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经意
  简初晴用这点两人费了不少心血和劳动力才得到的面粉,准备去煎了一些饼子。其实她还想做馒头,可惜没有酵母,还想做面条,但也来不及擀面,就选择了最简单的方式。
  面粉里加了蛋和韭菜再加点盐,调成糊糊状,锅里烧热油,舀一大勺子面糊糊倒在锅里,就可以煎出一个个金黄的小饼子了。
  大红守在一边,两人都一副几百年没吃过的模样,只恨不得直接把面粉生吞了。
  第一锅,简初晴煎了两个小号饼子,面粉的香味儿冒出来时,她自己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大红更是抽了一下鼻子,说:“好香啊。”
  煎的薄薄的小饼子,在锅里翻个面,很快就熟了,油亮金黄香喷喷。盛到碗里,两人顾不得烫,就直接拿起来开吃了。
  “怎么样?是麦子的味道吧?”大红被烫的直哈气,还特别问她。
  “恩,是的,挺浓的又很香。”简初晴也是烫的直哈气,她三口两口吃完手里的饼子,还在不停惊叹,“真好吃,我总算吃到了久违的面饼啊。谢谢你啊。”
  要不是大红出去这一趟,也找不到这么好吃的麦子。
  虽然面粉有点粗,但那特有的味道,却让人太惊喜了,而且加了蛋和韭菜煎出来的饼,还格外的香。
  “呵,有什么好谢的,我自己也喜欢吃啊。”大红嘴里说的不以为然,心里却暗暗欢喜。
  他特意要去找水稻和小麦,就是因为简初晴经常怀念这两样主食。他很喜欢见到简初晴满足的神情。每每这种时候,他自己也格外满足。
  有了一小块饼子垫肚子,接下来简初晴和大红没那么馋的慌了。她继续煎饼子,直接到煎完,碗里还剩下的一点儿没刮干净的面糊,她也舍不得浪费掉,加了点水仔细冲刷干净,然后把水倒进锅里煮开,再加了些青菜进去,打了两个鸡蛋搅散,就变成了一锅很稀的菜糊了。
  这种有一点儿面粉煮出来的糊糊,就跟古代穷人吃的只看得见三、五颗米的稀粥一样,不过是让人尝点儿米的味道而已。但因为她加了蛋,味道会更好,这种稀糊糊也可以当汤来喝了。
  接下来,她又炒了两道快手小菜,又挟了些酸豆角和酸辣椒出来,才和往常一样灶里扔了几个红薯烤着,坐下来吃饭。
  这一顿饭虽然没有大肉大鱼,两个人却都吃得挺满意的。
  大红吃几口饼子,吃点小菜,再喝一大口汤,还一个劲的评价:“真好吃,好香,这个饼真劲道,满口的麦香味儿。而且这个汤也很好,就有一点儿面糊在里面,这汤的味道就格外不同了。”
  平时简初晴也会煮很清淡的青菜蛋花汤,大红都不愿意喝,觉得还不如喝白开水,但这回的汤他喝来却觉得格外好喝。
  “是吧。其实面疙瘩汤挺好吃的,小时候,我妈妈要是懒的做饭了,就做面疙瘩汤,下点荷包蛋和青菜,再加几坨猪油,一锅香喷喷又好吃的疙瘩汤就出炉了。又简单又省时,还美味。我们一家人都挺喜欢吃的。”
  只不过那种面疙瘩汤,里面的面疙瘩挺多的,是直接把面糊糊用勺子舀到锅里煮的,一小块一小块的面疙瘩像小鱼儿一样,飘浮在锅里时就熟了。份量很足,就是她爸爸那种的青壮男人一大碗都管饱了。
  简初晴也吃的很满足,酸菜配煎饼子是绝配,再喝点汤,清爽又可口,而且这种原滋原味的面粉的麦香味真的很足。
  “难得吃上一顿面饼子,多吃点。这种面比现代的精面还更有味道。”简初晴自己又拿了一个饼子,完全没觉得自己已经吃了几个了。
  可能是因为麦子是纯天然的,又纯手工磨的,没经过任何精细加工,更好的保留了麦子的香味儿。而且这种麦子本身就比她认识的麦子更加大颗,估计成份也和现代的麦子稍微有些不同,所以味道格外好。
  但总的来说,这种麦子挺好吃,做出来的饼子也格外香,好吃到他俩完全停不下嘴来。
  其实两斤多的面粉,再加上韭菜和蛋,调了大半盆子的糊糊,煎出来的饼子真的很多,有大半篮子呢。
  吃了好几个饼子,再加上喝了大碗的汤,简初晴都饱的不想动了。
  大红本身就比她饭量大,而且这一顿没有大鱼大肉,就小菜里炒了点肉丝,不够他吃饭的标准备,所以他把饭菜全部解决光了。
  简初晴摸着肚子消食,还怕他没吃饱,说:“灶里的红薯应当烤好了,你要还想吃就去刨出来吃。我是吃不下了,今天这一顿,是我吃的最多的一顿了,有点撑着了。”
  “不了,我也吃饱了。”大红摇摇头,这实打实的面饼子可比吃一堆蔬菜还更饱,“出去走走吧,也消消食。”
  “恩。”简初晴站起来,还打了个饱嗝,说:“难怪说有人会撑死的,我今天真有些吃过头了。”虽然经历过末世,饿过肚子,但简初晴已经调整过来了,再好吃的饭菜也不会把自己硬撑着。今天却不由自主的多吃了一个饼子,所以现在真有点撑的慌。
  难得有闲心纯粹散步,两人沿着河边一边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闲话,再欣赏这满眼起伏不停的芦苇,和清澈的河水,心情非常好。
  到这里生活的时间不短了,这还是简初晴和大红第一次这么亲亲热热的休闲散步。这是一种纯粹的心灵的放松。
  天色慢慢暗下来,远处的山峦一片朦胧,夜风轻轻的吹了起来,河对岸的芦苇荡中不时还有几只水鸟儿飞起,从河面上滑过,在水面上留下一串串水波。一切安静又美好。
  简初晴摸着饱饱的肚子,看着眼前的美景,再看看身边的男人,突然觉得生活对自己也挺不错的。她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就柔和下来了,眼里的爱意连自己都没有觉察到。
  是的,她现在越来越觉得自己离不开大红了。这只鸟,从一开始就入侵她的生活了,他不在家的时候,她会想念他,会吃不香睡不着。她也忘记了大红是一只鸟,而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会关心和爱护她的男人。
  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明白,自己对大红的感情,已经不再是把他当纯粹的伙伴了。在不知不觉间,她居然爱上这个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