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斗嘴
  小红莫名其妙的看着她突然生气,半天都没弄明白她为什么突然没了谈兴,还很不开心的样子。不过,她不再追问,也令他很是松了一口气。
  他还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她,自己带的东西,并不是和她带东西一个形式啊。
  那不是出门带的行李物品,那是他的贮物袋啊。不过就算他出门,也不会带行李的。更不可能和简初晴认为的,出门必带一堆行李。
  但贮物袋这种东西,对于人类来说,真的很难解释啊。
  做饭是个能让人慢慢静下来的过程,食物的香味也能让心情愉快。
  不知不觉间,简初晴的心情又正常了。她其实也明白,自己强加在小红身上的想法,完全是不合理的,她太急了甚至是无能狂怒,因为在这个地方,她缺泛的物质实在太多了。
  别说粮食了,现在是能解决肚子问题了,但要想吃的精细,吃的更好些,就比较困难了,特别是对于吃惯了大米之类主食的她来说,很多时候都会想念大米饭。
  至少衣服吧,别看现在足够穿,但最多能坚持个十年八年,迟早得面临缺泛布料的问题。再者,其他的生活物质,比如各种日用品,现在只有了个肥皂,还有牙膏牙刷也很缺啊。
  “算了,也别想这么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吧,日子总是要过的。”简初晴这样安慰着自己,尝了尝煮好了玉米红薯粥,一股淡淡的清甜味入喉,让她愉悦的眯住了眼睛,满足的连喝了两口。
  接着她又弄了三道菜,就喊:“小红,来吃饭啦。”
  早就闻到饭香味的小红,听到叫声,一溜烟的跑了过来。
  桌上已经摆好了一个西红柿炒蛋,一个虎皮辣椒,里面加了不少腌鸡肉切成的鸡肉丝,也算是辣椒炒肉的变异版,这也是为了小红着想,因为这家伙一顿不吃肉就不行。另外一个清炒小白菜,基本是简初晴的专属,小红最多意思一下,吃一筷子。
  三道菜,有肉有菜有蛋,也算是荤素合理搭配了,还有玉米粥,这对于简初晴来说,就是一顿很丰盛的饭菜了。
  她端着粥碗喝了一口,满足的喟叹道:“好喝,要是天天能喝到玉米粥就好了。”她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都怀念过大米粥了。
  小红也喝了一大口,说:“你刚才生气,不是因为想吃大米饭?现在又觉得玉米粥就很好了?”
  “我那不叫生气,那叫怀念。”简初晴又喝了一口粥,又反问道:“难道你不想吃大米吗,大米粥,大米饭比玉米粥更加好吃呢。”
  小红也跟着叹了口气,答:“想啊。不过我和你有本质的不同,你把这些当主食。我把肉类当主食,不吃大米玉米也不会像你这样。”
  现在能有玉米粥喝,就已经很不错了。大米粥,大米饭,他就不用想了。但吃不到,总归会想念的。要知道,他以前可是吃够了山珍海味的,天底下就没有他吃不到的东西。可现在倒好,连最普通的大米粥都喝不到了。
  闻言,简初晴连忙说:“也对,你是鸟嘛,鸟都爱吃虫子的,既然这样,你以后不用喝粥了,就光吃肉吧。你天天去抓鸡,我一天给你烤十只吃。玉米粥我一个人吃,还能多吃两顿呢。”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会儿,又好奇的问:“你吃虫子吗?我觉得你是杂食型的,还是其实你是肉食型的?”
  实际上她真不知道鸟吃什么,只大体上知道很多鸟爱吃虫子,不是有句俗语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吗。至于小红是个什么品种的鸟,这种鸟又爱吃什么,她就更不清楚了,也重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反正,在她有限的见识当中,没见过小红这样的鸟。何况他还不是只普通鸟,还是只鸟妖呢。都成妖了,一切都不能以常理来推断了。
  小红被说的恼羞成怒,气呼呼的说:“谁吃虫子啊,我去捉些虫子来给你吃吧。”
  简初晴乐呵呵的笑道:“有些虫子本来就是一道美食啊,我虽然没吃过,但听说过蚕蛹,什蝉,蝗虫,还有蜜蜂的幼虫什么的都是高蛋白的,油炸的听说又香又脆,很受欢迎呢。甚至有些虫子还有很好的医疗作用呢。”
  听到蚕蛹,蜜蜂的幼虫,小红不淡定了,他确实听说过能吃,不过他也真没吃过虫子啊。不过也许吃过,毕竟太老了,记不清很早以前的事情了。但普通的虫子,他还真没吃过。再说了,它天生血统高贵,哪里会吃那些低级鸟儿吃的食物嘛。
  “蝉还是很容易捉到的,这个季节,到处是蝉,你爱吃我去给你捉一些回来。还有蜜蜂的幼虫也好办,我也去给你弄一些回来。”
  “我才不吃呢。”简初晴连忙拒绝,又说:“我不吃蜜蜂的幼虫,你给我搞点蜂蜜回来吧。蜜蜂烤鸡很好吃哦。”
  蜂蜜是好物,而且现在缺少糖,能弄点蜂蜜吃也很好,她其实早前就想过要去弄蜜蜂,但是她自己又不会摘野蜂蜜,怕被蜜蜂蛰了。每次见到蜜蜂,她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
  “行啊,下次出去我去弄点。”小红满口答应了。别说他会摘蜂蜜,就算不会,也得去试试嘛,好吃的东西哪能放过呢。
  说话间,小红又去盛玉米粥,简初晴扫了他一眼,淡笑道:“你不是不爱吃粥吗?给我留着,我去给你再做点鸡肉。”话是这么说,她其实也没有阻止他盛粥。
  为了节省玉米,简初晴在玉米粥里加了些红薯块。
  小红给自己盛了半碗稀粥,又特意盛了几块红薯,讪笑道:“顿顿吃鸡也不行啊,多腻啊。玉米粥我也是换个口味嘛。”
  其实人就是这样的,有的吃,不觉得有多珍贵,没有才会发现,自己非常想念啊。何况玉米粥现在对他俩来说,也是个稀罕物,一月也才能吃个一两回呢。而鸡肉呢,顿顿有的吃,早就吃腻了。要不是简初晴厨艺过关,把野鸡肉翻出花样的做来吃,他只怕都要吐了呢。
  比如今天做的这个炒鸡肉丝就很不错,又滑又嫩,油水也充足,香辣又可口,配红薯玉米粥真是格外好吃。这不,他连粥都得多喝一碗呢。
  听着雨声,两人边吃饭边斗嘴。
  这也是简初晴第一次知道小红的主食是肉类,她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这家伙喜欢吃肉了,顿顿都得大吃肉,原来这是人家的主食。她庆幸自己做虎皮辣椒里,特意多放了些鸡肉丝进来,切了好大一盘呢。当时,她只是想肉丝再多也比不上大块大块的鸡肉吃的过瘾。
  哪里想到,这样炒的鸡肉丝小红还格外爱吃。
  虽然家里也不缺肉食了,简初晴却有个习惯,不会直接弄一个全荤菜。比如会做土豆焖鸡块,炖鸡汤里面也会加些蔬菜,烤鸡时也会烤些菜一起吃。这是她的习惯,也是节省的习惯。
  但小红以肉食为主食,这些肉类还全部是他弄来的,简初晴就打算以后做饭,应当多考虑一下小红,给他多做些纯肉菜。
  简初晴生怕小红吃不够肉,干脆把菜里的炒鸡肉丝全部挑出来,还说:“你多吃点肉,我吃辣椒就行了。”
  虎皮辣椒是用嫩辣椒做的,辣味不大,再加上里面炒了大量的鸡肉丝,鸡肉味已经沾染在辣椒上了,吃辣椒也有肉的味道了。
  每顿饭小红吃的肉都比简初晴吃的肉多,但这样吃独食,他哪里好意思,就说:“你自己也吃啊。这么多。”
  实际上,这一碗肉哪里够他塞牙缝啊。不过他现在也习惯了吃简初晴做的这些配了大量素食的饭食。玉米红薯粥也能挺饱肚子的。
  简初晴也不浪费他的好意,自己象征性的吃了几根肉丝,还说:“我和你不同,我以前一天吃的肉也不过这么点儿,现在天天都有肉吃,并不馋肉。我们人类习惯肉蛋菜都吃,而且菜的比例还有更高。”
  这倒是实话,她现在真不馋肉吃了,天天都可以随便吃,谁还会馋呢。人家不是说,小孩子老馋别人家的食,多半是因为没吃够嘛。
  说着,她还又特意指了指西红柿炒蛋,这盘菜,也是她吃一多半。小红并不爱吃炒西红柿,只是挑了几块鸡蛋吃了。清炒小白菜,还几乎是她一个人吃呢。这两盘菜下肚,吃不吃肉也都搞饱了。
  如此,小红也就不再客气了,把剩下的肉丝全部扫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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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啦啦啦,天天热的满头大汗,会不会变瘦点呢。