后……会特别的疼。
并不是吃不得苦的娇气少女,只是叶且歌不喜欢疼痛罢了。所以若非必要,她宁可好的慢一些,也不会用这瓶伤药的。
黑衣少年的伤口又深又长,这药洒下去先是剧烈的灼烧感,几乎要让他以为面前这个无事献殷勤的人是要害他。而让这个黑衣少年没有拔剑的原因是,在这阵剧烈的灼烧感褪去后,伤口处真的有一些清凉,还伴随着伤口愈合的些微痒意,的确舒适不少。
叶且歌将这个少年的表情看在了眼里,看看周遭的环境,她直接对那少年道:“还走得动么?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客栈,你暂且随我去吧。”说着,她也不管这人会不会跟上来,就这样兀自向前走去。
黑衣少年沉默了半晌,对叶且歌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兄台,在下陆小凤。”而后,也跟上了叶且歌的脚步。
叶且歌闻声回望,见那少年脸上虽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神态已经缓和不少,眼中的戒备虽然仍在,却不似方才那样那般明显了。对他回以一笑,叶且歌道:“我是叶且歌。”
陆小凤点了点头,唤了一句“叶兄”。他的脸色称不上是好看,可是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他也做不到一直板着脸,于是只能勉强的笑了笑,因为这个笑容,让他因失血本就苍白,又沾满了大漠的风沙的脸变得更加苦涩了几分。
叶且歌也不再多言,迅速的将人带到了老板娘的客栈。
到了客栈的时候,叶且歌还好,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却已经近乎要昏迷过去。末了,还是叶且歌仗着自己的一把好力气,连拖带拽的将人弄进了客栈。
见到这两个人,老板娘被唬了一跳,赶忙过来询问试怎么回事。叶且歌摆了摆手,从怀里又掏出一块金子,低声对老板娘道:“烦请姐姐再给这人开一间房,送些热水并一套干净的衣服过去。”
而后,她又对陆小凤说道:“陆兄自己小心些,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你若是收拾好了便可在房间休息,晚膳的时候我再去叫你。”
老板娘收了金子,忙道:“我让小二上去帮帮这位公子,可还要些金疮药?”
叶且歌看了一眼陆小凤,见他摇了摇头,便对老板娘道:“姐姐不用忙,他自己能应付的。”说着,叶且歌又掏出一瓶补气血的丹药递给陆小凤,叮嘱道:“吃一颗就好,补气血的,吃多了反倒是过犹不及。”
陆小凤再一次道了谢,随着店小二上了楼。
胡铁花仍旧在楼下的一角喝着酒,他静静的看着众人忙活,一直到叶且歌拗不过老板娘的热情,用她给她拧的帕子擦手擦脸的时候,胡铁花才开口道:“你还有随便捡人,助人为乐的习惯么?”
胡铁花自己本就是一个古道热肠之人,面对有困难的江湖人,无论他认识不认识,只要是自己能做的,他总是乐意于去帮助他们的。可是眼下换成了这个小姑娘,胡铁花不免就有些担心,言语里也不自觉的带出了些责备了。
——他并不以任何恶意去揣度旁人,但是江湖人心险恶,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姑娘来说,这样疏于防范,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等她真正发现坏人是坏人的时候,一切就已经晚了。
叶且歌知道胡铁花言语中的意思,这种长辈一样的关心,让她觉得心口有些暖意。她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两柄剑,对胡铁花笑道:“其为人也正,则心正。心能正,则剑能刚而直也。我不认识这个人,却还是能看得出他的剑的。”
仿若看了一场闹剧,叶且歌摇头轻笑,顺着地上还没有被黄沙覆盖的浅浅血迹,一路往哪黑衣人逃跑的方向而去。
血迹没有多远便断了,不过饶是这样,还是被叶且歌找到了那个躲在沙窝里喘息着的黑衣之人。
那个人没有戴面巾,只穿了一件在白天就变得很显眼的黑衣,拎着剑就闯入了西方魔教那样的大门派把守的地方,叶且歌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该赞他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该嘲弄他太过托大,险些将自己都折进去呢?
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这两种对待方式或许都不甚合适。
所以,叶且歌放重了脚步,走到了那个沙窝旁。稍稍站定,叶且歌扬声道:“这位……这位壮士,需要帮忙么?”
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人的“壮举”,此刻叶且歌觉得,壮士二字才最为适合他。出于这种心理,叶且歌便将那个黑影称之为壮士了。
沙窝里的人听见了脚步声的时候便已经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陷入了戒备的状态。而如今叶且歌走到了他暂时休息藏身的沙窝旁边,叶且歌甚至能够听见他拔剑的时候剑身和剑柄的细碎声响。
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再继续向前。见那黑影半天也不回话,她想了想,便将手中的伤药扔进了洞中,而后道:“那我把药给你了,你自己看着用吧。”
而后,叶且歌转身便要走。
却不想,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十四五岁少年,踉跄着从那个沙窝里走了出来。
第14章 惊风乱飐芙蓉水。
第十四章。惊风乱飐芙蓉水。
黑衣,长剑,面容若霜雪。
从沙窝里爬出来的少年还有一些抹不去的狼狈,只是他的眼神非常的冷静坚毅。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叶且歌,对她先是抱了抱拳,说了句“多谢”,而后接过叶且歌手中药瓶,拔开盖子便洒在了自己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口的肩膀上。
叶且歌给他的药是白云城特产的金疮药,止血消毒都有奇效。唯一让叶且歌不喜的地方大概是,这个药上了之后……会特别的疼。
并不是吃不得苦的娇气少女,只是叶且歌不喜欢疼痛罢了。所以若非必要,她宁可好的慢一些,也不会用这瓶伤药的。
黑衣少年的伤口又深又长,这药洒下去先是剧烈的灼烧感,几乎要让他以为面前这个无事献殷勤的人是要害他。而让这个黑衣少年没有拔剑的原因是,在这阵剧烈的灼烧感褪去后,伤口处真的有一些清凉,还伴随着伤口愈合的些微痒意,的确舒适不少。
叶且歌将这个少年的表情看在了眼里,看看周遭的环境,她直接对那少年道:“还走得动么?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客栈,你暂且随我去吧。”说着,她也不管这人会不会跟上来,就这样兀自向前走去。
黑衣少年沉默了半晌,对叶且歌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兄台,在下陆小凤。”而后,也跟上了叶且歌的脚步。
叶且歌闻声回望,见那少年脸上虽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神态已经缓和不少,眼中的戒备虽然仍在,却不似方才那样那般明显了。对他回以一笑,叶且歌道:“我是叶且歌。”
陆小凤点了点头,唤了一句“叶兄”。他的脸色称不上是好看,可是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他也做不到一直板着脸,于是只能勉强的笑了笑,因为这个笑容,让他因失血本就苍白,又沾满了大漠的风沙的脸变得更加苦涩了几分。
叶且歌也不再多言,迅速的将人带到了老板娘的客栈。
到了客栈的时候,叶且歌还好,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却已经近乎要昏迷过去。末了,还是叶且歌仗着自己的一把好力气,连拖带拽的将人弄进了客栈。
见到这两个人,老板娘被唬了一跳,赶忙过来询问试怎么回事。叶且歌摆了摆手,从怀里又掏出一块金子,低声对老板娘道:“烦请姐姐再给这人开一间房,送些热水并一套干净的衣服过去。”
而后,她又对陆小凤说道:“陆兄自己小心些,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你若是收拾好了便可在房间休息,晚膳的时候我再去叫你。”
老板娘收了金子,忙道:“我让小二上去帮帮这位公子,可还要些金疮药?”
叶且歌看了一眼陆小凤,见他摇了摇头,便对老板娘道:“姐姐不用忙,他自己能应付的。”说着,叶且歌又掏出一瓶补气血的丹药递给陆小凤,叮嘱道:“吃一颗就好,补气血的,吃多了反倒是过犹不及。”
陆小凤再一次道了谢,随着店小二上了楼。
胡铁花仍旧在楼下的一角喝着酒,他静静的看着众人忙活,一直到叶且歌拗不过老板娘的热情,用她给她拧的帕子擦手擦脸的时候,胡铁花才开口道:“你还有随便捡人,助人为乐的习惯么?”
胡铁花自己本就是一个古道热肠之人,面对有困难的江湖人,无论他认识不认识,只要是自己能做的,他总是乐意于去帮助他们的。可是眼下换成了这个小姑娘,胡铁花不免就有些担心,言语里也不自觉的带出了些责备了。
——他并不以任何恶意去揣度旁人,但是江湖人心险恶,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姑娘来说,这样疏于防范,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等她真正发现坏人是坏人的时候,一切就已经晚了。
叶且歌知道胡铁花言语中的意思,这种长辈一样的关心,让她觉得心口有些暖意。她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两柄剑,对胡铁花笑道:“其为人也正,则心正。心能正,则剑能刚而直也。我不认识这个人,却还是能看得出他的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